我的学校是湖北省实验小学,位于繁华的武昌解放路上。这可是一所有着上百年历史的老校哦!我最喜欢我的小学,那里鸟语花香,古木参天。
进入大门,你就可以看见一棵高大的老槐树,老槐树上系着两条红领巾。老槐树后面是一个喷泉,喷泉在两条道路中间,路的\'左边有几个停车位,还有秋千和好多健身器材。右边是宣传栏,和宣传栏并排的是幼儿园,这是一栋三层楼的教学楼。幼儿园对面是外教楼,外教楼是请外国老师教我们学习英语,当然,只是外教课而已。外教班一共有7个班,分别是班,我在F班。
外教楼右边是通往普通班及操场的道路。顺着这条路向前走,一右,就是大操场。大操场两旁有四个篮球架,操场周围全是绿化带,里面种着枇杷树,爬山虎,梧桐树……操场正前方是升旗台,升旗台上飘扬着鲜艳的五星红旗,升旗台后面是大教学楼。教学楼上面雕着八个鲜红的大字“祖国利益,高于一切”。每次星期一升旗的时候,我们都会念这八个字,让这八个字永远牢记在我们心中。
教学楼的后面是一个小花园,花园的西边有一栋很老的平房,老师说这是革命遗址。花园的北面是一棵很大的樱花树,听校长说,这是很多年以前,日本小朋友来我校访问,和中国小朋友一同栽下的。如今,小树苗已经长成高大的樱花树,它长得十分茂盛,不管是严寒还是酷暑,它总是那么直,不软弱,也不动摇。春天樱花树给校园带来一片美丽。樱花树的旁边有个大沙坑,大沙坑的四周用轮胎包围着,这样同学们在这里玩就更安全些。
我爱我的学校,因为她不仅仅有四季的美丽,也不仅仅因为她的悠久历史,更因为她为祖国的建设培养了千千万万的有用人才!
《做一个学生喜欢的老师——我的为师之道》一书是特级教师于永正先生的“封笔”之作。我认真拜读了这本书,正如于永正先生自己在书的前言中所说:“本书是我对自己从教五十多年的较为全面的总结。”书中描述了于老师在教育教学中的感悟,在教学活动中的偶得,但更多是于老师与学生之间发生的故事。
每个老师都有这样的愿望,做学生喜欢的教师。经验告诉我,作为老师,想让一部分学生喜欢你很容易,但是让所有的孩子都喜欢你真的很难。那什么样的老师,才是学生喜欢的老师呢?从于老师的书,让我对学生喜欢的老师,对师生关系,也有了更深刻,更丰富,更准确的理解和把握。
1、学生喜欢的老师:如“甘草”,性温、味甘、包容、调和。
于老师说,要让孩子喜欢你,必须做一个甘草似的教师,温和而宽厚,要真心的爱学生,把学生当作自己的孩子,善待每一个学生就要放下架子,把自己当做他们的朋友。把学生放在心上。以平等、博爱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学生,教师的爱如同阳光一样能够温暖人,只要老师充满爱,学生们一定会喜欢。但是做老师,一味的“温厚”就可以了吗?于老师说:“一味温和是不行,还必须要‘严’.但是一味严厉也是不行的,一定要做到严而有爱,严而有方。
2、学生喜欢的老师,童心不泯。
于老师认为教师只有拥有一颗童心,才能真正走进学生的心。在他的课堂上,于老师带孩子表演小品,让孩子们爆笑,让学生感觉他就是一位知心朋友。课后游戏,他也要求自己站到学生中间,同孩子们一起玩耍;大扫除任务,他也主动去班长那里领任务,和学生们一起打扫卫生,俨然是一个孩子,让孩子特别愿意亲近他。于老师把童心不泯总结为这么几点:一是始终保留孩子般的好奇心;二是“孩子气”;三是理解和体谅学生;四是想学生之所想,做学生之想做。
3、学生喜欢的老师,亦师亦友。
常言道:“亲其师,信其道”。作为教师我始终认为教师就应该爱自己的学生,并且要用恰当的方式让学生能感受到你对他的爱。学生感受到了爱,他自然就会同样的爱上你这位老师,也会对你所教的课程感兴趣,有了兴趣自然就会有主动学习的动力了。在书中,于老师说:“我们要理解学生,不妨放下架子,不居高临下地俯视学生,不带有色眼镜评价学生,在教学中实现“平等对话”。于老师就是这样用一件件平凡的小事,一句句朴实的话语,赢得的学生对他喜欢,从而喜欢上他的课堂。
总之,读到共鸣处,我不仅在心里为于老师鼓掌,被他朴实的才华和实在的教学艺术所折服;看到于老师幽默化解师生之间许多尴尬的瞬间,拍手叫好,我觉得不论是小学老师还是幼儿园老师,不论是语文老师还是艺术老师,他们都是相通的,只有你真心的爱学生,爱教育事业,学生才会爱你,师生关系才会和谐。
我最喜欢的一件事,就是上网查资料。
在平常学习中,我经常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问老师有时不方便,问家长有时他们不懂。而网上有许多资料,可以帮助我解决疑难。
有一天,我做了个实验,一个玻璃杯盛满了水,把手捂在玻璃杯口上,倒过来,快速移到玻璃茶几上,而玻璃杯口在玻璃茶几上水不流出来,这是为什么?我百思不得其解。就在这时,我想到了我平常最喜欢的一件事——看到不知道、不明白的问题就上网查一查。这时我开始上网,我终于醒悟了,原来是大气把水托住的原因呀。
上网查资料很有意思,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件事。
自小的我就是对书迷恋不舍,每每捧起一本书,便爱不释手。现在长大了,也学习了更多文字,自然更对书“情有独钟”。现在我的“图书苑”已有近百本书,每天放学这儿便是我的小天地,我贪婪的润吸着这些精神食粮,在书海里遨游此乃本人最惬意之事!书嘛,不是瞎买的,也不是瞎看的,要买就买好书,要看就看经典,我的“书苑”中分古典文学类、百科类和轻松娱乐类这三大类,“古典文学”就是中华族流传下来的经典之作,我现在已拥有《唐诗三百首》、《宋词三百首》、《元曲三百首》以及成语故事、歇后语等。“百科类”嘛,就是科普类丛书,我有《少年百科辞典》、学习电脑的书籍等。“轻松娱乐”顾名思义,就是在学习之余让自己轻松一下,如童话、寓言、脑筋急转弯和笑话等。分门别类后,才不会乱读书,既耗费了精力,又没有受到大的`教益。
我认为读书是一种乐趣,也是一种文化:读诗词让我们在短短几句精炼的句子中感悟出博大精深的人生道理,读成语故事让我们明白成语的来源及典故,不会因为对成语的一知半解而不知如何运用,读寓言让我们在短小的故事中出做人做事的道理。总之,“书中自有黄金屋”!
我为什么喜欢读书?因为我尝到了读书的甜头!是语文必不可少的题目,有一次,我买了一本《好词好句好段》,我似乎迷上了它,因为它实在太精彩了,读了一段时间后,进行了一次语文考试,作文题是写景,哈这两天我可没少看优美语句,多多少少掌握了一些方法,写起来得心应手,如“行云流水”,文字一个一个从笔尖儿溜出来,果然,这篇作文我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从此以后,我更加爱读书,发现一本好书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可谓“如痴如醉”,我终于体味到了高尔基的那种对书的独特感情:“爱书吧,它是你知识的源泉!”我喜欢读书!
要说我最喜欢的事,就要数看书了,书是我的好朋友,是知识的源泉。
还记得高尔基曾说过的那句话“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从我哇哇落地,妈妈爸爸就给我讲故事,虽然那时我听不懂,但我知道了世界上还有这种东西,从那时起我便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就是喜欢看书,家里的书约有260多本,可我还不满足,每个周末都要到新华书店看书,妈妈叫我“小书虫”、爸爸叫我“小书迷”,不管怎么样,我就是爱看书。
每当我捧起一本书,好像连九头牛都拖不动。有一次,我买了一本快乐《1+1》作文书,回到家我就津津有味地看起来,这时妈妈叫到:“妞,快来吃饭啦!”我嘴里说“就来、就来!”可书中小玛莉后来又怎么样了呢?我又猜不清,我真的特别想知道,只好再看下去。妈妈看我原地不动,气得火冒三丈,最后还是她把我拖进了厨房。我食不知味,不甘不愿地吃了起来。脑子里想的全是书上的内容。唉!这个时候吃什么饭呀!
书给我带来的好处多得数不胜数,书中生动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令我陶醉,我读出了书中的酸、甜、苦、辣。读到伤心处我会流泪;读到欢乐时我会哈哈大笑,总之书的好处是无穷的。
看书看多了,我的作文也提高了、词语也丰富了、连语句也通顺多了。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看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最喜欢的事,莫非看爷爷电脑里的幻灯片。爷爷有许多老同事、老同学都经常发来幻灯片,爷爷都保存在电脑的“文档”里,并把它分类:人生、政治、科技、风景名胜、教育与艺术、朋友与健康等等,风景名胜中又分国内名胜、异国风情和千奇百怪等,分门别类,井井有条。我最喜欢看的就是千奇百怪。
我有空,就打开“千奇百怪”,我已经看了很多遍了,真是百看不厌。“千奇百怪”中又分“奇石篇”“怪树篇”“异房篇”等。
“奇石”就奇在形态上:有的像乌龟,有的像大象,有的像猴子,有的像女人,有的像老人,惟妙惟肖,活龙活显;
“怪树”就怪在大树的躯干上:虽然大树都非常茂盛,但它们的躯干形态各异,千奇百怪。有的像仙女跳舞,有的像双鸟自由飞翔,有的像婴儿哭啼……
“异房”就异在房子的结构和正统的不一样上:如英国的人体大厦,建筑的外形就是人的脸,有眼睛、鼻子、牙齿;又如美国西雅图的牛仔靴浴室,外形就是一双靴子;还如波南的弯曲房,房子中所有的房门和窗户都是弯曲的,我想里面应该是方正的;还有如荷兰的立方屋,正个建筑都是由很多立方体堆积而成的;更稀奇的如温哥华的除邪恶的装置,正个房子就建在方形桩上而桩是尖端着地的,如果我住在里面,会怕死的。还有如新西兰的羊建筑,外形就是一头羊,等等。
“千奇百怪”是把全世界最奇特的东西汇集在幻灯片里,经常看,使我长知识、开眼界、饱眼福。周游世界也不一定能看到这些奇形怪状的物体呢!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你们想知道我最喜欢做什么吗?其实我最喜欢弹钢琴。
记得5岁那年,看见好伙伴靖雯在学电子琴,我羡慕极了!吵着妈妈要学弹琴,我费了好多口舌,妈妈才答应帮我找老师,我高兴得手舞足蹈,无奈的是老师说我才3周岁多,年纪还太小,等下一年再学,我只好垂头丧气地回家了。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终于盼到了学琴的日子。那天,妈妈领着我来到了聪慧阿姨家——我的钢琴老师那儿。当我第一次见到钢琴时,我激动不已!那一排排黑白琴键好像在向我招手,我不由自主地走到钢琴旁边左看右看,怎么也看不够,我情不自禁地在琴键上弹了几下,竟然弹出了悦耳的声音。从那以后,我对钢琴就爱不释手,每天从学校回来都要弹一个小时多的琴。虽然很苦,很累,但是收获很多。经过两年的努力我已经通过了钢琴三级,正要向五级挑战。现在的\'我,越来越喜欢弹琴了,仿佛钢琴就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我将更加努力地弹琴。
我永远记得妈妈的话:“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对于自己喜欢做的事,就要用心努力做好,才不会让自己有遗憾。
渐渐成长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在做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既主动又有效率。反言之,被强迫去做的,或是在唠叨的命令下,去做的每一件事情,不管我喜不喜欢,我都是心不甘、情不愿的用敷衍的态度去应付,一点也不快乐。
其中最让我引以为苦的一件事情,就是跟着妈妈和她的朋友们一起出游。我只要一听到妈妈说要去哪里里玩,我就打心眼里排斥,小声的嘀咕:“拜托!我可不可以不要跟啊?你们自己去就好了啊!”
虽然可以出去玩,但是跟着这些阿姨去的地方,大都是只能拍照留念而已,也没有什么游乐的成份,这些无聊的度假胜地,或是风景名胜,一点也吸引不了我。我只得苦中作乐,在一旁找个水池打水飘而已。
这时,万一听到她们叫:“快快!来拍照!”我就大叫不妙,“照相”是我更痛恨的一件事情了,这简直跟下十八层地狱一样的活受罪,我就搞不懂怎么这么多人爱自拍,走到哪里里拍到哪里里,你们拍你们的,拜托别拖我下水吧!还要叫我“笑一个”?这实在太强人所难了。
所以,我的结论是: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简直就是讨厌到最高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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