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开学了,我们都很高兴,不知道自己的新同桌会是谁呢?开学的第一天,我有了新同桌,可我很失望。
放学了,他就知道玩儿,把作业这件事忘得一干二净。第二天早上老师问:“杜先耀,你的作业呢?”我的同桌回答:“忘记写了!”老师批评他说:“你在放学前把作业补上!”可我发现他在补作业的时候不是东张西望一会儿,就是左手抠右手一会儿,半天过去了他才写了一行。老师问他:“你写了多少?”他支吾着“就快好了!”老师拿过本子一看,顿时火冒三丈:“上午放学前交不上,中午饭就别吃了!”
快放学的时候他才开始着急,马不停蹄,草草应付,总算把作业交到了老师手里。可是细心的老师找出了他的一大堆错误,过了半天好不容易纠正玩,老师检查课文背诵,他又把背课文的作业给抛到脑后了,唉,这真是一个不操心的同桌呀!看来他的中午饭是没有着落了。
早自习老师抽查家庭作业:“默写的任务没有完成的同学请站起来。”我的同桌不站,直到老师的目光和他交汇。“杜先耀,你没有完成默写,为什么不站?”老师厉声问道。“报告老师,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默写了还是没默写。”全班一片哗然。老师让他在黑板上默写,15个词语,他只对了5个。唉,我也是无语了!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贪玩,磨蹭,不爱做作业的人!和我刚好相反,老师安排我俩做同桌也是良苦用心呀!我该管管他了!
“罗嗦”一词好象是为他量身定做的。人家都说“事不过三”,可他什么事就是要验证三遍才可靠。今天上政治课时,他的同步写到十一页,在老师检查时,他几乎用同样的话一本正经的重复了三遍:“老师我写到十一页了!”“老师你看你看,我真写到十一页了!”“老师,你看看嘛!我就是写到十一页了!”全班同学爆笑,我更是笑的得找不着东西南北了。究其原因,他并非在起哄,而是怕老师导致的。平日里,他无论写得多好背得多熟的东西,只要老师一让他写和背,他的大脑就象是使用了记忆清除器,不知从何写起,从何说起。于是乎一些不着边际的话就出来了,搞得教室气氛再次活跃。
他,非常爱开玩笑,非常幽默,非常爱学习,同时也很爱干净。
他的课桌是全班同学课桌中最干净的,有同学戏言:他的桌子比他的脸都干净。他经常擦桌子,上面有一点涂画、污渍,他都要弄得干干净净。
刚开学,他换到了一张脏桌子。一下课,他就拿起抹布,一口气擦了好几遍。我还从他那里学了一个窍门:桌子上那些用笔画的印迹,可以用橡皮擦清除。
我问过他,为什么经常擦桌子。他说:“桌子不干净的话,书本放在桌子上,时间久了封面就脏了,有许多黑点。”听了他的回答,我有些感动:我曾以为他有洁癖,没想到是因为爱护书。
他还很爱学习,上课时,他总是注视着黑板,该作笔记时就作笔记。尽管他的书上满是笔记,但他的字不好,乍一看就像是一只只恶心的虫子。有次做数学题,本来做对了,但因为字太差,又涂了一些黑团,所以被老师打了叉。因为这件事,他被我嘲笑了好久。
接下来他做的事让我肃然起敬。他知道自己字差,所以在时间足够的情况下,他写作业都是一笔一划的写,非常认真。我们每周要练两篇字,有些同学不是很认真,但他不一样,他对照着语文书上的标准字体,用心的一笔一划的慢慢写,从不马虎。
现在他的字虽然不能说很好看,但和以前比较起来,明显好了很多。真可谓: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
我的同桌是一个活泼可爱的男孩,他叫肖顺航,和我一般大,都是八岁。我们总爱叫他“肖老头”。
他身材适中,像只猴子。他喜欢穿蓝色的夹克和牛仔裤,或者是穿得很薄,总是追求“冻”感十足。他那白里透红的脸,又瘦又长,头发乌黑发亮,他的眉毛是一双直如卧蚕的大刀眉,一双闪闪发光,晶莹剔透黑珍珠般的眼睛,他还有一个高高的鼻子,一张不大不小的嘴巴,他还爱笑,笑起来的时候,总是露出一对大兔牙。
上课时,他很遵守纪律,回答问题非常积极,但是学习成绩并不比我好,每次考试,差不多都是,或者多分,总是被老师惩罚,或者补考,我们总是笑话他。可是这次考试,他的确叫我大吃一惊,竟然超过了我,我又高兴,我又担忧。高兴的是,我同桌的成绩提高了,担忧的是我的'成绩下降了。
他很调皮,下课后,他一会给同学闹别扭,一会打打女生,一会给男同学打打架,玩的是不亦乐乎。和同学骂架的时候,他伶牙俐齿,好多同学都斗不过他,他讲道理时,能言善辩,有时候讲闲话时,也是没完没了,滔滔不绝。
这就是我的同桌,可气又可爱的小男孩,你们喜欢他吗,要是喜欢,就和他交朋友吧!
他,中等身材,宽宽的肩膀,梳着小平头。圆圆的脸蛋儿像麻将中的二筒,小小的眼睛,眉毛淡淡的。相信看到这儿,你肯定知道他是谁了吧——对,他就是我的同学小超。
为什么写他呢?其一,我曾与他为邻(不是同桌,他在我的后面。其二,我们之间有过多次的“亲密接触”。
在我们班里,除了个别男生偶尔乱吼几嗓子以外,其余的都挺知趣的,而小超这个家伙却截然不同。他整天在我后面唱歌,其实不能叫唱歌,应该是哼,哼着周杰伦的《龙拳》。不过,他的唱功实在不敢恭维,五音不全不说,那声音简直玷污了人家周杰伦的光辉形象。我曾多次苦口婆心,劝他上课不要唱了,他却白眼一翻,对我一阵咆哮。算了,这家伙咱惹不起,还躲不起啊。开溜!
最令我头疼的是他上课时,两只脚总在我板凳腿上蹭来蹭去,叫人坐卧不宁,心烦意乱。我对他发出“警告”,他竟来了句:“生命在于运动嘛。”天哪,连上课都要做运动,真是“无可救药”。最终,我只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只要他一蹬,我就掐他大腿。别说,这招还挺管用,渐渐地,他再也不敢和我的`板凳“亲密接触”了。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现在他和我分开了,偶尔在课间,隔“江”相望,你看看我,我瞅瞅你,或者做个鬼脸,然后相视一笑——都在回味那段“后桌”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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