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妈妈带我去动物园玩。我高兴地去了动物园。进大门后,我惊呆了。那里的动物太美了!我也想给他们找个兽王!我看到了孔雀。太美了!它的颜色非常鲜艳夺目。我决定让他成为动物之王!为什么?因为它像个巫师,最神奇的是尾巴。动了就成了大伞,动了就成了收起来的小伞。我意识到今天是我快乐的一天。
今天是双休日,我作业做完后,没事做了就开始整理房间,忽然,我翻出了一张照片,是一只孔雀在开屏,我看着看着就情不自禁的笑了起来。(正在回忆事情的经过中)记得那一次,我、妈妈和爸爸一起去杭州动物园玩。
一进动物园,我看了大地图,就直奔孔雀馆,弯来弯去,总算找到了,进去之后,我不由自主地发出了一声感叹,因为孔雀鲜艳的色彩,让我恨不得拉开它的羽毛,看看它开屏的样子。幸好,我事先有准备,带了花手帕,于是,我挥起了我的手帕,可是,孔雀却无动于衷,还傲慢的迈着大步走着。
这下子,我可急坏了。这时,一个鬼点子冒了出来,我就对孔雀说:“你这个丑八怪!”还做了一个鬼脸,你可别小看这只孔雀,它似乎听得懂我的话,还真的抖抖羽毛,开屏了,“哇塞”我大叫一声,好漂亮呀,漂亮得无法用语言描述。这时,爸爸连忙用照相机拍下了这幅难得一见的场面。
而孔雀则慢条斯理地收起尾羽,又迈着大步走了起来,还时不时地白我几眼,好象在说:“你才是丑八怪呢!”气得我直跺脚,而妈妈却在一旁笑得直不起腰……这张照片我会一起保存好的。
孔雀是大自然的艺术品。颜色的眼里,姿态的优美,一切都那么高贵。
麻雀太丑而显老土,即如黑色的燕子或灰色的雄鹰,也觉得丑了一些,而且颜色也单一了些。然而孔雀却因为它的高傲,而让人无法亲近,难以领略它的美。那蓝色的羽毛,那全身呈青蓝色的肤色,那黑棕色的冠翎,那彩色的羽屏,扩之一分则嫌大,缩之一分则嫌小,素之一忽则嫌淡,黛之一忽则嫌艳。在热带丛林里时有一两只走着觅食,整个丛林便成了一座在灯光照耀下的舞台。舞台的大小好像是上帝专门为孔雀设计的T台。
晴天的早晨每每看着他们三五成群地在热带从里相互梳妆,我帮你啄啄虱子,你帮我理理羽毛。这是鸟类里十分常见的行为。春天的平地上常见雄孔雀求偶,那更是丛林生活中独特的风景。展开它那七彩的羽屏,高高举起那高傲的孔雀翎,踏着孔雀步,大摇大摆的走来走去。这是一场视觉化的盛宴,而且充满活力了。或许有人会感着美中的不足,孔雀不会跳舞。
但是孔雀本身不就是一曲惊艳的舞吗?不,舞未免太娇艳了。孔雀实在是大自然赐给人类的艺术品,一个无处不散发着高雅气质的艺术品。
一天,妈妈带我到动物园看动物。妈妈在买票的时候,我在门外就听见了小鸟在叽叽喳喳的歌唱。等妈妈买完票,我就迫不及待地跑进动物园。我一进门就看见了引人注目的孔雀。
我走到了孔雀跟前看着它美丽的羽毛。它们是绿色和蓝色相间的,就像一件闪闪发光的锦缎大衣。孔雀头顶的羽毛像一个装满珍珠的盘子,盘子上面还插着几根漂亮的羽冠。
孔雀主要生活在我国的云南,爱吃嫩绿的叶子和小型昆虫。我从袋子里拿出一个花生,扔进笼子里,孔雀就当没看见似地走了!我气呼呼地说:“你这个坏东西,竟然不吃我给你的花生,太可恶了!”我转头正想走,妈妈说:“你先和孔雀沟通沟通吧!”我就冲着孔雀说了一会话。孔雀觉得我没有恶意,就把我给它的花生吃了。妈妈说:“你和孔雀照张相吧!”我高兴地答应了,只听“咔”一起响,相片拍出来。我看了高高兴兴地说:“太美了!”
孔雀是鸟类的选美冠军。头上戴着一顶蓝色的皇冠,一双小小的眼睛,下面长着一张又尖又长的嘴。只要一阵风轻轻地吹过来,孔雀就把自己最美丽的屏展开了。它的屏像一把花扇子,“扇子”上还有许多只“小眼睛”。孔雀还有两只细细长长的脚,在草地上走来走去,像一位专业的舞蹈演员。
许多游人都等着看孔雀开屏呢!我最喜欢孔雀了,每次去动物园,我都让爸爸妈妈带我去看孔雀。现在你们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喜欢孔雀了吧!
周六,兔子和孔雀在争论谁最漂亮。
小兔子说:“我的身体很白,眼睛像两颗圆圆的红宝石,尾巴很短,好可爱!”孔雀说:“我身材修长,长满了美丽的翅膀。我一打开屏幕,人们就会争相观看。”
然后,猴姐姐说:“别再争了。谁漂亮不重要。重要的是心灵和灵魂的美是最好的。”
然后,兔子和孔雀脸红了,低头对对方说:“对不起。”
后来每次都在一起开心的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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