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乡到了冬天就是一个冰灯的世界。每到冬天,我的家乡就会开展冰灯大会。
一进门你准会滑倒,滑倒后你就会看到各种各样的冰灯,灯的颜色五彩缤纷,在远处看光彩夺目的,许多外国人都在边玩边拍照。冰灯长廊里有四十米长的大滑梯,里面放着灯箱,是不是很刺激?
有一次,我迫不及待地上去,我一碰冰就有一点儿哆嗦,可是慢慢我就适应了。我到一个弯路,转来转去的很像一个大圆盘。我下去之后去暖屋暖和一下。
今年冬天,在哈尔滨举行了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我的家乡为了迎接来自世界各地的宾朋,新建了许多冰雪体育场,你难道不想到哈尔滨旅游吗?
人若不生不灭,永不衰老、改变,那将是怎样的情境?如果你拥有一眼神奇的泉水,喝下它便能成为永恒的存在,不会变化,身体仿佛定格,你会作出怎样的选择?
娜塔莉在她的童话中,就挖了一眼这样的《不老泉》。
温妮是一个不到十一岁的小女孩,家族有着一片林子。偶然地遇上了塔克一家,得到了一个惊天秘密——她的林子里竟有不老泉。
长生不老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谁都想长生不老,永世长存,但是塔克却阻止温妮喝下泉水,因为塔克觉得人若一直活着,跟石头没什么两样。是的,人若不经历生老病死,那还有什么意义。生命不是用时间衡量的。而且若世上的人都是如此,那世界不成为了一张定格的照片?不老泉的秘密,就因此深埋于塔克一家的心中。
但是,这个秘密还是被一个阴险的人发现了,为了守住秘密,塔克一家倍受牵连,女主人梅因为误***了那个对泉水虎视眈眈的人送进了监狱。最终,温妮救出了梅。经历了一次次风波之后,生活又归于平静。林子再也无人深入。
但这个神奇的故事并未结束,温妮,还将面对那个也许决定她一生的选择。
尾声,带着几分凄凉。时间,磨平了往事。林子没了,温妮的宅子也没了,最后,温妮的选择浮出水面,带来了无限的伤感和震撼。一块墓碑上镌刻着温妮.福斯特的名字。
读完后,它带来的冲击仍萦绕心头。无论构思、语言、情节、文字都精妙无比,如真被不老泉滋润过一般,经典永恒!
《不老泉》是我前一段时间看完的,我觉得:世界上的坏蛋真不少啊!竟然能干出这种事情!如果我们喝了不老泉的泉水,永远不变老,那么世界上得有多少人啊!这样不断繁衍,地球都得开通地下公寓了。等地下再也开通不了公寓了,人们都要迁移到月球。再说,粮食也不够用啊!
不过,我很喜欢塔克和梅。因为他们都很和蔼、善良,保护温妮,很有办法。可是梅犯了唯一一个错误:她把穿黄衣服的人枪毙了。其实让他永久坐牢就行了,或者让法律公正的把他绞死,梅反而偏偏要***死他。我知道梅当时是忍不住,但是这是***人啊!
我还很喜欢杰西和温妮。杰西长得很英俊,这一点我不得不承认,哪个女孩喜欢丑陋的男孩呢(他的心如果很好可以原谅,但他毕竟真的很丑啊)?杰西还很照顾温妮,要是有这样一个男孩朋友真的很好(因为那些讨厌、卑鄙的人总会说男女孩在一起是初恋,我很讨厌这一点,也很难忍受,因为我喜欢和男孩子玩)。我喜欢温妮是因为她很顾全大局,因为在梅要被绞死的那一夜,是温妮主动提出要帮助梅坐牢,让梅离开。这样做也很安全,因为14岁以下的孩子不能判刑,不过也很让家人感到羞耻。
再说一说,我很讨厌穿黄衣服的人,我相信你们也一定的讨厌他,因为他跟温妮的家人说温妮被绑架了就是因为他想占有那块独特的树林,把不老泉泉水一点一点卖出去,而且提出很高的价钱,让他占有人们的很多很多的钱财。你们是不是也这样想?
人一定要不断发展,争取把人生变得更好,但一定要靠自己,不要贪得无厌,想出各种各样一般人想不出的诡计,夺取别人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得到自己虽然富贵却卑鄙的人生。
我家有一个小调皮,你猜它是谁?嘿,它就是我家的小猫贝贝!
贝贝是我爷爷从田埂上抱来的,一定是它以前的主人抛弃了它,那么,就由我来当它的`新主人吧!
这只可爱温顺的小猫有一双黄色的、杏仁似的眼睛,黑黑的毛发,摸起来还很暖和,四只细长的腿和一条麻绳似的尾巴——看起来十分瘦弱。小猫最初来到我们家时还很怕生,碗里的食物也只是碰几下就不敢动了。整天缩在墙角,一双眼睛睁的大大的,惊恐地望着它周围的一切。不过后来,小猫终于承认了自己是这个家的一员,即使它吃食时我抚摸它的毛发,它也不会感到一丝恐慌,反而百般依赖地向**近。
小猫贝贝虽然可爱,可它也有调皮的一面——
有一天,爸爸带我去买了几条金鱼并为小鱼们准备了一个鱼缸。看着鱼儿们在水中嬉戏,我知道家里又来了几位小伙伴。那几天,我时不时抓点鱼食往鱼缸一撒。而贝贝似乎不太高兴,以为我不要它了。我这才注意到,贝贝这几天总是盯着那些小鱼,似乎想把小金鱼当成美餐。看出了它的心思,我就立刻将鱼缸放高。然而,不幸还是降临在这几位刚来不久的小伙伴头上。
有天放学,正当我兴高采烈地跑回家时,发现地上都是水,还有许多玻璃碎片散落在地上呢。我一看就知道只是谁的“杰作”了,立刻怒气冲冲地去找贝贝。只见贝贝见我来,似是大吃一惊,急忙做出一副温顺乖巧的样子,在我身边绕来绕去,绕的我心都软了,只见它嘟着嘴,睁着“莹莹美目”看着我一动不动,我不禁“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贝贝见我笑了,立刻逃之夭夭。我忍俊不禁,没想到贝贝还真会耍招呢!
现在我的小猫也不知跑哪去了,会不会又到一个新主人家继续生活呢?
我家有只讨人喜欢的小猫咪,名叫乖乖,由于它很乖巧。
乖乖长得很漂亮,水汪汪的双眼看上去又大又圆,圆球似的鼻子一直这里闻一下,那里嗅一下,尖尖的小耳朵一直那样灵敏,灰麻色的皮毛,俗中携带高贵。
乖乖非常爱干净,天天坚持梳洗。它用粉红的小舌头舔湿爪子,然后用爪子一下一下地洗脸,洗完脸后又从头到尾仔仔细细地梳理着我们的毛发,那认真的样子,你看了准会大笑。
乖乖非常淘气,一根鸡毛、一团毛线都是它的玩具,玩个没完没了,一玩起来,不知要摔多少个跟头,笑得我直流眼泪。
乖乖非常古怪,每当我和母亲喝酸奶时,它一直跑到沙发的把手上,迫不及待地看大家把酸奶喝完,那样子仿佛要从大家手中抢过去一样。大家喝完后,它就把它的小舌头伸到杯子里面去舔,一幅非常享受的样子,舔完之后你再看啊,那杯子里就像是洗过了一样,干净得非常。
乖乖还是个画家呢!有一次我正在画画,正愁着不会画梅花,正巧乖乖爬上了桌子,调皮的它把颜料打翻了。乖乖见闯祸了,吓得撒腿就跑,结果又踩着了我的画纸,顿时,洁白的纸上“盛开”了朵朵彩色的“小梅花”,好看极了!
乖乖带给了我无限的快乐,我爱我的乖乖。
那一次去三清山,美丽的景色让我无法忘怀。
蒙蒙的细雨如痴如醉地下看,又轻又细,如同万条银丝从天上飘下来,一片迷迷蒙蒙的世界。身后的松柏依然又开枝去,任凭雨水拍打在树叶上,也没有丝毫的畏惧。而山若隐若现,淡淡地体现出一种清雅的绿色和一种似红非红的颜色。向栏杆下一望,一片白茫茫的,似乎没有底,是个无底崖……栏杆上的雨水,给人一种清凉的感觉,雨水打在受上,好像你的手浸在溪水里,溪水冲到你手上,清爽,凉滋滋的感觉涌上新头,使原本穿着雨衣的那种闷气顿时消失了,被那种无以言表的美的感觉所取代。
雨渐渐停了,三清山的景色也清晰起来。此时,已在半山腰了,远远望去,被人称做神女峰的山出现在了我的实现中。看起来,神女峰像是由两块石头组成的。一块是头,一块是身子。站在“神女峰”这块拍子边,向前看去,在两棵松树之间,刚好可看见神女峰。“神女”转过头,头发一直披到了肩上,身上披着大衣一直垂到脚底。
此时,向山下望去,一片云海,一层一层,将低矮的山“淹没”了。太阳落山了,照在云海上,云海上浮层夕阳红,一层雪白……每一座山都被轻纱所笼罩,朦朦隆隆。时而云絮飘飘悠悠,时而云絮翻飞,时升时落。清爽、美丽、清静……
三清山美不胜数,这种感觉就如同它的名字一样:清爽、清凉、清静……
春天来了。来到了校园里,来到我兜儿里,来到我头上……
校园的春天很美。水池上的小花开了;长出了嫩绿嫩绿的枝芽儿,特别是那柳树,长出柳絮后,柳絮落了下来,柳树的柳絮给学校带来了浓浓的清香,同学们都到柳树下去捡柳絮;草地上,长出了嫩绿的小草,它们好像在对我们说:“同学们,你们不要踩到我的头上,不然就我就会特别痛,就长不出茁壮的身体了!”
我想变成柳絮,让同学们把我捡到他们手里;我想变成太阳,让我看见鸟儿飞,让我看见同学们在玩耍,让我看见校园的春色;我想变成春风,把风筝吹动,把柳枝吹起来。
我喜欢校园春色!更喜欢校园!
这本书,为大家呈现了一个道理,有些人为了长生不老,跋山涉水,去找那口泉,可他们都并没有想过,自己喝完这种水,永远都不会再变,一直是那个摸样,这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情,而得知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温妮,就有深刻的意识,没有去喝那泉水,从此,那口泉便无人知道。
这本书主要讲了温妮的父母和奶奶总是不让温妮出去玩,有一天温妮偷偷出去玩,发现了一个小男孩,从这开始泉水的秘密,便有人知道了,听完这个故事的温妮,对塔克一家微微地产生了一些好感,到后来,迈尔斯带她去钓鱼,杰西带她去玩,梅和塔克跟她谈话。渐渐地,渐渐地,渐渐地。温妮喜欢上了这个大家庭。
可惜的是,当初他们为温妮讲泉水的秘密时,没留意有人在偷听,最后那人想要卖泉水,这种过于贪图的人,终究会受到报应的,那个人就是黄西装,他为了可以长生不老,还要卖泉水,最后,死在了梅的枪下。
我觉得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人不要太贪,因为贪会使你失去很多,虽然温妮可以选择喝下泉水,长生不老;也可以不喝泉水,过普普通通的日子。但是温妮不像有些人似的,选择了喝泉水,而温妮没有,她选择了过普通人的生活,这种选择是明智的。
人虽然不能长生不老,但是可以让自己活得很快乐,这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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