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兔盈盈捧着一颗又大又饱满的草莓开开心心地走在回家的路上。
盈盈最喜欢吃草莓了。咬一口,甜溜溜的,光是想着,牙齿就开始在嘴里跳舞了。可是,盈盈是不会舍得吃这颗草莓的。因为这是他要送给妈妈的礼物。要知道,为了找这么颗草莓,向来胆小的盈盈可是下了好大的决心,才敢独自出门的。
我闻闻这香味就可以了。盈盈一边走一边想。
不久就来到小河边。这时盈盈觉得口渴了,于是,他抱着草莓一骨碌地从草丛里钻了下去。
咕嘟咕嘟。盈盈大口大口地喝水。(你瞧,他连喝水都舍不得放下手中的草莓呢。
真痛快呀!喝饱了的盈盈准备继续上路了。可当他一转身却被吓了一跳。小熊多多正直勾勾地看着他,不,是直勾勾地看着他手里的草莓。
“这东西好吃吗?”小熊多多问。
“好吃。哦,不,……不好吃。”盈盈吞吞吐吐地说,生怕小熊多多会吃这颗草莓。对小兔盈盈来说,小熊多多可是个大块头呢。
“你骗人!一开始说好吃,为什么又要改口?”小熊多多一下子生气了。他最讨厌别人骗他。
盈盈害怕极了,忍不住哇哇大哭起来。
“你哭什么呀?你,你快别哭了!”这下轮到小熊多多着急了。他最怕看见眼泪了。
“这是给妈妈的,……不能给你,呜呜呜……”盈盈一边哭一边说。
“我也没想要啊。唉!”小熊多多摇摇头说,“好了,好了,别哭了,快把它拿回家给妈妈吧。”
盈盈赶紧抱着草莓爬上了河岸。
快到家时,盈盈停下脚步,把草莓放在路边,然后舔了舔手,顺了顺毛,又洗了洗脸,这才又重新抱起了草莓。可不能让妈妈知道他哭过,是不是?
嗒、嗒、嗒。盈盈敲敲自家的门。他小小的心脏也在扑嗒、扑嗒、扑嗒地乱跳着。这是他第一次给妈妈送礼物。
“是谁呀?”妈妈亲切的声音传了出来。
“是我,妈妈,是我回来了。”
“哦,是我的小宝贝回来啦。”话音一落,门就打开了,妈妈笑吟吟地站在了门口。
“生日快乐!妈妈。”盈盈大声说着,一把把草莓塞进了妈妈怀里,同时吱溜一下从妈妈身边溜进了屋里。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
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
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在生活中,在学习中,每个人都想当强者,在狼群中也不例外,每只狼都梦想着成为狼群的统治者——狼王,《狼王梦》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想当狼王的故事。
这本小说主要写了这篇小说主要说了:母狼紫岚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诞下了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的疏忽,死于暴风雨中。她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这是因为这个愿望是紫岚死去的配偶黑桑的心愿。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它一次一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已步入老年。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一只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现在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我最感动的是:母狼紫岚为了救自己的狼孙与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让我悟到生存的艰难,体会念了竞争的无情,欣赏了不屈不挠的强者风采,让我们抢先一步获得过人的胆魄和谋略。
《失火之后》这篇作文语言生动,文章有理有据,说服力强,上下文过渡自然,条理清晰,首尾照应,结尾点题,不失为一篇佳作。
文章开头新颖,具有先声夺人之效,使读者看了第一句忍不住接着往下读。交代失火原因以及救火时的危险时,加入人物行为,生活中的画面跃然纸上,并以艺术真实和生活真实相结合的手法,把故事写得生动感人。然后引出居民的议论,最后得出“我”的思考,使文章的主题自然而然升华到了较高的境界。结尾部分正是作者要表达的,即写作此文的宗旨,换言之,中心思想。一个中学生能有这样的体会,令人刮目相看。精彩的结尾可谓点睛之笔,看似平常,却最奇特,这便是作品的艺术特色,有着强烈的现实意义。
该文采用第一人称,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语言很有特点,虽然不华丽,但却极为准确、生动、形象,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这是很难得的。在描写火势时,“火焰足足有半层楼高,那气势,就算是火红的`太阳也要逊色几分”;在叙述失火后的景象时,“原来白色的墙已经变成了一片漆黑,像是被刷了油漆似的”,类似可圈可点的佳句不少,给文章增添了些文学情趣。
该文的另一个特点就是结构合理,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十分深刻透彻,加上语言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令人过目不忘。本文题目“失火之后”,但在叙述“失火”的事情时,用了大量的笔墨描写失火的过程,后面的结尾简练,只用了一个很小的自然段。其实这是一种很巧妙的写作手法,前面进行了充分的铺垫,结尾的点题才能水到渠成,前因后果娓娓道来,很自然,让读者信服,且毫无造作之感。如果能把失火后人们灭火时的细节描写出来(不仅仅是“一桶接一桶的水往火上浇去”,把失火造成的损失着重叙述一下(不仅仅是电瓶车烧毁,把墙壁熏黑,则更有说服力,更能震撼人,作品就会显得更有思想深度。
在朦胧的睡眼中,凡卡看到了一个高大的身躯。是爷爷吗?他揉揉眼睛,看清楚了,发现那是怒气冲冲的老板,正在挥舞着皮鞭,一股火烧火燎的疼布满全身,疼的饭卡直打滚。
老板边打边骂道:“小兔崽子,老子供你吃、供你住,还偷老子钢笔墨水,看我不打死你……”就这样,委屈至极的小凡卡难过极了,心想:爷爷怎么还不来接我,是什么出错了吗?。他心里这么想但却不敢这么说,因为他怕别人会变本加厉的折磨他。“老板,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了,饶了我吧!”老板直到打累了,才罢手,这时听到小崽子的哭声,凡卡连忙跑过去哄孩子。边摇摇篮边想:难道我没有写具体的位置,天啊,我该怎么办。
他在一家人的折磨下心生一计,不如我去找爷爷。于是白天把能省的吃的都省下来,并在收拾碗筷时把剩饭剩菜都装在饭囊里,当做干粮;把老板的旧衣都存在一起取暖;并在出去买东西时干些杂活赚卢布。于是,日积月累,干粮多了、衣服多了、有了钱,这样他就可以放行的逃离这里。
这一天,凡卡把所有的衣服都套在身上,由于太兴奋了忘记摇摇篮,老板想狠狠的教训他,于是便让伙计叫他过来。在后院,有一个水缸里装满了水,旁边放了一个板凳,老板一边摆弄着浸在水里的树条一边不停地舞动着。凡卡过来了,那些伙计不分青红皂白把他绑在板凳上,他以为露馅了,慌忙地说:“我以后再也不敢了,再也不敢了。”老板不由分说,“瞟”得一声,带有荆棘的树鞭落在了饭卡的屁股上,随着老板手中树条的挥动凡卡的号叫声陡起,***猪似的声音震耳欲聋。十几鞭过后便猛的晕倒了。
醒来后,发现自己竟然在大路上。原来,老板怕他已经死了,坏了鞋店的名声,便把他生在大陆上。喜出望外的凡卡带着这是先准备好的几样东西登上了归乡之路。一路上省吃俭用,甚至一整天只吃一口饭、喝一口水,经过好几天的苦战,终于,回到了自己土生土壤的家乡。来到大街上,拿自己赚来的钱给爷爷买了些礼物,便去找他。凭着记忆,进了屋子,发现爷爷正在炕头上,泥鳅扑在他的身上,凡卡把经过叙述一遍之后,又开始了新的生活,祖孙俩永远的呆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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