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证法也叫事例论证,是用令人信服的典型事例来证明自己论点正确的一种方法。它是议论文写作中最常用的一种论证方法。“事实强于雄辩”,在典型的事例面前,道理不言而喻。
要用好例证法,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事例要典型、确凿、有影响力。一般来讲,应优先考虑著名的人物或事例,慎用校园、家庭、市井街头的琐碎事例。
2、事例的叙述要简明扼要,切忌拖泥带水,过于详细。举例是为了证明观点,不是为了弄清事实,切忌本末倒置。
3、事例切忌单一狭隘,要丰富广阔,要点面结合,古今中外相映成辉。同类事例掌握多时可考虑采用句式排比列举。
4、事例列举之后要简短分析,不能将例证法变成事例整理,忌有例无证。
5、勤于积累,精于筛选。“书到用时方恨少”,平时多读书报,摘记、剪贴是主要手段。积累多了,自然能融会贯通、左右逢源。
所谓类比,就是借助某个或某几个类似的故事、实例或写作者安排的情境,进行由此及彼的推理。
用于类比的事物大致有这么几种:古今中外的史实、神话传说、寓言、写作者自己创设的情境等。
运用类比要注意所选取的“类体”要同类,不能相对或相反;在类比之后要剖析,要善于揭示,一语破的,一刀见血。
喻证法是用设喻来论证论点的方法。
在议论文中,设喻可以使论点更易懂、更风趣、更容易获得读者的认同。喻证法能化抽象为具体、化艰深为浅显、化枯燥为生动。
运用喻证法必须注意以下三点:
1、以小见大,就近取譬。要精选生活中细小的、人们熟悉的事物做为设喻的喻体。喻体如果不是读者常见熟知的,就达不到喻证的目的。
2、喻体不求形似,求神似。做为喻证的喻体与做为比喻的喻体不同。比喻的喻体是为了强调特征,描绘事物,侧重形似,以形比形;而喻证的喻体是为了阐发观点,以正视听,力求神似,以义取形。一定要对自己所要论争的对象和用来设喻的事物之间的对应关系进行细致入微的体味与揣摩。
3、精剖喻体,丝丝入扣。《拿来主义》中鲁迅先生的喻证法运用得是很经典的。他用“大宅子”比喻“文化遗产”;用“孱头”、“混蛋”、“废物”来批判三种对待文化遗产的错误观点和态度;用“鱼翅”、“鸦片”、“烟枪、烟灯”、“姨太太”来比喻文化遗产的几个组成部分;用“占有”、“挑选”、“创新”来说明批判继承文化遗产的三个步骤。十分贴切,浑然一体,令人信服并不由得拍案叫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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