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身边有很多值得我们敬佩的人,可能是辛苦工作的爸爸妈妈,苦练书法的同桌,为我我们默默付出的清洁工人……其中我敬佩的人是我姥姥,因为姥姥是个不怕苦不怕累的人。
姥姥已经58岁了,他却在辛苦的照顾着我的太姥。太老既不会走路,又不会自己吃饭。可是啊,就因为姥姥这种天才,我太老既会走路又会吃饭了。你是不是觉得我在绕口令啊。不信你来看看姥姥是怎样照顾太老的。
有一天,太老大便失常了,我放学回来家里臭哄哄的,哎呀,原来是太老啊。姥姥还洗着太老的裤子呢。我急忙说:“哎呀,都这么臭了您还洗干吗,扔掉算了,再买一个吧!‘’我的话音刚落,姥姥严肃的对我说:“怎么能这样,怎么能遇到困难就退缩,你也应该这样照顾***妈。”我听后脸都红了,我想姥姥这种不怕苦的
姥姥只要没事就会带太姥去散步,还扶着太老走路,一步……两步……渐渐太老就会走路了。再说起吃饭太老手爱抖,抓不动碗筷,姥姥就天天让太老练习,渐渐的姥姥就会吃饭了。
你说,姥姥是不是很值得我们敬佩的人啊!
他那胖乎乎的脸蛋上,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像两颗葡萄一样晶莹剔透,他有长长的睫毛,高挺的鼻梁,小小的嘴巴。组合在一起形成了一张肉嘟嘟的可爱脸蛋。你们猜猜他是谁?
他很怕痒,每次挠他痒的时候,他都笑得合不拢嘴,真像一个弥勒佛。睡觉的时候把两只手放在头顶上,做出一副投降的样子,可爱极了!他有一次还做了一件傻事。那是一天晚上,他突然把自己的头发拽住不放,婆婆怎么用手掰都掰不动。看着他疼得哇哇大哭的样子,我却被他逗得笑得都趴在了地上。最后婆婆利用他怕痒的特点,一边用手轻轻挠他的脚底板,一边把他的手轻轻拿开。他这才停上了哭泣。你说他是不是傻得很可爱?
他也有爱学习的一面,有一次我正在看书,他也把小脑袋凑了过来,还看得津津有味呢!就像能看懂难题的博士一样!
从上面的介绍来看,大家应该都猜到他是谁了吧!对,没错,他就是我可爱的弟弟——吴文嘉。
过去的两年小学生生活,老师安排和我同桌一起坐过的已经有好几位同学了,在我的记忆里印象最深的就是他。
他剪着一个小平头,看起是个很精神很活泼的伙子,不高不瘦,身上的肉肉多多的,乌黑的眼睛笑起来弯变的,洁白的牙齿看起来很清爽。他的爱好是踢足球、看书。
他,爱动脑筋、机智、幽默、爱开玩笑。有一次,我刚新买第一天的尺子就找不着,书包里、课桌上、笔盒里,东找西找,就是没有尺子的影子,可把我急死了。这时,他慢悠悠走过来说“什么事?\"我告诉他,我新买的尺子不知道上哪去了,要是没找着会被妈妈骂的。他说\"没事,回家跟妈妈说尺子自己走丢了\"。我只能合哈大笑起来.
我俩还一起参加学校的足球队,绿草地上我们一起奔跑、踢足球,你追我赶。虽然他踢球的技术不是很好,但是他认真学习的样子还是很帅的。
说了这么多,你应该能猜得出他是谁吧!
妈妈是个爱笑的人,而且她笑时的样子很好看。那微笑如冬日里的一缕阳光,给人温暖;如黑暗时的一盏明灯,给人希望;如失意时,搭砸在肩膀上的那双手,给人力量。妈妈用她的微笑鼓励着我长大。
那是有一次,妈妈病了。病得很严重,而且还发烧。竟烧到40度。望着妈妈那日渐消瘦的脸,我着急的不得了,怕以后再也看不到妈妈的微笑。于是赶紧给妈妈端水送药,希望她的少能快点退下去,希望那往日的笑容能重新回到她的脸上。所以每当放学回家,我便细心地给妈妈量体温,换毛巾。有一次我在给妈妈换毛巾时,误把热毛巾换成了量毛巾。使妈妈烧的更严重了。我十分自责,怪自己太笨,连照顾妈妈都不会,还使她的病加重了而妈妈却没有责怪我一句,而是微笑着对我说:“不要自责了,女儿能细心地照顾妈妈,妈妈很开心,怎么会责怪你呢?”我终于不再自责,抬起头看妈妈,妈妈的脸上是怎样一种微笑啊:带着欣慰和几分温柔,还有对我的怜爱。那我先那么没,那么温柔,时我在以后想起它时,扔陶醉不已。
我爱我的妈妈,但有时我也会让她不开心。比如那一次,那次是在我八九岁的时候,妈妈送我去学电子琴。刚开始时我还有些兴趣,每次都积极地练琴。可是到了后来,我对弹琴失去了兴趣。如果妈妈不催我练琴,我绝不会主动去练琴。时间长了,我的琴便弹得越来越糟糕。直到有一天,妈妈带我去学琴时,老师对妈妈说请我不要再学琴了,这样学下去也只是浪费时间。妈妈听了老师的话后十分着急。便赶紧面带歉意的笑容和老师说情,而老师竟说什么也不答应。我抬头看了看妈妈,妈妈脸上的笑容带着歉意和着急,还有对我的失望。那个笑容定格在我的脑海,使我久久不能忘记。也许是老师被妈妈的说的话打动了,终于肯留下我,让我继续学琴。从那开始,我每天都认真地练琴,因为我不想再看到妈妈的脸上出现那歉意的笑容。现在,我的电子琴已经能弹得非常好了。这里有妈妈必不可少的功劳。
妈妈的微笑呵护着我的心灵,使我远离外界的风雨;妈妈的微笑鼓励着我的成长,使我振作
岁月的痕迹啊,请不要在妈妈的脸上停留,因为我想看到那美丽的笑容在她脸上永驻。
他是一个男生,高高瘦瘦的,但是非常精神。
他酷爱足球。用他自己的话说:饭可以不吃,足球不可以不踢。只要一到周末,小区的草地上总能看见他带着足球跑的身影。阳光洒在他脸上的汗珠上,显得闪闪发光,又显得她十分健康。
每一次踢球,他既当主帅,又当主峰。我认为他一个人就可以和一整个足球队对抗。他总能以最快的速度组织好队员,果断分工,再展开球赛。有时候只要敌方一个稍微厉害的队员开一个大脚,他就会飞升而起,把球踢回去,不管从任何角度飞来的球,他总能把球踢回去。
他还很好学,只要谁讲足球的新技巧,他总要一问究竟,有时还要把新技巧练得精炼。
他还爱看关于足球的电视节目,每次他都能准点坐在电视机前收看足球比赛。
你们猜出他是谁的吗?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