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did a survey recently about doing housework among my friends to see people's attitude about it.The result is that most of them are tired of housework .
I feel so amazing,because I think doing housework is very interesting,it makes youth more independent ,it means that we are not relay on our parents any more.And it also help us to get on well with our parents,we'll have more topics with them.Then we'll find communicate with our parents isn't hard.
在这么多的动物中,我最喜欢的是狗。狗是一种温驯而又随和的动物。不管狗的主人是何等人物,狗都能服从主人的命令,而且狗从不挑剔食物,无论是每餐的残羹剩饭、骨屑稀粥,或是垃圾桶的发霉的水果,都由它一“嘴”包办。在狗的心目中,最重要的是主人,其次才是自己。我曾经从报纸上看过一篇报道,大意是说一个人带着一只狗出外散步,可是却不慎掉进河里,那只狗于是奋不顾身地跳入水里把主人救上岸,把主人的命给救回来,由此可知狗对主人忠心的程度。
狗的叫声是别的动物所无法比拟的,它的叫声不像猫的咪咪声那样有气无力,也不像老虎吼声那样恐怖,而是中气十足,使人听起来有雄伟干脆的感觉。
狗的形体美也是冠于其他动物的。一只经过训练的警犬,在坐立不动时,那种雄视四方的眼神及威风凛凛的姿态和玲珑的曲线,颇有“一夫当关,万夫莫敌”之势。但是却不是每只狗都这样有精神。有一些流浪街头的瘌痢狗,那可怜的样子,也不由得令人心生同情。
也许有人会讨厌狗随地大小便的习惯而不喜欢狗,也许有人曾被狗的叫声打断了思路,也许有人曾经遭受狗的攻击,但那毕竟只是许多优点中的少数缺点,它们仍有许多优点值得我们去喜爱它。当你看到一个脸上带着青春朝气的人,身后跟着一只昂首阔步、温驯可爱的狗时,你一定很羡慕他,那么你不妨也养一只狗来调剂你的生活,你将会了解养狗的乐趣及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喜欢养狗。
我家养着一条小狗,它的名字叫“黑虎”。它是德国牧羊犬。它眼睛的上方有两块浅棕色的毛,后背乌黑发亮,腿是浅黄色的;它的眼睛非常大,闪着v幽幽的光;它的腿粗壮有力,跑起来,谁都赶不上。
它刚到我家时才一个月大,可已经学会了淘气,在屋里上蹿下跳,跑来跑去。
它很贪玩,每天散步时从5楼下到小花园,它可以一直保持冲刺的速度,到了那,它跳呀,叫呀,和别的\'狗一起疯啊。。。。。。
它现在依旧很淘气,很爱啃东西,只要是它能咬动的,都会被它咽下肚,见它这么爱咬东西,我便找了块木头给它,结果一个星期的时间,它愣是把这块木头啃光了。
有一次,妈妈在屋里给我辅导数学题,顺手把手机放到客厅的沙发靠背上,突然,我们听到客厅传来“咚咚”的声音,接着就是“嘎吱,嘎吱”的声音,我们也没在意。过了一会儿,到客厅一看,才发现“黑虎”上了沙发,把手机叼到窝里,“嘎吱,嘎吱”咬的正起劲,它看到了我们,便慌慌张张地跑到沙发底下。我们一看它已经把手机套吃了一大半,手机外壳也被它咬了两个洞,妈妈生气地打了它几下,它怕极了,不敢逃也不敢躲,没被大一下便抽搐一下,头底得都快藏到胸口去了。从此以后,它除了咬给它的木头块,别的东西它再也不敢乱咬了。
这就是我家的“黑虎”,一只淘气,贪玩又懂事的小狗。
星期五,我听到了一个好消息——妈妈想养一只狗,妈妈问爸爸和我同不同意?不用说,我是万分支持,从小就想养狗的我,现在终于可以好好地体会一下养狗的乐趣了!
第二天一早,正在熟睡的爸爸,被我和妈妈叫了起来,爸爸不耐烦地准备接着睡,结果被妈妈揪着耳朵拉了起来,并朝着爸爸的耳朵大叫,这下爸爸彻底没了睡意,只好开车载着我和妈妈去外婆家取狗。
到外婆家后,我朝狗窝望去,一眼就相中了那只全身灿黄,耳朵和爪子却是白色的小狗,那只小狗可活泼了,让我几次都没抓住它,还是爸爸有办法,给它扔了馍块,越扔越近,最后一把抓住它,把它带回了家。
到家后,我把它放在地上,它似乎有些害怕,吓得直叫唤,我过去想安抚它,它却找到了藏身之地——沙发底下,害得我只能趴在地上看它,却摸不到它。
几天后,它不再躲着我了,我也给它取名“逗逗”,因为它是在太逗了!逗逗讨厌洗澡,每次给它洗完,它就到处乱窜,我家地板是瓷砖的,结果它一跑就会呈一个大字形趴在那儿,我准备跑过去帮它擦干,它却毫不示弱,继续乱窜,直到它再次趴到地上,我才能把它抓住。
跟它熟了,我就会无缘无故的想捉弄它,比如:在给它喂饭时,我会把馍举得高高的,让它站起来,走一圈才给它吃。
不过,它那次却使得我非常担心,那天,我回到家到处找不到它,我还以为它跑出去了,就叫上妈妈一起寻找,最后还是伤心地回家了。晚上,我听见阳台有动静,我急忙跑过去一看,原来是它把自己锁在阳台了。
这就是我们家的“逗逗”,它总是把无限的欢乐带给我,但也把担心和忧愁带给了我,这就是我养狗的乐趣。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小狗。它是爸爸在我生日时,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给它取名字叫“欢欢“。你们可能要问我为什么给它取一个福娃的名字,因为我想让它幸福地生活着。
欢欢周身雪白,胖乎乎的脑袋上有一双机灵的眼睛,扁扁的鼻子,一张嘴巴不时鼓起来,好像生气了似的,没事总是歪着脑袋,朝天仰望,好像有点想妈妈了。
它特别爱吃肉,每当我端上肉来,它总会汪汪地叫着。扑上去,用后腿支撑着身体站立起来,抓盘子里的肉吃。我把盘子放哪,它就到哪,直到我把盘子放在一个固定地方,它立即把盘子压在身下,一个劲吃起来,生怕别人抢了去。吃完了,还舔一舔盘子,我看它贪吃的样子,不禁笑出声。
记得有一次,我给它洗澡。它一开始躺在盆里不安分,我给它身上泼了水打了香皂,把它洗得干干净净。它可舒服了,竟不从澡盆里出来了,我费了好大劲,把它从澡盆里抱了出来。刚把它放到地上,五秒钟过后,我一看,它自己又跳到澡盆里去了,我找来妈妈,用它最喜欢的食物把它引诱了出来,这时它才肯罢休,渐渐地,我和“欢欢“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后来爸爸把“欢欢“送到了姥姥家,我可伤心了。每到星期天,我总会让姥姥带它到我家看看,和我玩一会儿。
我爱小狗“欢欢“!
Such is sons’ nature; I really do not know how to express my thanks to you. However, I can imagine, on the day 18 years ago, when you gave birth to me, what a complex feeling you had. In the past few years, every day you struggle me up in the morning and prepare breakfast for me, then in the afternoon, you always welcome your only son with delicious foods after a day‘s hard work. Now your son has been 18 and will go to university soon, like a bird is leaving its parents. Nevertheless, your footprints on my heart will never ever fade and I love you mum!
your son
我和亲爱的狗狗在夕阳的余晖中共同迈出脚步。
——题记
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爸爸妈妈,我和家里的狗狗最相亲爱。我想不到竟然三年之久了,连见到它的那天,我都没有忘记。
仔仔,一身浅棕色的卷毛,体型微胖,一双又黑又大的眼珠。
“死狗,快滚进去!”真是作业太多,今天十分不爽,可骂完它,心里的怒火发了出来,自己也不生气了,是的,狗也没什么错,但挨了一顿骂。反正它什么也不懂,骂了它自己不生气了。等我心态渐渐平静下来,斜着身子看它,依旧“稳如泰山”的卧在那儿。正竖耳倾听刚才发生的一切,见它这副傻样,我自己却忍不住笑了,“死狗,过来!”它乖乖地踩着小碎步跑了过来,太搞笑了,养狗之乐即发泄之乐。
狗狗的卧室,就在我家的卫生间。一有机会,它就会从门缝里溜出来,悄悄地卧在门口的布垫上。只要有人回来,它就低下头,叼起垫子,大步流星的冲了出去,把垫子甩起来,像风扇一样卷起大风,真是太好玩了。
后来,我把同学不喝的牛奶带回来喂它,它一见我拿着牛奶进来,便趴在我的腿上这儿闻闻、哪儿闻闻,还没倒完它就迫不及待的,把头凑过来使劲喝,发出弹舌头的声音。
喝完,带它出去遛,撒尿时要倒立,到现在练到不用人扶可以倒立着走好远,可全尿自己身上了!我气的踢它,可还没打到,它就一口气跑出好远,真是太可爱了!养狗之乐即相处自乐。
无论何时,外面一有动静它就会发出警报,以至于我们都烦它叫。每天回来,它总会用叫声欢迎你,一天的烦恼都烟消云散。
我和狗狗没有“你,它”之分,我们是永远相伴的好朋友,同样的蓝天白云,同样“扑通,扑通”的心。我们的心近了,这就是养狗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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