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乡在珠海市斗门区上横镇,那里有各种各样的美食,而最让人垂涎三尺的美食就是黄沙蚬,黄沙蚬虽然是一道淳朴的家常菜,但它在我的家乡却非常出名。
黄沙蚬有一层坚硬的外壳,外壳是土黄色的,稍微有一点点黑色,用刀子把外壳给撬开,里面就有一块白白的肉呈现在我们面前,非常肥美。吃黄沙蚬的最好时机是清明节的前后,那时的黄沙蚬是最肥美的,个个的肉都很饱满。
吃黄沙蚬最好的地方就是石板沙,那里做出来的味道是最美味的。每一次去石板沙吃黄沙蚬,我们都要坐一个小时的车,还要坐船过去对岸,虽然路途遥远,但大家却对这道美食的热情不减,可见这道菜有多吸引人。
蒸黄沙蚬之前要先养一养,让黄沙蚬把身体里的泥沙都吐出来,这样吃起来就干净多了。石板沙的黄沙蚬就只用盐和油蒸的,油是花生油,上面还放点蒜蓉,蒸出来的黄沙蚬非常香,而且十分甜。把黄沙蚬放入口中,非常的滑,很鲜甜,在一股浓浓的花生油的味道中还掺有一股蒜香味。把米饭拌上那些黄沙蚬的汁就可以吃上两大碗米饭了,因为那些汁更鲜甜。大家围在桌前说着家乡话,聊着家乡事,一大盘黄沙蚬不过五分钟就被我们吃光了,连一点汁水都不剩了,在赏用家乡美食的同时,老乡们的乡情也更浓了。
我的家乡——上横的美食有很多,但我独爱那鲜甜的黄沙蚬,有机会你也来我的家乡尝一尝吧,保证让你回味无穷。
我的家乡在白银,一年四季可美了!
春天,农民伯伯播种到大地种子开始吸收大地的营养,等到秋天农民伯伯把它们装进袋子里。我把春天比作一个穿着绿色裙的仙女,她驱赶了冬天的寒冷,带来了春天的温暖,让温暖照着大地,她飞过的地方,树发芽了,花也开了,一片美丽缤纷的景色。她在人间的天空中飞来飞去,让人们感到春天的美好和温暖。
夏天,有些美味的水果成熟了,有黄灿灿的甜瓜,翠绿的西瓜摆满了车厢。他——一个穿着黄色马夹的小伙子在街道上跳来跳去的玩耍,好不热闹。天气突然忽变了,一阵阵大雨倾盆而下,人们在雨中欢乐的跳着、唱着。花开了,它们个个争奇斗艳,像一个脸上泛着红晕的小姑娘在风中摇曳着。小河也更清澈了,孩子们在水池里面相互击水,“呀呀呀”的叫喊声,还有的在游泳,水被孩子溅起一柱柱的水花;还有些老人在大树下玩牌,谈话。我爱夏天,爱他的骄阳似火,爱他的风和日丽,爱他的繁花似景。
秋天,我把她比作一个穿金色裙的姑娘,春天是她的姐姐,夏天是她的哥哥。当然,她有一个关爱和照顾她的冬爷爷,让农民伯伯笑口颜开,因为那是一个收获的季节,一个个玉米和稻子成熟了,开心的被农民伯伯装进筐子里,筐子里不光装了玉米,还装进农民的伯伯的喜悦和笑容。
冬天,是一个大雪飘扬的季节,是冬爷爷带来了这鹅毛般的大雪。孩子们喜欢冬天,在雪地里堆雪人,堆完雪人又去找工具给雪装饰,一个漂亮的雪人呈现在他们的面前,还有的孩子在打雪伏,提出一个个硕大的雪球——在他们之间飞来飞去,打到身上的雪球开了花,可是,孩子们仍然非常高兴,这是冬天给他们的礼物,让他们所有的烦恼悄然离去。地上的雪下的有一尺厚了,走在雪上咯吱咯吱地响,有的孩子大喊大叫,把树上大块大块的雪都给震了下来。大雪覆盖着大地,大地好像睡着了似的,而大雪就像银白色的被子给大地盖上。远远看去,家乡白花花的一片,分不清东南西北。天气慢慢地变暖和了,大地慢慢苏醒了,地上的雪也融化了。冬天走了春天跟着来了。
有人喜爱春天,有人热爱秋天,我却偏爱冬天,尤其是家乡的冬天。北方的冬天太冷,不能到户外尽情玩耍,而南方的冬天又太暖,见不到一点雪花。只有家乡的冬天,既能见到阳光,又能看到雪景,这才是我想要的冬天!
在寒冷的冬天,路上的行人都穿着厚厚的衣服,围着围巾,带着棉帽,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的。早上,起雾了,到处都是白茫茫的一片,看不见远处的房子和行人,汽车都开着灯光,车尾处一闪一闪的。夜晚,遥望着醒目的天空,数着满天的繁星,就像汽车尾灯一样闪闪发亮。
在这样的冬日,天上飘着雪花,地上铺着雪毯,树上披着银装,到处一片洁白。小伙伴们在雪地上堆雪人、打雪仗的情景多美呀!
我爱冬天,我爱家乡的冬天。
我的家乡在成都--天府之国。这里物产丰富,非常美丽,让人流连忘返,可以从这里的“多”来体现,有哪些“多”呢,就让我来给大家介绍介绍吧。
超市多,有家乐福、人人乐、好又多、红旗连锁、互惠超市等等,这些超市成都东、南、西、北都有,里面物品应有尽有,让人们吃、穿、娱乐不愁。
人多,记得我逛春熙路时,路上人来人往,一个挨着一个,密密麻麻的,拥挤得让我无法透气,这里真是成了人的'海洋,好繁华的春熙路啊!
餐饮多,有火锅、串串香、西餐、中餐、川菜。。。。。。其中,物美价廉的是川菜,火锅,串串香,让人们大饱口福,赏尽人间美味。
游乐场所多,有欢乐谷、国色天香、人民公园、新华公园。。。。。。特别是国色天香,那里不仅风景优美,让人们玩得心旷神怡。
灯多,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我打开窗户一看,哇,到处灯光点点,像天上的星星一闪一闪的,好美的夜景呀!
啊,成都,怪不得有人说成都是一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好地方。我爱我的家乡--成都。
我的家乡住落在高邮湖畔,一个既不大也不算繁华的小城--金湖,这里没有摩天大楼,没有名胜古迹,没有小城象征的标志物,但这里有着大都市所没有的自然风光和水乡特色,这里的人们有着勤劳的传统和巨大的创造力,这里的领导有着开拓的精神和敏锐的眼光,把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城,利用这里盛产的荷藕、龙虾,以及知名的工业品牌--84系列产品把自己推了出去,使得小城名声大噪,外地客商络绎不绝慕名而来,在这里投资办厂、安家落户,家乡就这样在快速发展中前进、腾飞,一座颇具规模的工业园区就这样拔地而起。
家乡实在是小,小得绕街一圈,不会超出十分钟,袖珍得跟一个火柴盒似的,街道也就那么横竖几条,没有迷宫似的深巷大院,但这儿并不闭塞,捕捉信息的能力,犹如一张PH值试纸,时刻显现着小城对外的感知力及开放的程度,流行的季风,很快就会刮到这里,这里的人穿着打扮很能跟上时代节拍,丝毫不亚于大都市那些时髦男女和新新人类,只要你留意,就会发现,大街上吊带衫、溜冰鞋、“莫西干”式发型并不少见。不仅如此,青年人爱逗留的迪吧、网吧、饮吧,乃至各类休闲娱乐场所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一应俱全,这在几年前似乎还是很稀奇的事,但是今天人们已见怪不怪、习已为常。
家乡多变,这是每一个人的共识,尤其那些漂泊在外的人感触更深。儿时的家乡,给我的印象实在不怎么好,总觉得是一个破旧落后偏僻的地方,那时,街上没有像样的建筑,大多是些两三层式样落后、装饰简陋的楼房;商店里的货物也略显单一、古板而缺少新意,不大会激不起人们的购买欲;人们日常休闲也没有多少去处,仅限于打打牌、唠唠嗑、走走亲戚;那时,来一趟金湖,你得有心理准备,要经受一次长时间的颠簸之苦才能到达,要是赶上下雨天,再去一趟乡下,那可就够你受的,道路泥泞不说,还会摔你一身泥、滑你几个大跟头,给你留点“记号”等等。
今天,当我再一次走在大街上,我强烈地感受到了来自家乡方方面面的巨大变化:街道变整洁了,市容变漂亮了,高楼大厦多起来了,人们的精神好起来了,工厂多起来了……
而当我走出家乡,若有人问起我的家在哪儿,我会骄傲地告诉他(她,我的家乡在美丽的荷藕之乡--金湖,一个人杰地灵、充满无限生机和活力、蕴藏着巨大潜力、有着巨大发展空间的地方。
我爱家乡的果园。秋天里有橘子、梨、谷粒、栗子、香蕉……到处弥漫着果香。
先说橘子吧,它就像个小小的灯笼,吃起来非常的甜。 梨就更甜了,梨吃进口里就会有一股蜜汁流到舌头上,可好吃了。
栗子就像一个小刺球,栗子的叶子远远望去就像穿上了金黄的大铠甲,可有气势了。
香蕉就像一个小月亮。金黄色的皮,剥开皮里边也是金黄色的,可好看了。
橘子就像一个小灯笼一样挂在树上一尝起来就有一股蜜汁留到舌头上,甜甜的。
我爱家乡的果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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