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的姿势文雅;呷汤的\'时候没有声音;她绝对听妈妈的话;每天的日程总是循规蹈矩;坐着的时候不驼背;笑的时候永远不露出大门牙;不到迫不得已从来不狂奔……她的优点太多太多,恐怕说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她最好的朋友——我——为此永远感到苦恼。
我是个不折不扣的“疯丫头”,每天不“疯”到5点坚决不回家;总是把自己搞得脏兮兮的;吃饭是会发出“惊天地,泣鬼神”的响声;坐没坐像,站没站像;只有我那一张天真烂漫的笑脸能为我挽回一点面子。凡是认识我的人都说我可爱。但是可爱有什么用?这年头不讲究可爱,讲究成熟、美丽的淑女了。
我有了这个朋友,便吃了不少苦头。有她,父母老师就有了比较的对象。的确,一只丑小鸭和一只白天鹅,区别太明显了嘛!在家吃饭时,妈妈总是说:“你呀,把嘴闭好,别发出那么大的响声,没事多学学人家杨某某,瞧瞧人家,吃饭那么文雅,你和人家比呀,差远喽!……”上学时,妈妈嘱咐我:“记住喽,东西别忘带,一定要在进校门前把红领巾戴好,在学校别疯玩,上课要举手发言,不要随便插嘴,中午早点回来,别在路上贪玩,要向杨某某学习,如果你也像杨某某一样省心,那妈妈不知道要多活多少年。……”到了学校,我的耳朵也不能清净,一下课,老师便唠叨开了:“鲁月,你呀,学习很好,综合发展也很好,但是我希望你在行动方面注意一点。你看人家杨某某,学习虽然比你差一点,但人家在这方面很注意,人家培养的很好。哎,你别捂耳朵,如果你在这方面和人家杨某某那么好,那你就是一个十全十美的孩子了。……”就这样,一天就在父母老师的轮流“轰炸”中结束了。
不过,她也让我着实炫耀了一番。那时,她被少儿频道选中去当演员,下了课,我们都围在她身边七嘴八舌地问这问那。她抵挡不过,就让我来帮她应付,她自己以上厕所的谎言溜走了。而我呢?则没有辜负“广大观众”对我的淑女朋友的热爱,把她的老底都揭了:她睡觉时有什么姿势;她喜欢什么颜色;她每天晚上几点睡觉;以及她上幼儿园时把被子尿湿了几回都说了出来。那时的我们是多么天真烂漫啊!
现在,我转学了,但是我与我的淑女朋友依然保持着联系。我亲爱的淑女,祝你越活越美丽,越活越有魅
梦想,是人生的羽翼。尽管教书是我的职业,读书是我的嗜好,但回首曾经,能拥有一间清静的墨香四溢的书房,晴窗万卷,笑看流年,却是我最大最真的梦想!
正像梁实秋先生所说的,书屋,尽管是一个非常典雅的名词,但在旧时,唯“士大夫人家才有书屋”吧!愚生也晚,虽是红旗下的新社会,但恰值20世纪七十年代,乡下的故土田园并不容我有丝毫的关于书房的念想。那些年,自家的两间土坯草房里,光线昏暗,墙体斑驳,除了两张木床,便是破烂的农具,还有一些杂乱无章的生活用品。我和弟妹们看书写作业,总是依赖一条狭长的板凳,在门前的大树下你推我挤地完成。若逢着阴雨天气,便只能弓腰撅腚地趴在屋内床上“鬼画符”一番了。其时,家中也根本没什么书看,床头枕下,偶尔倒能翻出一本半旧的《***语录》来,那是爹娘的时代记忆了,像现在的孩子爱看的《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等翻译作品,抑或皮皮鲁、马小跳之类,更是闻所未闻,梦中也无。既无书,又谈不上爱读书,又奢望什么书屋呢?
我到省城读中专时,仿若毫无缘由,忽然就对书着了迷,读而上瘾,整日里手不释卷。之所以有书可读,有闲得读,盖因学校有一座四层高的图书楼,楼内藏书无数,而其时我们的课程也并不紧张,吃住皆在校舍。我那时对随园主人提出的“书非借不能读”这一观点委实是“顶礼膜拜”——一来囊中羞涩,无钱买书;二来亦无须购阅,图书馆便是我这书虫的超级“书房”。所以,中专四年,书梦未曾休,书房梦却难得做一回。亦可说,那样的青春岁月里,书于我,重在“读”,而非“藏”,或曰“拥有”。我甚至自视颇高,觉着唯有图书馆才是一本本著作典籍的最好归宿,而不是被私人所独占独赏。
毕业那年,我被分至小城某企业工作。先是栖身于集体宿舍,人多物杂,生活繁乱,偶尔躺在单人床上翻翻书,疲了,倦了,便随手撂在一边,并无珍藏之心。书,大多还是借来的,有单位的,也有小城图书馆的。借而读,读而还,来有影,去无痕。当然,偶逢手头宽裕了,或于书店看中了一本心仪已久,偏偏图书馆又难寻的书,我亦会毫不犹豫地乐购而返。天长日久,竟也积了不少,因居室大家共用,无处摆放,所以东一本,西一本,床角,枕畔,餐桌上,鞋盒里……书影散乱,举目可见。其时,我有意无意地亦开始了写作的练习。但室内仅有的一张桌子亦是“多功用”的,上面常常粘了饭米粒,泛着啤酒沫,有时甚至还躺着两双臭袜子。加上同室兄弟们兴趣不一,工余闲暇还要用它打牌、下棋来调剂生活,故尔,即使我灵感突至,欲捉管为文,常常亦是草草收场。慢慢地,我在心底也就萌生了独居一室,可以自由读书、恣意写作的渴望。或者说,书房即卧房,卧房亦是厨房,三合一倒无所谓,总之得“离群索居”。然而,当时单位的境况是江河日下,弟兄们撑不住,相继摇首跳出,我也交了一纸辞呈,转身下了江南。走时,宿舍里已是狼藉满目,那些年购的书,我也只是随身带了痴爱难舍的几本,其余的,只能忍痛换作远行的盘缠了。书房梦于我,依然遥不可及。
在小城漂泊时,一个女孩竟相中了喜欢读书写字的我,给了我一个家。房子虽是租来的,且仅有两间,但,这似已足够。情郁于心的我仿佛一下子找到了恣肆倾泄的决口,在三年的时间里,不仅潜心凝虑地研读了大量的文史哲典籍,还顺利拿到了文学学士学位,走上了教师工作岗位。郑板桥曾笑吟:“室雅何须大,花香不在多。”这句话真是说到我的心坎里了。窗外虽非帘幕几重,阑干几曲,屋内却也报刊遍地,奇书满床。改作业,批试卷,乐而读,读而作……小小书屋“锁不住五夜书声”,承载了、容纳了我太多的荣辱悲欢,催我奋进,教我自省,甚至,使我从根本上忘记了它是租赁而来的。
20XX年,我们终于挥别了租房岁月,搬进了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置办的新家。新家三室一厅,明净敞亮,我的书屋梦,也终于变成了现实——无事此静坐,有情且赋诗。那些跟随我辗转多年、不离不弃的书卷文集,亦终于有了一隅歇脚地。想想,我本是普通的乡村中学教师,读书与写作,既是工作需要,亦是业余嗜好;既算闲情逸致,亦为精神追求。我所憧憬并享受的,是陆放翁“读书有味身忘老,病经书卷作良医”的从容之至与淡泊之趣,尔今,梦已成真,我的书屋我的梦——祖国在发展,城乡在进步,我有理由相信,一切都将不再是梦,夙愿终偿在今朝!
家里,有一个小小的书屋。
这个书屋房间很小,摆下一张床,一个书柜,一张桌子和一张茶几,剩下的.空间就没有多少了更是所剩无几了。因此,这个房间很是狭窄。
把这个小房间的另一扇门打开,就是阳台了。天气好的时候,每当午后,灿烂的阳光便会从那扇透亮的窗户间悄悄地的探进来几缕金丝般的阳光。这阳光洒在身上,暖暖的,热热的,舒服极了。
那个木头做的书架上,已经很久没用了。上面的书也不常看,所以,书架上,包括那些不常看的书,都落下了一层薄薄的灰。
这些已经差不多废弃的书把整个书架都占满了,因此,我的书就只好摆在书架对面的茶几上了。
我是很喜欢看书的。无聊时,我便会从茶几上随手拿起一本书,或靠在床上,或坐在椅子上,津津有味地的读起来。
我最爱看动物小说了。我特别地的喜欢小动物。自从上次在书店里,随手挑选了一本沈石溪老师的动物小说,便一发不可收拾了。直到现在,我们家已经有了30多本他的小说了。茶几上,他的作品已经堆得跟一座小山似的了。
我之所以喜欢他的作品,是因为他笔下的动物,仿佛都有灵性一般,并且每一本书都充满了哲理与内涵。每当读他的小说时,就仿佛书中的动物都活灵活现地出现在了自己的眼前一般,让人久久沉醉于其中,好长时间都还在自己的想象中畅游。所以,他的小说,我是百读不厌。
每当午后,我便会拿一杯牛奶,从茶几上挑出一本书背靠在床板上。暖洋洋的阳光轻轻柔柔地洒在身上,喝口牛奶,仔细地的品味书中的每一个字。这真是一种享受啊。每当这时,自己的灵魂仿佛都在书香的沐浴下,得到了升华。遨游在书海中,仿佛自己就是一叶小船,慢慢地感受着书海的一片汪洋。
有一次,我刚看到好看的部分。去上厕所时,也把书捧着。我边走边看,不知不觉中竟然走错走到了厨房。
每当我沉浸在书带给我的快乐时,便会梦幻般地想象自己能够拥有一座用书堆起来的房子。房子前,一片五彩斑斓的花,花香弥漫。一些青绿的树藤缠绕在房子上,开了几朵牵牛花。打开一扇用一本好大的书做成的门。进去后,浓烈的书香扑鼻而来。堆成小山似的书随处可见。,《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三国演义》《西游记》《一岁的小鹿》《上下五千年》等各种经典名著。一个书架搭成的床头前,挂着一个笔记本,里面记录着各种书的编号,资料。一边的墙上贴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书读百遍,其义自见。
要是真有这样的一座房子该多好啊。不过,我相信,虽然现实中没有这样一座神奇的房子,但是,我想,它就藏在每个人的心中,每个人的梦中。
书是人们理想的航标,它会指引人们到达理想的终点。人只有有梦想,才能展翅高飞。那么我想,书籍就是助我们展翅高飞的那双翅膀吧。
飞吧,飞到理想的终点;飞吧,飞到梦想的彼端。
在我读四年级上期的时候,我和好朋友—-诺希为了一点点小事就吵了起来。你可知道,我是多么后悔呀!
事情是这样的,在星期六的下午,我和诺希、机几等几个室友在操场上打羽毛球。最先,我们打得可有劲了,“噼噼叭叭……”来来回回,打了几个小时,都累得我们满头大汗,便争先恐后地抢地方坐。清凉的微风迎面吹来,让人心旷神怡,舒服极了。
过了一会儿,我突然想起了一个笑话,就举起双手拍了一下坐在旁边的诺希,本来想给她一个惊喜,但事与愿违。也许是因为打羽毛球太累,也许是因为我拍得太重,她被我碰倒了,转个头来生气地对我说:“你到底在干什么嘛?无缘无故地打我的胳膊。如果我打你,难道你还会说‘真舒服’吗?,你还是不是好朋友!”我惊呆了,我万万没想到我最好的朋友会说这么伤人的话,毕竟我们从来没有吵过架,就因为这点小事就对我大发雷霆,一点也没把我们的友谊放在心上,我真是气晕了。我没什么话对她说,站起来转身就走了,心想我们的友谊就这样一刀两断吧!
从那以后,我和诺希便不说话了,每天我干我的,她做她的,形同陌路。
一个星期过去了,我总是愁眉不展,平日爱说爱笑的阿支已经消失不见。我总是想:“如果我没有做过对不起诺希的事那该多好啊!”总是自言自语地说:“去向她认个错,和她和好吧!”但是又放不下这个面子,提不起这个勇气。
终于,机会来了,那一天,只有我和她在寝室里做作业。我走到诺希的面前,对她对说:“诺希,我们在人海茫茫之中相识是一种缘分,我认为我们应该珍惜这份友谊,你说对吗?”她站起来看着我说:“对呀!友谊是珍贵的,只要你能原谅我的小气,我十分愿意做你的永远的好朋友。”看着她那双眼了露出的真诚,我激动得不知如何是好,不知不觉中两个人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我们又成了好朋友。
是啊,朋友之间只要相互理解,相互谦让,你才会拥有更多的朋友,才会使朋友之间的友谊之花开得更加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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