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有一年多没见了,你不会生我的气吧!有一种叫做“唠叨”的东西把我搞得头昏脑胀。有时,我甚至想找你都被这个东西给拉了回去,以至我时常不去看你,甚至把你忘记。
一次在少年宫,偶尔看见几个小孩儿在滑轮滑,让我一下子想到了你。这才让我知道,长时间的没见面让我那么得喜爱你。
你可以一下子成为很多的孩子喜爱的宝贝。你有一个酷炫的名字——溜冰鞋。你有着四只滚圆滚圆的脚,滑起来让人行走如飞。你可以作为一项体育运动,让人不喜欢也得喜欢。这就是我为什么喜欢你的`原因。
在急切的渴望下,我走到那张“古老”的床边,用手往肮脏的床底下掏,爬得很深。我把你拿出来,用手抖去上面的灰尘,爱惜地敲着你。作为一双高级轮滑鞋,我是不应该把你搁在床底下,让你一起和老鼠作伴。
我伸出双脚,想把你穿上,结果发现你两旁的螺丝钉已经散架。“对不起,为了表示我对你的喜爱,我决定把你的‘骨头’给修回去。”我神情坚定地说。我耐心地给你修着,“这是我对你的报偿,谁叫你是我喜爱的东西呢?”我这样想。
修好后,我把你提到楼下,快乐地在空地上滑翔。几只小蚂蚁靠在鞋面上,它们也想享受一下你带动着风的乐趣;远处的大楼正在威严地朝我们点头,似乎它长时间不动,累了,也想动一下身子;空中的白云笑眯眯地看着我们,它在想:如果我是轮滑鞋该多好。
“哦!好爽快!”我神采飞扬地说。我此时也在想:谢谢你,你是风的朋友,我将和你一起享受风的乐趣。
只要我心底里还存在着那一种乐趣,我就不会把你忘记。
落叶萧萧而下,四季更替。秋风秋雨愁煞人,此语非假。夏日的激情一下子变为秋日的落寞,让人无论是从感官上还是心理上都很难接受。自古逢秋悲寂寥,却不见秋日胜春朝。傍晚时分,雨下的小一些了,我打着伞准备出去走走,纵使穿得不薄,到开门的刹那,还是凉风扑面的感觉。街上行人很少,三三两两的街灯点着,地上潮湿的映着模糊的影子。场景似曾相识,却又不记得在哪儿见过了。只是好像一个朦胧的梦。
回到家后,我打开床头的台灯,我还是比较喜欢暖色调的,这让我感到温暖、踏实。台灯旁边有一本书,正是一本《节日礼赞》。这个不是我买的,而是一位朋友送我的。他知道我向来不喜欢秋天,他在扉页上写着,“既然有些东西无法避免,那就试着接受吧”。因此尽管我无法真切到其中的`情感,但还是每天晚上看上几页,因为我要开始学着喜欢秋天。
连雨不知春去,一晴方觉夏深;连雨不知夏去,一风方觉秋深。春风和煦,夏风暖湿,秋风瑟瑟,冬风刺骨。比之冬天,秋日所带来的负面情绪更绵长,更刻骨。对于秋天,这是一个难以界定的季节,无声无息,来去匆匆,但却铭心刻骨。
戍守秋风与夏别,这是我与夏天的承诺。我和它相约再来年。纵使秋风萧瑟,我也还是会默默的与它送别。就像是送别一位老友,即使知道他来年还是会回来,但总的说还是有一份不舍。就像快要冬眠的动物,我要赶在冬天来临之前,编织一个美丽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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