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贷款买房买车,或申请信用卡,银行都会查看申请人的信用档案,了解申请人的信用记录。不仅如此,信用的应用正向求职、租房等更多的领域拓展,逐渐成为每个人的“经济身份证”。今后,企业、个人的水、电、煤气缴费情况和欠税情况等都将纳入信用记录。既然社会生活离不开诚信行为,经济活动也离不开信用体系,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构建现代社会信用体系?笔者认为,构建现代社会信用体系,应依靠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力量,将国外的有益与我国的实际相结合,针对我国的信用状况,尤其是针对生产经营、交易安全、消费安全等方面的问题,进行重点研究和实践探索。
个人信用信息将全面记录在案。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重点围绕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诚信信息平台建设、个人信用信息的征集、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展开。扩大信用信息征集范围,拓宽诚信信息平台服务内容,积极推进个人信用档案的建设,推行联合信用惩戒,以交通管理、城市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等为切入点,对部分失信行为进行累计式曝光,构建“守信褒扬、失信惩戒”长效管理机制。政府信用信息包括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信息。比如,政府部门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是否合格,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是否有拖欠水费等。而企业和个人的基础信息主要包括身份标识信息、资质认证信息、注册登记信息等;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和个人违反各项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被查处信息、拖欠公共事业收费信息、未执行判决信息、各类奖励表彰信息等。
征信部门、企业与学校的共同参与。现代信用体系建设,还需要征信部门、企业、学校等社会各界力量的共同参与。征信部门是采集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信用信息的部门,是保障现代社会信用体系稳健运行的基础部门。信用体系建设初始阶段的核心任务是促进征信体系的发展;而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随着经济契约化的`发展,企业信用将成为合作与交易的先决条件,它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企业的必然选择,既是买方市场的产物,也是信用经济长期以来的发展结果,无论对卖方企业、买方企业、银行信贷和国民经济发展均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各类学校也要积极参与现代信用体系建设,可以开设信用管理专业或相关课程,一方面使信用观念、信用意识、信用道德的教育系统化,逐步形成完善的信用教育体系;另一方面培养优秀的信用服务专门人才,满足全社会对高级信用服务、信用教育等方面的需求。目前,国内的一些高校已参与到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中。
市民有失信行为将受惩戒。全面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为市民建立个人信用档案。《个人信用信息征集使用管理办法》规范了个人信用信息的征集、使用及监督管理等活动,办法出台后将大力推动个人信用档案建设工作。《失信行为惩戒办法》对行政区域内社会法人、自然人失信行为的认定、惩戒和管理进行了规范,明确社会法人、自然人失信行为按照严重程度从低到高划分为3个等级,分别是轻微失信行为、较重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在进行等级划分后,将按照等级实行不同的惩戒措施,督促社会法人和自然人珍爱自己的信用记录,远离失信行为。
近年来,得益于国家对西部地区的倾斜性政策,作为西部省份之一的广西,其招生规模也在年年增长,高等教育开始向“大众化”转变。然而,高校数量不断增多和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的大好局面并不能改变办学质量仍有待提高的客观事实。广西各高校在办学“大跃进”过程当中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的盲目“跟风”现象越来越多。以法学专业为例,不仅综合型、多科性高校争开法学专业,一些师范类、财经类都开办有法学专业。虽然各高校在国家规定的核心课程之外也开设有选修课程,但限于学分,大多选修课名存实亡。
从另一个方面来看,近几年,法学专业在各专业中就业率一直都在亮“红牌”,法科学生所面临的就业压力愈加激烈,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法学专业泛滥化的原因,也有各高校在培养法科学生过程中培养目标缺位的因素。从历年就业的表象来讲,法科学生就业难是供大于求所导致。
但从本质上来说,这种“供大于求是一种供需脱节的结构性失衡,而非真正的数量性失衡,即高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与人才市场的实际需求有一定程度的偏离,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不准、适应性不强,并存在较为严重的趋同现象。” 这种这种趋同现象的表现之一就是课程体系的设置过于单一化。笔者搜集比较了广西各高校的法学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发现大部分高校的法学课程极为类似,除国家规定的16门法学核心课程外,其他各选修课也雷同者多。
从广西高校的生源来看,以笔者所在的学校为例,大部分学生来自于广西区内,学生毕业后也基本上都会在广西区内就业。学生在校内学习的课程基本上都是通识课程、基础课程,难以照顾到广西地方现状。据课题组对我校法学毕业生的回访了解,一方面,因学生在校期间所学课程与其他高校基本相似,在就业竞争中不具优势。
另一方面,很多单位和企业不仅要生熟悉法学专业基本知识,很多还需要对广西的民族地区政策、东盟国家相关法律制度具有一定的知识储备。而这些,恰恰是目前学生所没有掌握的内容。
因此,研究构建广西高校法学类地方特色课程体系,成为目前广西高校刻不容缓的现实问题。
我国统一的教育管理体系虽在保证国家整体教育质量起到巨大作用,但另一方面其又很难照顾到各地方在经济和政治上的差异性,造成地方的教育与地方社会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的脱节。 广西作为西部省区,其独特的区位优势为开设地方特色课程提供很好的素材。如多民族聚居区对高校法学课程的影响,可以研究民族政策在法学基础知识里面的应用,培养学生处理民族法律问题的能力。再如东盟相关课程的开设,随着广西成为中国-东盟的通道,与东盟国家的法律问题愈来愈多,这也对传统的法学基础课提出挑战。这些法律实践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地方性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因此,就要求我们构建创新型的地方特色课程体系,包括理论课和实践课内容的革新,师资的培养等。
因此,构建广西地方特色性课程体系,通过培养具有地方特色的人才服务于地方社会发展,能够培养学生跨文化的适应能力和处理民族、文化多元发展问题的知识、技能和态度。
现代社会,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包括广西在内的各地方文化都面临着文化同质化趋势的冲击。随着经济全球化,文化也在不断融合,在此过程中,人们也在思考如何保存自己的特色文化,扩展其发展空间和彰显其价值。而构建广西高校地方特色课程体系对于传承广西地方文化能起到巨大作用,其通过对地方特色文化资源的筛选和整理能够促进广西地方文化的系统化。
资源约束的主要表现为管理队伍建设经费投入的不足。高校大规模扩招,但所获取的办学资源却没有得到较大改善,即使利用银行贷款,也主要用来加大校园改造和建设力度,而用于人才队伍建设上的经费则很少。特别是在我国现行的评价体系下,高校一般对教学和科研比较重视,对管理队伍建设上投入的经费就更少了。为维持高校的正常运转,也为很多高校“创一流”的目标,高校一方面对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目标,对管理人员的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另一方面高校又普遍忽视管理人员的需求和情感,对管理队伍的建设缺乏重视和长远规划,而且在涉及管理队伍和师资队伍的相关利益抉择时往往会牺牲管理人员的利益,这种状况极易造成管理者的心理失衡,挫伤管理者的工作积极性。而且管理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其不易出成果,管理业绩又较少与个人联系在一起,这不利于实现知识分子个人价值的普遍愿望,因此从内驱力来说管理者也没有足够的工作动力和热情。
作为高校最基本的教学建设,课程建设尤其是地方特色课程建设,更需要大量的经费投入。传统的课程建设,仅需要考虑何种课程更符合人才培养目标、更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而无须过多考虑该课程的教材、师资等工作。而地方特色课程的开发,则是一个完全创新性的工作。使一种或几种地方资源成为课程,首先需要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如地方资源的调查、资料的搜集、选取的路径等。前期工作完成后,则面临着教材或讲义的`编写、教师团队的组成、与原有课程的契合度、学生的接受程度调查等。最后,还需要对该开发课程进行课程评估、学生满意度调查等。这些大量的工作没有充足的资金是难以完成的。因此,经费的保障是地方特色课程开发的有力保障,如此,才能够调动老师们探索开发地方特色课程的积极性,才能够保障地方特色课程体系建设的质量。
广西作为边疆地区、多民族聚居区,现在又作为中国-东盟的通道,在区内高校开设地方特色课程既具有可行性,又具有其独特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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