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立一直保持着这样一个习惯,每读完100本书,就要写一篇总结性的文章,从一个主题入手,或谈谈读书所得,或谈谈阅读技巧,最后还要为这100本书评选出一个前10名的最佳榜单。已是历史系博士二年级的他已经完成了第17个100本读书计划,仔细算一下,相当于一年读200多本书,平均三天读两本。这样的速度,恐怕绝大多数人都是望尘莫及的,更别提长期的坚持了。
在想象中,这样一个读书大神不仅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还有可能有些“呆气”。然而在咖啡馆见面时,他与所有普通的清华同学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有些胖,笑眯眯的,若非要说有什么不同,大概是他身上有一种少见的自信,有点像老北京的侃爷,仿佛见惯一切随时都能说个不停。他几乎可以轻快流畅地回答所有抛出的问题,对人名非常敏感,对读书时间和数量有着精准的记忆,对陌生人的好奇也早有准备,唯独在提及女朋友的时候才从一个分享会的模式中走出来。“我和我女朋友就是在甘阳老师办的一个学术夏令营上认识的”,这是他第一次露出腼腆而放松的笑容,提醒着大家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男生。
谈及读书的缘起,也似乎有些普通。只是觉得大学过了一年有些荒废,想看看能读多少书,冯立很轻松地说,没想到大四上学期就提前完成了三年读完300本书的目标,一读就停不下来了。
因为我的贪玩,我把星期五老师布置的语文家庭作业给忘记了。
星期一早上,我看见同学交作业,我也把一本没做的作业交了上去,当老师批改完作业发下来,我打开一看,里面一片空白,一个字也没有。这时,我才如初醒。啊!我忘记做作业了。我看着老师在上面用红笔写的“4.14”这个醒目的.数字时,我的脸一下子变得通红,而且发烫,好像有几千只蚂蚁在咬我。虽然老师没有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批评我,但我的心里比老师批评了我还要难受。
放学回到家,我直奔我的房间,第一时间把忘记做的作业给补上了。这时,妈妈从外面走进来,看了看我桌子上的作业问我:“是不是忘记做作业了”。我不改看妈妈的眼睛,低着头小声说了声“是,我现在正在补做了。”妈妈什么也没说,就去做饭了。吃过晚饭,妈妈叫住我,轻言细语的对我说:“琪琪,要记住学生是以学习为重,不是以玩为重,每天一定要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各科作业,我希望你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听了妈妈的话,我觉得更惭愧了。我一定要改掉贪玩这个坏习惯,以后认真完成各科作业,而且要做对做好。
星期五下午,小刚回家时想起,今天的作业很多,我要认真完成。
小刚回到家迅速把书包放下,拿出作业笑眯眯地开始做了起来。
小刚很爱学习,他家里有无数本书,所以,他的知识也很丰富。
啊!终于做完了,但是,他好像忘记了听写作业,他翻开语文书,找到了听写单。他先把听写单上的词语读了一遍,然后又用复读机录下了他的声音,把听写也做完了。
小刚真能干呀!星期五就把这么多作业做完了,我真佩服你啊!
作业啊,作业!
一天,小明放学回到家,来到书桌前,他拿出作业本,打开台灯,认认真真地写起了作业。
写了一会儿,他发现有一道题不会做,抓耳挠腮了半天,始终得不到答案。正巧,妈妈端了一杯热茶走了过来,轻轻地坐在了他的身旁。小明皱着眉头问妈妈:“妈妈,这道题怎么做?能教教我吗?”
妈妈笑着说:“你自己思考过了吗?”“我的头都快想晕了,快教教我吧!”妈妈摸了摸小明的头,看了看题目后,耐心地讲解了起来。
小明终于想明白了,露出了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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