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一直不明白幸福的真谛,直到读过《长腿叔叔》此书。文中的茱蒂自从离开孤儿院,被好心的“长脚叔叔”送去上大学,便觉得自已十分幸运,十分幸福。
《长腿叔叔》记载了茱蒂给史密斯先生写的82封信。不,准确地说,应该是她的生活中发生的各种各样、大大小小的事,她写出了对生命的理解。茱蒂在信中一直称那个资助她上大学的神秘理事为“长腿叔叔”——只因她瞥见好心人被车灯拉长的身影。这一特殊的称呼使史密斯先生仿佛成了她的亲人。而事实上,茱蒂把“长腿叔叔”当作了一个亲人,一个唯一能倾诉、能沟通的亲人。
史密斯理事认为乔若莎(原名)写的《蓝色的星期三》十分好,所以决定资助其上大学,并将其培养成一位作家。而唯一的条件是她每个月必须写一封信给他,并在信中汇报学习情况,并且不会回复。而茱蒂并没有把写信当作一项工作来履行,而是通过信把自已对长腿叔叔心灵的感激倾诉了出来。
在精彩纷呈的四年大学生活中,茱蒂结识了一个对一切都感到快乐的女孩子莎莉;一个目空一切、零花钱似乎永远花不完的贵族女孩茱利亚;一位英俊、谈吐不凡的杰维少爷。一次偶然的机会,杰维少爷与茱蒂相遇了,此后,他们一直有来往,两人彼此爱着对方。
当杰维·平莱顿向茱蒂求婚时,她却拒绝了。茱蒂觉得自已身份卑微,配不上平莱顿家庭的骄傲——杰维先生。而杰维却误以为她爱上莎莉的哥哥——吉米·麦克白,因此离去了。杰维只身一个人前去加拿大打猎,不幸得了肺炎,卧床不起。茱蒂得知后,碾转不安,在信中把心中的忧郁全写了出来。“长腿叔叔”出人意料地回了茱蒂一封信,并邀请她去和他见面。没想到“长腿叔叔”竟然是杰维少爷——杰维·平莱顿·史密斯。
读完此书,我慢慢品味咀嚼着书中的内容。它令我回味无穷,也使我明白:我们生活在21世纪的人真的很幸福,父母给了我们这么多,我们应该知足并好好珍惜这一草一木,每一寸光阴。
爸爸看了看手表,大声叫道:“天哪,马修快下课了,我得快点去学校。”爸爸急急忙忙跑到院子里,他发动那辆绿色的旧汽车,哎呀,糟糕,这辆车又犯老毛病了,根本发动不起来。
爸爸只好走路去学校接马修。他快步向前跑,哪知跑得太急,撞到了一只正在散步的`小精灵。爸爸连忙扶起小精灵,抱歉地问:“对不起,你没事吧?”小精灵摆摆手说:“我没事,先生。”它好奇地问道:“先生,您为什么跑得这么快?”爸爸把要赶去接马修的事,告诉了小精灵。小精灵笑着说:“原来是这样,我可以帮您。”说完,就从口袋里掏出一颗白色的小药丸,拿给爸爸说:“这是一颗神奇的药丸,您吃了它就可以变成长腿爸爸,走几步就可以到学校了。”
爸爸告别了小精灵,半信半疑地把药丸放进嘴里。没想到吃了以后,他的腿越来越长,越来越长,竟然比学校还高,他的腿比汽车都跑的快。他两三步就到了学校,马修惊喜地喊道:“我爸爸变成长腿爸爸啦!”
最近,我阅读了简.韦伯斯特写的《长腿叔叔》这部小说。这是一部以感恩为题材的小说,虽然没有太多修饰,但是,它的写作方式却别有一番韵味。正文都是以书信的形式来写的,这令我印象尤为深刻。小说文字活跃,显得十分俏皮,主人公乔若莎·艾伯特(后自行改名为茱蒂时而孩子气,时而小大人的可爱性格,也深深吸引了我。
乔若莎·艾伯特是一位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女孩,她在孤儿院生活了整整十七年,从未见过自己的父母,,也从未拥有过亲情和享有过温暖。直到某一天,她被告知因为他的一篇不中肯的《忧郁的星期三》,孤儿院的理事长决定资助她读大学。在那之前,她只见过理事的背影,只知道,他的腿很长。也许那位理事是被她可爱的文章给吸引了吧。起初,乔若莎对这位理事的举动也有些纳闷,因为一般只有孤儿院的男孩才会有被资助的机会。不过,后来的每一天,她对理事都是充满了感激之情的。
孤儿院的管家李皮太太要求乔若莎每月给理事写一封信以表谢意,并喋喋不休地关照乔若莎一定要注意礼仪。就这样乔若莎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离开了孤儿院,开始了她的大学生活。
自那以后,乔若莎经常会给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长腿叔叔(乔若莎给理事的亲昵称呼写信。而长腿叔叔在乔若莎的生命里也扮也演着许多的角色。当然,她在大学里也认识了许多新朋友,习惯了那儿的生活,也许你无法想象,在那之前,她是一个“土孩子”,甚至没听过《灰姑娘》的故事,不知道R.L.S是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生的缩写,更不知乔治·艾略特是女性,还从未看过一幅叫《蒙娜丽莎的微笑》的画,也从未听说过什么福尔摩斯。
在她的大学生活里,也出现了这样一个人。他虽是出自名门世家,却像个邻家大哥哥一样阳光,他们之间的关系既是最熟悉的也是最陌生的`。以至于后来乔若莎知道真相时,所有的喜悦一下子涌上心头,激动无比。也许,那一天发生的一切,她永远都不会忘记。(推荐大家去看看长腿叔叔这篇文。
乔若莎给长腿叔叔写过很多的信,每封信里都可以看出她对长腿叔叔发自内心的感恩,在上大学期间,她写了好几本小说,得来的稿费,都寄给长腿叔叔了,她不愿意总是用着长腿叔叔的钱。她还发誓,要用一辈子时间来报答他。
乔若莎在信中提到她的学习成绩,刚开始有两门功课不是非常好,但她却以她的努力弥补了这些不足,最后成为了学校的优等生。这才是对支持他的长腿叔叔最好的回报啊!乔若莎虽是个孤儿,但是她有理想有追求,爱憎分明,并且,在她漫长的写作途中,她从不想放弃。她懂得感恩与回报,而我们呢?
就说说我吧,以前,我不怎么明白“感恩”的含义。小时候的记忆也懵懵懂懂的,记得那时总说长大了要好好孝敬父母,给他们吃好的穿好的,给他们很多钱。现在,才真正明白了“感恩”的这个看似轻松却实质有些沉重的词语。我现在还是个学生,没有过多地接触这个社会。但我知道,我至少应该感恩父母,学校里,也要感恩老师,他们从事的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也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今后,踏入了人社会,也许会遇到各式各样的人,我不仅要感恩帮助过我的人,更要感恩批评过我的人,正是才会他们使我不断地成长,从一块璞玉,变成光鲜亮丽的美玉。
长腿叔叔这部小说,使我懂得了很多,它用俏皮的语言,表达出如此深奥的情感,尝试感恩吧,如果你不懂感恩,学会感恩吧,如果你想要感恩。
也许,你们会不屑看我的文章,也许,你们会认为纸上谈兵有些可笑,但至少我会去做,我会去感恩,那你们呢?
13岁少女朱蒂生活在孤儿院的她非常讨厌星期一因为接待有钱的委员们来视察。有一位委员看到了朱蒂写的悔过书后,决定资助朱蒂进入高中学习。
有一次朱蒂想看看资助她的委员长什么样子,偶然间,朱蒂看到了资助她的委员的背影有着长长的腿,就开始称呼委员先生为“长腿叔叔”。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叫《长腿叔叔》的书,作者是美国的简韦伯斯特。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叫茱蒂的孤儿,在写了一次作文后,得到一位好心人的帮忙,进入了大学。茱蒂从没见过这位好心人,看到他的影子后,在第一封信里就给取了个叫“长腿叔叔”的小名。读完了大学后,茱蒂找到了一个工作。为了报答“长腿叔叔”,她在信里问了“长腿叔叔”后,很快就找到了“长腿叔叔”,并且明白了“长腿叔叔”的大名,从此,茱蒂就和“长腿叔叔”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这本书告诉我们:用真心相待,必能换来奇迹。我不由得想起了一件事:
一天午时,天气晴朗,爸爸开着车送我们回家,我躺在后座上,不知不觉地睡着了。一觉醒来,已经到楼下了,我突然觉得很不舒服,我以为是被太阳晒成这样的,就没有告诉妈妈。到家后,我还是觉得脑袋昏昏沉沉的,我告诉了妈妈。妈妈让我先量了一下体温,结果一量39。9度,这个体温差一点把妈妈给吓坏了。妈妈赶紧让我喝了一杯白开水,再让我上床睡觉,我不知不觉地睡着了。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了妈妈,我听到妈妈说让我快点好,我又看到妈妈差不多整夜都在为我忙,在梦中变成烟雾的我感动不已。第二天早上,我的病好了,我在梦中听到妈妈说的话实现了。
你看,我妈妈用她的全部真爱来关心我、照顾我,她期望我的病能早日康复,我的病果真很快就好了。
在这个星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长腿叔叔》。
这本书写了:主人公乔若莎是个孤儿,从小就在孤儿院长大,她从小就珍惜身边所有的一切,她长大后,由于受“长腿”叔叔的资助,去上了大学,尽管没有亲人在身边,她仍然很努力的学习,报答让她上大学的这位先生。
海伦·凯勒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这样写道:“如果每个人在他的初意识阶段患过几天盲聋症,这将是一种幸福。黑暗会使他珍惜视觉,哑默会导致他喜慕声音。
那些从来就生活在健康中的人很少会考虑这样的问题,就如同那些终日生活幸福的人常常会抱怨自己还有许多幸福得不到一样。
对于无所不在的亲情也是一个样。很多人在外人面前衣着光鲜,彬彬有礼,一回到家,见到自己的亲人就脾气抖涨几分。
在他们看来,健康、幸福、亲情,这都是理所当然的,因此也是稀松平常的,享受起来完全可以心安理得。
也时常看到一些孩子,在自己还不能独立生存的时候,心安理得的向父母索要一切可以索要的东西,从而不考虑父母如何辛苦才能满足自己的索取。甚至有孩子抱怨自己没有生在富贵之家,可以一生下来就随心所欲的拥有一切。
如此看来,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像乔若莎那样曾经是孤儿,那么,健康、亲情、幸福就会是上天给我们的恩赐了。
可是成为一个孤儿,不得不孤单一个人,独自面对整个世界,这感觉并不好。而不作为孤儿的人们,常常并不感谢自己所拥有的,却总是留恋已失去的。
我们不必真的去成为孤儿,我们只需静静的想一想,如果有朝一日会失去一些健康,有朝一日会失去一些幸福,有朝一日会失去一些亲情·······那么我们会不会很伤痛。
与其等到失去是伤痛,不如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个人一定要懂得感恩和珍惜,才算是真正有良知的人。
这就是我从《长腿叔叔》中所得到的。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于是在这个假期里,我看了几本老师推荐的书,我最喜欢的就是《长腿叔叔》这本书,《长腿叔叔》读后感———韩韧濠。
故事的内容是:朱蒂从小在孤儿院里长大,有一天,理事长让她在大学里,她欣喜地吸取着一切她从未有过的体验和知识她不停地给"长腿叔叔"写信,却从未收到他的只字片语,在大学生活中,她偶然认识了杰维少爷,而毕业时,深爱着杰维的她却拒绝了他的求婚。就在这时,"长腿叔叔"邀请她到纽约见面,"长腿叔叔"竟然就是査比斯。
本来让我感触深的应该是她们的爱情,不过在这部小说里,我感触更深的,却不是他们的爱情,而是乔若莎看待生活的态度。
对于长腿叔叔选择了她提供资助,她却是这么想的:"我曾经为自己被剥夺了所有其他女孩子的童年而满怀怨恨。"很多时候我们很少能为别人着想。而对于同室的两个女孩,一个拥有很多钱,一个拥有幸福的家庭,对于长腿叔叔提供给她的优越的条件,她说:"您不该让我养成过奢侈生活的习惯。从未拥有过的东西,就不会去想;。与莎莉和茱莉亚住在一起,对我的简单生活就是一种挑战。”
对于生活,对于命运,又或对于感情,人们只有傻傻地笑,因为没有人能理解,被命运拴住的生活和情感还能在阳光下变成一个什么样,还能散发出如何诱人的香气。
而对于一个年仅二十岁的女孩,人生还很长,而青春不会等人。所以,不必为了无数的第一次,而忐忑不安,无数的第一次只是为了第二次而专门铺设的路,走在路上,你会发现处处是阳光;处处是歌声;处处是笑语…这本书的写作手法很奇怪,从开头一直至结尾,全书都是以信的方式来记叙全文,因为写信的人是一个女孩子,所以对于很多不显为人知的事情都写的十分详细。
《长腿叔叔》是一本很好看的书,我推荐大家都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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