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这两只亮黑黑的眼睛是否有视觉呢?我决定自己动手,做一个实验来验证一下。
我把三只蜗牛并排放到了一个铁盘子上,然后拿一本厚厚的书遮住蜗牛们身体的一半,可是,刚开始的时候阳光好象专门跟我作对一样,书本很难遮住光线。我折腾了大半天才把它们排好。
实验开始了,我拿着书,眼睛直直的盯着蜗牛,一分钟过去了,两分钟过去了,我的蜗牛们终于慢慢的开始向阴影爬去,这时我的`手其实已经发软了,但看到这一幕,我真是欣喜若狂。接着,我故意把书往后推了一下,蜗牛们又慢慢地向前面的阴影爬去,我反复试了几次,最后一次,我移得比前几次都要远,我本以为蜗牛们也会跟上来,但蜗牛们这次竟然找不着北了!
这是为什么呢?原来,蜗牛是有视觉的,但只能看见5到6里面远的东西。
通过这次实验,我对蜗牛的视觉有了直观的感受。我以后要动手多做实验,探索大自然更多地奥妙。
感光细胞分为杆状细胞和锥状细胞。杆状细胞只能感觉到黑白和形状,锥状细胞可以感觉到色彩。这两种细胞在视网膜表面并不是平均分布的,杆状细胞主要分布在视网膜的周边部位,在视觉感知中其重要作用的锥状细胞大部分集中在视网膜中心的下凹部分,叫做黄斑。越往视网膜两边,锥状细胞就越少。我们在观看景物和阅读时,晶状体将光线聚焦在这里成像,因此注意力只是集中在视野范围一半不到的区域。
一个视力正常的人能分辨在视网膜上来自不同事物的影响,这种能力称为“视觉敏感度”。黄斑是视觉敏感度最高的位置。当我们要看清一个对象时,我们会转动眼球,直至影像聚焦在黄斑上。离开黄斑越远,感光细胞越少,影像越不清晰。如果影像聚焦在黄斑以外的地方,我们用眼睛的余光可以感知到意见对象的存在,但是看不清这间对象是什么。
在视觉神经和视网膜连接的部位没有感光细胞,因此在这个位置存在一个视野的盲点。但是我们无法用眼睛觉察到这个盲点,因为大脑在形成图像感知的时候自动把它掩盖起来了。
眼睛必须在眼球静止的状态下才能成像,眼部肌肉收缩或拉伸调节晶体状的形状,直到清晰的影像呈现在视网膜上,这叫做“定影”。我们对文字的感知就是由一系列的定影形成的。眼睛每停顿一下。就聚焦一次,形成一个定影,并把信息传递给大脑。当眼球移动的时候,大脑无法捕捉到任何信息。也许你会有疑问,为什么我们转动眼球环顾四周的时候能够看到东西呢?因为眼球停顿、聚焦、定影、把信息传达给大脑的时间只需要1/4秒。
一次定影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下一次定影紧接着前一次定影,这样自动地继续下去,所以我们没有感知到间断。也就是所我们的眼睛,感受到的是一系列静止的图片,每一张图片都是独立的,但是由于它们产生的时间间隔非常短,所以我们感觉到的是移动的影像。
一次定影中接收到的内容越多,你阅读的速度就越快。这很容易理解,如果你每次眼球停顿都把焦点放在一两个词语上,那么你需要多次定影才能看完一句话。如果你把视野放宽,每次定影看一句话或半句话,那么你的阅读速度就会大大加快。
眼球外围与眼窝之间有一组6条肌肉,当需要改变视线方向的时候,位于哪个方向上的肌肉收缩,视线就像哪个方向转动。如果需要大幅度改变视线方向则需要扭动头部。阅读时并不需要大幅度改变视线,扭动头部会浪费时间和精力,因此在阅读时,应该保持头部不动,只通过眼部6条肌肉的收缩来改变视线。
眼睛并不知道应该在哪里聚焦,或者把视线转向哪里,它接收来自大脑的指令,聚焦之后再把信息传递给大脑。大脑接收到你希望看到的影像信息的同时,也接收到了焦点之外的视觉信息,由此可以判断出下一次聚焦的位置。也许你有过这样的经历:一块石子或别的东西向你飞来,尽管它并没有进入你聚焦的范围,但是你也会本能地做出躲避的反应,因为大脑在有意识地注视它之前,已经感知到它的存在了。
在阅读的时候,大脑也是用这个机制来扫视文字的。无论是盯住一个生词,还是快速扫过一个句子或一个段落,这种观察机制实在无意识的状态下进行的。什么是你需要着重关注的,什么是你需要忽略掉的,大脑自动通过一系列的步骤完成。
形成影响并不是感知的全部过程,看到图像只是感知的开始。感知的过程至少要经过6次神经细胞间的信息交换,有数亿个细胞参与其中,在视网膜和视觉神经之间进行大量的信息转换,然后由视觉神经把信息传递给大脑。来自左眼的信息进入右侧大脑,来自右眼的信息进入左侧大脑,两部分功能完全独立,最后由大脑完成对事物的整体认知。
视网膜中大概有1.37亿个感光细胞,其中杆状细胞有1.3亿个,分布在视网膜的周边部位,锥状细胞有700万个,分布在视网膜的中心部位。我们平时看东西或阅读的时候,主要使用位于视网膜中心部位的700万个感光细胞,其余大部分细胞都没有发挥作用。
你有没有玩儿过三维立体图的游戏?
三维立体图是20世纪中叶视觉研究领域的一项惊人的发现。研究人员贝拉·朱尔兹发现了人类的“第三只眼”。他设计了一些由彩色短线构成的图片,双眼正常看时,图像保持不变,只用左眼看时,图象保持不变,只用右眼看时,图象仍然保持不变。如果你把双眼的焦点散开时。就会有奇怪的事发生——大脑把左眼和右眼看到的图象重叠起来,当视觉角度合适的时候,就会形成一个立体图像,仿佛你进入了一个异常清晰的魔幻世界。
这种现象告诉我们,视觉系统在感知外界事物的时候,会对双眼看到的事物进行整合,形成一个完整的图像。明白这一点之后,在阅读的时候,我们就应该让自己的视野更开阔,不要把目光的焦点集中在一个字、一个词上,而应纵览全文。这种方法可以加强我们的眼睛获取信息的能力,有助于加快阅读速度。
那么,一般人的视知觉范围到底有多大?有多少潜力可以挖掘呢?众多中外阅读学的实验结果表明,在0.1秒时间内,成人一般能够感知6~8个黑色圆点或4~6个彼此不相联系的外文字母,也就是说,一分钟可以感知到4,200个点。
如果我们把一个字看作一个点的话,那么,一分钟就可以看到4,200个字。这是未经过训练者的能力。美国空军的心理学家和战术教育专家用速视仪进行的训练证明,经过训练的普通人可以在1/500秒的时间辨认4个英文字母。那么,一秒钟即可辨认120,000个英文字母。根据统计,英文单词的平均字母数为6个,也就是说,经过训练的人可以在一分钟辨认20,000个英文单词。
视知觉范围的扩大,或者说整体感知能力的提高,完全可以通过训练达到。如把一些短语或短句写在卡片上,在极短时间内在眼前闪示,然后说出上面的内容。熟练后逐渐加长卡片上的短语或句子,缩短卡片闪示的时间,就可以使视知觉范围逐步扩大,瞬间感知能力渐渐提高。
对于快速阅读来说,扩大视幅的广度和范围要比加快眼球运动速度更为重要,如果这两个方面经过正确而持续的训练,同时提高,就可以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就能真正做到“一目十行”。
一,优美和崇高这两种美感在人性中的一般表现及其特征:美感是可以培养的,也就是说人性是可以改善、可以提高的(在此,作者把本性难移变成了本性可移。当然康德也充分认识到人性中的丑恶面,所以在他看来,能够真正做到高度德行与美的统一的只是少数人。
多样性本身就是美,而不涉及多样性的统一与否。优美和崇高两者是不同的,其区别就是在于优美使人欢愉,崇高使人敬畏。但两者的关系却不是互相排斥的,而是互为补充,相反相成的。崇高如果没有优美来补充,就不可能持久,它会使人感到可敬而不可亲,从而让人敬而远之而不是亲而近之;优美感如不能升华为崇高,换句话说,如未能提高,就有陷入低级趣味的可能,虽则可爱但又不可敬了。一切真正的美,它本身就必须是既崇高又优美的,二者兼而有之,即这两者的结合不但有其审美特征,而且,尤为重要的是还有道德的含义。
二,两性之美是不同的:女性是优美的、美丽的性别;而男性是则是崇高的、高贵的性别。在两种性别中并不存在“优越性”这一问题,因为他们是没有可比性的。
三,论不同的民族性:各个民族的心灵特征,从一切对他们已成为了道德性的`那些事物中是最能够识别出来的。所以,康德就以这个为出发点,来探究各个民族对优美与崇高的不同感情:西班牙人是恳挚,沉默和真诚的;法兰西人对于道德美怀有一种压倒
一切的感情;意大利人有着西班牙人的某些东西和法兰西人的某些东西的一种混合的感情等等。
作者在后面的文章中谈纯哲学的地方越来越少,更多的是谈与其自身专业仿佛无关却又有关的问题,也许这就是大师吧!使人从他的漫不经心,海阔天空的闲谈中得到思想的启发……
(InterlingualEquilibrium说到翻译寻求语际的平衡,则更是有着深刻的历史积淀和文化基础的。在《通天塔之后———语言与翻译面面观》中,乔治斯坦纳在第5章探讨诠释的运作时,就充分体现了语际平衡的思想。乔治斯坦纳认为在语义转换层面,翻译是最生动、最彻底地要求平衡的。他把翻译视为一个信任、攻占、吸纳、补偿的诠释过程,这反映的正是一种平衡的哲学[4]。在他看来,第一步的“信任”业已使我们失去重心,而在译者用其彻底而富于侵略性的理解向文本进攻,罔顾后果地掠夺,最后满载而归的同时,我们彻底失去了平衡。因此在他看来,这诠释过程如果没有第4个阶段的话是“危险而不完全”的,诠释的活动必须给予补偿,而真正的补偿是通过交换和扳平而达成的。在诠释过程中,信息交流平衡被破坏,译者可能取去的太多(他增补修饰原文,加入个人意见,也可能太少(他缩减原文,把不顺畅的部分删掉。原文的能量流进译文内,因而改变了原文、译文,又破坏了整个系统的和谐。尽管寻求平衡的过程冗长而迂回,真正的翻译仍会力求平衡。在形式上和道德上,翻译应务求‘借贷平衡’。而以补偿来恢复平衡是翻译工作和翻译道德的关键。进而他借用列维斯特劳斯(LéviStrauss《结构人类学》里的一般理论模式———社会架构通过语言、妇女和物品的交易建立一个巧妙的平衡———进一步建构了翻译中的语际平衡模式。在他看来,忠实是个道德观念,同时也是个经济观念。翻译的忠实就是一种“平衡的忠实”,只有当译者/阐释者/读者竭尽所能,恢复各股力量之间的均衡,维持他在理解过程中已掠夺、破坏了的作品的完整性,才能真正意义上实现这一忠实。再看一个圣经翻译的具体案例。巴克博士(Dr.Barker是TNIV(Today’sNewInternationalVersionBible的原译者之一。他在“现代译本圣经的平衡翻译哲学”(TheTNIVBalancedTranslationPhilosophy一文中就指出,现代译本圣经属于一种平衡或协调的译本(BalancedorMediatingVersion,它既不追求完全的直译,也不追求全面的意译,而是试图在二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而关于怎样达到平衡,他引入了一套嵌入式的控制与平衡系统来说明,即A-B-C-D,分别指代准确(accuracy、华美(beauty、明晰(clarity和庄严(dignity的英文单词首字母[5]。具体而言,就是指在追求译文语言的准确的同时不能牺牲语言的华美,追求语言的华美不能损害了意义的明晰,而追求意义的明晰更不能损害译文的庄重。这4个要素构成了一个互相制约的平衡系统。不能因为追求其中的任何一项而牺牲了另外一项,而是要在整体上达到一种制约力的平衡。正是这种制约力的平衡使一种平衡或协调的译本有了存在的可能。他进而指出,一个好的译本的出现是因为遵循了一种平衡的翻译哲学:既不多也不少,既不过分盲从又不过分自由发挥,既不过分现代与随便也不过于做作与刻板。简而言之,好的翻译就是避免走极端,而是达到一种平衡,能在最长的时期内吸引最多的读者。
Benedict Cumberbatch饰演的是一个接受过十几年精英教育的医学博士,只接挑战性案例的顶级神经外科医生,自信满满,住纽约市中心,戴积家表,开兰博基尼。简直是最典型知识精英形象。
然而一场车祸改变了他的人生,那双拿柳叶刀的手被碎玻璃扎断了神经,连剃须刀都握不稳了。
接下来当然是套路:尝试、失败,再尝试、再失败,于是沉沦,于是颓废,直到最亲密的朋友也失望离去。
绝望之中的博士听说神秘的加德满都有人可能会治好自己的手疾,病急乱投医,他孤注一掷拿最后的钱买了机票,飞往东方。
一番套路后,他遇到了Tilda Swinton所饰的古一法师,原漫画中的古一法师是出生在喜马拉雅山麓的亚洲人,电影中却选择了白人来饰演,不过还有一些东方设定没有改变,古一法师用茶待客,手里摩挲着一把折扇,向博士说明法术义理,展示的是一本带人体穴位图的医书。
博士虽然落魄,但却没有忘记自己所接受的教育。他对这种巫医玩意嗤之以鼻,自嘲真是脑子坏了,竟然想到要来求助这种无聊玩意。在博士与法师的激辩中,出现了一些非常代表性的话语。
你完全是歪理学说!——“你以为你了解世界的运作方式么?”
劝说身体自己痊愈完全不符合医学规律!——“如果我告诉你,你知道的现实只是冰山一角呢?”
激辩了几个回合,古一法师突然向博士展现了“神迹”——她一掌击出了博士的“灵体”,使博士体验到灵魂出窍的感觉。然而博士依然不相信,他认为法师给他的茶里有致幻剂。第二次展示神迹,法师干脆来了个大的,她把博士推入了“异次时空”,影片在这里运用了CG手段,重现了混合2001太空漫游式时空隧道、盗梦空间式建筑折叠和东方万花筒式的瑰丽画面。观众和博士都在这种“神迹”中被折服了。博士跪下拜服,恳求法师收其为徒。
古一法师一掌击出博士“灵体”。
以上的一些语句,可能会一些人解读为“东西方哲学观念的对碰”。但细究下来,其实并不是这么回事。在我们熟悉的社会中,更加类似于这种话语的,是各种新兴宗教传播的话术。
传教对象往往是经过挑选的:本来就一无所有的人,和遇到重大挫折的人,都更容易相信宗教,博士属于后者,但他先前的知识结构决定了他并不是那么容易被说服。古一法师在传教中先是运用了传统的话术:“世界并不是你所以为的那样,你知道的只是冰山一角”发起对他原有世界观的攻击,无效。
于是她开始展现神迹,这几乎是所有宗教都会使用的手段,从古至今人们想出了各种各样的神迹形式:神乎其神的圣迹故事,走刀山,试油锅,口喷火,裤裆藏蛇,灵魂出窍,天神附体,点石成金,到了现代,你还可以看到新手段助力的崭新神迹,比如PS合成的“佛光”图片。当然,这种形式不仅为宗教所用,在直销会场上,你也一定能看到诸如从轮椅上站起来的瘫痪者,或是一台好像能包治百病的治疗仪。一次神迹不够就再来一次,当看到身边越来越多相信时,很多人也会在情绪感染中相信。
博士相信了那一神迹,拜法师为徒。这是成为信众的第一步,紧接着,就是给予信众以优越感,让他们“分享”自己的权力。“你是被神选中的人”,“我们是隐居在世间的守护者,这世界的秘密由我们所掌握”,“我会传授你世界的真理,我会传授给你威力巨大的法术”诸如此类。
给予优越感的同时也要注重仪式感的体验,仪式可以是大家共同修习攻课、对圣物的观摩、导师极其严肃的面授机宜、团体成员之间不许隐藏任何信息的相互评价等等。在分享秘密和权力的过程中,信徒逐渐深信不疑,融入了已有的团体,产生了极强的依赖感。这时候,传教基本完成,一个合格的信徒诞生了。
让我们回到影片中的神秘法术,不谈CG奇观,只谈片中的法术理论:从普通人看不见的世界汲取能量,这能量能改变实在物体、压缩空间、逆转时间,还能让人长生不老。这套路是不是有点熟悉?
更好玩的是,Mads Mikkelsen所饰的反派法师叛出原来的'教门,拖走一帮信徒,另立门户,这两派互相攻击,指责对方是举世大骗子,是异端学说。吵得不可开交。而在外人看来,他们两派教义差别太小,根本难以分辨。这种事在现实社会的宗教传播中简直是家常便饭的事,新宗教的诞生往往是在旧宗教传播中裂变而来,新教主稍微改一下教义,增添一点内容,就能把新宗教的解释权控制在自己的手中,进而培植自己的宗教势力,形成与旧宗教势力竞争的态势。
宗教之争,与其说是教义之争,不如说是人心之争。宗教思想也常常充满了智慧和美,能给修行者带来至善的心灵体验。但宗教组织却并不是一片净土,任何能攫取利益的地方,总是充斥着尔虞我诈,深不可测是人心。
宗教可能能够从绝望中拯救一个人,但固守教义做一个忠诚的信徒并不能让你成为更棒的人。学术生涯中所养成的思维习惯和自学能力,使得博士成为法师门下进步最快的人,古一法师在临终前与博士长谈:你大师兄性情古板,不能继承我业,而你天赋异禀,头脑灵活,倘若能像你师兄一样坚毅,把平时所学融会贯通,或可承继我的事业。此后博士虽频频遇险,在与反派法师的斗争中处于劣势,但每每关键时刻,他却能机智化解——被击伤心脏,就传送自己到医院,借用现代医学力量拯救自己的生命;在“灵体”对抗中身处下风时,偶然发现心脏电击治疗能够增加“灵体”威力,就马上利用这一点,顺势解决敌人。
最后决战,反派大BOSS简直就是地球大***器,他超越了时间,还拥有绝对的力量,没有人打得过他。只知道法术教义的大师兄和图书馆管理员惨遭对方大BOSS实力碾压,毫无还手之力。是博士想起那个信众被禁止修习的独门秘术:这个法术可以逆转时间,缺点是稍有不慎,就会让使用者陷入漫无止境的时间循环。这最大的缺点,可以变为最大的优点;最大的优点,也可以变为最大的缺点。博士意识到:反派BOSS超越了时间,所以能胜过所有无法逃脱时间的人类,但如果有人能够利用法术把反派BOSS拖入时间循环,即使在这样一个循环里,人类被击败无数次,也不会让循环外的其他人受到影响。他找到了对方唯一的漏洞,最终不辱使命,取得了胜利。即便失去了一切,即使信仰了另一套人生学说,那些在攻读博士学位时期所养成的思维和能力,却不会抛下你,最终,它们会助你推开新生活的大门。
所以,与其把自己托付给神,不如崇尚智识。
让我们去读个博士吧!
感觉迟钝的人往往错过生活中许多美好的东西,但过于敏感的人又可能被伤害。因为感觉是靠心灵,思维是靠大脑,而太敏感的心灵是赤裸的,没有被呵护和包裹过,自然也容易受伤,我不愿心灵蒙上厚厚的痂皮,这样外界是接触不到你了,但你也感知不到外界。没有心灵的躯体岂不是行尸走肉?而装上盔甲的心灵则是把自己封囚禁起来。心灵没有自由,变不能呼吸。
我想来是个很重感觉的人,纵观我这些年大的走向,我人生的重大决定和选择,基本是“跟着感觉走”。大部分这样的决定虽然在许多外人眼里“不明智”,可我自己却觉得它顺乎自然,合乎本性。世上太多的事是没有人能真正说出正确与否的。
古罗马时期的哲人说的话:“倘若你懂得如何利用生命,那么一生的时间是够长的。”莎士比亚也曾说,错误常常并不在我们的命运,而在我们自己。“性格是命运的真正主宰”。中国人将“命”和“运”分开的说法:命是注定的,但运是可以改变的,承认命而不“认命”,可以使你的运改变。如果自己不想改变,那更多的机会也帮不了你。
摄影与文学、音乐不同,文学能无限制地表现人的内心世界,有极大地自由度,并可以极其细微,极其深入和深刻;音乐能将人的各种情绪宣泄并发展到极为深远的境界,而且有很强的流动性和感染力,它是纯感觉的东西,但也因此最容易打动人。这两者都是表现人的情绪感觉的最佳艺术媒介,但它们的画面性没有摄影所表现的那么清晰,那么直观,那么强烈。德语里有句俗话:“一千句话表达不清楚一个画面的内涵。”就是这个意思。
一个女人真正的魅力正是在独立与依赖之间:在人格上独立,在情感上依赖。太独立的.女强人当然不可爱而且令人生畏;而过于依赖没有自我的女人天长日久可能会使人觉得乏味,甚至生出一种累赘感。
幸福是一种使二者平衡的游戏:我们已有的和我们想要的,即愿望和可能性之间的。如果愿望太高而没有可能达到它会使你感到不幸福,相反一切愿望都满足了的人,没有再想要的事,一切都有了,都达到了,可能感到更不幸福,最后他们得出结论:“幸福的人是一个有远大目标同时不忘记自己是生活在现在的人;一个选择对自己的才能和可能性有挑战的人;一个对自己的成绩和社会承认感到骄傲的人;一个自尊、自爱、自由和自信的人;一个有社会交往也能享受人际关系的人;一个乐于助人并接受帮助的人;一个知道自己能承受痛苦和挫折的人;一个能从日常生活小事感到乐趣的人;一个有爱的能力的人。”读到这些,我真的觉得我很接近于一个幸福的人了。
生活质量当然意味着一种物质与精神方面的综合指数,但对我来说,精神方面的生活质量比物质方面重要很多,我是个在物质上非常容易满足而精神上不太容易满足的人,我赞成“物质上可以平民而精神上要做贵族”的主张。
我仍然是那个一意孤行,欲罢不能,永无休止地跑着的“小木克”,我跑得仍然很欢畅,很带劲,总在寻找新的刺激点,新的目标,新的路途,总有那么多东西吸引着我。我又像一个小蜘蛛似得编着一只一只新的网,编的专心投入,对周围环境发生的一切浑然不觉。我想我的视野并不广,对大千世界许多事情不闻不问,知道的太少。但整天会编织那幻想的网,就像小蜘蛛,扑捉可能飞过来的一簇蒲公英的绒毛,也许是一片深红色的秋叶?
(InterculturalEquilibrium如果说语言层面上的纷争可以归结到“直译”与“意译”之争,那么从文化的层面上考虑,人们往往用“归化”和“异化”来区别翻译过程中是更贴近译语文化还是更贴近原语文化。正如王东风先生在“归化与异化:矛与盾的交锋”一文中所提出的,“归化与异化之争,是直译与意译之争的延伸。但并不完全等同于直译与意译”。并指出:“如果说直译与意译是语言层次的讨论,那么,归化和异化则是将语言层次的讨论延续升格至文化、诗学和政治层面。”[6]翻译的平衡观内隐着对“度”的把握和对“和谐”的追求。关于“度”的本体性,李泽厚先生在《历史的本体论》一书中对其作出了如下阐释:“什么是‘度’,‘度’就是‘掌握分寸,恰到好处’。”[7]为什么?因为这样才能达到目的。人类(以及个人首先是以生存(族类与个人为目的,一般说来,做人做事就必须恰到好处。”过于归化和过于异化显然是违背“恰到好处”这一原则的。过于归化的译本抹***了语言形式本身所蕴涵的'文化意义,客观上造成了文化失真,蒙蔽了读者;而过于异化的译本则容易导致“翻译腔”,无法和广大译文读者形成心灵的交流,在本土形成的影响有限,客观上阻碍了文化交流与不同语言文化间的借鉴与融合。综观文学翻译史,我们不难发现,译作之所以能成为经典是在历史的长河中不断磨练的结果,也是不断由不平衡走向平衡,再打破平衡,建立新的平衡状态的不断自我更新、自我超越的过程。就林纾的翻译而言,虽然迄今为止对于其作品能否划入翻译文学还存在争论,我们不得不承认正是如此“归化”的作品为中国民众打开了第一扇通向异域文化的窗户,读者与原语文化之间的信息交流平台得以建立。此后,随着文化交流的深入,本土民众对异域文化的感知度和理解度逐步加深,本能地寻求“原汁原味”和“异国情调”,异域文化在这一过程中得以渗透与传播,翻译所承担的文化交流的历史使命在这一过程中得以实现。平衡是一项技巧,一门艺术,更是一种哲学观。“译者作为翻译主体的地位已经牢固确立,他是唯一主体,却不是抽象的主体,他永远处于与原作者、原作、译文读者,甚至包括译文、译文环境等的复杂互动关系之中。”[8]如何在人本层面、语言层面及文化层面达到“恰到好处”的平衡状态,还需要译者排除各种意识形态干扰,走出翻译活动中二元式对立的思维范式,联系具体的各种社会因素,在具体的条件境遇中,综合考察传译问题出现的各种原因,并以此为根据来采取翻译策略。同时充分重视对话双方平等性、交往式的对话关系,使对话双方相互沟通、互相理解、真诚交流、联合互动。充分重视翻译活动中的偶然性、不确定性、非理性等可变因素。平衡哲学尽管不能解决所有具体的翻译困难、清除翻译障碍,但至少可为译者提供一种解决问题的思路,帮助译者走出矛与盾的二元困境,结合具体情况创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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