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我们会怀念一些城市,或许因为这个城市曾经住过某个让我难以忘怀的人,虽然我们总是不肯承认,虽然我们一直对自己说我们怀念的只是那个城市,仅仅是一个城市。然而却总是想是否还有机会再回到那个城市,可当我们真的'能回去再看看的时候,才发现那个城市早已不再是我们所想象的那般,物是人非事事休,心里空牢牢的,仿佛被岁月灼蚀留下一个洞,我们已无法再用回忆去填满。心里怏怏不快,不得不承认我们怀念的并非是那个城市,更多的是和那个城市有关的人,因为这个人让我们魂牵梦萦这个城市。
也许,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差距就在我们心里,我们有太多的感情赋予他们,又有太大的希望给予他们,我们忘却的是一座没有感情色彩的单纯的城市。可能对那座城市很熟悉,熟悉他的一街一隅,熟悉他的一砖一瓦,熟悉每颗花草,熟悉每个黄昏,在心里我们已把那座城市默念了一千遍一万遍,把那些景象回想了一千遍一万遍,就盼着淡淡的时间能带我们重回旧地。
其实人总是在自欺欺人,总是活在自己的回忆中,感情色彩太重了。这世界应该真实点,人应该现实点。
我看完信之后,想:城市一定特别好,于是连忙收拾完行李,向城市飞去。“呀!城市的天空怎么灰蒙蒙的啊!”我大声叫了起来。刚到城市,我就被这灰蒙蒙的“大衣”蒙住了眼睛,看不清前面的路况,只能低速慢行。汽车从我身边经过,发出刺耳的噪声,震得我耳朵发麻。由于空气污染,我分不清东南西北,在城市里一圈又一圈地飞着。这时,城市对我说:“对不起,这里太糟糕了,我们决定从现在开始创建森林城市,明年请你再来,一定能看到一座焕然一新的城市。”
转眼一年过去了,我又接到了城市给我的邀请信。我想:城市还会像以前那样吗?我收拾完行李,戴上面罩,塞上耳机,全副武装出发了。到了城市,我眼前出现了这样的画面——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树木变多了,水面波光粼粼,如绸缎一般,河岸的树木倒映在水中,汽车不再发出噪音。这里实在太美了。我摘下面罩,去掉耳机,在城市中飞了一圈又一圈,最后高兴地住在了这座城市——驻马店。我还邀请了许多鸟儿一起住了下来,我们每天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在大树上快乐地生活着。
一直试图去认认真真地看一次夕阳,可总是半途而废。
尽管乐于在六楼的阳台上痴痴遥望西方橘色的天幕,我却从未真正目睹过那一如梦的壮烈,无声的颓败。它总是被打断,留给记忆些许破碎的镜头,供我臆想。
我的夕阳只属于城市角落的黄昏。
偌大的石头森林中,繁忙的身影充斥着每一个角落,却总会有人停下脚步抬头凝望一块房地产广告牌――只因那一片宁静祥和的夕阳、白鹭、别墅、湖泊。驻足者的心头在编织一个闲云野鹤生活的梦吗?我是城市里的追梦者,却常常只能提一下沉甸甸的书包,在脑中冒出《飘》中郝思嘉的一句话:“这不是我今天想的,我明天再想它。”可是明天还有多少天?
别墅是城市人梦中的奢侈,夕阳生活不是。
幸福的人不一定在看夕阳,但看夕阳的一定会幸福。因为夕阳昭示着自然对生命真谛的诠释,把它用温柔的光线演绎到极美的境界,再洒向落日下的你我心头,照亮一片天地。
即使是黄昏的最后一缕残阳,也要发出奇灿无比的霞光,照亮天,照亮无数片云。
没有看过夕阳下的青山和那一点点被黛色边缘吞噬的残阳,却看过夕阳下的高楼和那缓缓被座座方方正正的钢筋混凝土身躯掩映不见的落日。尽管青山绵延、高楼耸立,青山温情、高楼冷漠,但夕阳依然执着地抛洒最后的光芒,再无怨地在一双眼睛中失去色彩和影像。六楼的我,也只能揉揉眼睛,在回屋前再望一眼泛紫的天空和楼房无比清晰的轮廓。
弥留之际献上最辉煌的舞蹈,以古老而确凿的姿势被定格在完美的瞬间。于是,灿烂在人们心中铸成了夕阳的永恒。
相信生命是有轮回的,就像永无休止的日升日落一样。不是唯心主义的我对生命的这种看法仅为缓和对死亡的恐惧,为自己多留一点借口与希望。花开花谢,日升日落,云卷云舒,看了太多这样的词,我对于轮回的理解也仅限于那首耳熟能详的歌里所唱:太阳下山明朝依旧爬上来,花儿谢了明年还是一样开。
今年暑假,我回了一次老家,才发现,那里的色彩,比布满钢筋丛林城市里的更绚丽,更鲜明......
那抹纯洁的蓝
都说城市里的天空是灰暗迷蒙的,雪白的云朵早已被工厂里的黑烟熏得不见了踪影,就连夜晚,天空也是灰蒙蒙的,颗颗繁星躲在了黑灰色大幕的后面。在乡村,我才到了什么叫蓝。晴朗万里时,天空是一片纯粹的蓝,漂浮着几朵棉花似的白云。晴空的那种蓝,是淡淡的,是明朗的,是纯洁的。当夜幕降临,天空是一片深邃的蓝,一颗颗星星清晰可见,织女星纯洁高雅,就像镶嵌在深蓝天鹅绒上的钻石,熠熠发光。夜幕的那种蓝,是浓烈的,是深邃的,是纯洁的.。
那抹清新的绿
在乡村,最常见的莫过于绿幽幽的植物了,漫山遍野只有一种颜色---绿。不过这种绿是有层次的,有嫩绿,有墨绿,有黄绿,有翠绿,有鲜绿,有碧绿......各种颜色的绿,像一朵朵绚丽的花,绽放在山野丛林间,释放着自己独特的清新。城市里的绿色,是不太常见的,就算见到了,往往也是覆盖着一层灰,是那种灰绿,少了一份清新,倒平添了一份阴郁。
那抹温暖的黄
都说阳光是金色的,其实不然,我觉得倒是黄色的,而且是那种昏黄。穿透嫩绿的树叶,洒在红色的泥土上,给人以温暖的感觉,是那种从心底深处透出来的暖。昏黄的阳光照在脸上,那种温暖,是一种幸福。在城市里,阳光赤裸裸地照在脸上,那种就不是暖了,而是热,像被烘烤这一般。
或许,有些颜色,在乡村,才会变得真正的绚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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