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偏见是生活中常有的感情,但有时却很容易影响对人的判断与认知,造成严重的误会。但是,只引出要深入的了解,用客观的角度去观察,也许就会有全新的发现。
《傲慢与偏见》一书由简与宾利先生的爱情为线索,继而引出简的妹妹伊丽莎白与达西先生相遇又互相瞧不顺眼,到逐渐心生好感,偏见慢慢消失,之后相互喜欢最终幸福得生活在一起。
在宾利先生的舞会上,她初次见到达西先生,达西先生长得帅,又有钱,是现代人口中典型的“高富帅”代表。以当时人的评审标准,是一个很好的归宿。但当伊丽莎白第一次与达西先生交集时,她首先觉得这个人傲慢无礼,粗俗;即使家财万贯也无法改变对达西先生的偏见;她对达西先生充满厌恶。看人是看的很准,却不容易改变对别人的认知和判断。本来对达西先生的印象就不好,后来又有流言说达西怎么怎么样,这使她对达西先生更加反感。当达西先生向她求婚,在自己对达西先生的偏见之下,掩盖了自己对达西先生的感情,可以说是被第一感觉所牵引,流言终究是流言,又有几分真实,几分可信?在这样的情况下伊丽莎白那原本极为冷静的头脑丧失了判断的能力,这是极为不理智的。伊丽莎白身边有许多幸福,失败的婚姻,其中寄予女子对婚姻的渴求与期望,却又只能倚靠丈夫的无奈与悲哀。
达西先生的骨子里就是一个傲慢,狂妄的人,但是又毫不掩饰自己的真实性格,这就与宾利小姐的虚伪形成鲜明对比。
简在宾利家生病,伊丽莎白不远千里步行来看望姐姐,宾利小姐表面上说她们姐妹情深,背地里又说她们不懂礼教,粗俗;真的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两面三刀。在面对达西先生的,宾利小姐又故作娇态,可谓虚伪至极。达西先生虽然傲慢,却能真诚待人,我想这也是伊丽莎白接受他的原因之一吧。无论是谁,都不希望和一个弄虚作假的人在一起。
在那个时代,人们对于婚姻的看法是门当户对,个人情感在其次。上流社会的人瞧不起下层和中产阶级的人,而下层和中产阶级的人又一心想攀附上流社会,提高社会地位,贝内特太太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其唯一的手段就是婚姻。柯林斯对凯瑟琳夫人的阿谀奉承,虚假无比,却也是由社会地位的差异才引发的。当得知达西先生对伊丽莎白有感情时,达西先生的舅妈凯瑟琳夫人立刻耐不住寂寞,风风火火地跑到贝内特家兴师问罪,她认为伊丽莎白配不上达西先生,说伊丽莎白出生卑贱;宾利小姐表面上对简很照顾,很喜欢简,但当她说伊丽莎白粗俗时,其实骨子里也瞧不起简的出生,应该说是一种“歧视”。
在这样的外压力下,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爱情之路真的是坎坷,家人不待见达西,达西的作为也得不到外界的支持,他们坚持了自己的初心,在自己对对方的偏见、傲慢中,看清了自己的感情,改变对彼此的认知,这才有了最终幸福的归宿。
表现最真实的自己,学会用更客观的角度去观察,也许就会有一个全新的认知,生活会变得更加美好。
《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在文学历史长河中闪烁光芒的著作,平实的题材,生动的形象以及重要的社会好处为本书奠定了极其高的地位。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资料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简·奥斯汀是英国女小说家。生于乡村小镇斯蒂文顿,父亲是当地教区牧师。奥斯汀没有上过正规学校,但受到较好的家庭教育,主要教材就是父亲的文学藏书。奥斯汀一家爱读流行小说,多半是庸俗的消遣品。她少女时期的习作就是对这类流行小说的滑稽模仿,这样就构成了她作品中嘲讽的基调。她20岁左右开始写作,共发表了6部长篇小说。1811年出版的《理智与情感》是她的处女作,随后又接连发表了《傲慢与偏见》、《曼斯菲尔德花园》、《爱玛》、《诺桑觉寺》和《劝导》。
《傲慢与偏见》并没有什么波澜起伏的故事情节,描绘的都是生活琐事,平淡的故事中我看到了作者的别具匠心,超多形容词的运用是为人物形象做了铺垫,极其夸张的表现正是人物性格的体现,善于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
《傲慢与偏见》原名《最初的印象》,是奥斯丁的代表作,透过婚姻问题的描述展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生活画面。故事围绕贝内特一家几个女儿的婚姻大事展开。从伦敦新搬来的单身汉阔少宾利先生爱上了温柔美貌的大女儿简,他的朋友达西则倾情于二女儿伊丽莎白。由于她听信了年轻军官韦恩的谗言而对达西产生了偏见致使这桩婚姻进行的十分缓慢。经过一连串搞笑的周折后,误会最后得以消除。达西克服了傲气,伊丽莎白也克服了对他的偏见,最后两人终成眷属。
与此同时,作品还涉及了另外两对青年男女的结合过程,即已是27岁的夏洛特出于寻找归宿找个能够依靠的有钱人遂于柯林斯结婚,莉迪亚一贯轻浮,与韦恩私奔后,经达西搭救而苟合成婚。奥斯丁正是透过对不一样婚姻的描述表达自己对建立在互相明白和真诚感情基础上的婚姻的赞扬和对以门第财产和情欲为基础的感情的讽刺。在必须程度上,这部小说也反映了当时英国妇女争取婚姻自主的愿望与理想。
作者在本文中塑造了各种人物对婚姻的不一样对待,有姐姐简的一波三折,有妹妹的一味追求外表金钱和地位,和夏洛特与柯林斯的无爱婚姻杯具,他们虽然说都是对伊丽莎白和达西婚姻的陪衬但是足以看出作者想要表达出自己内心的感情婚姻观,以及对社会风气的批判。
在批判的同时,作者也褒扬着伊丽莎白和达西的婚姻。他们不顾地位差异,尽管一波三折,但是最终的美满结局就是作者所赞扬的。作者呼吁着女性们要有自己的主见,放远眼见,这样才能去主宰自己的一切,才能促成自己美满的生活。在女性不受公平待遇的社会,他的这种呼吁是难能可贵的。
本书中的语言深刻令人深思,代表了作者对封建制度的不满与抨击,如“对不好脸的人,决不能低估了其不好脸的程度。”而另一方面,也表现出作者对完美感情的歌颂与赞扬:“将感情埋藏得太深有时是件坏事。如果一个女生掩饰了对自己所爱的男子的感情,她也许就失去了得到他的机会。”
《傲慢与偏见》毫无疑问是一篇不朽之作。
最高级的爱情和最完美的婚姻,是物质和精神共同的门当户对。
为什么达西先生最后会和伊丽莎白相爱?因为首先他们本来就同属一个阶级。他们同属有产阶层,差别只是年收入的多寡。班纳特先生有每年20xx英镑收入,但因为家里孩子多,显得有些窘迫。同时,在影片中也可看出来,班纳特先生有个书房,藏书汗牛充栋,可见他们并不是需要每天辛苦劳作,一个汗珠子掉地下摔八瓣的劳苦大众。
其次,达西和伊丽莎白是同一类人,有共同的精神追求。
班纳特家虽然没钱为孩子们请家庭教师,但如果某个孩子有慧根,就像二女儿伊丽莎白,可以通过博览群书,洞察世事,成为一个心底有大智慧的女人。所以,班纳特先生断定,一般人配不上自己这个出色的女儿。因为她追求的是真实的幸福,而不是婚姻的空壳。
同样,达西先生也是个外表冷漠,内心善良,世事练达的聪明男子。就像伊丽莎白对父亲说的,她和达西是一样的人,都是对信念无比执着的人,一旦认定了对方,就不会改变。
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结合,是完全门当户对的结合,是从物质到精神的完美匹配。
杨绛曾经说过,婚姻不能讲门第。但她说的仅仅是物质上的门第限制。钱杨二人无论出身还是学识,无论物质还是灵魂,都称得上门当户对。
钱杨二人都出身书香门第,都天资过人,都幼承家学,且家资相当。他们可以同在国内读大学,可以一同出国深造。即使归国遇上乱世,收入微薄,因为有各自家庭资助,也不至于产生经济危机。物质和经历的门地相当,使他们的精神气质也高度契合,得以终生琴瑟和鸣。而在事业上,钱杨二人既可以单打独斗,在各自领域傲视群雄,又可夫妻合璧,天下无敌。
和钱杨夫妇相似的还有梁思成林徽因夫妇。梁林二人同样出身大户,留学海外,在相似的精神追求中相互扶助。即使后来家国遭变,在物质上从极度富有落到贫病交加,也可以一直相互扶持,开创出共同的辉煌事业。
和钱杨、梁林相比,沈从文和张兆和就差了不少。沈出身边地,混迹行伍,当过北漂,依靠自学和不懈努力得以立身。而张则出身书香,家境优渥,未尝经历风雨。不同的背景被沈用情书和执着抹平,最终得到一个“允”字。他们终生以信相通,但他们爱的或许只是写信和读信这件事,而不是信那边的人。
沈从文的一生饱尝人生的大喜大悲。但他的“三三”始终处于被动位置,跟不上他思想前进的步伐。张兆和直到丈夫去世,才发现自己从来都不了解他。所以流传后世的只有婚前沈从文单方执着的爱情,婚后沈从文艰难孤独的跋涉。
《傲慢与偏见》中的班纳特姐们,有一心想嫁入豪门的莉迪亚,最终只得和一个豪赌浮夸的下级军官私奔,而伊丽莎白则提前把自己也打造成了豪门,才会遇到门当户对的伴侣。经典的魅力就在于,它传递出来的价值是可以经受时间和空间考验的。不管在200年前的英国,还是当下的七夕。
一段时间之后,我便可以背下整首诗,包括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等等。不过,那时我并不理解这些优美诗句的深刻含义。到了美国,我跟着妈妈学了一点中文,我们从中国的小学教材学起。大约到了三年级的时候,教我学中文的差事转到了爸爸的手上,从那时算起,我已经跟着爸爸学了十年的中文。我们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抽出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来背生词,写等等。就连爸爸出差的时候我也在学习:他给我布置好作业,然后打电话回来检查我的功课,不给我任何一个偷懒的`机会。我在旅行的时候也要学习,我已经习惯在出门前将教科书放进背包里。爸爸教我中文的方法比较特殊,他有自己的一套理论:学一门语言要习听、说、读、写;与其在这四个方面同时下力,不如将它们各个击破。听和说是交流的基础,正常人都能很容易地掌握它们。
在家里我们说四川话,看中文电视节目。因此,对我而言,听和说不是一个太大的问题。不仅如此,当有新的中国电影上映时,爸爸妈妈经常带我去看,比如:张艺谋的《英雄》、《十面埋伏》、《千里走单骑》和李安的《卧虎藏龙》等等。撇开听和说的练习,爸爸将重点放在教我读和写上。因为他说:读和写是人类交流的高级方法,可以增大交流的广度和深度。爸爸一直让我做一本综合练习册中的练习。此外,他还找来很多短小的故事,让我在课余时间里阅读。在上初中和高中的时候,他给了我一本中文版的《读者文摘》。一开始,爸爸挑选一些容易的短文给我看,或者跳到笑话与幽默的版块。后来,由于我的中文进步了,便可以阅读长一些的文章了,这时我发现其中的一些文章优美动人。于是爸爸和我都成了这份精彩杂志的热切追捧者,几年后我们已经收集了整整一书架。我尤其喜欢像心灵鸡汤一类的文章,因为它们真正具有思想内涵;另外,许多神秘的和与动物有关的故事也很有趣。每读过一个故事之后,爸爸便会要求我提笔写下我的想法。
此外,中国的语文教材里也有许多关于写作方面的要求。比如,当读完一篇闻名世界的民间故事之后,我要为其写续篇;看过故事里的一幅插画之后,我也要写一篇短文;每次旅游回来,爸爸会要求我记述旅途中的见闻;在大部分周末我都必须写一篇作文。爸爸要求我使用刚刚学过的中文词句,甚至将一篇文章中最优美的语言运用到我的写作之中。其结果是我丰富了写作手段,提高了写作能力。这样的日积月累也成就了这本书。跟爸爸一起学习也缩短了我们之间的距离;许多事情我坦率地与爸爸一起讨论。我们是父子,也是朋友。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景:学习之后,学校里的一些事情忽然闪现在我的脑海里,我会立即告诉爸爸,于是就展开了讨论。有时候,妈妈也会加入讨论,或者在听见我们大声交谈的时候,她会推门进来问我们怎么了,爸爸和我就会摆出一本正经的样子,说:我们谈哲学都谈到21世纪去了。
每一部电影都隐含着它所希望传达的讯息,有珍贵的友谊,温暖的亲情,这次我要分享的是我最喜欢的一部电影——《狮子王》。
《狮子王》是一部脍炙人口且远近驰名的卡通,描写小狮子辛巴成长的点点滴滴,从懵懂无知、误闯土狼穴的它,变成能够管理国家的狮子王。电影从太阳自地平线升起,拉开了序幕,小辛巴诞生了!它在众多忠心好友的陪同下,历经了生命中最光荣的时刻,也遭遇了最艰困的挑战,在历经生、死、责任和生命中的种种考验,在周而复始、生生不息的自然规律中,体验出生命意义。
在电影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辛巴的朋友—彭彭和丁满,因为他们俩总是在辛巴难过时在一旁为它加油打气。
在这部电影中,我学习到一个人必须担负起自己该负起的责任,不要逃避,不要躲藏,应坦然面对,如果碰到不如意的事,不要太在意,也不用太伤心,已经发生的困难或挫折要积极正面的处理,而不是在一旁掉眼泪,眼泪解决不了问题。
我喜欢看电影,因为可以让人放松既可以休闲娱乐,又能从中学习,收获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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