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紫轩是我的好朋友,不,她以前是我的好朋友。可是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我还记得和夏紫轩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那时我们都是刚刚从初中的牢笼里逃出来的孩子,在经过了一场不大不小的中考的洗礼之后,我们都感叹着我们终于要重生了。
那天是报到的第一天,我在和爸爸一起报完名交上了各种名目的费用又送走了爸爸之后,正准备往教室里去。一个长得很清秀的女孩正一个人抱着一大摞书往楼上走,她瘦弱单薄的身子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她根本承受不了这些书的重量。要知道,我的书可是爸爸给我搬上楼去的。于是,我就过去帮她搬。
“你要去那个教室啊?”我一边和她并肩爬着楼梯一边问,我再不说点别的只怕就要被这个女孩不间断的谢谢给淹没了。
“高一六班。”女孩的声音很好听,在她说了那么多的谢谢突然改变用词的时候,我终于意识到这一点。
“真的吗?”我兴奋的叫着,因为太过于兴奋,手里的`书差一点就都要洒落。“我也是高一六班的!你叫什么名字?我叫楚清璇。”
“真的?”女孩兴奋的看着我,红扑扑的脸上爬上兴奋的笑,“我叫夏紫轩。”
“夏紫轩?很好听的名字啊。看来我们还真是有缘啊,你有一个‘轩’,我有一个‘璇’。”
在刚刚进入一个新环境的孩子,这种缘分的相识就像是处在无人的荒漠突然出现一个人一样,那种难以抑制的激动和内心潜藏的一点点感动可以融化所有的生疏和防备。我和夏紫轩就这样开始了高中里最美好的一段友谊。
只是,在故事发展之前我们没有人知道它会怎么继续下去,就像在我们认识之前,我们谁也没有预测到我们会在那个楼梯上相遇一样。
时间似乎是在故意和我们做着游戏。当我们想要好好珍惜一样东西的时候,它却偏偏要给你另一种诱惑,然后恶作剧地看着你在两者之间难以抉择。你越是痛苦,它却越感到痛快。都说时间是无情的,每到这时候你就会深深地其中的深意。
在高二的时候,班上转来一个男生。
他一进教室,就引起了很大的轰动。班上的女生很多都在不停地唏嘘着。
当时我在低头看一本小说。我不喜欢女孩子这种大惊小怪的样子,尤其是我们班上的女生。我是见过她们的审美水准的。我记得那次在餐厅一个女生偷偷的捅了我一下,意识我看那边过来的那个男生,还装作神秘的跟我说:“这就是我们的校草。”我抬头一看,差一点没把刚吃进取得反全都吐出来,就他那样还校草?
“大家好,我是郑非凡。很高兴认识大家,以后还请多多关照。”
我不禁抬了抬头,那个男生有着比班上的男生都要长一点的头发,有些懒散的垂在头上,闲适中带一点洒脱,尤其是额前还有几缕荡下来,在微风里轻轻的荡着,不断地摇曳生姿,一直一直摇到了我的心里。莫名的,在那一瞬间,我的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涌过,暖暖的,柔柔的,像是默默养的那只波斯猫的毛一样。
郑非凡被安排成了我的同桌,我不知为什么心里有一丝丝的欢喜在不停地跳跃。可是,这种跳跃很快就把我摔得遍体鳞伤。事实证明,如果一个人在没有任何防备措施的情况下就起身跳跃,如果跳得过高肯定会摔得很严重。而我,就是这样。
在下午放学后,大多数人都走了,而我因为要等默默打完篮球,所以一直在教室里看书,郑非凡也没有走。我心里莫名的有一点害怕和他单独相处。
“你,怎么还不回家啊?”我想我不能一句话也不跟他说啊,毕竟人家是刚来的嘛,要是我不跟人家说话他肯定会以为我们排斥他的。所以,我只好没话找话。只是,在几分钟以后我就后悔自己开始的话题了。
“我在等紫轩,她去办公室了。”郑非凡一边收拾着东西一边说。
“紫轩?”我一惊,他跟紫轩很熟吗,叫得这么亲热?或者两人是初中同学,或者住在一个小区?我心里不知不觉得翻腾出一股怪怪的感觉。
“嗯?”郑非凡侧过头看着我,他的眼睛很漂亮,有着漆黑的眼眸,深深的,深得让人望不到底,而且里面好像有种吸引力,一旦被他吸引就只能深深地陷进去不可自拔。
“我是说,你跟紫轩很熟吗?”
“难道紫轩没跟你说过吗?”他有些惊讶的看着我,然后像是自我安慰似的说,“也对啊,她肯定以为我们又不可能见面跟你说了也是白说。不过她却经常跟我提起你,说你是她高中里最要好的朋友。”
我又是一惊,什么,紫轩跟他提我?开什么国际玩笑,我都没听紫轩说起过她还认识这么一号人物!
“非凡!”我的思路就这么被夏紫轩清脆的声音打断了,她像只出笼的小鸟似的飞到郑非凡的身边,很自然的挽着他的胳膊,这才看到我,长大了嘴看着我,“清璇?你怎么还没走啊?”
“我在等默默啊,他又去打篮球了。”夏紫轩知道我和默默住在一个小区里,从小就是一起上学一起放学的。我这才意识的夏紫轩与郑非凡的亲密动作,“你们--”
“啊!我忘了跟你说了啊,还记得我跟你说我青梅竹马的男朋友吗?嘿嘿,本来想给你个惊喜的,可是竟然被老师的那道题给搅得忘了。介绍你们认识啊,啊,不,你们应该认识了吧?他就是我男朋友,郑非凡!非凡,这是我跟你说的我最好的朋友楚清璇!”
我不知道自己当时的表情是不是很难看,只是我努力的维持着一种我固有的微笑,直到他们离开。然后我感觉自己的脸部肌肉有些酸疼,或许是刚才笑得太多了吧,我嘲笑自己。
你相信你喜欢他?躺在床上,我问自己。
今天才第一天见面,而且,他还是你好朋友的男朋友!你真的相信这就是一见钟情?你别开玩笑了,好不好,楚清璇?你不是那么无聊之人!
我躺在床上跟自己说,说服自己自己没有喜欢这个才第一天见面的男孩,可是眼泪却像是开了阀门的三峡工程不停地流下了。
哭着哭着,我就在自己的泪水里睡着了。这样看来,爱情永远都没有睡眠重要,人没有爱情可以,可是没有睡眠是绝对不行的。我对自己笑笑,看,楚清璇,又被你总结出一条真理。
梦里我看到一个男孩,他一个人走在被浓浓的雾气笼罩的河边,河边的景色却并没有因为雾气而看不清,相反我可以清楚地看清那些美丽的景色。淡淡的色彩,让我忽然想起江南风景画来,那些着墨素雅的江南风景,总是飘着淡淡的梦一样的气息。男孩回头朝我笑笑,我一下子愣了,是郑非凡!他正向我走来,在离我几公尺的距离停了下来,向我伸出手。我笑着伸出手,可是就在我要碰到他的手的时候,郑非凡突然转过了身,他飞快地向他来的方向跑去。在浓浓的雾气里,我依然看到不远处有个女孩正甜甜的对着我笑,那笑容是那么的澄澈。
我的眼泪一下子跑了出来,任由我想怎么努力的克制,那些眼泪就像是别人的,怎么也不听我的话。
当我醒来的时候,我发现枕头上已经湿了一大片了。我忽然觉得自己很可笑,竟然可以为了一个刚认识的男生弄到梦里哭出来。
那是你最好的朋友的男朋友!我对自己说。
可是每天都会相见,而且那个男生还总是出现在你的眼前,你想要多都躲不掉。更何况,郑非凡认真的很好,总是主动的帮助我。也许他是因为我是他女朋友最好的朋友才对我这么好的,可是对于我呢,他不会知道那意味着什么。
日子在我独自的思念和我一个人的煎熬以及两个人的欢乐颂中不断地流走。我以为我一直都把这份感情隐藏得很好,可是俗话说的真的是好得不能再好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我欣喜若狂地回到家,随手拿出老师为我精心修改过的.稿纸,不以为然地瞄了一遍。哈,只看了一遍稿纸,就全记住了,我过目不忘的绝技这回又派上用场了。动作嘛,临场发挥就能易如反掌到"巧夺天工"了。我如同沙漠里的饥饿者发现了食物那样兴高采烈,喜上眉梢。我不假思索地把稿纸往书包里一塞,便去享受我的快乐之旅——玩电脑游戏了。正当我战得难解难分时,突然一阵朗读声传进了我的耳朵里,是谁这么认真我循声找去。这不是我们刚搬来的邻居杨蓝嘛,只见她正拿着一张起了皱的稿纸,翻来覆去地看着,念着……好像是鉴赏家在欣赏文物似的,捧在手里,爱不释手;看在眼里,津津乐道。她是那么的全神贯注,专心致志,竟丝毫没有发现我来了。我一听她也是在准备明天的比赛,顿时眉开眼笑,神采飞扬,心想:她们学校的老师真是没眼光,选这种"人才",就是天公助她一臂之力,在这方面,她也难成栋梁。而我,不用花吹灰之力,就能获得圆满成功。我暗自高兴,似乎冠军已唾手可得了。
第二天,最令人振奋的一刻终于来临了。我郑重其事地穿上妈妈为我准备的花裙子,一蹦一跳地来到赛场。里面已是人声鼎沸。裁判员来回穿梭,紧锣密鼓地准备着,陪同来的老师们还在给她们的弟子临阵磨枪。我呢,也是全副武装,左有爸妈为我鞍前马后效劳,右有班主任为我鼓劲打气,这场面不亚于奥运会比赛。整个赛场唯独只有杨蓝一个人静静地坐在角落里,既没有打扮得花枝招展,也没有一个人陪伴。眼前发生的一切对她丝毫没有半点影响。也许她的老师,爸妈对她这次参赛根本没抱多大希望……时间如流水,很快轮到杨蓝了,她大大方方地走了上去,流利地讲道:"从前,有一只乌鸦……"我当时可真为她捏了一把冷汗,"啪啪啪"在一阵热烈的掌声中,杨蓝走下了台,评委们纷纷称赞……
我想:反正我是最后一个,等他们都讲完了,我再来个"压台戏",岂不是更好轮到我了,我彬彬有礼地走上台,恭恭敬敬地鞠了一个躬,然后绘声绘色地讲了起来,到底我是出了名的故事大王呀,讲到高兴时,手舞足蹈;悲伤时,又黯然泪下……评委们一一交换眼色,似乎在说,这第一名非她莫属了。再看看台下的老师和同学,他们已完全沉浸在这动听的故事中了……
最后,我不负众望,捧回了冠军的奖杯,而杨蓝呢,连个三等奖也没捞着。晚上,我捧着奖杯兴奋地去杨蓝家串门,似乎想把我的喜悦也分给她一半,可杨蓝不在,听阿姨说,杨蓝又去学英语了。后来,我才知道杨蓝从小就患有口吃。
这回,她为了参加比赛已整整练了半年,从写稿纸到去比赛,她从不让任何人为她操心,她说:"我们总有一天都要离开妈妈的呵护,我要用实力来证明自己,我能行!"
听着阿姨的话,看着手中的奖杯,我的快乐早已跑得无影无踪了,代替它的是一种隐隐的痛。杨蓝没有的,我却有了,杨蓝有的,我却已经失去……
我们总有理由想起张爱玲。因她的才华,因她对世事的透彻领悟,因她不屑于世故的特立独行。
她精致的文字,她凄婉的爱情,她离开世界的落寞,总让我们心底那一点柔软的东西悄悄展开。但她不需要我们的怜悯,因为她是孤傲的,这份孤傲的疼痛是她自己的选择。
“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你死了,我的故事就结束了,而我死了,你的故事还长得很。”这就是张爱玲对爱的诠释。
胡兰成,一个让张爱玲疼痛了一生的人。为了他,张爱玲几乎倾尽一生的情感。她爱胡兰成,她不介意胡兰成已婚,她不管他汉奸的身份。她不在乎世人的目光,不在乎别人的评价。她爱了,爱的很单纯,爱的很用心,爱的很苦。见了胡兰成,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洁白的花朵。他们曾经拥有相看两不厌,连朝语不息的甜蜜,他们也曾经有过脉脉无语,无语凝噎的深情。那时候的她,文思飞扬,1944年到1947年这段时间,是张爱玲创作生涯中的黄金时间。1944年8月,她发表了第一部小说集《传奇》,仅4天便销售一空。此后《沉香屑:第一炉香》、《倾城之恋》、《金锁记》、《红玫瑰与白玫瑰》等十几部作品相继问世。而那时候的他们,“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张爱玲把自身对音乐、绘画的良好感觉,融入到她的文字里,使她的文字泼采流声,颇有感染力。她将人性中永恒的东西隐藏在小说里。她把男女情爱的本相,婚姻的本质,赤裸裸的刻画出来。她的小说超越了那个时代。所以李碧华评价她是一口井,“古井无波,越淘越有。”“文坛寂寞得恐怖,只出一位这样的女子。”
她用她的文字,在生命里跳着孤傲的舞蹈。她的文字是尖锐的,所以她的小说总让人觉得刻薄,让人生出一种寒意。而熟悉她小说的人都知道,她心底里依然有一份宽厚和慈悲。她总是用一种宽厚去原谅她作品里的人物。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这也是张爱玲对她和胡兰成爱情的理解和总结。
她和胡兰成的这段感情,颇受非议。对错与否并不重要。她,只是一个生活在自己故事里的人,即使飞蛾扑火,她也会站在火光之上,跳出经典的舞蹈,展现优美的舞姿。这就是张爱玲,一朵尘世里孤傲的花。
然而,这份情,让她痛彻一生。她如花一样的凋谢了,凋谢的不只是她的心,还有她惊世骇俗的写作才华。她将孤傲隐藏在她对世界深刻的感悟里,她将生命植根于那段沉默清绝的时光中。
然后,她孤独的走了,留下的,只是一片苍凉,声声叹惋。那种孤傲,那种清冷,守护着她过去的灿烂。那些深刻的文字,那些精美凝重的句子,在时光的回廊里,耀眼而凄凉,化为一种美丽的会呼吸的痛。
空气中充满了潮湿的味道,露珠儿静静地躺在小草身上,缓缓升起的朝阳散发出柔柔的光线,给露珠儿镀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露珠独自在叶片上静静地散发着光泽.就像是紫色的风铃寂寞地在风中摇摆,清脆的响声里散发着淡淡的忧伤。
我慢慢地走进教室,在靠窗的位子坐下,打开我熟悉的书本,开始细细地品读。每天把书中的知识放入不算聪明的大脑,是我高中生活的必然模式。那一卷卷书本的墨香,把我引向一个神奇的世界。,阳光透过窗子洒进来,柔柔的,暖暖的,它缓缓地移动。从我身上一点点消失,我清晰地感受着时间的流逝。光线缓缓划过书本,好像给每一个清秀的文字插上了一双希望的翅膀,载着我的梦想飞向世界的某个角落。它站在阳光下向我招手,透过暖暖的光线把希望和勇气传递给我。
我追寻着它的脚步.虽然它遥远得像光线一样,但我仍然执著地追寻,就算每天只是小小的一步,我也无悔,因为我曾坚持。
中午。
我走在人潮中,耳边回荡的是一片欢声笑语,他们的脸上漾着一种叫青春的光彩。中午的阳光是炽热的,我却依然固执地抬起头,忍受着阳光刺眼的疼痛,倔强得不肯认输。我认为青春是我无限的资本,但被青春燃烧的疼痛,却如此清晰。
我肆意地挥霍着时间,忘记了自己的使命,忘记了父母因劳作而弯曲的背脊,因期望而异常明亮的双眼。是什么让我迷惘了?是青春吗?但我能用一句“因为我还年轻”而推卸掉所有的责任吗?还是说这是青春的留白……
阳光被层层的.树叶割得破碎,在地上印出一个个寂寞的阴影。原来再美的青春也会有忧伤。
黄昏。
望着缓缓下沉的夕阳,才明白,青春在时间面前是如此的苍白无力……
还有多少青春可以供我挥霍?父亲的背脊还要多弯才可以停止劳作?我迷茫地走了那么久后,猛然清醒,现在后悔的言词,已无法表达我此刻的心情。徐徐的微风吹来,我额前的发丝忽儿散开,我猛然发现自己还有拼搏的机会.因为我还在校园里,这是充满希望的地方。我要在这里积蓄力量,像一只雏鸟,默默地等待着羽毛丰满,在某一个黎明破晓的时刻奋力一飞……
望着西边仅剩下的一缕斜晖,我淡淡的微笑着向它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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