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队伍中第一个男人,眼睛直勾勾地望着前方,仿佛这地方天经地义就是他上车的位置,心安理得地站在这里。
第二位男士身穿一件军衣,头上戴着军帽,若无其事地把手放进口袋里,闭着眼睛等待上车,其实,他是羞于见人了。
队伍里的第三个人个子矮小,戴着一顶帽子,穿着一件厚实的大衣,嘴巴向上翘,眼睛上架着一幅眼镜,眼睛同样闭着,也许他也怕别人看见他吧。
第四个人为了不让别人看见自己,居然戴了一个口罩,看上去文质彬彬,估计是一个医生,医生不是很有文化吗?怎么如今也变成了文盲?那些字他也是视若不见!
还有……
自古以来,我们中华民族就拥有许多传统美德,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我们的美德已经渐渐流逝。像这样的人,我们生活中也有很多。
一天,我坐公汽时,看见一个人在车上吃包子,车上的人闻到这股气息,纷纷皱起眉头,捂住口鼻。可这位食客依然吃得津津有味!他也不看看,车厢里到处都贴着“无饮食车厢”几个大字。
以后,奉劝大家在自身不是“文盲”的情况下,我们要提醒身边的人,不要做一个假文盲。
晚饭之后,我和妈妈一起去散步。
我们走到了一家新开的格子铺那里,我透过窗户看到每个格子里都放满了各式各样的小商品,最底层放了很多我很喜欢的各式各样的小娃娃。
妈妈要去里面买一些东西,就让我站在原地不要动,妈妈特意强调说:“你去看看那些娃娃吧,顺便等着妈妈,只是看看,不买的哦”妈妈还特意强调了一遍。
但是我越看越想买,当妈妈卖号了她需要的东西的时候,我拉着妈妈:“妈妈,我想买一个娃娃”妈妈说“我只是让你在等我的时候看看,并没有说要买的好么”我心里很不乐意:“那你不是也买东西了么”妈妈说:“小家伙,我买的是必需品,每天都要用的,你想买的娃娃,家里已经有好几个了呀。”
无奈之下,我只好放弃了我想买的娃娃,我要做一个懂事的孩子,不能总是让妈妈为难。
“啊!三十八度七,高烧呀!妈妈看着温度计叫了起来。“赶紧去看看!妈妈七手八脚的给我穿上衣服,背上水壶拉着我出了门。我家住在六楼,并且没有电梯,妈妈二话不说一把把我背在背上,一分钟没到就下了楼,大步流星地走向马路,其间连一口气也没喘一下。汗水把妈妈的刘海都打湿了,看着气喘吁吁的妈妈,我的幸福感油然而生。
妈妈把我放在马路边,就急着去拦三轮车。可是深更半夜半天也没拦下一辆。实在是没办法,只好向叔叔、奶奶求救:“童童生病了,你们快来呀。打完电话后赶忙坐在我身旁,让我倚在她的肩上。一边不停的给我喂水一边说:“可不要脱水了,你多喝点儿。
不大一会儿叔叔和奶奶一前一后地赶来了。奶奶摸了一下我的头着急地说:“我现在就去找三轮车。童童,你跟妈妈先在这儿坐一会儿。“我……我去七中那边找。叔叔急得话都说不利索了。奶奶的脚骨裂过,走路像只大肥鸭摇摇晃晃的。尽管如此,奶奶还是努力的让自己跑起来。
过了许久,奶奶沮丧地走来无奈地说:“没有,咋办呀?咋办呀?奶奶急得满头大汗,不停地搓着手。“不行,咱们三个轮流背过去算了。正说着叔叔气喘吁吁地骑着自行车过来了,后面还跟着一辆三轮车。大冬天的,叔叔的羽绒服敞开着,露出了冒着热气的毛背心。他高兴地大喊:“找着了!找着了!快点坐上来。看着满头大汗的叔叔,心里暖暖的.。
坐上三轮车,妈妈就给医术高明的舅舅打电话。“咦!没人接。妈妈眉头皱的可以夹死一只大苍蝇。我的脸烫的像要着火了一般。妈妈又着急地拨了起来。半天里面才传来一个懒散的声音:“咋啦?“童童病了。一瞬间舅舅的声音大了起来:“咋回事儿?我就睡在诊所,快来吧!
车刚到诊所,舅舅就打开了大门。帮着妈妈把我抱到了椅子上。把早就准备好的体温计夹在了我的腋下,并随手拿起了一旁冰凉的听诊器放到自己的衣服里暖了起来。过了五分钟,舅舅吃惊地说:“都三十九度了。他掏出了暖热的听诊器放到了我的胸口上,那个暖暖的听诊器像一个熨斗一样抚平了我的难受。
舅舅给我打了一针,抓了几包药。吃完了药,我带着满满的幸福进入了甜甜的梦乡。
晚饭之后的三十分钟是我最最倒霉的三十分钟。为什么呢?事情还得从前几个月说起。
前几个月,我才读完每日五分钟,因为我读的不错,我的爸爸想让我继续学下去,就在网上让我读“新概念英语”。我听了之后,惊呆了:听人家说,“新概念英语”可是纯种美国人发音,跟中国人发音完全不同。并且读的非常快!这,这,这未免也太快了吧……想到这些,我心里就有了很多的不满,于是,我对爸爸说:“新概念是非常难的,你这么快就让我读这么快的,我哪儿能跟的上呢?而且新概念英语里有好多我不会的单词,我怎么学啊?就算学会……”“就算难,从简单的学,俗话说:熟能生巧,多读就可以了!”爸爸坚定地说。“不,太难,换!”“必须读难的!”我和爸爸你一言,我一句,时间白白浪费……“恩,那从简单的学怎么样?”“行啊!”“那就从‘A、B、C’开始学,怎么样?”“什么,这么简单?我没上小学之前就‘A、B、C’背得滚瓜烂熟了,我还要学这么简单的'?”“你不是说从简单的学吗?”“可我又没说这么简单……”
就这样,一个多月过去了……
“DOYOULIKESTORY……咦,我跟上磁带拉!这,这不可能吧?”“你这几天不读的蛮好吗?115课你都读的这么好,你还担心什么?我说的吧,熟能生巧!”“……也是啊,熟能生巧!”我大笑起来!
现在,我差不多把第一册全部学完了,每天一课,这样下来,我已经不把读英语当成一件很倒霉的事了,反而觉得很快乐。“爸爸,谢谢你。”
当然,我对自己的成绩更是非常期待与关心。在考完试后,我拿着试卷“满世界”找人对答案,因为我关心一个问题——那就是我的每一科成绩大概是多少分,我能不能成功地进入A班。
在军训的时候,我根本放不下心好好地军训。我每天都在想着:我语文的诗句有没有填错?我英语的语法有没有扣分?我数学的计算有没有算错?A班师我的目标,所以第一次考试对于我来说非常的关键,它能证明在这一阶段的'学习中我是成功或是失败。
我盼望着,盼望着时间快点流逝,盼望着军训后周一的到来。终于,熬过了这艰难的九天,迎来了新的一周。
老师们都如往常一样走进教室,但不同的是手里多了一沓试卷。盼望了近十天的我不知为何,今天见到了试卷反而冷静了。我坐在座位上听着各科老师报着各科的成绩,次次念到我时,我都兴奋地站起,走上讲台。就在这一天,我收获了太多太多的喜悦,几乎每一门课的成绩都在我的预料之中。而且每科都考得还不错。我知道成绩后高兴了一个晚上。这期间,我看见小鸟也在为我歌唱,徐徐的晚风也在为我鼓劲儿。
高兴了一阵子过后,也该冷静一下,思考思考了。这次考试整体不错,如果看个体的话,也许史社与语文差了那么一点点。如果语文的理解与史社的基础都再强那么一点,那我相信我的总更好!
考试考完了,不管好坏,都已成为了过去,我现在需要做的是面对未来,大步向前走!
《失火之后》这篇作文语言生动,文章有理有据,说服力强,上下文过渡自然,条理清晰,首尾照应,结尾点题,不失为一篇佳作。
文章开头新颖,具有先声夺人之效,使读者看了第一句忍不住接着往下读。交代失火原因以及救火时的危险时,加入人物行为,生活中的画面跃然纸上,并以艺术真实和生活真实相结合的手法,把故事写得生动感人。然后引出居民的议论,最后得出“我”的思考,使文章的主题自然而然升华到了较高的境界。结尾部分正是作者要表达的,即写作此文的宗旨,换言之,中心思想。一个中学生能有这样的体会,令人刮目相看。精彩的结尾可谓点睛之笔,看似平常,却最奇特,这便是作品的艺术特色,有着强烈的现实意义。
该文采用第一人称,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语言很有特点,虽然不华丽,但却极为准确、生动、形象,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这是很难得的'。在描写火势时,“火焰足足有半层楼高,那气势,就算是火红的太阳也要逊色几分”;在叙述失火后的景象时,“原来白色的墙已经变成了一片漆黑,像是被刷了油漆似的”,类似可圈可点的佳句不少,给文章增添了些文学情趣。
该文的另一个特点就是结构合理,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十分深刻透彻,加上语言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令人过目不忘。本文题目“失火之后”,但在叙述“失火”的事情时,用了大量的笔墨描写失火的过程,后面的结尾简练,只用了一个很小的自然段。其实这是一种很巧妙的写作手法,前面进行了充分的铺垫,结尾的点题才能水到渠成,前因后果娓娓道来,很自然,让读者信服,且毫无造作之感。如果能把失火后人们灭火时的细节描写出来(不仅仅是“一桶接一桶的水往火上浇去”,把失火造成的损失着重叙述一下(不仅仅是电瓶车烧毁,把墙壁熏黑,则更有说服力,更能震撼人,作品就会显得更有思想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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