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这面“照妖镜”照出的是国民素质
一篇《共享单车,真是一面国民照妖镜》的文章在朋友圈里火了起来,共享单车从一种出行工具,变成了一面“照妖镜”。
有人说,这面“照妖镜”照出的是国民素质。原本应该乖乖停在路边的共享单车,有时竟横七竖八地挡了行人的必经之路;有时竟会出现在树上、绿化带、河里等匪夷所思的地方;有时甚至被脱去“共享”的衣服,出现在一些人的家中,变成她或他的独家坐骑。
有人利用破解开锁密码方式不付费使用共享单车;用加挂车锁方式将共享单车变为私用品;破坏甚至盗取共享单车等。这些使用陋习,极大的提高了共享单车的维护成本。
现今的街头上,到处都可以看到一辆辆摆放整齐的ofo共享单车。它们成为了这个城市流动的一道风景线。但是共享单车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不可避免的交通烦恼。
有时候,共享单车没有按照规定停放在它所应该停放的地点,而是随处乱扔乱放,这样就给车辆安全及行人带来了非常大的安全隐患。经常看到这样的报告,有些骑车子的人在路上,突然紧急刹车,不慎撞到街边一辆乱停共享单车,到了导致车毁人伤的事例比比皆是。另外,共享单车对年龄的限制也不是很严格。网络上频频传有有一位十二岁的儿童骑共享单车玩,最终导致了交通事故。这样的事例并不罕见,其实共享单车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在相关的制度限制方面还是有待加强。
还有,共享单车是检验人品道德的一个重要标尺。有些农民或者是百姓,以自己的经济困难买不起车子为幌子,私自将共享单车上了锁,涂了二维,把锁破坏以后都带回家,当做了自己的私人财产,这样是很不道德的!甚至有人将共享单车卸掉轮子或者卸掉骨架,将它们私自卖掉。或是扔在偏僻的地方,挂在树上,我们生活的环境,经常存在这类不道德的行为。社会本来就是一把天平,有道德就有光环,有光环就有人性的底线,这样做既违反了道德,也违反了法律,是得不偿失的,难道一辆自行车就能贱卖了良心?我想,这是国人最大的、最大的悲哀!
共享单车,在当今的中国十分的流行,这是中国发展的见证,也是中国制度创新的一大创举。共享经济像春风一般,刮遍了神州九地,人们骑着共享单车,乘着微风,穿梭在城市的各个角落。享受着共享单车带给人们便利的同时,也应该考虑到共享单车所应该遵循的规章与制度。因为早有古话讲,没有规矩,也不成方圆——只有在遵守的共享单车所应遵守的规章制度下,才能将共享单车的利用价值达到最大。
阳光明媚天正好,满城尽是橙、绿、黄车。共享单车因兼具骑行轻便、有效解决“最后一公里”出行问题、支持微信快捷支付等优点而广受青睐,同时也有各种“唱衰”之声,当然,这也非空穴来风,我姑且用两个“困惑”概括共享单车存在的问题。
第一是用户的“困惑”,有的是押金退款、余额退款难,有的是遭遇虚假二维码诈骗,最为堪忧的是部分车辆破损,存在安全隐患。早前,在北京就发生了自行车刹车突然失灵,导致骑行者连人带车失控摔倒的事件。
第二是商家的“困惑”,有的是单车被恶意破坏,有的是被骑至远郊藏匿,有的是车辆停放不规范,更为尴尬的是,“作案对象”身份难以明确。
这些“困惑”,从表面上看,覆盖产品安全、资金安全、人身安全等不同层次,但深究其背后,投射更多的是用户和商家的诚信问题。与其拷问,谁来捍卫用户和商家的利益,不如思考“如何为共享单车模式增加诚信的保障”。
通过查阅资料和深入分析,笔者认为,可以通过社会宣传、政府指令规范、企业营销手段三种主要途径解决。
第一是面向全社会宣传引导,让大家正视共享单车的价值和意义。需要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层面,对“诚信”予以多角度、多层次的解读和宣导。
第二是由政府下达行政指令,对共享单车承租人年龄及行为、单车商家行为、相关竞争者行为进行规范。如,明确骑行造成重大人身伤害情况的权责,将押金退还列入企业经营规范要求。据悉,北京、深圳等地均出台相应政策,其中,《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承租人须年满12周岁,涉及恶意破坏、盗窃等违法行为信息由公安部门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值得借鉴。
第三是企业营销手段刺激,企业可以通过积分抵现、单价折扣等形式,对诚信用户进行激励,培养用户黏性。还可以发展“文明用车义务监督员”,由诚信用户帮助企业做市场行为监管……是不是有点儿“脑洞大开”?
共享单车,共享的不只是交通资源,共享的还有健康的生活方式,还有我们的诚信友善。无论是新技术的应用,还是社会每一次的发展进步,都对广大公民与企业的诚信自律提出更高层次的要求。期待我们的思想意识能与社会进步同步,期待我们的共享单车使用行为更规范、使用过程更舒适,在点滴之间彰显我们的文明、促进城市的和谐。
自行车租赁也是有利又有弊,租赁的优点是给要去远点地方的人带来便利,而且方便快捷,调查所知,人们认为自行车的优点是方便群众,给没自行车的人带来方便,而且省下了买自行车的钱,而有些骑车爱好者也可借用自行车来骑,而我认为,政府与公司建立自行车租赁,我想,这不仅仅是为了让大家方便,更加促进了人们对低碳与环保生活地认识,鼓励人们使用自行车与公共交通器械,少开汽车,美化环境。
万事有利便有弊,而自行车再为众人带来了方便的同时,且为大家带来了弊端,由于自行车是免费租赁,虽然我是一个地道的成都人,但我并不觉得我们这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到底有多好,有多高。既然是免费,那损坏是一定了的。通过我拍的照片大家可以发现,不论是在车尾的轮罩上,还是在踏板上,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坏,成都人有一种不是我的东西,只要不追究到我身上,我便要损坏他,将它占为己有,便要做损人而又不利己的是,也就是宁愿害己,也要损人。不仅如此,还更有胜者:在都江堰还有人为了不让别人借走自己的车而私自在车轮上上了锁,以达到不让别人借走的目的。对于自行车的损坏甚是严重,三圣乡的自行车租赁站里的自行车都有不同程度的受损,而且在车筐中会有多多少少的`垃圾与杂物。有些自行车租赁站里有一~三辆自行车都以停用。
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中,大多都认为如果不是集体办卡,就比较麻烦,有些人只有临时居住证,无法办理自行车租赁卡,大多人认为不用办卡就会方便许多,我认为例如交押金,当财产,或是更为直截了当的方法比较好。
对于如何解决自行车损坏问题中,大多人都认为免费租赁是不可能控制自行车损坏的问题的,有人认为,需要提高公民素质,提高租赁自行车的人的素质,要租赁自行车的人自觉遵守规矩,爱惜自行车,他给你带来了便利,你应该爱惜它,但我认为这个方法是不可行的,人们的自觉性不高,所以这个方法基本不可行。
还有的人认为,在租赁站中,应该设置一个管理人员,加强管理,从而根本的改变自行车损坏的问题,而这个方法确实不错,可是成都那么多的自行车租赁站点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巨大,这个方法也是不大行得通的。还有的人认为让那里的实行人多加修复自行车使自行车常新,这个方法从浅层想是决不可行的,这就不用讨论了。
在这其中还有大多的人认为要对这个自行车租赁加以处罚的方法,让骑车人赔偿自行车损坏的维修费或是像租其它东西一样,先交上押金,按损坏程度来扣取押金中的钱,或是将租赁人的各种信息注入租赁卡中,车损坏后或未归还可以找到当事人来进行处理,这一种方法比上述的所有办法都要好,都要可行得多,可以一下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虽然见到了效果,可还是失去了这个方法的初衷,丧失了自行车租赁是为了让大家了解低碳、环保的本质。
综上所述,自行车的租赁不仅仅是为了方便众人,而是为了教育大家,我们的地球正在陷入危机,而今眼目下最好的办法就是低碳生活,少开汽车,少开空调,减少二氧化碳与甲烷的排放,保护地球。
总之,自行车租赁必定是有利有弊,要保护好租赁的自行车,要靠大家的努力。提高公民素质,共建共享美丽蓉城!!!
最近你骑车唰唰的飞过街道时应该感受到了骑行世界增添了不少色彩吧?
从原来的OFO、MOBIKE,到现在的小鸣单车、bluegogo共享自行车也可以说让骑行圈变得更加热闹起来了!
但共享单车的出现方便了民众,却也出现了各种新问题,让许多国人开始反思:中国国人目前素质,还不足以享受共享经济。其实,这就是文明问题。文明是人与人之间和睦的关系,是洗净心灵的肥皂,是多一份的关爱。文明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只要我们注意着它,就会发现。文明是我们一生中最重要的东西,它有时甚至比我们的生命还重要。
还记得吗——“有时候文明是多一些耐心的等待,有时候文明是多一点点分享,有时候文明离我们只不过几十厘米的距离,有时候文明只不过是一张纸的厚度……”耳熟能详的广告语向市民阑述了文明的意义。
文明随处可见,只是往往被人们忽略。而他们又怎知,那被忽略的小细节就是文明啊!这样,文明从某中意义上来说,也是对人细心和耐心的考验。一片碎纸,你捡起来了吗?一个残疾人,你尊重他了吗?一张笑脸,你回敬了吗?一声对不起,你说出口了吗?我想,要做到文明并不难。有时候路上一句普通的问候,一个简单的手势,都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会让人感到温暖,感到幸福,让文明之风吹到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
一个人的文明体现了一个家庭的文明;一个家庭的文明体现了一个社会的文明,一个社会的文明,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文明。小小的文明或许微不足道,但汇集起来,却会让我们因为自己是中国人,拥有文明国而骄傲。
2008北京奥运会向外国人展示中国风采的同时,文明也是我们不可忽略的问题。文明的面貌,体现了中华民族国民的素质,也从侧面告诉他们,中华民族自古以来被称为文明古国确实是实质名归。
如果我们拥有文明,就拥有和谐的氛围。我们学习文明礼仪,不仅仅是在口头上,重要的是行动上。把文明融入到我们的学习、生活中。让文明之花盛开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让我们都做文明人吧!
最后,让我们一同记住:“我们每个人迈出一小步,社会就将迈出一大步。”创建文明城市——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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