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这么多竞技球类运动中我偏爱篮球,我曾经也爱过足球,但为什么后来又爱上了篮球?是因为篮球更刺激?是因为篮球更能让人有神爽的感觉?还是因为篮球更让我觉得痛快?我不知道,我甚至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抛弃足球。
我酷爱篮球有一个原因是因为每打完一场球都会有不同的收获,不论是赢还是输。赢,我能从中得到经验;输,我能从中吸取教训。当然打篮球也要动脑子,如何跑位、如何突破、如何防守等等……
其实我觉得人生就像一场篮球赛;每个人就是一个选手,每个困难就是一个对手。只不过有的人突破过去把篮球送进了篮筐,他们就成功了,是一批我们耳熟能详的伟人;有的人过去了,但篮球没能进篮筐,他们就是那一批努力了但没有成功的人,他们心里并不遗憾;还有的人没有过去,他们失败了,是一批没有做过任何努力的人,他们心里倍感遗憾,“如果我当时努力一把多好啊,我就不会落到今天这步田地了,唉,真后悔啊!”我一定要做第一种人!
打篮球,难免会有一些伤痛,我曾经被篮球砸出过鼻血,当然这都是些伤痛的`回忆了。我在篮球场上与在场下完全不一样,场下的我虽然有精神也生龙活虎;但我在场上就有了一股顽强拼搏的精神。希望我在别处也有像场上的那股顽强拼搏的精神。
我终于明白我为什么会爱上篮球了,那就是因为那股顽强、拼搏的精神在一直不断的激励我不停地向前进步。
篮球,我的最爱。
说到最好的同学,在我的心里那郑天印一定是最佳人选了!他长着一双大大的眼睛,那头发竖起来,和岳飞那“怒发冲冠”的气质颇有几分相似!他在我心里能当上最好的同学不是因为他的学习,而是因为他那幽默的话语和搞笑的表情,因为他的性格!
那是一个闷热的下午,班级里的气氛也异常得沉闷:姜宪策的手机被偷了,大家都在议论这件事。不用说,姜宪策肯定是很伤心了!就在这时郑天印走到姜宪策面前说:“姜宪策,不要难过了!要不我的手机送你了?”姜宪策马上说:“好啊!”郑天印说:“啊?你真的要的!那算了,当我没有说啊!”他一转头,把手放在眉毛上,望着窗外,接着说:“咳咳——今天,天气不错哈!”然后又做出了一些搞笑的动作,逗得大家哈哈大笑。是男生当然应该是会打篮球的,他不仅有那让人发笑的幽默,他在打篮球上也有一手!在我们六年级的篮球比赛里,他就表现出了他的实力。看!对方要投了!他一跃起,张开大手,把球盖了下来,然后抢到球,带球冲回场去。
面对对方严密的防守,他临危不惧,带着球往篮下突破,他一个转身,运了两下,又是一个转身,他回到了三分界,眼看时间快到了!他突然跃起,做了一个让全场人都震惊的事:投三分!他可是中锋啊!那球从他的手中飞出,在空中旋转这,形成一道优美的抛物线,只听“唰”的一声和那哨声一起响起,一个压哨三分!我们反超一分!赢了!球员们拥抱在了一起。这个郑添印啊,总是会把快乐带给我们每一位同学。
我只要和别人聊起篮球,话就会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什么乔丹,科比,霍华德,奥尼尔,艾弗森,加内特……这些篮球巨星,我都能娓娓道来,如数家珍。什么湖人队,热火队,火箭队,马掘金队,山猫队……这些篮球豪门,我都了如指掌。每天放学,我几乎是手不离球,球不离手。凡是电视里播的篮球比赛,不管是CBA,还是NBA,我都会看,即使是凌晨两三点钟的现场直播,也能让我抵挡瞌睡虫的侵扰,从床上爬起来。为此,我没少挨爸妈的骂。
记得那年NBA总决赛,朝气蓬勃的热火队大战成熟老到的小牛队,双方的每一场比赛都打得异常激烈,你来我往,双方比分战成了二比二。这就来到了关键的抢分大战的,谁再拿下一局,谁就能抓住胜利的曙光。可是,这场关键的比赛,时间定在美国当地时间十点多进行,而北京时间则是凌晨一、二点。怎么办?我让魂牵梦绕的比赛难道真的只能在梦中进行?不,我一定要看!我做出了一个“热血”的决定——半夜起来观战。
时针不知不觉地走到了凌晨一点,我静悄悄地爬起来,踮起脚尖,逮着一颗快要跳出来的`心来到客厅,用满是汗而且颤抖着的手拿起电视遥控器,一边调到体育频道,一边侧着耳朵听爸妈卧室的动静,一边目不转睛地观赏着高难度的扣篮表演。我的心里像装了一窝不安分的兔子,好像随时都要跳出来一般,紧张极了。
渐渐地,我放松了警惕,比赛也吹起了最后一节的号角,热火队还落后三分,我也开始和场上的球员一样开始紧张起来。突然,我的手一滑,紧握在手中的遥控器“哐”的一声掉在地上,世界仿佛停滞在这一刻,我的心脏瞬间停止跳动,手脚发冷……我竖起耳朵,听见父亲的呼噜声好像提高了八度,我的心也跳快了八倍,顾不得三七二十一了,我匆忙间胡乱地关了电视,以博尔特的速度窜回了房间……
像这样“窃看”经历,在我生活中仍不停地上演着。
没有理由,我就是这样一个为篮球痴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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