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了,八年了,但那份疼痛我还是难以忘怀。八年前,我的爷爷因为下楼梯不小心滑了一下,立即被家人送往市医院。第二天,抢救无效而窒息死亡。奶奶听到这消息要昏了过去,我也愧疚,在事情发生前我还吵着要妈妈买给我汉堡吃。
小时候,爷爷经常抱着我去他朋友家玩。我还模糊得记得,爷爷朋友的孙子,只比我大一两岁。结果我们在玩玩具时,我把他给咬了,这位小孩疼得大哭,但爷爷并没有怪我。小时候我脾气很暴躁,别人不跟我玩时,我总是狠狠地揪人家头发。一次,我到福州医院做身体检查时,一位妇女抱着的小孩,因为他跟我玩使我不开心,我又一次揪了小孩的头发。那位妇女一直骂我爷爷:“你是怎么管教你孙子的?乱揪人头发就是没素质!”“对不起,对不起,下次一定会注意。”爷爷一直重复着这句话。事情了解了,爷爷并没有怪我,只是吓唬吓唬我,说:“你这个小淘气!以后不要乱揪人头发了,要不然会被坏人抓走的。”我听了,害怕极了,之后没咬过一个人。
但我贪玩、淘气的念头还是没被消除。我是多么想挽回一次啊,因为那时候我实在对不起爷爷。爷爷每天带我去玩,可是在他睡觉的时候我总是打他,还把他东西给藏起来。爷爷没有怪罪我,只是每次都对我笑了笑罢了……我连自己都厌恶那时候的自己。我没有让爷爷好好安心睡觉。爷爷在睡觉时,我把他的拖鞋给扔到了垃圾桶,他只是摸了摸我的头。这使我的野心更大,接二连三的把爷爷的鞋子扔进路边垃圾桶里,几天就会被我扔一次新鞋。我是对我自己的所作所有多么后悔,要是可以,我甚至想对着自己摔几巴掌。但一切都晚了。
直到现在,我把爷爷藏起来的锄头还在厨房的偏僻柜子里,直到现在,家人还不知道在何处。我还清楚的记得,爷爷躺在棺材里的.模样。以前,甚至妈妈在我不吃饭的时候就说:“只要把这碗饭吃的干干净净你的爷爷就能回来。”我马上吃得精光。可是,爷爷他没有回来,没有。现在,我总是盼望能见到爷爷一面,哪怕只是一秒钟也好。甚至,在梦里遇见了爷爷,梦里的我和爷爷是玩的那么开心,我们奔跑在草原上,不知疲倦的奔跑在草原上。
泪以流到键盘上,但我挽不回爷爷,挽不回和爷爷在一起的快乐时光。爷爷六十岁就结束了生命,结束生命的原因可能一半是因为我,为了我,他不要一切!我希望,希望在遥远的天堂里的爷爷能看见这篇文章,孙子为他写的文章。那是一声呼唤,但了几分悲伤,几分嘶哑。
我看完了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感受颇深。这本书重点讲述了动物与人类之间发生的故事。
其中有一段内容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当白牙--这只强壮凶猛的狗被史密斯买来后,白牙吃尽了苦头,因为它而史密斯却利用它来赚钱--和别的狗进行打架,赚取钱财。而每次白牙都能获得胜利,以此给史密斯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可这个残暴的贪财鬼,每天却用鞭子抽打这条可怜的狗……看到这而我的心向被什么扎了一样,我们人类为什么会这样的残忍?可看了下面的内容又让我有了一个心的想法:当白牙与一条狗打架时,这只狗咬伤了白牙的脖子,就在那生死攸关的一刻,斯各特救了它,而后白牙对新主人十分的忠诚,他们成了好朋友……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它们也有一颗温暖的心,也有感情,不是吗?我还曾看到这样一个故事:……山羊妈妈流着眼泪站起来,叉开腿,任这只小羊羔上来吃它的奶。可是它不回头嗅它的尾巴,因为它知道,那不是它的孩子……动物心中也有爱,但不会说话的它们只能用摇尾巴,低头摩擦主人的腿和舔来向我们表达。我们人类应该将心比心,如果受苦的是我们自己,我们会怎样呢?人类已经错的够多了,难道人类还要对动物冷漠无情吗?难道还要接着错下去吗?
请善待我们的朋友,让我们的生活有了它们的存在而更加快乐。
其实很不好意思承认,这是学语言专业的我看完的第一本英文小说。但是better late than never,并且两个最好开始学习的时间,一是从小,二是现在。所以鼓励为主,并以此为一个好的开头,坚持一个月最少一本英文书。
第一次看完英文原著的总结:
阅读时长:5-10小时读完,跨时20天左右。本书一共140页,是中篇小说。其实加起来看的时间并不是很长,因为中间加入了读书一起看穷查理宝典,所以中间断了十多天;
阅读速度:才开始比较不习惯,想当然地理解意思,没有理解上下文或者作者想要表达的内容,所以前几页看了中文翻译;越读到后面速度会快起来,不会纠结某个单词的意思而是结合上下文理解,最后15%的内容在今天中午一个小时内一口气读完;
词汇难度:生词比较多,但是大部分情况下不阻碍原文理解;动词特别多,因为动作场面多并且激烈,所以可以好好学习里面的动词;景色描写的词汇用的也特别好而且画面感十足,jack london笔下的原野、寒冬很美而且充满野性;
读这本书的优势:这本书及其作者在美国文学课上老师讲过,对作者生平比较熟悉,并且充满了好奇,他是如何因为这本书成名,又是为何会在之后沉醉金钱,所以不会一开始读不下去;
读这本书的不足:只看了一遍,很多好词好句没有进行分析和记忆,并且为了了解剧情发展后面阅读速度很快,需要再慢读一遍;
给下一本书的建议:首先了解故事发生的背景,对作者有个初步了解;每天规定读的页数,比如一章节,或者30页,第一遍初读,尽量不查单词,尽量读懂,第二遍细读,写读书笔记,包括词汇、总结和感想。相关: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今天早起,我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它的每一个细节,都促使我忍不住接着往下读,可能是读的太融入,而导致我连早饭也忘了吃。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壮健聪明的狗——巴克,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残酷环境下,为了生存和群狗进行殊死的争斗,随后她身上狼祖先的野性逐渐恢复,最后终于逃进了原始森林,变成了狼。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荒无人烟的雪野里,在饥饿和野狼的威胁下,一个伤痛缠身、孤独一人的淘金者,和死亡作着殊死的搏斗。仗着求生的愿望,他不畏艰辛,拼死抗争,终于以坚强的毅力战胜死亡,奏响了一曲对人类精神和生命的赞歌。
告别了这一件件触目惊心的事件,我渐渐觉得,巴克是一只勇敢的“狗”,坚强的“狗”,还是一个能为了生命的永存而与死神殊死拼搏的一只神圣而伟大的狼。而促使他和死神斗争的是它那渴望让生命永远沸腾的激情火热的心!
面对巴克的种种精神,我显得有些惭愧,我往往面对自己立的誓言,不会坚强的去做,而会退缩。记得有一次开学,妈妈给我买了许多卷子,我决定在一个学期内,老师讲到哪里,我就写到哪里,可是到了开学,刚刚前两天我每天按时完成作业,可是坚持的不到一个星期,便败下阵来,最后到了期末,一整沓卷子,也就是完成了不到四五张。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明白了,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学习中,做事情都应该追求坚韧、坚持的信念,为了一个目标竭尽自己所能,终不后悔。遇到困难不要气馁,不要丧失信心,要转换自己的思想观念,树立目标,奋起直追。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意味深长。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这句话我们一定不陌生。可这句话早已被我们遗忘,我们与动物生活在同一个家园里,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可人类没有像善待自己一样善待动物,人们为了外表和所谓的美丽,不惜花费大量的金钱来购买虎皮大衣,为了自己的健康,不惜花费金钱来购买熊胆汁,为了炫耀自己的金钱,不惜花费金钱来购买鱼翅。
我们的痛苦都建立在动物的痛苦之上,我们的“美丽”“健康”“炫耀”都是建立在动物的***之上。当我们在购买这些奢侈品时,我们有没有想到动物的痛苦。下面有一则小故事根据一个小品改编:由于人类的破坏,北极熊和小企鹅被迫离开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冰原,踏上了寻家之路,北极熊第一个想到了狗熊妹妹,他们走啊走,看见了一只伤痕累累的狗熊,他们走进一看,原来是北极熊要找的狗熊妹妹,北极熊问狗熊妹妹为什么会这样,狗熊妹妹告诉他们,人类将她捕获,将她的爪子剁了,做红烧熊爪,人类又抽取了胆汁,她现在已经伤痕累累,没有活下去的信心了。说完便要告辞,企鹅弟弟向她了告别。告别了狗熊妹妹,企鹅告诉北极熊,鲨鱼雄霸一方,不如去找鲨鱼吧。于是他们又踏上了征程。
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鲨鱼,可鲨鱼也失去了往日的威风,到处伤痕累累,企鹅又打听鲨鱼,鲨鱼告诉他们,人类大量猎***鲨鱼将他们的鳍做成了鱼翅,将他们的皮,做成了泳衣。说完便仓皇离开。在路上他们看见了百兽之王老虎,可老虎也一瘸一拐的,他们扶了老虎一把,问老虎这是怎么一回事,老虎说:“人类为了虎皮大衣,到处抓老虎,现在我也只能装猫来过日子。头上的王字没少给我惹麻烦。说完也离开。没错,人类和动物生活在同片蓝天,沐浴着同一缕阳光,动物们没什么奢望,只希望有点生活的空间,哪怕是一点点。
人类的时尚潮流让动物们生不如死。为什么他们就没有自己的空间,是人类的私欲,是人类的贪婪,是人类的丑陋。还鲨鱼一片蔚蓝海洋,还鸟类一片蔚蓝的天空,还老虎一片茂密的森林,还北极熊一片皑皑的冰原,还狗熊一座巍峨的高山,还动物美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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