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参加了中煤五建二处高河项目部,开展的观看《情与法的评判》煤矿安全事故案例,在警示教育片中,一起起让人痛心疾首的事故、一组组伤亡的数字让我震惊。我作为一名项目管理人员,首先要认清安全生产在施工中的重要地位,安全对于家庭的重要性。安全是生命的保障,安全更是美好幸福和谐生活的前提。具体有以下几点体会:
痛。我国的《煤矿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操作法》等等相关的法律法规都已制定和下发多少年,可是我们的事故还是平凡发生。主要是因为2017年煤炭市场走出低谷,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各级煤矿施工管理者,就把握不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将法律和制度抛到脑外,生产了重生产、看效益、轻安全的现象,造成一起起事故,让我们心痛。当我们参与处理事故和葬礼时,看到白发老人送走了自己的儿子、妻子永别是自己心爱的丈夫、小孩失去父亲场景,那更是让人心痛。本片将事故比喻成幽灵,又将顶板、瓦斯、透水等事故比喻成***手。幽灵主要是指鬼神,***手指为了一定利益进行暗***活动,致人死命的人。我们怎样能制服这可怕的幽灵和没有人性的***手,俗话说的\'好,邪不压正,我们只有通过用,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这个“正义”,来压住和制服这幽灵***手的“邪恶”,让安全这个正义永放光芒,减少我们的痛。
恨。当事故发生后,我们都会对造成事故的主要负责人产生一种恨。恨他当时为什么不按章操业,按措施施工。 当事人也会因为自己的一点失误,送走了自己天天在一起上班的兄弟,为之也为自己的行为,产生恨之过、悔之过。为减少这种“恨”的产生,我们一定要按章作业,按规程施工,千万不能有靠,心存侥幸的思想,要严格按岗位责任制去落实好自己的工作,减少因自己工作造成的事故。
管。首先我们要抓好职工日常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操作理论水平,做好以师带徙工作,抓好实操培训,叫职工最起码对应知应会、井下避灾路线、岗位标准做到熟练熟知。坚决杜绝对培训有应付,有抄袭现象发现。二要班前会安排要细,将上班留有什么隐患没有处理、本班安全注意有那些、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怎样处理做为重中之重,让职工提前预知可能出现的风险。三要操作标准要高,安全管理要做到细中有细,不能有那是小问题,出不了大事故的思想。针对巷道积水、皮带跑偏、设备日常维护不到位、锚杆预紧力不达标等等小问题坏毛病进行专项整治,竖立“精细化”安全管理模式,促进职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最大范围减少“低老坏”和“三违”的发生。四要强化职工安全意识。在施工过程中全员要树立安全为天的大局意识,真正将安全生产落实到实处,同时处理好搞安全生产标准化与生产进度之间的关系、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牢固坚立“安全为天、生命至尊”的安全理念。对待安全工作要有“想不到就是犯罪”的安全思想观念。按章操作,认真贯彻学习国家法律法规,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利用班前会开展好安全事故学习、说说身边安全事故及安全宣讲等活动,同时,发挥好女工二道安全防线作用,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强化职工安全生产意识。五要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开展安全风险预知、分专业专项活动治理,同时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比活动的开展,对于前三名进行奖励,得不到90分的进行淘汰。
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作为一名管理人员,我要扛起安全责任,强化自己的安全意识,为项目部安全生产尽自己的一份力。
对于中国女人,网络上流传一句话:中国女人的四不幸:当妈式择偶、保姆式妻子、丧偶式育儿、守寡式婚姻。
中国家庭里,很多婚姻都不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之上的。本该是第一顺位的妻子,被婆婆、被家族、被孩子一点一点挤到最末尾。缺位的丈夫、越位的婆婆,让妻子感受不到爱,也逐渐失了爱的能力。安全感匮乏的妻子,只好将目光转移到自己的孩子身上。
有些人由于没有自己的人生,所以只好生孩子,然后把生的孩子的人生当做自己的人生来操控。
妈妈和孩子之间严重的共生关系、爸爸的缺席,以及婆媳之间的争执,都导致很多妈妈越活越没有自我,她们的世界只剩下“孩子”,她们的希望全在“与我最亲”的孩子身上。
不被爱、不会爱、又带有控制欲的妈妈,带给孩子的教育、养育方式,势必会有瑕疵。从未想过“做自己”的妈妈,也一定不会教会孩子去做自己。
这样长大的孩子,成长的过程不自觉地便被贴上了“中国式”的标签。被逼着走入一段没有准备好的婚姻,又造就一段不健康的夫妻关系、婆媳关系。一辈子活在母亲的控制之下,越发地不能“做自己”。
缺位的.丈夫、缺席的爸爸、缺爱的孩子、越位的婆婆、控制欲强的妈妈,如此恶性循环,家庭永远没有幸福可言。
看来,理与礼紧密相连。通情达理的言谈举止就是礼貌,有礼貌就在理,反过来,不讲礼貌就是不讲道理。
公共场所难免有碰撞之事,社会交往中谁能不说错一句话,做错一件事?做错了事缺了理,知错改错,赔礼道歉,这个礼就把先前的理弥补了,至少弥补了一部分。如果硬不认错,反而横眉冷眼,以攻为守,那就既无理又无礼,是双重的无理。
无故被损害的人,当然占着理。但是,我们提出批评,应该采取与人为善的态度,讲究礼貌。有理有又礼,对方容易接受,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果自恃有理,不讲礼貌,盛气凌人,大吵大闹,这就缺了礼。本来十分理,也只剩下五分,甚至完全丧失了理。
俗话说:“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发生了纠纷、矛盾,这是不奇怪的事,如何化解很重要,大家都以平和的心态认真对待,赔了理,认个理,该是多好的事,不伤和气。至少不会引起周围群众的谴责,使矛盾激化到难以收拾的公愤地步。这不但无理,更谈不上礼,是品德严重的缺失。
现实生活中,人和人之间的交往,包括生人间的接触往来,我们都要讲理,没有了理,就没有了秩序,没有了原则,社会不就是乱哄哄的一片吗?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说得就是这个道理。中国有五千年的文明史,号称礼仪之邦,礼尚往来,以诚相交,和睦相处,是我们的一个传统,不但要坚守这一礼节,而且要不断赋予更新的.内容传承发扬下去。
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社会总的趋势是向着文明、进步方向大踏步前进的,但由于社会分工、利益分配、价值实现形式的不同,也不同程度地出现了道德滑坡的现象,这些都是与“理”和“礼”不相融合的,也是与时代特征、要求格格不入的。建设一个好的国家、一个好的社会、一个好的家庭,离不开“理”和“礼”,它是我们做人做事的起码常识和日常规范,只许加强,不可轻视。只要我们每个人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不断加强自身的修养,社会的文明新风就会扑面而来。
海因茨的悲剧也是我们社会的悲剧,我们很难想象,在海因茨被捕入狱后,他虚弱病重的妻子该如何生存下去?一扇铁窗,关上的不仅仅是外面的世界,可能还是一位年轻女子生命的最后希望乃至生命。当我们的法律造就这样的悲剧时,我们是否应该反省一下自己?反省一下我们的社会?反省一下造成这种悲剧的\'一切?
在社会法中,法不容情,似乎是一个不容改变的亘古的命题。法律,本就是一套维护社会、保证多数人利益的运行机制,容不得一丝的纵容默许,海因茨固然情有可原,可终是犯下大错,有所处罚似乎无可厚非,警察局的本质就是暴力机关,具有惩处一切犯罪行为的职能,这种处罚在那本冰冷的律条中写得清清楚楚不容辩驳。然而,我们毕竟都是有血有肉的鲜活个体,毕竟,人性不能只靠无情的规则强加束缚,我们的生活不能只靠冰冷的法律条款来运行,否则,只会让人情在挤压下变得扭曲,只会让我们的社会成了雨果笔下那个让冉阿让因为了挨饿的孩子去偷面包,而被饱食终日的法官判处19年的苦役的悲惨世界!
当法律存在弊端与缺陷时,就需要靠心来维护。在如今自救能力不足,他救条件又不现实的情况下,很难说不会再出现一个为救妻而偷药的海因茨,不会再出现一个因沉重医药费而私刻公章的廖丹。而这些情况,是社会机制存在缺陷而运转不灵造成的必然后果,那些生命的弱者,他们因生活所迫而无可奈何的孤注一投,不是仅靠严苛的法律就能解决的。诗人辛波斯卡曾经说过:&ldqu;人的本性是出生的附属品,也是易丢失的贵重品。&rdqu;很显然,我们目前的法律只能保证你物质所谓的贵重品,而对善良这个如今已经稀有的贵重物品,却无计可施。由此可见,法律并不是万能的 ,在法律这道主菜旁边,似乎必须有&ldqu;情&rdqu;这道副菜来调和。
是时候来面对这种威胁社会情非得已的&ldqu;不法&rdqu;了,法律的执行确实不能掺杂一丝个人的感情,但法律的缺陷却需要情来维护。情与法并不是水火不容的反义词,而是相辅相成的互补品,只有这样,才能让更多的海因茨不会陷入情与法的纠结之中,才能让我们的身边少一些让人叹息的悲剧。
曾经,我和妹妹聊到孩子的教育问题时,我信誓旦旦地说,一定要努力,把孩子们都送出去,送到资源优越的香港、美国、德国,让他们接受最好的教育。
我妹妹却惊讶地说:“那怎么可以?我的孩子绝对不可以独自到那么远的地方,省内读书就够了,毕业后一定要回到我身边工作、生活!”
我一度陷入沉思,不知道该如何回应。我总觉得,把孩子“栓在身边”的做法不妥,却不知道该如何去反驳。我总觉得,“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却从未意识到,我的深远之计也存在诸多问题。
直到我读了《中国式的情与爱:把爱活出来》,我才知道,我的“为之计深远”并不单纯,我是把自己未完成的梦想,强加在了孩子身上。
《中国式的情与爱》是我读的第一本与心理学有关的书籍,它让我重新认识了亲子关系、夫妻关系以及婆媳关系,我甚至开始重新思考如何去做一个独立的人。这本书唤醒了我心底一直沉睡的声音:我要做自己。
说实话,从没有一本书,让我读得如此胆战心惊。捧着《中国式的情与爱》,我如坐针毡。因为书中很多地方,我情不自禁地就对号入座了。比如怕被伤害而不敢去爱,比如缺乏安全感而拘谨不敢说爱,又比如死要面子为难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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