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叙的顺序一般有顺叙、倒叙、插叙、平叙等。顺叙是按人物的经历或事件的发展先后次序叙述。这种叙述力一式符合人们认识事物的习惯。倒叙是把事件的结果或事件发展中突出的片段提到前面来写,然后再从事件的开头叙述。它能造成悬念,渲染气氛,使文章波澜起伏。插叙分为追叙和补叙,是根据补充说明或交代衬托的需要,暂时中断原叙述线索而插人相关的另一人或事的叙述,它能使内容更充实,情节更曲折。平叙是对同时发生的两件以上的事情的叙述,也叫分叙,是“花开两朵,各表一枝”的手法。不论采用哪种叙述方法,都要按照叙述的基本规则办事,努力做到完整清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语言流畅。
从“深”处立意。“深”是指深刻。根据自己的思想认识、生活体验,从中找出我们感受最深刻的东西,去反映生活的真实本质。某些生活细节、平凡小事,在不经意间,会触动我们的心弦。在感动之余,我们何不揭开事件表面的面纱,去体会、咀嚼一下内在的、本质的东西呢?
从“新”处立意。“新”是指具有时代精神。每个人的思想经验,都是时代的产物。如果你能时时站在全新的角度,把握时代的主旋律,那么,你一定能从一些常见的事中翻出一些新的感受来。
从“小”处立意。“小”是指平凡的小事。你要善于借日常生活中细小的材料来反映生活中的典型意义。吃饭、走路是小事,但唐人李绅能在吃饭时慨叹“粒粒皆辛苦”,鲁迅能在回“故乡”时思考走什么样的人生、社会之路。其实,你也可以从读书交友、梳洗穿衣等琐屑小事中找出生活表层之下的典型意义,从而提炼出恰当的主题。
中心思想要明确集中,是对所有文体的基本要求,所选的材料都是要紧紧围绕着中心思想的,让读者在看完文章之后对文章所写内容有一个清晰透彻的理解和认识。如果文章的`中心思想不明确,所写内容散乱,读者便不知作者所云,更谈不上理解文章内容了。在一篇文章中,最好集中表现一个中心思想,即使写几件事,也应从头至尾一线贯串,不能搞多个中心,喧宾夺主。
在记叙文中,一般有两三种人称,即“第一人称”“第二人称”和“第三人称”。前者用“我”“我们”来作为叙述的主体,后者用“他”“他们”来作为叙述的主体。第二人称使用一般较少,但在记叙文中抒情时可用到它。用第一人称可使叙述显得真切,而且便于表达细致的思想感情;用第二人称可直接倾诉感情,与未出场的“你”直接对话,自然亲切;用第三人称则便于超越时空限制,更便于叙述发生在不同时间与不同地点的事情。
对于作者来说,不管选用哪一种人称,都应把那一种人称使用到底。也就是说,不应在行文中间变换人称,如果变换了人称,文章的线索就会中断,叙述就会混乱,从而显得不近情理。
写出一篇优秀的记叙文,在语言上要把握住以下几点共同的要求:
首先,规范准确。这是对语言文字最基本的要求。要运用规范的文字,不能生造词语;注意语法的正确和句式的完整;运用修辞手法时,不要违背基本规则,例如比喻的本体和喻体要在某方面有相似性,排比句要由三句以上的句子构成等。
其次,通顺流畅。所谓通顺流畅,有两层含义。第一层是说要用词恰当,意思清楚,没有语病或歧义。这是字面层次上的要求。第二层含义更重要,就是要符合逻辑,上下文联系紧密。
再次,恰当生动一篇记叙文,只干巴巴地交代一个人做了一些事,即使没有任何遣词造句上的语法错误,还是称不上语言优美。在记叙中适当地运用描写,采用修辞手法,挑选恰当而传神的修饰性语句,都会使文章增加吸引力,语言也更有文采。
最后,有特色的语言能使文章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这是一个较高层次的要求,但经过训练,是可以找到一种适合自己的语言风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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