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个性张扬的伟大时代,每个人都会面临很多选择,每个人都有机会用自己的方式展现自己,甚至连死亡的方式都有很多选择。最近,总是能看到或听到有人离开我们的新闻或传闻,有的人是被无良的飙车族毫无理由地夺去了生命,也有很多人选择用跳下楼的方式为自己作人生最后一次选择。
我无法想象,人在空中作最后飞翔的那几秒钟,是一种怎样的心情?激动、平静?酣畅、紧张,后悔或无悔?真的是无法想象,也不愿意想象。
今天我要说的是,敬畏生命。敬畏自己的生命,敬畏每一个人的生命,敬畏地球上每一个生命。
敬畏生命,因为每一个生命都是上苍的恩赐。想想每一个生命来到这个世界,需要多大的运气和机遇,需要克服多少困难险阻?上苍创造生命又是何等的神奇?每一个生命尽管将面对悬殊的未来,但是生存的权利却是完全平等的。除了自然界的法则可以抹***生命,我们又有什么权利结束自己的生命,甚或伤害别人的生命?
敬畏生命,因为生命不全属于你自己。人类的历史是一条连绵不断的线,每一个人都是这条线上一个点。这个点却不是独独的,孤立的,但是连绵线上的一个点,是一个承接前后点的个体。上苍创造了这个点,就赋予了相应的使命;生生的切断这条线,就是违背自然,违背规律。
敬畏生命,就是要努力让生命在规律的春夏秋冬里呈现自己的色彩。在春天里播种,在夏天里欣赏繁花似景,在秋天里听梧桐叶落,在冬天里贯看白雪飞扬。人生短短几十年,二十岁之前懵懂无知,三十而立却困难重重,四十不惑而家庭负担沉重,五十总算轻松一些,却又要看日落西山,六十一到,告老还乡,逐步退出历史舞台。这就是规律,每一个阶段都有自己的色彩。
敬畏生命,就是要始终保持平和的心态,享受平常的生活。
现在,我们每天眼里都要过很多很多文字,很多文字像过眼烟云一样,不再有任何记忆,但是有的文字却总会在心里缠绕。比如今天,又看到了关于施韦泽的文章。不记得第一次是哪一年在什么地方看到过描写他的文章,只记得放下那些文字的时候,很多的感受在心里涌动着,搅拌着,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是被他感动了。
施韦泽是1952年的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与其它的获奖者相比,好像不为人之,但是他奇特的经历更鲜为人之。我至今没有想清楚,是什么让他在三十岁的那年,为了去非洲学医,更不知道这漫长的八年里,有没有对他的信念发生过怀疑。我只知道,有一天他下课回到家,随手翻阅一份传教士协会期刊,有一个标题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刚果地方传教士之所需》,他从中得知了非洲传教士站迫切需要精通医术的传教士。放下那本期刊,他作出了决定:要去非洲当一名医生,而那时他已经获得了哲学博士,神学博士学位,并已经开始了自己的牧师生涯。整整八年,施韦泽从来没有动摇过,在他38岁那年,他获得了行医证和医学博士学位,在退出神职机构并辞去大学教职后,他和新婚妻子携带着药品和医疗设备,来到了非洲。
简陋的传教士站什么条件也没有,需要救治的人却挤满了小村庄,先是在空地里替人包扎伤口,后来用鸡棚里做临时诊所,条件艰苦,病人越来越多,有的病人从几百里外赶来,他的到来改变了当地人有病不能就医的状况,而有时他忙得连站都站不住,这一忙就忙了半年世纪。
更难能可贵的就是,这一位医生从来没有停止过哲学思考,在他最疲倦的时候,脑海之中突然闪现一个新词:敬畏生命。他意识到了,这解决了一直折磨他的问题。他认为,过去的价值体系只关注与他人的关系是不完全的,所以会缺乏向善的原动力,只有立足于“敬畏生命”这一观点,我们才能与这个世界的其他生命建立一种灵性的,人性的关系。
对于韦施泽我始终怀着敬仰之情,是他敬畏生命的灵性感动着我们。如果说白求恩,德兰修女用自己的职业拯救生命,而韦施泽让自己学习能为生命服务的新职业,怀着一种敬畏生命的虔诚,用自己的一生解释了这一灵性关系的意义。
中国人往往敬畏权威,但是漠视规则或者信奉潜规则。
不遵循规则的人好像很转,其实很苦很累,因为一直要寻思“不走寻常路”!
我常常站在十字路口犯傻,红灯当前,有时只剩下我一个人“不敢”闯红灯。有一次,一辆标有某执法单位的小车闯红灯,当它傲慢地与我擦身而过时,我指了指红灯说:“看到红灯了没有?”那司机居然要停车下来揍我,结果把遵守规则的我吓跑了,他们汹涌着一车人,我可不吃眼前亏。
可悲的是,觉得最转就是敢于不守规矩的`中国人很多,敢于不守规矩也是很多国人唾沫横飞吹牛的资本。
有个“海归”朋友告诉我说,在美国,公司做决策时,往往有许多不同意见,大家吵得不可开交,甚至一地鸡毛,但是一旦规则定了下来,不管是哪一派都心服口服地百分百去执行;相反,在国内,在讨论方案的时候,大家好像和气一团,没有争议,可是一旦新规则定下来后,有人就故意找茬不合作,来阴的与规则作对。
从最简单的“排队”这一社会规则看,不管是在银行、医院,车站、机场,甚至火葬场,总有人“插队”,大家喜欢“挤挤”一堂,“乱”中取栗,不排队或者插队不觉得这很羞耻,反而在很多人心目里是“能干”“机灵”“厉害”的代名词。
很早以前,读过这样一段文字:夕阳西下,旅游团一行乘车从澳大利亚墨尔本出发,赶往南端著名的菲利蒲岛看企鹅归巢的美景。车至途中恰逢一场大型车赛刚刚散去,迎面蜂拥而来大批的车队。这是一个左右极不对称的车道,一边是光光的道路,从北向南开的车只有我们一辆;一边是密密麻麻数以千计的车队,多是爱炫耀的车迷。没有警察也没有监视器,有的只是车道中间一道毫无约束的白线。然而,对面驶来的所有车辆没有一辆越过中线,没有一个“聪明人”试图去破坏这样的秩序……如此场景凸现了人们自觉遵守规则之美。这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之美。
1764年的一天深夜,一场大火烧毁了哈佛的图书馆,很多珍贵的古书毁于一炬,让人痛心疾首。突发的火灾把一名普通学生推到了一个特殊的位置,他在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后,终于做出一个勇敢的选择。原来在这之前,他违反图书馆纪律,悄悄把哈佛牧师捐赠的一本书带出馆外,准备阅读完后再归还。突然之间,这本书成为稀世珍本。该学生怀着不安的心敲开了校长办公室的门,说明理由后郑重地将书还给了学校。校长先是表示感激,并对学生的勇气和诚实予以褒奖,然后就把他开除出校。赏罚分明,一点也不拖泥带水。
对此,很多人表示不解,但是校长不做解释,他只亮出哈佛的理念:让校规看守哈佛,比用其他东西看守哈佛更安全有效。在规则面前,他们遵循的是人人平等,要公平就必须敬畏规则。有序的文明社会,必须有各种规则来保证。敬畏所有光明正大的规则,就是尊重公平、效率与我们自己。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人还不懂得真正的自由,因为中国人还没有真正懂得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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