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最喜欢职业的英文作文

自己最喜欢职业的英文作文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3-11-18 10:24:08
自己最喜欢职业的英文作文

自己最喜欢职业的英文作文【一】

渐渐成长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在做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既主动又有效率。反言之,被强迫去做的,或是在唠叨的命令下,去做的每一件事情,不管我喜不喜欢,我都是心不甘、情不愿的用敷衍的态度去应付,一点也不快乐。

其中最让我引以为苦的一件事情,就是跟着妈妈和她的朋友们一起出游。我只要一听到妈妈说要去哪里里玩,我就打心眼里排斥,小声的嘀咕:“拜托!我可不可以不要跟啊?你们自己去就好了啊!”

虽然可以出去玩,但是跟着这些阿姨去的地方,大都是只能拍照留念而已,也没有什么游乐的成份,这些无聊的度假胜地,或是风景名胜,一点也吸引不了我。我只得苦中作乐,在一旁找个水池打水飘而已。

这时,万一听到她们叫:“快快!来拍照!”我就大叫不妙,“照相”是我更痛恨的一件事情了,这简直跟下十八层地狱一样的活受罪,我就搞不懂怎么这么多人爱自拍,走到哪里里拍到哪里里,你们拍你们的,拜托别拖我下水吧!还要叫我“笑一个”?这实在太强人所难了。

所以,我的结论是: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简直就是讨厌到最高点了。

自己最喜欢职业的英文作文【二】

我的爱好有很多,其中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是:在书海中遨。

自小的我就是对书迷恋不舍,每每捧起一本书,便爱不释手。现在长大了,也学习了更多文字,自然更对书“情有独钟”。现在我的“图书苑”已有近百本书,每天放学这儿便是我的小天地,我贪婪的润吸着这些精神食粮,在书海里遨游此乃本人最惬意之事!书嘛,不是瞎买的,也不是瞎看的,要买就买好书,要看就看经典,我的“书苑”中分古典文学类、百科类和轻松娱乐类这三大类,“古典文学”就是中华民族流传下来的经典之作,我现在已拥有《唐诗三百首》、《宋词三百首》、《元曲三百首》以及成语故事、歇后语等。“百科类”嘛,就是科普类丛书,我有《少年百科辞典》、学习电脑的书籍等。“轻松娱乐”顾名思义,就是在学习之余让自己轻松一下,如童话、寓言、脑筋急转弯和笑话等。分门别类后,才不会乱读书,既耗费了精力,又没有受到大的教益。

我认为读书是一种乐趣,也是一种文化:读诗词让我们在短短几句精炼的句子中感悟出博大精深的人生道理,读成语故事让我们明白成语的来源及典故,不会因为对成语的一知半解而不知如何运用,读寓言让我们在短小的故事中出做人做事的道理。总之,“书中自有黄金屋”!

我为什么喜欢读书?因为我尝到了读书的甜头!作文是语文考试必不可少的题目,有一次,我买了一本《好词好句好段》,我似乎迷上了它,因为它实在太精彩了,读了一段时间后,进行了一次语文考试,作文题是写景,哈这两天我可没少看优美语句,多多少少掌握了一些方法,写起来得心应手,如“行云流水”,文字一个一个从笔尖儿溜出来,果然,这篇作文我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从此以后,我更加爱读书,发现一本好书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可谓“如痴如醉”,我终于体味到了高尔基的那种对书的独特感情:“爱书吧,它是你知识的源泉!”我喜欢读书!

自己最喜欢职业的英文作文【三】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兴趣和爱好取决于一个人年龄的大小和身份,以及其生活的环境因素和教育情况。简单地说,兴趣和爱好就是自己喜欢做的事。

年龄的异同,兴趣当然有所不同。像我们12—17岁最大的兴趣无非是打电脑游戏,当然,也有例外的,如:喂养小动物,旅行等。但真正说到喜欢读书的却寥寥无几,因为,儿童的最大兴趣就是玩,没有什么比玩更好事了。许多父母总是以为玩就是浪费光阴,浪费生命,认为读书学习便是最有意义的事,他们不知道,许多儿童在玩中也得到了很多启发。父母们为了让孩子将来能出人头地而让他们一天到晚拼命地啃书,孰不知童年只有一次,这样的童年只会充满枯燥、烦闷。孩子们真正想做的事是冲破知识的重重禁锢,放飞在自然之中,在自然中,我们可以学到书本上没有的知识能够更好地锻炼自己,所以请父母们不要把它视为不务正业。

凡事都有益害两方面,我们不能妄加批判,别人喜欢做的事情。正如,我的表哥,他喜欢看小说,父母亲戚们都很反对,认为他这样成天看小说是虚度年华,浪费时间。可我不这么认为,俗话说:书多人贤。喜欢看小说并没有错,就算是武侠、玄幻这类凭空设想、漫无边际的小说中也是有一些值得学习的地方,如许多好的语句,段落或是中心思想,写作方法,这些都可以学习。每次我向表哥请教写作的一些技巧,方法时,他总是滔滔不绝,这些不都是来自平时看小说的积累。或许我们是同病相怜,前一段时间我总是一天到晚地打游戏,遭来家人亲戚的许多责骂,不满。但在游戏中,我找到了寻求已久的刺激,更锻炼了我的反应能力。我认为凡事只要有个度,一切就都好说了。

平平凡凡,快快乐乐地过完一生,无金钱名利所求,并不是胸无大志,这正应了老子的无为,而为无所不为。

人生就应该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不因为碌碌无为而愧疚,也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懊悔。我的感悟是:做自己想做的事,快快乐乐地生活,也就无愧于人生。

自己最喜欢职业的英文作文【四】

??最喜欢的一句话700字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就是: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这句格言的意思是:谁说小草的心意,能报答得了春天的阳光呢?这一句话来自“游子吟”这首诗里。我们的父母含辛茹苦地把我们抚养成人,父母的爱既温暖,又伟大。父母往往是那么令人敬佩。无论发生什么事,父母总把孩子放在第一位。父母的爱是那春天的阳光,不让我们受到刺骨的寒风给我们带来的寒冷;父母的爱是一把伞,这把伞不让倾盆大雨淋湿我们;爸爸是船,妈妈是帆,他们让我们游遍大江南北。我们在爸爸妈妈无微不至的照顾下,逐渐生长。父爱是一棵大树,让我们在舒适的环境下长大,母爱是一滴清水,滋润着我们的身心,让我们不受一点污染。

长大后,我们应该好好地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但是,有些人不懂得洁身自爱,经常因一点小事而想不开,想放弃自己的生命,想放弃自己的前途。就在这个时候,你又没有想到你的父母。常言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如果没有父母,世界上就不会有这么多个你、我、他。这使我想起了一首歌。“世上只有爸妈好,有爸妈的孩子像快宝,投进爸妈的怀抱,幸福享不了”。是啊,有父母多好!只是我们身在福中不知福啊!父母对孩子总是心软的,对孩子的乞求总是有求必应的。即使一开始铁定了心,但过不了多久,还是会答应孩子的。在现实生活中的我们是那样的任性、放肆。但是,我们的.父母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弃我们,而是加倍努力地教导我们。

但我们的父母生病时,还坚持去上班,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的父母并没有想那么多,只是想到:我要让我的孩子幸福。

爸爸妈妈,您们辛苦了,谢谢您们对我的养育之恩。我永远不会忘记那深沉的父爱与母爱。

我们要以最好成绩的成绩,来报答父母。

愿天下的父母幸幸福福,开开心心!

自己最喜欢职业的英文作文【五】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你们想知道我最喜欢做什么吗?其实我最喜欢弹钢琴。

记得5岁那年,看见好伙伴靖雯在学电子琴,我羡慕极了!吵着妈妈要学弹琴,我费了好多口舌,妈妈才答应帮我找老师,我高兴得手舞足蹈,无奈的是老师说我才3周岁多,年纪还太小,等下一年再学,我只好垂头丧气地回家了。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终于盼到了学琴的日子。那天,妈妈领着我来到了聪慧阿姨家——我的钢琴老师那儿。当我第一次见到钢琴时,我激动不已!那一排排黑白琴键好像在向我招手,我不由自主地走到钢琴旁边左看右看,怎么也看不够,我情不自禁地在琴键上弹了几下,竟然弹出了悦耳的声音。从那以后,我对钢琴就爱不释手,每天从学校回来都要弹一个小时多的琴。虽然很苦,很累,但是收获很多。经过两年的努力我已经通过了钢琴三级,正要向五级挑战。现在的\'我,越来越喜欢弹琴了,仿佛钢琴就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我将更加努力地弹琴。

我永远记得妈妈的话:“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对于自己喜欢做的事,就要用心努力做好,才不会让自己有遗憾。

自己最喜欢职业的英文作文【六】

尊敬的李老师:

您好:

犹记得今年暑假刚进光华时,第一次见到你的情形:那天,我怀着忐忑不安地心情来到这给陌生的学校,我不知道我将会面对着一个怎样的环境,心中不免有些担忧。这时,我便见到了您,您对我说的第一句话便是说我看上去是个活泼的人,这让我心中不免对您有一丝亲切感

在暑假短短的三十几天中,我与您接触的并不算多,甚至开始有些畏惧您,深怕受到您的批评,但是,这些也只是我自己多虑罢了,再后来的相处中,我逐渐了解到您是一个随和但又不是为人师表应有的认真与严格.

还记得那天我因为上课没有回答出您所提出的问题时被罚站到后面去时的情形,当时我心里充满了对您的`不满:不就没回答出一个问题吗,至于让我去后面罚站嘛,一点也不给我面子。但后来,我渐渐明白了您的做法。因为你本身就是对工作极度认真尤其对自己班里的学生。同时,您更有随和的一面。平常下课会与学生对弈,也关心学生的身体状况,更加能尽自己的全力去完成每一件能为自己学生做的事,就连其他的任课老师也都称赞您是一位尽职尽责的好老师。

第一次到光华这样的寄宿学校,一切都与以往显得不同,自然一开始也会很不习惯。您在我刚来没多少时间就问我在这里过的是否还适应,是否哪里需要您的帮助,您对我的关心与热心让我十分感激。您对我们9(2)班每一名学子的付出想必也会得到报答。

李商隐的《无题》曾描述说“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大概说的就是您这样对工作勤勤恳恳的人吧。

在的最后请让我用这样的文字来描述您吧!您就如同那不灭的红烛,如同我前进道路上的明灯……

最后祝您生活快乐。

您的学生:XXX

自己最喜欢职业的英文作文【七】

看过一个国外的故事:有两个少年在厕所相遇,其中一个找另一个戴帽子的借了点儿手纸。等出了厕所借手纸的给戴帽子的上了根烟,以示感谢。于是俩人边走边聊。戴帽子的说:“最近家里逼着我学钢琴,可我怎么都弹不好,郁闷啊!”借手纸那位诧异地说:“钢琴有什么难学的?我从五岁开始弹,现在越弹越溜。倒是我们家里人老逼着我写诗,烦呐!”戴帽子的一听乐了,从背着的挎包里拿出一沓稿纸:“哥们儿就爱写诗,喏,这都是,不行你拿走回家交差去。”

关键在结尾处,原来这个不爱学琴的就是大诗人歌德,不爱写诗的则是莫扎特。故事讲完了,可能多少会有些出入,但是不赖我,是翻译的问题。大家都知道,翻译的水平总是有高有低。

于是,道理就出来了:人,一定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话虽然如此,我也知道有时候做起来不像说着那么容易。但是起码应该去争取吧?人只活一辈子——我不相信还有什么来世——所以更值得去好好珍惜。而且,人只有做自己想做的事才能从中得到快乐——能快乐地活着恐怕是绝大多数人所追求的。

就拿写作举个例子。略萨曾经说过:“我敢肯定的是,作家从内心深处感到写作是他经历过的最美好的事情,因为对作家来说,写作是最好的生活方式。”还真是这样,我之所以喜欢写作,主要的原因是它能给我带来乐趣,能让我沉醉其中并乐此不疲。金钱和名誉,只不过是一些可有可无的附加价值而已。

说是这么说,但是我相信:如果你正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并付出了不懈的努力。那么,请你一定要坚持下去。因为天道酬勤,付出和回报基本上是成正比。只是有一点,你想做的这件事首先应该正确而且是适合自己的。

自己最喜欢职业的英文作文【八】

今天是星期一,天气晴朗,阳光明媚。

小红走出家门,忽然想起今天是教师节。送什么礼物给老师呢?去礼品店买?不行,老师不希望我们着样做。送贺卡?也表达不了我的心意。到底送什么呢?她在心里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走着走着,看见路旁有不少野菊花.她眼前一亮,心里暗暗高兴:就是它了.她三步并作两步跑过去,小心翼翼地采着.一朵,两朵……

她捧着花继续向前走,不禁浮想联翩.记得那一次,自己因为生病而住进了医院.老师带着全体同学来看望,还给我买了一箱苹果.并对我说:"不用着急,安心养病,落下的课程我来给你补."从那以后,您果然天天来给我补课.一天,天气不好,还下起了雨来.我以为您不来了,可您还是来了,而且为了使我不着急,加快了脚步,摔了一跤,还把脚脖子扭了.当您给我补完课,一瘸一拐地下楼时,我不禁热泪盈眶.

她走到学校,把花分成两份,默默地在心里说:"老师,一束祝您身休健康,一束祝您节日快乐."她快步向办公室走去,见到办公室的门关着,便从窗子外面把花插到笔筒里.在那一瞬间,她发现老花镜上,台历上,地球仪上,墨水瓶上,似乎都闪动着老师那忙碌的身影,使她不禁想起了那双戴着老花镜的眼睛.

在回教室的路上,她想:老师,两束花并不贵重,但我送给您的不只这点,还有一颗真诚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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