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们都抛弃我,然而有一个人在我身边陪我度过艰难的岁月,而那个人,是我用尽一辈子去感激的。中午所有的孩子聚集在一块玩耍,我们也在其中,他们为了使人数正好,把我却排除到外,我自己痛苦跑回家,你在后面不顾一切的追赶,告诉我坚强,教我如何面对,面对那些人你依旧选择我,和他们断绝来往,而我却做出——一天,我似懂懵懂的找出了一个吸引小朋友的`办法,终于实现了我的大梦。所有的小孩都对我有了好的印象,我和其他小朋友把家里弄得一团糟。你想进来和我一起玩,而我却把大门拴上,不让你进来。当我爸爸回来时,脾气火了起来,把我暴打了一顿,并吧我赶出家门吓唬我,我孤零零的站在门口,破落到连鞋都没穿,你仍然不顾一切的把我背在身上,带我去你家吃饭。那一刻我就认定你是我这辈子最好的朋友!那天,我们分别了。你知道我爱哭,却让我学会坚强。现在我不哭了你是不是可以回来了呢?每一次走在街头,都是我一个人在思念。我们说好不分离,要一直一直在一起。就算与时间为敌,就算与全世界背离。现在我想问问你,是否只是童言无忌?今夕何夕,青草离离,明月夜送君千里,等来年秋风起。彩虹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他们相交于一点,童年的记忆点,那是无形的,却是宝贵的,无论你在不在我身边,我都不在惧怕黑夜,而是勇于搏击!因为有你,我更坚强。
现在我是一个热爱住校的住校生,但之前,我却十分恐惧住校。
在幼儿园毕业的最后一天,老师让我们半托的学生体验一下全托的生活。我怕得要死,因为寝室里很黑,我很紧张,整整一个晚上睁着眼不敢睡。受了那一夜的惊吓,之后的几年我都不敢一个人出去过夜。
要五年级了,当考五四制学校二外这个住宿制学校成为灼手可热的话题时,几乎所有家长的兴趣都奔着住校。我却有一丝恐惧:到时候要住校怎么办,要一个人洗衣学着独立,可能吗?我不想去考,不想去试一试,我认为住校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直到妈妈同意我走读后,我才欣然接受了去考二外。
考上二外对于当时的我算是不幸的,学校很远,除非万不得已,我必须得住校。我整整担忧了一个暑假,开始思索住校后那些漫长的黑夜我要怎么对付?自己一个人洗衣可以完成吗?自己独立之后可以适应吗?妈妈安慰我:“没关系,先试试看。”我这才不那么抵触了。
但是,当我真真开始体验住校的时候,我发现这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住校可以和同寝同学一起玩,一起分享:晚自习之后,一起结伴回寝,一路上谈论有意思的事情;回去之后,一群人在一起围着偷吃零食,警惕生活老师有没有来;一起洗衣服,一起洗漱;一些悄悄话也可以倾诉给室友听,因为在一个寝室,关系也自然亲密些。我变得喜欢住校了。重新认识住校之后,我发现住校根本没有想象得那么可怕。我反而觉得在家不好了。
住校要自在许多,大部分事情要自己决定。比如说:明天要准备什么,穿什么,这些不必由家长代劳了。作为独生女的我也有个伴了,室友就像姐妹一样,“有难同当,有福同享”(比如说好东西一起吃,寝室扣分大家一起扣),这都是在家找不到的乐趣。而且,我的自理能力也有所提高,包揽一切家务基本没有问题,洗衣打扫更是不在话下。这也许是在家磨练不出来的吧。
从抵触住校到爱上住校真是有些不可思议。我对住校的认识也有了更多更全的了解。我已经不会再有一点害怕住校了。
当你出车祸后,用双手紧紧握住我的时候,你知道我有多害怕么?我害怕,寂寞难过的时候,没人陪我度过;我害怕,冷冷的夜里北风吹,找不到人安慰;我害怕,我眼角眉梢的憔悴,没有人看得会。诺,对不起,我有太多太多的事要依赖你,我离不开你。
当你吃力地对我说:对不起,幻,我不能遵守承诺了,如果有下辈子的话,我一定会补偿你的`。我听后,你知道我有多么心痛么?当时我在想,这承诺,原来这么浅薄。
你走后,妈妈就带我离开了那个伤心的地方。我知道,她是为我好,但是我每天都去那里一下,回忆我们在一起的美好时光,发生在那里的一点一滴,你放心,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因为它们已经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你放心,我更不会忘记你,因为你,我才不寂寞,因为你,我才不害怕,因为你,我才有美好的童年。谢谢你,诺。
我知道,你喜欢风信子。所以每回到你的墓地,我都会用攒下的钱给你买,然后跟你讲述发生在我身边的故事,我知道,你想听,你想知道我在人间过得好不好,有没有被人欺负。你放心,我过得很好,我长大了许多,懂事了许多,已不是以前那个爱撒娇的我了。现在,我不会再相信任何人,我只相信你。我一定会牢记你说的话,开心地活下去,幸福地活下去。你知道吗?我最近长高了很多,好自豪啊,嘻嘻回想起以前我们在一起玩的日子,真的好开心啊!那时的我们没有忧虑,只想过着童话般的生活,那般的美好。但是没有了你,我突然觉得我的世界变得好空虚,空气变得好稀薄。现在的我不想交朋友,因为我不想再次被伤害。你知道么,那种感觉就好像万箭穿心一样难受,就好像快要死了一样。所以,现在的我只想好好学习,将来照顾我的爸爸妈妈和你的爸爸妈妈。我已经认了他们当我的干爸干妈,他们现在一切安好,你就放心吧。
我好想你啊,诺。有时我在想,如果你没有去天堂,那现在的我和你是怎么样的。我会不会还是以前那个我,那个爱向你撒娇的我。你会不会还是那个爱笑的你,那个包容我坏脾气的你。如果世界上有如
果,那该有多好啊!但现实就是这么残酷,我们不得不接受。不过我已经习惯了,就算是伤痕累累,我也认了,我也要好好得活下去,我还有父母要照顾。
诺,谢谢你,因为你,我才有童话。
喜欢喝茶,这也许让每个人想到的人是那些在树底下下棋的老人。他们一手举着棋,另一手拿着茶杯,轻微的喝一口。茶是养神的,这是每个人都知道的,可是我这一个小小年龄的孩子居然莫名其妙的也对茶情有独钟。
每天晚上,我看着电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自己嘴里缺点什么。这个时候我吃了桃子,感觉凉凉的,一点都没有感觉。最后想起爷爷以前经常喝茶感觉还是挺不错的。于是我走进厨房,热了一壶水,过了一会儿水热了。我赶紧跑到抽屉旁边把老爸的茶叶拿了出来。我不喜欢喝那些很苦的茶,因此就选择了茉莉花茶。我很开心的把茶放在玻璃杯子里,自己开始泡了一杯茶。感觉这杯茶真的很热但是喝到肚子里后感觉暖暖的。我也不知道我有什么怪病,喜欢在晚上喝茶,大家都说喝茶是提神儿。这不是搞得我晚上根本睡不着么!但是没办法,我已经养成了晚上喝茶的这个习惯。
其实在我看来,喝茶真的是一种享受,感觉苦苦的,但又不是那么苦,还有一丝清香。也许这就是每个人喜欢喝茶的原因吧!清香,提神。
在这个广阔的国际中,有许多别致风趣的事物让我感到新鲜猎奇,而那众多的挑选中,最让我疑问的是——魔方。它尽管仅仅一个由六面不同色彩所组成的方块,却曾经让人浪费了二十年的时刻来研讨怎么破解,所以,人对事物的猎奇心以及魔方对人的影响力,是众人无法小觑的。
我迷上魔方的时刻是上一年的某一天晚上,爸爸送给我两个魔方,分别是三乘三以及四乘四,在回家的路上,我迫不及待的将它拆开,一路上一向研讨,在家里也不断研讨,可是一直无法破解其中的奥妙,直到有同学借我一本专门破解魔方的'书,让我对魔方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
吃饭时、歇息时、下课时,都是我动脑学习破解的零碎时刻,每当写完作业,我就研讨魔方的破解密笈,在校园我也会请教同学,就这样,每天累积一点经历,到了未来,便可以将尽力的汗水,化为步入成功的踏板。日积月累,废寝忘食,现在,我现已背下了整本魔方的破解密笈,也熟透了每一条公式的改变,更感受到爱上魔方有多高兴!
魔方,是让我研讨的宝藏;魔方,是让我了解尽力的实验品;魔方,是让我保持高兴的源头,它是我永久的朋友。当凭自己的力气破解魔方的谜底之际,也让我破解了怎么寻觅高兴的诀窍。魔方是我最知己的朋友,也是一段最不简单损坏的友谊,我将好好爱惜它。
秋日的暖阳悄悄洒在你的面颊,感谢你带我找到内心的安逸。
我挽着你温暖的大手,走在回家的小路上。秋风轻轻拂过你我的脸庞,带起鬓边一缕青丝。一路上,我们相互分享着工作学习上的趣事,温馨而甜蜜。走着聊着,就来到了一片银杏树林旁。树上金黄的叶子随风摇曳着,好似一只只树的精灵,跳着属于自己的舞蹈。地上也是一片金黄,那一片片落叶旋转、飘扬在空中飞舞,似一个个舞者,展现出自己独特的风格。
只见你轻轻走过去,走进那片金黄的世界。你俯下身来,拾起一片扇形的、刚刚落下的叶子,为它拂去尘土,像珍宝般捧在手中。我见你对那片小小的.叶子如此着迷,不解地询问原因。你不语,只叫我蹲下来。我照做了,也学着你的样子,俯下身去,拾起一片最完整最耀眼的叶子,仔细端详着。那扇形的叶片上有时间留下的印记,它的边角并不是十分整齐的,而是齿轮状的,像是被什么磨掉了,却更有一番韵味。它的颜色也是十分绚丽的金黄。那种黄色是如此纯粹,没有丝毫的污染,纯净得如刷了漆一样。
我第一次觉得落叶原来可以这么美丽。它就是大自然的使者,为人间增添色彩。无法想象,如果没有这些使者带来色彩,世界会变成什么样的。而我们每天身在其中,却并不感到美丽与幸福,只是匆匆路过,从不留心关注大自然的那些馈赠。
再回过头来看看你看,你的眼神中充满了怜爱和幸福。阳光透过树间,洒下斑驳的光影,落在你的肩头。你仿佛和自然融为一体,和谐而宁静。那一刻,时间都凝固了。这落叶,带来了无尽的思考与怀念。
此后,每当我感到失落与空虚时,我都会想起那秋日的情景,并翻出那几片珍藏已久的干枯的落叶,细细回忆、品味着那时那刻的喜悦与思考。
谢谢你,妈妈,让我爱上了落叶,爱上了美丽的大自然。
我是个又高又胖的壮壮实实的男孩子,你看我的样子就根本没办法把我跟静静地读书联想在一起。对我来说读书的感觉如同吃药——苦。
我是个天生不爱读书的孩子,偶尔拿起书来,也是无聊至极的时候,并且一口气能读完一篇也是多的了。就因为不爱读书,作文便只能瞎掰,老师说我的作文就像白开水,并且是一口白开水。尽管如此,我也没感觉有什么不好,这就是我嘛,没办法,天生的。
可是在升入四年级的时候,学校的广播站开播了。学校要求每个班都要向广播站投稿,而我们班投的稿命中率很高,在学校的大喇叭里经常能听到我们班同学的名字。大家一听到本班同学的名字,都两眼放光,一脸羡慕,“哇噻”声不断。被念到名字的同学则坐得更直,脖子伸得更高了,头上的光环闪得耀眼。如果我的名字也出现在学校广播的大喇叭里……,呵呵,那是一件多光荣的事啊!
对,说干就干。回到家,我便拿出纸笔来,趴在写字台上开始我的大作了。可是写什么呢?怎么写呢?哎,什么都不知道,可怎么办呢?不是有书吗?我翻箱倒柜,找出所有的书,尽管少得可怜,可应该还是有参考价值的。
就这样,慢慢地,我看书,我写稿,二个月下来,我读书的兴趣是一天天高涨,写出的作文也一天天有了滋味,不再是白开水了。我的名字终于出现在学校的大喇叭上了,同学们对我刮目相看,语文老师也向我投来了惊喜的目光。哈哈,他们都不知道一个原本把读书当成苦差事的我,怎么就爱上了读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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