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淡的书香,古朴的气质,随着手中的页数缓缓增加,我仿佛看到了那午后暖暖的阳光,轻拂的柳叶,还有听到小山坡上那低低的吟唱。
诗经,没有波澜壮阔;也没有万分柔弱,在我眼里,它有的是那午后的明朗,风儿的轻抚,虽有枪林弹雨中的烟火,却少了那一份尖锐,虽有小桥流水般的思绪,却淡去了那一份娇弱。“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人们再也熟悉不过的诗音,短短几句,却深深地奏出了那一份对少女的倾慕。河水细流,荇菜参差,道出了在水一方的思绪,道出了翻来覆去的挂牵。“淡彼两髦,实维我仪,之死矢靡它。”
转眼,又是那坚贞的女子在扞卫爱情。谁道红颜娇弱不已,耳边,是她那誓死的决心。硝烟漫天,烽火连连,又有谁知叱咤风云的背后,却是深深的无奈,深深的思念。“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百年前,千年前,又是谁在刀枪铠甲之下,脑海中浮现出妻与子的笑颜。只愿弃甲归田,与你漫步庭间。
轻轻翻着这一张张的页码,转眼间,眼前,不再仅仅是那浓浓的亲情,爱情,字词深处,却是那对时事的评价,对人的赞美,以及那处于统治者压榨下的哀叹——“勿剪勿拜,召伯所说。”是人民爱屋及乌,对有德政的召伯的遗迹的珍重,爱惜,是对那些一心为民,鞠躬尽瘁的官吏无尽的赞美。
而‘彼君子兮,不素飧兮’《魏风伐檀》却又用着那声声的哀怨唤出了他们的\'不满,在那腐败的社会,在那只会搜刮民脂民膏的社会,成千上万的劳动人民惨遭剥削,却只能是敢怒不敢言,换来的只是这深深地呢喃,叹息,指责,无奈!诗经,一本不灭的书,她似动听的歌喉,唱出了一份真情,一份赞美;她似哀怨的二胡,唱出了一份无奈。
她,拥有着一份典雅,一份清新,一份美丽,是桃花源里那清澈,美丽的小河,在人们心中缓缓的,流淌!
豺狼虎豹,都是凶猛的物种。
虽然很少见到豺,但人们对这种动物却从无好感。
豺狼当道,豺狼横行,豺在人类心里几乎是罪恶的化身。
因为人们的偏见,对豺的大肆屠***,所以豺的数量逐渐减少。
豺分为十一个亚种,毛色大多数是棕红色的,身体比狗瘦一大圈,几乎可以见到一根根突出的肋骨。
别看豺的毛色是不显眼的棕红色,但豺背上的毛色可是五彩缤纷的呢!黑背豺、紫背豺、金背豺、银背……最名贵的就要算银背豺了,仅产于西伯利亚。
一条白丝带从颈部一直延伸到尾根,就像披着一条华丽的银带。
豺的耳朵较小,但听力十分敏锐,四肢也比较短,尾巴比狼尾大,但没有狐尾蓬松,尾长45—50厘米,体重15—32千克,吻较狼短而头衣宽。
豺虽然同狗、狼一样也是犬科动物,但是另成一属。
毛色是狗与狼都没有的红色,叫声拉长、凄凉。
可以说,最不像犬科类动物了。
豺作为一种十分神秘的动物,也有自己的生存法则。
比如苦豺制度,如果豺群去村庄捕食羊羔时有猎人和猎狗把守,这时,地位最高的豺王就会挑出牙口八到九岁的老豺或残疾豺做为“苦豺”把猎人猎狗引开,为什么会选它们呢?因为人八九岁时少年郎,豺八九岁时豆腐渣,老豺和残疾豺没有捕猎的用处后,就成了豺群的牺牲品。
等猎人和猎狗拖着苦豺的尸体回来时,羊群早就变成了一堆白骨。
豺群里一般有三十多只豺,最少的也有二十多只。
这么大的群体,睡觉排位可是个大事。
不用说,豺群的首领豺王占据洞内最温暖舒适的位置,旁边是豺母,也就是豺群中的王后,然后是捕猎优秀的四岁大公豺,母豺和幼豺……睡在洞口的,往往是老豺苦豺。
豺社会里没有尊老爱幼这一说,你老了,你没用了,你再等个一两年就去见豺阎王了,还不如在洞口为豺群遮风挡雨呢!也就是所谓的末位淘汰制。
豺的噬咬力是有限的,对付兔子、松鼠之类的动物当然不成问题,对付菜牛、野马之类的庞然大物,要用上别的动物都不具备的特殊的技能——抠肛门。
这听起来很不雅,却真实存在。
但这种捕猎方法只有豺王和三到四岁的黄金龄大公豺才可用。
如果面对一头牯子牛,牛皮厚而硬,牛头上张着锋利的尖角,可以刺破豺腰。
这时,几头大公豺在牯子牛面前或左右纠缠住牛,而另一只经验丰富的大公豺会跃上牛的背背,将一只豺爪从牯子牛的肛门里伸进去,在胃里摸到牛肠,用锋利如钩的爪子钩住牛肠,使劲一拉,热乎乎的牛肠被扯了出来。
再厉害的动物,肠子被扯出来,也只好成了任豺宰割的肉。
为因豺有这样残暴的捕猎方式,就连孟加拉虎遇见豺群,也会识趣地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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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人类的偏见,豺一向不受人们喜欢。
几千年来人类把豺看作魔鬼,或\"四足动物中的乌鸦”,几乎什么不沾边的词全用上了。
由于人类的大量捕***,豺的数量大量减少,西伯利亚珍贵银背豺,上世纪七十年代还有约三千只,到了20xx年,仅剩不到四百只了。
二十世纪初期,愚昧的人类才突然省悟过来,开始保护豺这种神秘的动物了。
很多矛盾,很多流血***戮,都是由于人类的偏见而造成的。
人这类智慧动物,不该被偏见蒙蔽双眼,消除偏见,保护动物,会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谈起“甜”,我脑海中立即浮现出姥姥的一句话:“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吃颗糖吧!让甜味融入心中,赶走那些坏事。”也这是这种甜激励我在遇到困难时不要放弃,坚持下来才有甜。
有一种甜,美味可口,沁人心脾每每想起都会让我馋涎欲滴,这甜便是姥姥做的糖葫芦。打小我就住在姥姥家,后山有一棵山楂树。那时姥姥忙着打理事务,常常关注不到我,我便在后山偷摘山楂。在那个年代,有一棵山楂树是很稀罕的,因此姥姥也把它当成了宝。傍晚见满地的山楂,姥姥赶紧弯腰捡起山楂埋怨的说道:“那是要去卖的山楂呀,做成糖葫芦可以卖好多钱……”姥姥心疼坏了。回到家,姥姥将好的山楂挑出来做成了糖葫芦,贪玩的代价就是要把他们全卖了。
寒风呼呼的刮着,让人不禁将手缩进袖子。嘈杂的大街上一位头发苍白的老人领着一个小孩卖糖葫芦。无人问津,街上只剩下一些小贩。“大姐姐来串冰糖葫芦吧,酸酸甜甜,可好吃啦……”经历一天的奔波终是将糖葫芦全卖完了。回家的路上,姥姥问我:“累吗。”“累……”今日才知道原来姥姥平时这么辛苦,不禁后悔的低下头向姥姥道歉,而姥姥也像变戏法似的,不知从哪里变出来一串糖葫芦温柔的说:“知错就改,是个好孩子,吃串糖葫芦吧,一会就不累了。”
路灯下那一串糖葫芦变得格外透亮,让人心底直痒痒,心中不禁充满甜。这种甜,甜而不腻,丝滑可口。这种甜,是劳动的甜……柔和的月光照亮了回家的路,那甜甜的笑容洋溢在姥姥的脸上。
时隔多年,我离开了故乡,也多年没见姥姥,更是多年没在回味那熟悉的甜。心中那一种甜味在我心中似真似幻,捉摸不到,有时化作思念,有时化作动力,有时化作喜悦,却怎么也比不上和姥姥在一起时的甜。
春节过年,我独自一人在街上闲逛。忽然望见远处路灯下:一位头发苍白的老人领着外孙女卖糖葫芦。那女孩跑到我身边来,扯着我的手说:“大姐姐来串糖葫芦吧,酸酸甜甜可好吃啦……”。我内心不禁思绪万千,买下了所有的糖葫芦,也好让娘俩回去过年。回家的路上,便分给了不能回家过年的人,他们的脸上都流露着甜甜的笑。
有一种甜,是亲情。它隐匿在我心灵深处,激励着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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