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尘埃作文600字(尘埃作文100字)

写尘埃作文600字(尘埃作文100字)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2-03-05 05:12:08
写尘埃作文600字(尘埃作文100字)

写尘埃作文600字【一】

很久以前开启了这部书的阅读,断断续续地读着,只是把它当作一部消遣的小说看着,可是看着看着,这部书的文字也好,构思也罢,会把你自然地拉入史诗般的深渊中。

想要提高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去看阿来的文字吧!很久没有读到这般简练而又深邃的文字了,你会觉得敲出这些文字的人驾驭文字的能力是天生具有的,而不是后天习得的。再来说故事构思吧,由于他把故事安排在一个距离我们不近不远的年代里的异域之地——西藏的偏远地区,主人公又是一隅之地的人中之龙土司的儿子,可惜是个“傻子”,所以你会觉得既熟悉又陌生。陌生时我去找来了根据此书改编的同名电视剧来看,看了两集,就弃剧了,继续看书吧,看书时,你就是编剧,每个人物的性格特点随你去感受,故事的发展随作者去创作,不过不得不说,我喜欢这部小说的开头,却讨厌它的结尾,结尾纪实的痕迹太明显了,为了揭示土司这一特定阶级随着历史的变迁而消逝,硬是把小说写成了历史书,就像十多年前余华创作的'《兄弟》,上部故事性很强,下部就开始拼凑和影射社会热门大事,让人读来都有种不伦不类的感觉。

随着故事的结束,我发现一系列人物中竟然没有一个人物,作者持单纯的态度进行褒或者贬,包括主人公“傻子”,作者都设置成圆型人物,带有复杂的情感,所以就无从喜欢或者讨厌哪个人。只有侍女卓玛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傻子少爷应该是喜欢卓玛的,也只有卓玛是倾心于傻子少爷的,可是阶级的关系,卓玛从没想过挣脱阶级的束缚,最终嫁给了银匠,又委身于管家,结局她是怎么样的我已经忘了,我只记得阿来在后记中说另一部小说要好好写写银匠,那么我就看看那部小说,希望它能给我一个鲜活丰满的人物——卓玛。

写尘埃作文600字【二】

在我们的生命中,总能遇到一些人,他们在尘埃中闪着光,开出沁人心脾的花儿来。

我家楼下有个卖水果的老头,每天早上他便开着辆三轮车,伴着他那收音机的戏曲声,一起来了。

到了店里,卸车,摆摊,码水果,一切都是那么的熟练。“这好些水果都是我自己种的”,他说,“自家的山里不种庄稼,就种果树,平时浇浇水,成熟了就去摘。山是个宝啊,夏天,那是一片蝈蝈声……”我听得暗暗好奇,不由心生向往。

每到上午九点,他便开始放戏曲,常放的是莲花落。“三十三天天上天,白云旁边出神仙,原是凡人,只怕凡人心不坚……”不时地,老头还会对路过的王二婶推销:“听听吧,王金标唱的《恭喜发财》。”

夏天到了,他的水果也更新换代,苹果香蕉之外,更多的是大而圆的西瓜。同时,随着西瓜出现的,还有蝈蝈。

老头可喜欢蝈蝈了。他把这些小生灵当宠物养,以至于蝈蝈的声音时常盖过那戏曲婉转的曲调。别人叫卖,他却一言不发,任由蝈蝈帮他叫卖,这可比他自己说话响多了。

戏曲,年年听;蝈蝈,年年养;水果,年年卖。那么多年过去,摊前的`小树从苗儿长成了一片小林子,我也从牙牙学语进入了初中。

他家的水果并不比别家的好吃,价格也是不高不低,但我发现,街坊邻居经过他家水果摊时,都会忍不住停下脚步,买上一些水果,拉拉家常。有时是莲花落新曲,有时是菜场的物价,还有一些奇闻异事。或是与什么都无关,只是一份闲适的心情,和他问个好,寒暄几句。

我常常觉得,他就是生活的尘埃中开出花来的诗人啊,用最质朴的方式歌唱着闲适的生活之诗。就像是路边那一朵朵被尘埃裹挟着的野菊花,虽无人驻足观赏,却仍然挺直了脊背,乐观积极、自信大方地生活着。不仅开出了自己的芳菲,也把这样的生命力、好心情,传递给了他人——那些像我们这样,努力在尘埃中活着的人。

写尘埃作文600字【三】

你们可以渺小,如墙角蔷薇;你们也可以高大,如巍峨昆仑,高到长天。——题记

有一种人,走在校园里,你随处可见他们的影子,翩然回首,总能想起与他们在一起的回忆。也许并不快乐,但却很充实。他们的身影也许很渺小、微不足道,但他们散发着不可忽视的光芒。

老师,在这个社会最普通,也是最不赚钱的职业。但那整洁的仪表和严肃的面孔,让我每每想起数九寒冬也会冷汗直冒。一根粉笔,一把直尺,他们的生活和他们的教具一样单调、忙碌。

记得在初三的时候,因为重新排座位的缘故,我被换到了第一排。在一个寒冷的冬日,寒风凛冽,令人刺骨,而我却清楚的看见老师因劳累,额头上布满了汗,一转身,白色的衬衫也湿了一大片。他为了让我们更加理解,细致的在黑板上写满了板书,那动作娴熟又不失认真。就在他擦黑板写另一题时,在黑板与黑板擦的摩擦下,我分明看见,黑板上落下的粉尘已漫天飞舞,周围的'同学都捂起了鼻子。但他并没有如此,只是默默地忍受了粉尘,提笔写下一题了。窗外和煦的阳光不仅映射着尘埃的飘飞,也在他的身上折射出温暖的光芒。

还记得那是在初三的一天早上,班主任让我去送一份材料,在下楼梯的时候,我一不小心脚没踩稳,失去重心,整个人摔了下去。正好把一位迎面上楼的老师给撞倒了,我摔得很重,膝盖也磨破了,鲜血慢慢的从里面沁出来。但她也摔得不轻。她,顾不上自己的疼痛,站起来看了看我的伤情,便连忙和一位同学将我送到了医务室里。我见她也一瘸一拐的,忍不住开口问她的情况,她,只是勉强的笑了笑说:“没关系。”还叮嘱我要多休息,少走路。才默默的离开了。

当天晚上,我接到班主任的电话,班主任关切地问我好点了吗,我一头雾水,因为这件事我没对老师说过,见我心生疑窦,老师解开了这个谜:是早上那个老师告诉我的。我恍然大悟,心里顿时涌上一股暖流。她,一位与我素不相识的老师,在我和她都受伤的情况下,果断的帮助了我,之后还一直挂念着我。我心里十分的内疚,我竟还没有对她说一声谢谢。她,是一位普通的老师,在万千众生中并不起眼,宛若尘埃。但她的所作所为,所迸发的光芒,足以照亮这个世界。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老师,你是一粒尘埃,在教育的土地上无私的奉献着,而你又是一缕阳光,足以让温暖整个冬天。

感谢我们身边每一位用心为我们付出的好老师,没有他们,我们就如同在黑暗的世界里行走。无论何时都要记住,尊重每一位老师,因为他们既是尘埃,也是光。

写尘埃作文600字【四】

他一个普通的学生,没有出众的相貌,没有显赫的背景,走入在人海中就找不到他的身影,像是天地之间一粒微小的尘埃。唯一与众不同的是他"伟岸"的身躯。

开学第一天,大家就记住了他。上台介绍时他就获得了一阵哄笑,肥硕的身躯让他在我们之中显得格外明显,因为名字带帅字,他被我们戏称做"帅哥"。

他,有着让人羡慕的成绩,进校以来的第一次大考就坐上了班级前三的宝座。而班名榜上却没有他,因为一千米离及格线太远,他的体育没有及格。班主任找他谈了很多次话告诉他体育不及格考不了一三附。

他哭了,毕竟他的梦想是一中。

从此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平日里他座他爸的车回家,他每天早起半个小时从家里骑着自行车上学。盛夏里烈日展露的锋芒携着热浪召出了他一身的汗水,每当他呼哧带喘的跑进教室时,一种敬佩之情便从心底油然而生。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帅哥"的声影总是能够在操场上出现。

寒冬的傍晚,天黑的很早,五点半的天空就已经肆意弥漫了大片大片的黑墨,白天操场上的人海也成了一片黑海。我的手不时被吹过来的寒风冻得发痛,只想快点坐上载我回家的车,享受那难得可贵的温暖。白天操场上的人海也成了一片黑海,隐隐约约中仿佛瞥见有人在跑步。尽管手已经被寒风冻僵,但是我还是有点好奇,我把手揣在口袋,站到升旗台边,看见了一个高大而模糊的人影。再近些,我顿时被吓了一跳--是"帅哥"。我怀疑自己产生了幻觉,再次和我的眼睛确认,真的是他!

也许是对"帅哥"精神的一份敬佩,也许只是好奇。我开始特意放学后看"帅哥"跑步。

也不知道是哪一天,同学们惊奇的发现"帅哥"瘦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大家发觉他从原来要添饭转变为正常的饭量了,也不知道......

临近期末,又到考一千八百的时候了。"帅哥"跑步的时候围了很多人,我也站在一旁,看着跑在队伍中的"帅哥"我也为他捏一把汗。看着"帅哥"从队伍前段落到了后段,大家都为他着急。倒数第二圈了,"加油加油!"大家喊的特别卖力,"帅哥"在最后的一圈冲了上来,卡着及格线冲过了终点。那一刻,掌声雷动。

期末,变得是红榜上多出的那一个名字,不变的是他依旧坐稳班级前三。

他,普普通通,却用自己的坚持感动了全班同学。他像一颗平凡的尘埃,却散发着迷人而耀眼的光芒!

写尘埃作文600字【五】

平凡如我,没有殷实的背景可以依靠;也没有出众的才艺用以炫耀;没有足够姣好的容貌凭以傲娇;也没有多舛的`经历博以同情。我——卑微如尘埃,这个世界有我不拥,失我不疏。但有人告诉我要有最朴素的生活和最遥远的梦想,哪怕明天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在坚持梦想的路上,我也曾数次跌倒,总是受伤,新伤覆盖着旧痕。很多时候不知道有多少人劝我:“算了吧,放弃吧,没用的,你不行。”可是怎么可以放弃,努力了这么久,岂是说放弃就可以放弃的。最初,我也是受不了一点点的伤害,遇到一点点的困难就痛哭流涕,怨天尤人。我在摧折中成长,在失败中坚强。到现在,再打的打击也只是一笑而过。不是麻木了,而是因为心脏早已身披铠甲,坚不可摧……每一次跌到后会自己默默地爬起来,不再傻傻的期待着会有人来扶一把。

诗圣杜甫一生命途多舛,在几近绝望的长安十年中贫穷,饥饿,疾病终日围绕着他。杜甫却从未说过任何关于放弃的话。他一直在坚持,执着中带着倔强。他面临如此绝望的境地都未曾后退,我又凭什么轻言放弃,俗话说要拼不要命,要理想不要钱。人生总得经历点什么,以至于让本就平凡的人生太过苍白。

小树苗在暴风雨中摇摆,暗自深深的扎根地下,在风雨中坚强。

写尘埃作文600字【六】

昨天读完了阿来的《尘埃落定》,之所以会捧读它,是有缘由的。我从《朗读者》过来,阿来作为那期的嘉宾,他说《尘埃落定》一开始他以为会风行天下,洛阳纸贵,但是却遭遇了没有出版社愿意出版的困境,人家给的理由是这本书是高雅的文学,不符合流行的趋势。我一听“高雅的文学”究竟高雅在什么地方,我这种俗人能否读懂。

这本书荒诞与现实相交织,讲的是土司制度逐渐消亡的过程,背景是从军阀混战到解放战争时期,土司制度在“我”——麦其土司的第二个“傻”儿子在世时就已经传承了多年。文章从“我”的视角出发,来看待土司统治下的社会。因为“我”表面上是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实际上却是个有着超时代预感的聪明人。所以很独特,很奇妙。

这个故事我只是觉得新奇而并没有觉得特别好,也不算喜欢它。我觉得它类似现在的网文小说,主人公“我”扮猪吃老虎,尽量不树敌,降低所有人的警惕心。“傻子”这个身份给“我”带去了很多便捷,比如如果“我”对问题没想出对策或者说错了话,都可以被原谅,而且话中的意思不会被过分解读;当“我”想出主意时又有出奇的效果,很让人惊喜;比如“我”不容易去操心烦恼的事,也不去管那么多为人处世之道,因为“我”不怕做错,所以活得很自在;因为傻,仇家一开始是不打算***“我”的……

主人公“我”好运爆棚,似乎有着强烈的预知能力,“我”做的决定绝大部分都是对的,就算一开始形势对“我”不利,后来也会表明那只是为“我”避祸,最后还是有利于“我”,总之就是人生一路开挂,美人,钱财,美誉,权力等等,慢慢都得到了,一般“我”想要的就会得到,没有理由,老天都在帮忙。所以看得很爽,我才说是类似网文小说。但是明显有格调更高的地方,首先,它有明显的时代背景,能反映当时土司制度下的社会状况,比如有喇嘛诵经,汉人授权等形式,行刑人,奴隶,头人等身份,以及土司间的姻亲关系,逊位制度,长子继承制(虽然已经没有那么严格了等。

其次,作者的文字功底很深厚,它里面很多隐喻,很多金句,比如“画眉是给春雪压下山来的”“门开的那么高,难道我们能从云端里出入吗?那我们不是土司而是神仙了。”还有里面一些神神叨叨的东西,都能起到作用,像施法改变天气,做错事上天会给予惩罚等。不过有些缺陷,我认为作者在写这些隐喻时,有一部分只起了个头,没有写完整,之后又开始了下一个,戛然而止,给我的感觉是故意写这么多,让人去猜测,不写完整显得更加神秘,他自己都接不下去,所以无法续下去。

比如写水泼下楼的声音,让土司太太心里一颤一颤的,但是她又非听不可,感觉有点受虐倾向,最后“我”的妻子塔娜也被水泼下楼的声音搞得惊颤不已。这里我没看懂,可能是我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作者想表达的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这部小说,只是写出了我肉体与精神原乡的一个方面,只是写出了它的一种状态,或者说是我对它某一方面的理解。”这样解释得通,但是写一半不写真的让我很难受,给理解文章制造了更大的难度。有一部分我可以理解,比如“醒来时,门巴喇嘛取来一碗净水。关上窗子后,他叫我睁开眼睛看看碗里有什么东西。我看见夜空中星星一样的光芒。……看了一会儿,我感到眼睛清凉多了。”见多了污浊,“我”暂时失明,这里是象征的手法,双关。我觉得指的是血腥使“我”失明,净水是纯净之意,“我”的眼睛象征心灵的窗户,需要洗涤,才能重现光明。

最后,我想说的是它里面写的一些我不能认同的观念也是它成功的一方面,因为我认为那种不同是时代,地域,民族等给予的,所以我觉得了不起。比如里面传递出的女人如衣服,土司一家作为金字塔顶端的人,看上了某个女人,无论她是否已为人妻,都可以抢过来,满足了性欲之后可以随手抛弃。“我”的妻子塔娜可以与“我”的哥哥,与才见过一面的陌生人发生肉体关系,她母亲传递出的理念就是我们母女俩都喜欢男人,如此漂亮的女人绝对不止一个男人,丈夫要管好别人,不然妻子会对别人动心,那都是别人的过错,塔娜换了很多个男人,被他们抛弃了才回到“我”身边,她视美貌如武器。“我”的身份让“我”可以时刻享受到女子,从身边的侍女到外出办事时下人呈上来的女子,并且她们都以服侍“我”为荣,“我”把她们当做泄欲的工具,这一点在文中很多地方都可以体现。

原谅我知识的浅薄,而且很多地方可能理解有误。但我还是觉得需要把自己的感觉写下来,无论正误。这些只是我一点小小的见解。总的来说这本书作为消遣来看的确不错,我不认为读书一定要学到什么才行,所以这点按下不表。这本书按作者的话来评价,他只说是一种激情,一种状态,不是全景式的鸿篇巨制。定位很准确。

我觉得要说它是高雅的文学作品是谈不上的,我所理解的高雅是给人以美的享受,给人以心灵的洗涤,这本书带给我的是感官上的快感,怎么说呢,文辞优美但是境界不高。

写尘埃作文600字【七】

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在刚翻前几页时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阿来,藏族人……《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心中不由一怔,不,应该是两次,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觉得他们都是那样的纯洁,他们住在西藏,守侯着美丽的布达拉,守侯着洁白之神,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到西藏去感受那里的美,在那悠远的天空下,为自己的灵魂找一片净土,找一个守护灵魂的天堂,再一看是获茅盾文学奖,就更欣喜……

《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瓜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西藏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瓜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瓜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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