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去吃小馄饨,突然? 发现店里那只“气质优雅”的小白猫蹲在椅子上,注视着前方,好像在思考着什么“猫”生大事,好有一副文人的气派呢!
我用手亲切地摸了摸它,它反而不领情了,先是警觉地回了回头,然后抖了抖身子,“喵”地叫了一声,好像在警告我不许碰它。本以为它会就此罢休,没想到,它又开始盯着我的手表看了。我期待着会有趣事发生,我摇了摇手,把手表挪到了后面,它看不见了,自然就生气了,便用它那干干净净的小爪子来挠我的衣服,借此表示抗议,为了逗它,我又马上把把手表挪回了原处,让它看,过了一会儿,就再挪到后面,这样反反复复地来回了几次,它似乎变聪明了一些,等我下一次再给它看时,它身子一扑,用爪子牢牢地扣住了手表,可是,它的力气哪里有我大?“拼”不过嘛,也只能愤愤地趴了下去,好像在抱怨:不玩了!不玩了!
为了讨好这只小白猫,我就“恭恭敬敬”地给它挠脖子,它那叫一个惬意啊,闭上了眼睛,舒服得连身子都翻了过来,它的爪子在空中挥舞了几下,不动了,一个想法涌上心头,便抓住它的小爪子,就算是“握手言和”了吧!
《我是猫》是夏目漱石的代表作。小说的主角是一只猫,故事由猫以第一人称“我”的口吻讲述,没有完整的线索,在看似不经意的猫的所见所闻所感的表述中,严肃的主题却鲜明地显示了出来。
猫的主人叫苦沙弥,是一个中学教员,喜欢清静,常常在家用功。他兴趣广泛,但却一事无成。主人常和自己的朋友们--“美学家”迷亭、“理学士”寒月、“艺术家”东风、“哲学家”独仙在一起谈古论今、吟诗弄文,打发时日。一天,资本家金田的老婆为女儿的婚事上门请苦沙弥帮忙。苦沙弥认为寒月会爱上金田家的小姐简直是笑话,又和迷亭一起把她嘲弄一番。从此,主人家招来了不少的麻烦。先是车夫老婆传播流言蜚语又哄闹辱骂主人;后是主人的老同学铃木上门规劝要主人少惹事;再是中学生们被唆使在主人家门喧哗吵闹,使主人肝火大旺。猫来到金田家,听到了金田夫妇的商量,知道这一切都是他们在整主人。
主人仍与迷亭、寒月等一班朋友聚会,在高谈阔论嬉笑怒骂中攻击世道、痛斥资本家的可恶和侦探走狗们的可鄙。主人有个学生三平,要和金田小姐结婚了。他来邀请主人参加婚礼,主人断然拒绝。猫在主人家也觉得沉闷。“人类最后的命运不外乎自***”,主人的说法大概不错。醉酒的猫想着,不慎掉进水缸,在挣扎中死去。
这篇小说的独特之处就在于,作者从猫的角度来观察着这个世界,描写这个世界。猫的议论看似东拉西扯,实则形散神不散。猫既起叙述的作用,又起评论的作用,还起串连故事的作用,独特的构思形成奇特的魅力。通过猫的视角,叙述了发生在它身边的一些事,生活在它身边的一些人,以及这些人的悲喜,离合,或许这些人是那么的微不足道,但他们确确实实存在过,不管这些人最终是归于沉寂,还是化为尘泥。
死是为了永生,这是我们每个人最终的归宿。
有一种动物,共有黑、白、红三种颜色,虽然每天都按时睡觉,但依旧有着重重的黑眼圈。它是谁呢?没错,它就是我们的“国宝”——大熊猫。
熊猫除了舌头是红色的,其余部分不是黑色,就是白色。因此就有了一个关于熊猫的脑筋急转弯:如何让熊猫拍出彩色照片?答案是:让熊猫把舌头伸出来。是不是很有趣呢?
熊猫全身上下都是毛绒绒的,再加上它那肥胖的身体和那双呆呆的眼睛,别提有多可爱了。熊猫的腹部和背部是白色的,而它的四肢、耳朵、眼圈都是黑色的。黑白相间的身体和空虚的眼神,整体给我留下憨厚而又可爱的印象。熊猫呢,其实也是十分懒惰的。它的一天虽然没有人类的一天丰富,但也是精彩多姿的——除了睡觉,就是以萌换吃的。熊猫一天睡12个小时,醒来打个滚都能把人萌出心头血来。一举一动都能换来丰富的食物。——熊猫十分喜欢吃竹子、竹叶。据说熊猫进化前可是食肉动物,现在怎么改吃竹子了呢?难道是为了减肥?这原因估计是熊猫为了变可爱“卖萌”,而付出的代价吧!
熊猫的吃相十分具有感染力。看着它上下牙交错咀嚼竹子的样子,你的嘴也一定会不自觉地动起来。看着熊猫的牙齿动两三下就能嚼碎硬邦邦的竹子,我现在都不怀疑它原来被叫做“食铁兽”的真实性。
这就是我们憨厚、可爱、懒惰的“国宝”大熊猫,它的魅力无人能敌,无人能挡。
猫?有什么好写的,又能写什么?写它是跑的?杂食?跳得高?人们只知其表,不知其里,让我来揭露猫的真实面目吧!
养过猫的应该都见过,猫可以跳到高处,又能跳下来且不受伤。这一现象的原因不止在于猫是灵活轻便的,更在于猫的脚下有一层肉垫,所以在猫从高处跳下来时就避免了对于骨的伤害。同时,它强烈的平衡感也能让它跳下来时不会摔倒。
猫喜欢吃鱼和老鼠,但实际上只是他需要吃鱼和老鼠,猫是夜行动物,因为在黑夜中它能看清,而要维持这种状态,就必须食用鱼和老鼠,因为它们体内还有许多牛磺酸,这牛磺酸是用来维持夜视的状态,而猫能轻易捕捉到鱼和老鼠,在于它有门齿、犬齿、臼齿的分化。同时猫的睡眠量也特别大,一天就有十小时以上的睡眠,所以夜间活动会比较多。
猫也是一名“洁癖患者”它特别注重自己的卫生,比如大小便后,它会用土埋掉。而不像其他动物,随地大小便还不处理。而在平时,猫经常会扭过头来,用舌头舔自己的毛发,来保持表面清洁。之所以喜欢被人类摸头,也是因为那是它难以舔到的地方,需要借助人的力量。
猫既可以帮人消除鼠灾,又喜爱干净,不愧是人类的好朋友!正因为如此,我们就更要爱护它。
My favorite animal is the dog. Dogs are the most loyal animals to people.
My family also has a dog, its name is lu lu, is a male dog. It was a shish dog, covered with long, golden hair and felt soft and comfortable. It had big black eyes and a twinkle in the evening. There\'s also a lovely flat black nose that is always wet, so it likes to lick its nose. There was a cute little braid tied to the head, and a red bow tied to the braid.
It has been with me since I was a baby. I remember one time I made a mistake and my mother was going to hit me. Lulu saw it, and ran quickly, Shouting at her mother, trying to protect me, and her mother gave up.
My dog has a skill that other dogs don\'t, and whenever I play the harmonica, it will sing in rhythm, in a deep, sometimes high-pitched way. I think it\'s going to be a concert of its own! Do you mean my dog is tough?
So, I like dogs very much.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狗。因为,狗是对人最忠诚的动物。
我家也养了一只狗,它的名字叫噜噜,是一只公狗。它是一只西施狗,浑身上下长满了长长的金黄色的毛,摸上去软软的,舒服极了。它有一双黑黑的大眼睛,一到晚上就会发出闪闪的光芒。还有一只可爱的扁扁的黑鼻子,上面总是湿漉漉的,所以它总喜欢舔自己的\'鼻子。噜噜的头上还扎着一个超可爱的小辫子,辫子上还扎着一只红色的蝴蝶结,分外耀眼。
从我还是婴儿的时候起,它就开始陪伴着我成长。记得有一次,我犯了一个错误,妈妈要打我。噜噜看见了,就飞快地跑过来,对着妈妈凶狠地大喊大叫,想要保护我,妈妈见它那么凶,只好放弃了。
我家的狗还有一个别的狗没有的本领,只要每次我吹响口琴时,它就会按节奏唱起歌来,时而委婉深沉,时而高亢激昂。我想,它肯定能开一个属于自己的演唱会了!你说我家的狗厉害吗?
所以,我非常喜欢狗。
我家的邻居养一只小猫,是咖啡色和白色混合在一起的,看起来像是一只加菲猫。
这只小猫的名字叫“小能豆”,它长得非常精致,苹果圆的小头上长着一双锐利的眼睛,只要看到不是自己家的人进门就会很凶恶的“喵喵,喵喵的”叫起来,我后来和它相处了好几天它才把我当成了朋友。“小能豆”的鼻子也非常灵敏,只要阿姨家一做好饭,你看它就急忙地跑过去,扬起头“喵喵”地叫个不停,好像在说:“主人,我饿了,快赏给俺点吃的吧”!这个“小能豆”还真是个名符其实的小馋猫呢!
别看“小能豆”看起来挺温顺,可爱的样子,其实调皮这呢!有一次,我去邻居家探望它,可阿姨告诉我说它不见了,可能是开门的时候不小心让它偷偷地溜出去了。我一听立马下楼去找,找了一圈也没有找到它。我伤心极了,以为它迷了路,再也回不了家了。可就在这时,它竟然自己跑了回来。顿时我惊喜交加,心里乐开了花,连忙把它紧紧的抱入怀中。唉,这个“小能豆”儿真是太调皮啦。
还记得有一次,我放学回来,刚走到楼梯口就听到“砰砰”的响声,好像有人在楼上拍打房门,我还以为出了什么事了,就急忙跑上了楼。一看,原来是邻居家的“小能豆”惹的祸!它趴在防盗门里不停地用爪子敲打着房门,用可怜无奈的眼神看着我。原来“小能豆”也是非常向往外面的世界啊。有时候我真想把它放回大自然当中去呢!
我喜欢邻居家的“小能豆”,因为它为我的童年增添了许多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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