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卡正在熟睡中,在梦中,他梦见了自己的爷爷正在炕上念他的信,泥鳅摇着尾巴,卧在床边,静静的睡着……
“啪”的一声,划破了圣诞节前夕的宁静;凡卡尖叫着一声起来,他脏兮兮,黑乎乎的脸上,顿时火辣辣的疼,他想伸手去摸。朦胧之中,他感觉到右脸又被重重的打了一下,凡卡再次尖叫起来。“混蛋,谁允许你睡在这里的?”一个恐怖的声音传入了凡卡的耳朵,他以为这是一只野兽的吼声,但他想错了,站在他面前的正是拿着皮鞭的老板和老板娘。
凡卡立刻揉揉眼睛,哆哆嗦嗦地站起来。老板再次破口骂道:“混蛋东西,快滚出去,到你该去的地方去!”说罢,老板将凡卡拖出去,扔到街上;凡卡本以为老板会把他仅有的几件衣裳和一只破着洞的袜子归还给他——那是他唯一可以保暖的东西。但是老板不但不给,反而让店里的伙计把狼狗放出来,追咬凡卡,直到凡卡被追出几公里远,那两条狼狗才悻悻的吼了几声,转身离去。
凡卡这时才明白是怎么回事,他给爷爷写完信之后太困,竟然忘了睡在自己的“床”——过道,而睡在老板的写字桌上了——老板是不会允许任何一个人坐在他那里,更别提睡觉这种罪孽了。
凡卡一个人蜷缩在角落里,他没有鞋,因为老板并没有给他鞋穿。他的脸已经冻得通红,身上只穿了一件薄薄的单衣。他冻得瑟瑟发抖。他尽可能的把身子缩得紧点,依偎的地方多一点。
凡卡这下彻底的绝望了。因为他在老板家,虽然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但是起码还有饭吃,起码还有衣服穿,有火炉可以取暖;如果爷爷愿意来接他,也可以来店里找他……现在可好了,他被赶到了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爷爷无论如何也不会找见他的,更不会接他回去;况且,他自己都不一定能撑到爷爷来接他的那一天,想回去真是痴心妄想。
这时,雪下得更大了。九岁的伊凡·茹科夫闭上了眼睛,人们不知道他是冻死了,还是睡着了……
夜晚,月亮婆婆坐在柳树稍头,柳树枝条做的秋千椅子上,悠闲地品着露水茶。静静地守护着宁静的小树林。
松鼠宝宝盖着妈妈毛茸茸的大尾巴,甜甜的睡着。小山雀钻进妈妈的翅膀底下,甜甜的睡着。刚出生的小野猪紧紧的依偎在妈妈怀里,一边吃奶,一边也甜甜的睡着了。
咦?是谁在低声的哭泣?月亮婆婆看到不远处的小山坡上,坐着一只孤单的小棕熊。是它在那里忧伤的哭泣。
月连婆婆想起来,前两天,小棕熊的妈妈,刚刚被人类抓进了动物园。小棕熊一定是在想妈妈了。
唉!可怜的小家伙,月亮婆婆叹了口气。月亮婆婆决定,安慰一下伤心地小棕熊。
月亮婆婆拿出银色月光做成的魔杖。轻轻的一点,小棕熊身前的黑色的影子。多么神奇呀!那个小熊的影子立了起来,好像一张黑色的剪影画。
小熊的影子裂开一张银色的小口,开口说话了。“小熊,小熊不要伤心,我来陪你,和你玩。”小棕熊好惊奇呀,忘记了难过:“你会玩什么?”影子小熊说:“我会跳舞,你来看。”影子小熊跳起了滑稽的舞蹈。把小熊逗乐了。和影子小熊一起跳起了舞。
小棕熊和影子小熊在月光下,快乐的跳舞。一阵风吹来,影子小熊像风筝一样飞了起来,影子小熊拉住小棕熊,它们一起飞到树梢,一起飞过圆圆的,大大的月亮。当它们飞过猫头鹰的家时,猫头鹰的眼睛,因为惊奇睁得的更大了。小棕熊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夜晚,小棕熊感觉累了,困了。它躺在大树底下,影子小熊像一张黑色的毛毯,轻轻的盖在小棕熊的身上。小棕熊睡得好安稳。
清晨,明亮的阳光唤醒了小棕熊。小棕熊睁开眼睛。惊奇的发现;影子小熊变成了一只真正的小黑熊。正在微笑地看着它。
小棕熊高兴的抱住这只小黑熊;“太好了,我的影子小熊变成真的小熊了,我有伙伴了。”小黑熊推开它:“什么影子小熊?我是一只真正的熊,你的影子,不是好好的在你的脚下吗?”小棕熊低头一看,真是这样,阳光下,它黑黑的影子和平常一样,安静的呆在脚下。
原来,是小棕熊的伙伴,小黑熊来找它玩来了。小棕熊有了伙伴,不再感觉孤单了。
我最喜爱的季节是秋天。秋天不像春天那样温暖,秋天不像夏天那样炎热,秋天不像冬天那样寒冷。秋天是最舒适的,让人心旷神怡。
秋之雨是美的。秋天的雨不似春雨那么细密,不似暴雨那么豪放。淅淅沥沥个不停。滴在手上,冰凉冰凉,不会感觉很冷,只是感到一种透心的凉爽。哗啦啦,哗啦啦,是谁在说话?哦,是秋,是秋在诉说着秋之美,让人们了解秋天,热爱秋天。
秋天的田野是美的。稻子黄了,散发着成熟的气息;高粱开心极了,笑得涨红了脸,笑弯了腰;玉米也熟了。看到这个大丰收,农民伯伯笑了,声音朴素而雄厚。
秋天的果园是美的。苹果羞涩得脸都红了;石榴咧开了嘴,仿佛在说:秋天到了,我要贡献自己了。柿子红透了,薄薄的一层皮内,就是美味至极的果肉,咬上一口,就会溢出甜津津的果汁,让人回味无穷。此时,柿子正挂在枝头,好像一盏盏红灯笼,要为赶夜路的人们照亮!
秋天的大雁南飞是美的。大雁排好队,向南飞去过冬。有的排成数百米长的长队,有的排成一个巨大的椭圆形,有的排成“人”字形,仿佛它们也会写字。一批一批,浩浩荡荡地从我们头顶飞过。远远望去,灰色一片,好像一只大鸟,又像花环。在秋天,遥望天空,也会发现惊奇之处。
秋天的菊花是美的。菊花虽然颜色、种类少,但也不失秋之花王的风范。黄色的,白色的,粉中带白的,粉中带红的,自然是极美的。最美的还是粉中带白的,菊花淡淡的粉色,中间带着一星二点的白色,甚是高雅。黄色的菊花颜色很嫩,但不及粉中带白的美。
秋天不但有美丽的菊花还有枫叶呢。
秋天的枫叶是美的。火红火红的叶子,仿佛要燃烧起来。摘下一片,做书签也是美的。
秋天,美的不至虚拟,看着这秋天的美景,好似一幅画卷。这不就是秋天写的童话吗?哦,这就是秋天的童话。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
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
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凡卡在美梦当中遨游,但梦总有醒的时候。“嗒,嗒,嗒”一阵急促的走路声吵醒了凡卡。难道是老板回来了?!凡卡睁开他朦胧的睡眼环视了一下四周。突然,老板那凶神恶煞的脸出现在了凡卡的视线里。凡卡想起作台上还未收起的笔墨,心头不禁微微一怔,提心吊胆的望着老板。
“好你个小畜牲,竟敢睡我的作台,你不知道这张作台有多贵吗?看看!天哪!你把它弄脏了。”说完,老板扫视了一下作台。凡卡心里又是一怔。“小兔崽子,你是不是用我的纸,墨水和笔了!说啊!这些天我都白养你了。我给你吃,给你住,你还偷用我的东西,看我今天不好好教训你一下。”凡卡可怜巴巴的望着老板,希望他能发发慈悲。可老板并没有理会凡卡祈祷的眼神,揪着他的头发,把他拖到后院,拿皮带把他结结实实的揍了一顿。凡卡疼得又一次昏了过去,可老板并不在意,只是收起了皮带,去干自己的活了。
第二天清晨,凡卡醒了过来。他慢慢睁开眼睛,轻轻揉了揉还在疼痛的地方。这是他唯一能够休息的时候了,不幸的是刚才的一切都被老板娘看到了。“臭小子,你既然醒了就快去把衣服给我洗了,别偷懒,不然你就别想吃饭!”老板娘用手指着凡卡,吼叫着说。无可奈何的凡卡只得乖乖听话,不然就连他早餐那么一丁点儿的干面包也吃不上。
店里的伙计们也还是经常捉弄他。“凡卡有人给你回信,你去酒店打酒我们就把信给你。”伙计晃了晃手里皱巴巴的信封。天真的凡卡以为是爷爷给他的信,跑了许多路才把酒打来,可到头来却只是一张什么也没有的信封。
凡卡还是在盼望爷爷能来接他。他的希望一次次燃起,又一次次破灭。这对于九岁的他来说是多么大的打击啊!可凡卡还是在想:爷爷一定会来接我的,幸福的日子会回来的……
冬天快到了,枯黄的树叶纷纷飘落下来。小松鼠一家忙着采集核桃。可是一天早上,小松鼠正要到仓库里拿东西吃,却发现核桃全被偷走了!他连忙到处跑着喊:“不好了,不好了,核桃全被偷走了!”
小松鼠的话一出,就有许多爱看热闹的小动物七嘴八舌的议论起来。这是,一阵陌生的脚步声响起,周围的议论声嘎然而止。只见一个身穿黄斗篷的侦探正疾步走来,隐隐透出一股寒气。小松鼠立马认出了他:“大侦探福尔摩斯先生!”福尔摩斯冷漠又严肃地回答:“带我去现场看看。”
福尔摩斯安静地与小松鼠来到现场。在这仓库里,松鼠爸爸和松鼠妈妈正忙着清理这里的积雪。福尔摩斯一声大喝:“不要破坏现场!”小松鼠爸妈急忙走到一边,福尔摩斯便逐一检查起现场来。眼见得他一下子就发现了地上残留的黑熊脚印和黑熊的毛发。
福尔摩斯斩钉截铁地说了一声:“去黑熊家!”到了黑熊家之后,福尔摩斯便紧绷着一张扑克脸质问黑熊:“小松鼠家的核桃是你偷的吗?”“什么核桃?不知道。”黑熊一脸的茫然。“你昨天……”福尔摩斯询问着,“有没有和别人出去接触过?”“有,有,我昨天中等2点半,猎豹邀请我出去散步,散步的过程只有5分钟,那时我客厅的窗户开着。”黑熊说。
“对不起我小松鼠要搜查你的家。”福尔摩斯依旧是一副严肃的表情。
不一会儿,小松鼠就在客厅地板上发现了狐狸的脚印,而福尔摩斯却发现沙发上有许多黑熊的毛发。“我想我已经知道罪犯是谁了。”福尔摩斯依旧很沉着。“跟我到狐狸和猎豹的家里看看。”
福尔摩斯和小松鼠一到狐狸猎豹的家,就破门而入。福尔摩斯一进去就指着狐狸和猎豹:“偷走小松鼠家核桃的就是你们俩。12点半时,猎豹邀请黑熊出去散步,而狐狸却依靠敏捷的身手跳进黑熊的窗户里,拿走沙发上的毛发,去了小松鼠家,偷走了核桃,接着便把毛发撒到小松鼠的`仓库里,并画了一个黑熊的脚印在仓库里,嫁祸给黑熊。”狐狸和猎豹顿时哑口无言。
就这样,小松鼠一回家就找回核桃,过上了快乐的冬天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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