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生活中,有许多人值得我们去敬佩,有无私的教师,抚养我们成长的爸爸妈妈,辛勤的清洁工……然而使我最敬佩的是那无私的清洁工。
以前,我从不喜欢扫垃圾的工人。因为,我住在三楼,我家楼下附近有个垃圾小屋,那里经常堆满了垃圾,而清洁阿姨偏偏都是每天凌晨6:15分左右来清理昨天的垃圾,铲垃圾时,总会发出“咯咯咯”的声音,因为那是我正在美梦之中,那大而古怪的声音把握从美梦中扯回现实,当时我恨透阿姨了,心想:她就不能晚一点来吗?那铲垃圾的声音会影响别人耶。但是,后来从一次事实中我改变了想法。
有一天早晨,闹钟突然坏了。幸亏有那“咯咯咯”的古怪声把我吵醒。后来,我换衣服时已经6:40了,闹钟为什么还不响。我顿时明白了是闹钟坏了。这时我在想:真是多亏了阿姨,要不我就要迟到了,又要挨骂了。然而那天的我真奇怪,好像被天使付了身似的,我居然像我讨厌的清洁阿姨说:“阿姨早上好。”脸上并带着甜蜜的微笑问。阿姨听到问候声,便转过头来,也带着甜蜜的笑容说:“好,小朋友上学啊?这么早。”我只是点头说:“嗯”。她抬起头问时,我瞧见了她那黑旭旭的脸蛋,小小的脸,一双并不遭人喜欢的眼睛,高高的鼻梁,一张像给雨润过的花儿一样红的嘴唇。在上学的路上我在想,那古怪的声音虽然有坏处,但也有好处的。
往后的日子里,我都依然像那一天一样向阿姨问好。不过有时心情不好或时间的关系就忘记打招呼了。
清洁工阿姨不管是严冬还是酷暑,她依然坚持工作。我常常在想,她每天都面对着一堆臭烘烘的垃圾,她感觉不到臭的吗?虽然有戴着口罩,但也能闻到一阵阵的臭味。
既然连清洁工都能忍耐如此难闻的臭味,每天骑着三个轮的单车载着那么多的垃圾也能坚强,更何况是我,一个小学生,一个不用干粗重活的小学生,平时都有父母的侍候,遇到一点点的小挫折,就不能坚持,就放弃一切。那怎能成龙成凤,那能完成父母的心愿。我们要学会坚强,不要随便地放弃一切,要懂的`珍惜所拥有的一切。
后来,有一天,我发现扫垃圾的人并不是我所认识的那个阿姨。我以为他请假一天而已,并没有太在意。谁知,连续一个星期,依然不见阿姨的踪影。一天早晨,我鼓起荣气去问现在清理垃圾的那位伯伯,伯伯唉声叹气地说:“说起来伤心啊,她12岁的女儿过马路时被车撞伤了,她不得不辞职回老家照护她女儿。”我听到这些话,我顿是不知道该干什么。回到学校几十分钟过后,我才回过神来,稀里糊涂地对自己说:“在想什么,她不是你最不喜欢的人吗,干吗那么伤心,恢复精神好好学习吧。”我感到我自己的心给狼吃了,变得如此狠心。
我敬佩她是因为她让我懂得了太多,从一个不懂事的女孩变成了坚强的女孩。也从她的身上学会了节约,坚强。我敬佩她因为她不会向命运低头,不会因为认为自己是扫垃圾的人,而感到自卑,而不敢在别人抬头做人,正是因为他有了这种品质,所以我尊敬她,敬佩她,因为她也是有尊严的人。
作者运用了欲扬先抑的手法,由恨到感激再到敬佩,怀着崇敬之情,展现了清洁工不畏艰辛、默默无闻的情怀,朴素的语言里饱含着赞美。但是改变看法的事例有些牵强附会,可以写清洁工阿姨因为某种原因连续几天没来清扫,小区变脏变臭来认识到清洁工阿姨工作的重要性。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崇拜的一个人。除了爸爸妈妈,那就是让人非常尊敬的老师们了。而在这些老师中,我最崇拜的是吉他班的张老师。
记得在两周前,妈妈问了我一个问题:“你喜欢什么乐器?我想了想:“我最,最,最喜欢的是帅气的吉他。”妈妈听了二话不说,立马给我报了一个吉他补习班。我可开心了。心想:我要是能用吉他弹出一首歌那该多厉害。周五那天,我来到了吉他补习班,可开心了,但还是不太熟悉,只见张老师拿来了一个非常老的吉他,一看就是弹了好几年了,就连弦都弹掉色了。我认真跟老师学,心想:我一定要成为像老师一样的吉他手。老师给我讲了吉他的构造,吉他的左手和右手的弹法,还有吉他弹法,让我学会了把歌唱得更好听,我也很开心,也慢慢地熟悉了那里。我非常喜欢老师那低沉的声音。
还有一次,我在老师的手上发现了真功夫。那天,老师正在认真的教我按弦弹的方法弹吉他,我才按了两三分钟,手就已经又累又疼。而老师却不是,好像什么事都没有一样。我想:难道老师会有不怕疼的功夫?果然有功夫,老师的手已经出茧子了,硬硬的,所以按弦不疼。看来老师也是练了成百上千遍,所以才出茧子。老师曾不止一次的说过:“自己是最好的老师。我也是多学多练,才练出的功夫。只要你也像我多多练习,你也可以长出茧子,长出以后就一点也不疼了。现在你是初学期,让我用移动的琴枕来帮你减少疼痛。”果然用上了以后,疼痛减少了。每次听见老师边弹吉他边唱歌时,我都会着迷,因为实在太好了。特别是那娴熟的拍弦技巧,让我深深的喜欢着。老师唱歌也很好听,让我赞叹不已。为什么都是弹吉他,我和老师弹出来的声音不一样?老师已身经百战,所以弹出了那悦耳动听的歌。
这就是我最崇拜的张老师。他用他那坚持不懈的精神感染了我,他用他那勤劳的双手造出了美好的佳绩。这就是值得我崇拜一生的老师。
大街上总有他们忙忙碌碌的身影,他们身穿一件橘红色的上衣,仿佛是天空中辉煌的太阳;皎洁的月亮;闪烁的繁星。他们的微笑总像向日葵般温暖,又像伸手不见五指黑夜中的一盏明灯,久久在心中照耀。
他们就是勤劳似小蜜蜂的城市环卫工人,也是我最崇拜的人。
每天早晨,他们永远是早在醒来得那一个,拿上大扫帚,背上大布袋,一天的工作就开始了。“唰唰,唰唰”,无论是早晨、中午、夜晚,无论是烈日炎炎、北风呼啸,还是电闪雷鸣,倾盆大雨,他们都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
丝丝缕缕清风微微拂过环卫工人的面颊,十分凉爽惬意。小花小草也随着“唰唰,唰唰”的节拍晃动着,小鸟唱着优美的歌谣从环卫工人头顶越过。多么美好的日子啊!
火辣辣的太阳在头顶,环卫工人在“大火球”下暴晒着,仿佛是整个人都要随着太阳燃烧起来。“唰唰。唰唰”,环卫工人提着无力的双脚,抬着大扫帚,仍在炎炎烈日下工作。
遍地金黄的落叶额,犹如一条金黄的地毯,秋风一吹,又似金黄的飞舞的蝴蝶。“唰唰,唰唰”的声音伴着大雁迁徙,它们的翅膀从环卫工人头顶掠过,留下一片美丽的羽毛。
天黑了,北风呼啸而来,狠狠的甩过脸庞,环卫工人用冻得红肿的双手“唰唰,唰唰”的扫着,一轮金黄的明月静静的看着环卫工人,也许陪着环卫工人的也只有那静静躺在天边的明月了吧。
环卫工人就是城市的小精灵,唱着欢乐的歌,无畏的奔向那些肮脏、丑陋的地方……
我的叔叔善良,朴实,见义勇为,所以最崇拜他。
很久以前,叔叔还住在发展落后的乡下,我假期总要去他家闲住个几天。有一次,他邻居家的胖侄子来叔叔家串门,拿着一只麻袋,我以为那人给叔叔带了见面礼,也没多起疑心,便朝二楼走去。突然听到一声鸡叫,我没有作出反应。可那鸡叫的越来越急,我心生烦厌,便走到窗口,想吼一声那鸡,没想到,看到邻居家的胖侄子,正在院里偷鸡。我迅速走下楼想要制止他,却看到我叔叔躲在大门后面,看着那胖侄子,偷了鸡便离开。我上前询问叔叔,为什么眼睁睁看着他偷走鸡。叔叔只是回答我说,也许他只是好久没尝到鲜了……
叔叔真是一个善良的人!
记得那一次,叔叔家的鸡还剩一半没有卖出去,赚的钱很少,很难养活他一家三口。我去到他家,看到他的头发白了几根,面容很憔悴。虽然赚的钱很少,但叔叔却卖水果、买衣服给我,我才发现他身上穿的衣服已经很老旧了。我要回家的那一天,我妈来接我,我跟妈妈说,给叔叔他们一点钱,他们给我买了很多东西,妈妈看到院子里还有那么多鸡没卖出去,就明白了事情。妈妈给叔叔一笔钱,说市场不景气,这笔钱让他拿着,叔叔不肯收,我以为是他死要面子,没想到叔叔这样对妈妈说:“嫂子,我不能收你的钱,鸡卖不出去是我没能力,既然这样我就要更加努力!”
叔叔真是个朴实的人!
还有一次,我跟着叔叔和堂妹一起去他们村的小市场买菜。路上经过一个池塘旁,我看见池塘中插着一块“水深危险”的牌子。叔叔看到几个小孩在那玩耍,便提醒他们,叫他们离那个池塘远一点,然后就带着我和她女儿去市场。买完菜回来,那几个小孩离池塘远了一点,叔叔这才放心的走。突然,一阵水声和啼哭声让我一惊,发现一个孩子落到了水中。叔叔二话没说,扔下菜篮子,跳到池中。可我知道叔叔并不会游泳,清醒过来的我,让妹妹守在这,我去找村中的人救他们。我回来时,看到叔叔抱着一个小孩硬抓着壁上的藤蔓,村中的人赶紧将他们就起来。
叔叔真是一个见义勇为的人!
叔叔身上的优点让我数不过来,他是最值得我学习的人,也是我最崇拜的人!
--题记,
初三的生活,很单调,只有学习.捱不住寂寞的我,背着大人,谈起了恋爱.
"花,你笑得真好看,有酒窝,好深呢!做我女朋友把!?"这是刘昕对我的告白,心里话,我不怎么喜欢他.他不是我想象中的白马王子,我喜欢古天乐麦色的皮肤.刘昕不是,他很白,让女生嫉妒得想***掉他,的白皮肤.如果没有他,也许我会和这个白白的'男生在一起,毕竟走出去抢眼,高大,白皙的皮肤.
"小花,我喜欢你!"这是阿材的告白,我喜欢他.可是,他太帅了,可以说是校草.每个女孩心中的白马王子,校草不是盖的,别人求都求不来,你快答应他把!我不这样认为,帅怎么拉?不喜欢,就是不喜欢阿.
就这样,每天被2个人跟着,可很奇怪,他们并不争的你死我活,他们很平静,平时还一起打篮球,我以为他们只是拿我来玩笑.不了了之.后来,他们穷追不舍.刘昕天天送我回家,我们家楼下没有路灯.而阿材每天都买绿茶我喝,那是我超爱的饮料,我发现,我同时爱上他们了,可是,喜欢两个人,不容允许.
我们3个人的恋爱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他们都对我很好,关怀之微.
扬扬问我,"如果要你选一个你会选择谁?"
这个问题问住了我,他们都很好,可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深思,谁会是我的熊掌呢?
时间过去了,他们都是我喜欢的,我也不知道怎么办,等.尾声;
半年了,我拒绝了阿材,有一天,有个很漂亮的女孩来找我说,她真的很爱他,让我不要拥有两个,不放手!我想应该放手了.
我选择了刘昕,虽然他并不帅,也并不是我心中的最爱,但是,他可以保护我,家里楼下真的很黑.有一次他提前走了,我自己走,遇上坏人,他救了我,手臂缝了6针.
后记;
人生就是这个,喜欢的是一种人,在一起的却是另一种人.
我最喜欢的楚霸王楚霸王项羽于我来说,有种说不出的魅力。他似乎有种与生俱来的魔力,牵引着我们去了解他,敬仰他,在历史的舞台上,他完美的诠释了他那不平凡的一生,无阕风云、生死浮沉,谁的红装,谁的天下,一个朝代的覆灭,群雄逐鹿,横刀立马,谁能主宰天阙,金戈铁马,割喉烈酒,饮鸩止渴,谁又能完美的诠释这一切。
只有项羽,唯有英雄项羽才能完美的诠释。当“楚汉之争”临近终结时,项羽还是不肯服输,虽然知道这一站注定会失败,而他注定是那个失败者,但他毫不畏缩,只要还有一丝希望,饮鸩止渴又何足畏惧,我曾想过,乌江的最后一站,项羽为何会失败,归根究底他就是太正义了,不会做卑鄙小人的事,其实,在乌江一战的时候,他只须事先命人在乌江水里洒一点毒药,然后等到真正的刘邦开战时,再把刘邦的士兵引导江水中,让其自生自灭,血染乌江也好,惨不忍睹也罢,只要能胜利,管他用什么无耻的手段。
只是,他没有,他没有这样做!正是因为骨子里的正义和不服输,才让他成为后人景仰的大英雄,项羽用他的一生告诉我们:做人就要正义,就算死也要做正义的鬼,光明正大的死去,决不能临阵脱逃,苟且偷生,宁愿做剑下孤魂,也不愿做那受万人唾弃的无耻小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项羽的性子有些急躁,做事往往不考虑后果,横冲直撞,既没有范增的深谋远虑,也不具备刘邦的用人得当,或许项羽是真的不适合做帝王,但自古以来多少帝王都是踏着亲人的尸体走上去的,兄弟反目成仇,互相残***的还少吗?自古商纣王,周幽王哪个不是贪图美色,不务朝政,和他们相比,项羽难道不够格做皇帝吗?至少项羽不是个贪恋花丛之人,他和虞姬的爱恋缠绵而又悱恻,是任何杂质都无法渗破的,是天地间最纯挚的旷世之恋。而刘邦据说在起义前是个贪图美色与美酒之人起义之后,不得已才加以控制,但难保刘邦当上帝王之后不会重蹈商纣王的覆辙。纵使他没有贪色贪的那么厉害,但对吕雉总不会无二心吧,先后不是封了薄姬,戚夫人等三千佳丽吗?但是项羽对虞姬的爱是天地可证,日月可鉴的,项羽曾对虞姬说:带我当帝王之后,我的后宫只有你一个皇后,一个女人。虽然这些话在我们看来,只是花言巧语,但当时项羽是用何等严肃的语气说出的,这话从别人口中说出来或许我还不信,可项羽所说,我相信,因为他在我心中已不仅仅是能用“英雄”二字来衡量了,多的是一份毫无保留的信任。
项羽在乌江自刎的时候,他没有做错。但他留给后人无尽的悲痛与惋惜,就是罪无可恕的错误,我多希望他能活着,当不当皇帝都无所谓,我只要他活着,生与死其实不算什么,人从一出生就是慢慢向死亡走去的,可是,我真的不希望他死,也不知道为什么对他有种很亲切的感觉,项羽啊!我好想你活着,真的好想好想好想……
回眸,泪撒如雨,无人山野,潺潺湖畔,我伏地纵声号哭,惊跑了饮水壮牛,吓走了噬草白兔,两只雀儿,叽喳啾啾,难解人间愁苦。
我最崇拜的人是我的奶奶,只是看不惯她很“抠门”。
奶奶已年过花甲,可身子骨还闲不下来,还在一家平价商店打工。每个月拿了两千一百元的工资,还像捧着一千万支票一样将这些钱存入银行里。每个月,她去银行的次数绝对不少于两次,每次去都是为了查询一下利息有没有到账。
记得那是我二年级时,我在床上热得翻来覆去睡不着,便索性将空调打成了二十三度。但是,在凌晨一点时,我突然被一股热风给惊醒了,抬头一看,原来是奶奶。她一手拿着空调控制器,一手拿着一把折扇,对我唠叨着:“孩子,晚上开空调太耗电了,乖,把空调关了,奶奶给你扇扇。这是奶奶从王营带回来的折扇,一扇,它的效果是绝对不亚于空调二十八度的。”说完便一下一下地给我扇了起来,可我就因为凌晨一点到五点没开空调而没睡得着觉,搞得我第二天因在数学课上打哈欠而被脾气火爆的朱晓梅老师大骂了一顿。回到家,我把气全都发在奶奶身上:“都怪您,为什么晚上睡觉不让我开空调,让我被老师骂。”奶奶一句话也答不上来,只是摇着头叹着气。
奶奶总是想方设法地赚钱省钱,贴补家用。
那是暑假的一天下午,我和奶奶在小区里散步。一路上,奶奶把值钱的各种垃圾,如:纸箱、铁环、螺钉等物品,捡起来,扔到院子里。回到家,我把一大堆废试卷和一把断了的木质宝剑扔进了垃圾桶。奶奶心疼地捡起来,训斥我说:“这木头成色这么好,怎么能扔了呢!这一大堆试卷,至少能卖五块钱,五块呀!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因为一件事,让我改变了对奶奶的看法。
我们学校有两位同学不幸溺水而亡,学校组织我们捐助他们的家庭。奶奶毫不犹豫,捐出了五百元现金。原来,奶奶并不抠门。
哦,奶奶,我爱您!您是我最崇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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