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嘭”一记漂亮的回旋踢,结束了这场比赛。带着伤痕的脸上终于显露出了自豪的笑容。此刻,脸上的水珠也分不清是汗水还是泪水。
完成绝***的便是我的前同桌——余昊阳。方方正正的脸上有一双精致的双眼皮眼睛扑闪扑闪的,秀气的鼻子下边一张大大的嘴巴。走起路来大摇大摆,同时脸上还带有一丝桀骜不驯。
此前,我与他之间没有太多的交际,我觉得他十人高冷,对人默然冷淡。但自从那件事之后,我改变了对他的看法……
那是在与他做同桌的一天,天空是阳光明媚,万里无云;可我的心确是乌云密布,雷电交加。因为我闹肚子,在早上的第三节课时我的肚子和我又“友好”的开起了“玩笑”,十万火急,坐立不安,可我又不敢对老师说。
“怎么办呢?怎么办呢”我低着头小声嘀咕着。
同桌似乎发现了我的异常,转过身悄悄的问;“怎么了?”
我抬起头喃喃的说:“我闹肚子,憋不住了!”
他诡异的一笑,道:“就地解决。”
说完他就举手给老师说:“我同桌闹肚子想上厕所。”
于是乎,老师示意让我去厕所。
向老师鞠躬道谢后,我就急忙飞奔而去。
自此以后我对他有了一个崭新的认识,他不但爱助人为乐,而且还在体育方面出类拔萃,曾在“市运会”上为校争光。
虽然这件事时隔已久,虽然我们已不在是同桌,虽然我们现在交流甚少。但与他共度的时光是美好的,他已在我记忆的相册里珍藏!
我和任硕是同班同桌同学,我们之间的关系非同一般,是因为我们之间平时经常相互帮助共同学习,久而久之便成了酷似兄弟般的好同学、好朋友了。
任硕既是我同班同桌同学又同住在一个小区,要说我们是同桌同学,还不如说我们是一对行影不离的好兄弟、好朋友。任硕家里的条件比我们家里的条件要好一些,平时他总是时不时的资助我,什么本子、笔呀!他都是在我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就放进了我的书包里。有时还送给我一些旧衣服、旧鞋。开始我还不好意思,后来时间长了,我也就不再嫌弃一切照收。并且还特别开心,因为我有了一个好兄弟、好同学、好朋友,他能够我在生活上最困难的时候帮助我。我也知道他也特别开心,因为他知道他能用他的微博之力帮助一个人了。他同时也多了一个好兄弟、好朋友。
在生活上他经常帮助我,在学习上我也经常帮助他。他平时英语成绩不算特别好,于是每到星期天我都要到他们家里去帮助他学习英语。开始我从字母读音开始教他,从发音到读写一步一步慢慢地教他,每个发音我比老师都讲得过细。慢慢地他的英语成绩上升了不少。后来我又借用他们家的电脑教你学英语,他在掌握了电脑学英语的方法之后,他的英语水平又有很大的提高。就这样,在生活上你帮助我,在学习上我帮助他,我们在相互帮助之中便成了好兄弟、好同学、好朋友。
可以说,他是我一生之中无话不谈的好兄弟、好同学、好朋友,跟他在一起的时光是我一生之中最幸福的时刻。我们之间相互帮助共同成长,我们彼此一起学习,一起玩耍,共享美好时光。
同桌的他一双不大的眼睛,一张不大的脸,再加上一个终日不摘的眼镜,他就是我的同桌了。
此人有一个特点,“脸皮比墙厚”,用自己的话说就是“集日月之精华,核弹炸不烂之脸皮。”有一个女同学回头看了一眼,他就跑过来若有其事的对我说:“刚才有个女生回头看了我一眼,是不是哥太帅了?”然后摆弄摆弄自己的头发。我冷笑了一声对他说:“是,您是风流倜傥、英俊潇洒。只是我这肉眼凡胎丝毫没发现啊!他说:“没事,总有人会欣赏哥的。”
他很调皮,甚至不能说调皮,是“坏”了,可是有时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有一位同学的帽子不小心掉了下来,他看见了,想要过去踩一脚。可是,刚跑过去,自己的眼镜抢先落地,原先高度近视的他,一下子分不清南北了。一脚踏去,正中眼镜。幸亏只是碎了镜架“而已”。自己又去配了一个,打进去了一些钱,回来支支吾吾的说:“破财!破财啊!”
他也是一位“灵魂歌手”,整天哼着一首不入调的《我多想回到从前》,跑调咱先不说,这没白没黑的唱,让谁谁受得了啊?再说人家那不是跑调,人家那是“原创”,唱的和原唱没有一个字的调一样,这也是他成为“灵魂歌手”的一个原因吧。于是,等他唱歌的时候,教室里就只有他一个,其他人便纷纷离开灾难现场了吧。
别说,他还真有一个大优点呢!天生的喜剧演员和模仿演员。自己写的剧本完全不亚于专业水平,模仿起来更厉害。模仿的刘能赵四栩栩如生,绘声绘色,惟妙惟肖呢!当你不开心时,看看他一眼,估计心情大好吧。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调皮但不失可爱的同桌。
我宣布,从今天起,我有了“讨厌”的对象,我决定从今以后直到永远地“讨厌”他——我的同桌。
他,非常爱开玩笑,非常幽默,非常爱学习,同时也很爱干净。
他的课桌是全班同学课桌中最干净的,有同学戏言:他的桌子比他的脸都干净。他经常擦桌子,上面有一点涂画、污渍,他都要弄得干干净净。
刚开学,他换到了一张脏桌子。一下课,他就拿起抹布,一口气擦了好几遍。我还从他那里学了一个窍门:桌子上那些用笔画的印迹,可以用橡皮擦清除。
我问过他,为什么经常擦桌子。他说:“桌子不干净的话,书本放在桌子上,时间久了封面就脏了,有许多黑点。”听了他的回答,我有些感动:我曾以为他有洁癖,没想到是因为爱护书。
他还很爱学习,上课时,他总是注视着黑板,该作笔记时就作笔记。尽管他的书上满是笔记,但他的字不好,乍一看就像是一只只恶心的虫子。有次做数学题,本来做对了,但因为字太差,又涂了一些黑团,所以被老师打了叉。因为这件事,他被我嘲笑了好久。
接下来他做的事让我肃然起敬。他知道自己字差,所以在时间足够的情况下,他写作业都是一笔一划的写,非常认真。我们每周要练两篇字,有些同学不是很认真,但他不一样,他对照着语文书上的标准字体,用心的一笔一划的慢慢写,从不马虎。
现在他的字虽然不能说很好看,但和以前比较起来,明显好了很多。真可谓: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
本人实在气愤,思维混乱,要说这罪魁祸首是谁?还是他——我的同桌。听听他刚才一本正经的更我说了什么!“你不可以和我说话,因为我是男生,你是女生;但我可以和你说话,因为你是女生,我是男生,明白! ”真是气死我了,我要再和你说一句话,我就不是你同桌。
有关这位同志的话呢,我真是一言难尽,总之,此人优点不多,缺点不少,但真的是挺“可乐”的,既然是同桌,那么我就要发扬风格:忍耐、忍耐、再忍耐。
我的同桌叫李子琦,今年10岁,担任我们班的正班长。
李子琦在女生们的心目中就是一个玉树临风的人。他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火眼金睛,观察力特别强;一只高挺的鼻子居高其下;一张“攻击力”十足的嘴巴,谁都说不过他;一双世间万物都能听得见的“顺风耳”,同学们别想窃窃私语。
“你呀,太度了。”这是我对李子琦常常说的一句带有提醒性的话语,因为李子琦太爱学习了。有一次,我去他家,李子琦趴在书桌上专心致志地看书,我叫了几声,可他就像一棵屹立不动的大树,听不到我说话,他那坚韧不拔、勤奋刻苦的精神,真让我羡慕。
他的火眼金睛和顺风耳是“绝世搭配”。有一次,老师去出差,临走前再三嘱咐李子琦要管好班级的事务。李子琦上任以后,对班级的工作一丝不苟,有一次自习课时,李子琦凭借自己的“绝世搭配”侦查到了一个景同学在玩拉面王,毫不犹豫地将他教训了一顿,其他同学引以为戒,从此我们班纪律相当的好,老师回来后,还表扬了我们。
同桌的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你的同桌如何呢?
月光如影,照耀大地。独自一人,四处游荡。一片萧瑟,心痛不已。——题记
时光飞逝,自从进入中学,时间就如同沙漏。伴随着学业堆积如山,早已忘记很多。可每当无事闲旷下来,她依旧发来一条问候——还好吗,小三。
第一话:万人从中相遇
与她相见还是在六年级转学的时候,由于我是新来的所以很不招人待见。但她的.微笑是我第一眼看见的,终身难忘。按一般程序,应该是老师安排座位,可我的新老师似乎很民主。班上空了5个位置让我选,我自然走到了第一个欢迎我的人那边去了。刚刚坐下,同桌的她就传给我一个纸条——你好我叫小戍。我憋着笑回了话,小树?怎么有点奇怪,我很难想出她的父亲是怎么想到这个名字的。实在太有创意了。
第二话:同学情深如海
“小三你去哪儿,也带我去玩吗?”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不用说我的同桌是也。无奈的我撒了一个小谎:“我去男厕所,你要来欣赏一下风景吗?”听到我这话,我那单纯又可爱的同桌脸瞬间红了,赶紧跑开不理我了。第二次月考结束了,原本一二名的我却掉到了五六名,这道晴天霹雳直击我的头顶。毫无疑问我哭了,伤心而又痛苦的哭了。既是为我的低分而哭,也是为我的心情低下而哭。一张餐巾纸掉在我的面前,我那善解人意的同桌看到我这样似乎收到了感染,心情也变差了。但每当我心情低下的时候,无论她是伤心还是开心,我的身旁总有她的身影。
第三话:闲时坐对谈心
在星期天,学校的后边草坪上,总会有两道身影。他们会是谁呢?当然是我和小戍了。映像最深的一次是在暑假时,树叶茂密。我是一个善于观察用好问的人,上一次听哥哥说世界上没有两片树叶是相同的。我在想小戍会不会知道呢。心情总是写在脸上的,心急的我怎会忍住。“小戍,你说世界上那么多片树叶你能找到相同的吗?”小戍虽然看过很多书可这个问题还真把她难住了。可聪明的她怎么会失败呢,“小三你能找到吗,你能我自然也能?”听着这毫无问题的完美答案,我自认不如。摘下一片树叶,撕成两半,一片放在小戍手里,一半自己握着。“小戍,世界上没有相同的两片树叶,正如人一样。我把这片树叶撕成两半,以后见到自然仍认出对方了?”小戍开朗的笑了。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就如同工作时,若有休息时间无论什么时候都觉得很短。我们学生不也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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