姥姥家养着一只牧羊犬。
它只有三个月大,全身长着棕黄色的毛,脖子上的毛是白的,耳朵是竖直的,一双眼睛像两个黑宝石一样镶在头上。它总是昂首挺胸,眼睛注视着前方,显示出它的贵族风范,所以我为它起了一个很酷的名字叫——火影。
每天我放学回家就会看见火影对着我摇尾巴,并冲着我汪汪地叫,好像在说:“小主人,你可回来了。”
在暑假里的一天,我带着火影去龙泉广场滑滑板。我绕着广场滑,火影就忠诚地跟着我后面跑。等到中午的时候,在我们回家的路上,我发现火影有些异常。它的眼睛失去了往日的神采,耳朵耷拉下来。回家后,火影就把头放在前爪上,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于是,我马上抱起火影飞也似的跑到了宠物医院。到了以后,医生检查完说:“没什么大事,只是中暑而已,它毕竟只有两个月大。”之后我拿上医生开的药,抱起火影回家了。回家后我把药倒进牛奶里喂它,它闻了闻,可能觉得有异味,怎么也不肯吃。我蹲下来,摸着火影的头说:“火影,吃吧,吃完了病就好了。”火影好像听懂了,于是它把药和牛奶很快地舔完了。之后每天这个时间,它就会守在饭盒旁等待吃药。渐渐地,经过我的精心照顾火影的病好了,它有恢复了往日的神采。
我的火影是一只既聪明可爱又乖巧伶俐的小狗。
我家的宠物狗咪咪生了三只可爱的小宝宝。
小宝宝们长得跟它妈妈一模一样,圆圆的,胖胖的。身上的毛是黑白相间的,摸上去软软的,滑滑的,舒服极了。它们的嘴巴小小的,三角形的耳朵黑乎乎的,真有趣。它们的眼睛还没睁开,总是闭着,听奶奶说要过十来天才能睁开。它们的腿又细又短,长满了洁白的毛,站起来摇摇晃晃,更不用说走路跑步了。尾巴细细的,尖尖的,上面一段黑黑的,下面一段白白的,总是向下垂着。刚出生的时候小狗只有我的拳头那么大,过了一个星期,在狗妈妈的细心照顾下,它们已经长大了一倍,而且非常干净,实在讨人喜欢。
小狗一生下来就会吃奶,虽然眼睛眯着看不到东西,但是它的嗅觉特别灵敏,一下子就能找到妈妈的奶头,痛痛快快地吃上一顿,小嘴还发出“叽叽”的声音。
吃饱了奶,狗宝宝就把妈妈的脚当枕头开始睡大觉。它们睡觉的姿势各种各样:有时候会躲在妈妈的怀里,有时候会三只凑成一团,有时候会趴在妈妈的身上,还有时候会一只背在另一只身上,真好玩。
狗妈妈非常爱自己的孩子们。陌生人来时,它总是叫个不停,不让他靠近,生怕伤害它的孩子。它总是一刻不停地用舌头舔宝宝身上的毛,使它们的毛又光滑又干净。狗妈妈不管自己有多饿有多累,总是给小狗喂奶,一刻不停地陪伴在它们身边,寸步不离。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了,狗宝宝也一天比一天的可爱了!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就要数可爱的小金鱼了。
金鱼的颜色五彩缤纷的,有金黄色的,有红色的,还有银色的。金鱼的全身有鱼鳞,仿佛穿了盔甲一样,阳光一照,闪闪发光。金鱼的眼睛有的鼓鼓的,像珍珠一样,有的像两粒黑芝麻一样小小的。金鱼尾巴近看像夏天爷爷扇的小扇子,远看像在天空中飞行的蝴蝶。游起来,尾巴一摇一摆的,十分可爱。
小金鱼可贪吃了。我手里刚拿起鱼食,撒进鱼池里,小金鱼就一拥而上,争先恐后地游过来,嘴巴张得大大的,好像要一口把所有的鱼食都吃掉一样。吃完后,小金鱼开始摇着尾巴来回转圈儿,好像在说:“好饿呀,我们还没有吃饱呢!”
小金鱼不仅贪吃还很贪睡。有一天,我看到小金鱼在鱼池的底部一动也不动,眼睛圆鼓鼓地瞪着。我敲敲鱼缸,它一点动静都没有。我害怕地哭起来:“呜呜,我的金鱼死啦!”妈妈听到后走过来,用手拨了一下水面,结果小金鱼立刻游动起来。我满脸疑惑地看着妈妈,妈妈说:“刚才是小金鱼在睡觉呢,但是它没有眼皮,只能睁着眼睡喽!”我听了恍然大悟。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小金鱼!
几年前我们家养了一只刚刚满月的小狗,才养了几个月它就长大了,它胖胖的非常爱玩,我们家人就给它起了名字叫“哈斯尔”。它有一身雪白的毛,粗大的尾巴向上翘着,卷成一个圆圈,好像一朵盛开的白色大菊花,非常好看。
我们全家人都喜欢哈斯尔,哈斯尔也非常亲近我们全家人。不管我们谁走走出家门,它都要跟着,好像不舍得让我们离开似的。放学回到家,它就在门口等着我,一回来还得先跑它,哈斯尔就像小孩子似的在我的怀里“撒娇”。我没有办法只好用手抚摸着它的下巴,和谐的说“好了,哈斯尔乖”。它才从我的身上跳下去。
它的耳朵很灵,就连几公里外的声音它都能听得清清楚楚。它的嗅觉非常好,无论是被埋起来的食物,还是被藏起来的食物,它都能闻到这些食物的气味。
它非常忠实自己的主人,其实非有益的动物。
我喜欢我家的哈斯尔,因为它给我们家带来了快乐。
近日天气晴朗,阳光明媚,空气清新。所以我和爸爸回到乡下。
我来到啥也没变的家乡,走着走着,我的目光和狗的目光正好对上。我心想:怎么办?回去?可是哪里的风景很漂亮,突然想起老师说过:“正常得走,狗就不会咬你。”果然,狗没有咬我。可是,再回来的时候,因为我迫不及待的回去,狗一看见,就向我狂奔。
从此我再也不敢在狗的面前跑了。小朋友们,千万不要这样做哦!
我认为最可爱的小动物是狗。
前天,我去大妈家玩,看到母狗小黑生下了几只小狗。我可高兴了。后来,我天天去看那些小狗。小狗身上长着黑色的毛,摸摸可舒服了。刚生下来的小狗,眼睛没有睁开,是闭着的。耳朵也听不见。过了几天它们才睁开眼睛,听到声音。又过了几天,小狗开始学习走路了。开始,它总把屁股撅得老高,可有趣了。更好笑的还在后头。小狗走着走着就翻了一个跟斗摔倒在地。它就干脆睡在地上,呼呼大睡了。我们都笑得合不拢嘴。
现在,它们长大了,更加顽皮了。
我越来越喜欢这些小狗。我越来越觉得它们是我心目中最可爱的小动物。
在我七岁那年,爸爸的朋友送给我一只泰迪犬,听说它只有1个月大,是个小帅哥。记得去接它的时候,正值寒冬腊月,我从阿姨手里接过睡篮,看到一团巧克力色的绒球蜷缩在里面,瑟瑟发抖,我赶紧抱紧篮子跑回车里。从此,我们家就添加了一个新成员——迪莫。
迪莫这个名字是我取的,因为当时我最爱的动漫人物就叫迪莫,所以毫不犹豫就把这个名字给了它。从见到他的那一刻起我就决定,一定要把它当作我的亲弟弟一样照顾。每天上学前,我会给他倒好牛奶和水,放好狗粮;每天放学后,我进屋第一件事就是去看迪莫,带他去卫生间训练他大小便。出门遛弯是迪莫最喜欢的事儿了,一看我的手里举起狗绳,他就会摇着尾巴上蹿下跳。你瞧它那小小的身影,下台阶时还害怕地哆嗦呢!我不住地鼓励它:“迪莫,你可是个男子汉,勇敢一点,跳下来!”它像是听懂了我的话,跟在我的身后一蹦一蹦地下了楼……它最享受的是我给它洗澡的.时候,我刚用盆接满水,它就迫不及待跳进去了,原本的“蓬松秀发”一沾水立刻贴在了皮肤上,让它看上去格外瘦。打上沐浴液,揉揉搓搓,它顿时被一团白泡泡包围了,只露出两只晶莹透亮的“黑宝石”,看着它这可爱的样子,我忍不住笑出声。给它吹风的时候,它总会张大嘴巴做出吞咽的动作,似乎想把这暖风都吞进肚子里。面对这个淘气的小家伙,我使出浑身解数才能给它把毛吹干,它是又帅又干净了,我则出了一身臭汗。
由于我们每天都是早出晚归,妈妈觉得迪莫太孤单,跟我商量把迪莫送去姥姥家养。我虽然有点舍不得,可是也心疼它白天没人陪,就欣然同意了。
迪莫到了姥姥家更是受到了万般宠爱,没过多久就长得滚圆滚圆的。可是,我的迪莫是一只重感情的狗,并没有因为分离就把我忘了。每个周五我去姥姥家时,迪莫总会守时地趴在门口等待着我。他的耳朵很灵,能分辨出我上楼梯的脚步声。门一开,它就冲上来一蹦三尺高,一直往我身上扑,想让我抱抱。我假装不理它,进屋坐到沙发上。它会一路追过来,蹦到沙发上,用头拱拱我,用爪子挠挠我,死皮赖脸往我胳膊里钻。看着他那可怜兮兮的小眼神,我总会败下阵来,一把将它搂在怀里。它会瞬间安静下来,毫不掩饰它那一脸满足的样子。
转眼,迪莫已经陪伴了我们四年半了,由当年那个下楼梯都瑟瑟发抖的“胆小鬼”变成了能纵横驰骋的“英俊小伙儿”,我也由懵懂未知的儿童长成了翩翩少年郎。真的希望我们能继续陪伴彼此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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