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网红,大家所想的,一定是什么楚楚动人的姑娘,可是卸妆后却是个大妈;什么美味无比的食物,实则难以下咽;什么清荣峻茂的天堂,却只是门前的水沟……这些网红其实是“网骗”,其背后的原因令人不耻。
前年冬天,我们一家人在武汉游玩时路过一家名为“秃师傅”的蛋糕店,我马上回忆起这不就是爆红网络的那家蛋糕店吗?网上的主播都在吃这种蛋糕,都在说如何如何好吃。于是,我进店,买了一个“招牌”起司蛋糕,品尝后,全家骂娘。这什么吗!明明就是去了皮的超大号达利园小蛋糕吗!这样的骗人经营一定不会长久,不出所料,下一年,此店果然关门大吉。
回家后,我马上把父母手机中的抖音卸载。
有次和同学聚会,在一家网红餐厅,聒噪的口水歌,人头攒动的吧台,只有我一个人面对悲剧般的“食品”。同学在那拍照,他们东拍拍西拍拍,我顿时明白“网红”只是一个面具,给自己戴的面具。
这个面具是什么?是商业的炒作。店家会给“网红”们好处费。人们都来吃,是一种攀比,“网红在吃,大家在吃,我和他们有什么区别,我也吃!”这便是人们吃“网红”食品的根本原因。因我吃,故我在;因我吃,故我红。这全是虚荣心在作怪。
出现以上情况,是人们没有正确的批判思维,“大家都说好吃,一定好吃!”“我觉得不好吃,大家一定会笑我不懂,我也得说好吃!”这样,屎一样的食物成了抢手货。这可不是嘛!燕窝好吃嘛?鱼翅好吃嘛?鹅肝好吃嘛?不用说,不好吃。人云亦云,商业炒作,以讹传讹,人云亦云,这样“网红”食品,深入生活,却毫无营养,可是,人们还在上演着以讹传讹的闹剧。没有人说出第一声“不!”这时便需要一位英雄,挺身而出,大骂“网红”,揭露他们对社会的误导作用。
不人云亦云,有自己独特的见解。一块小小的“起司蛋糕”竟引出如此大的哲学问题。
现在“网红”越来越被人们所熟悉,papi酱、艾克里里等网络红人在网络上坐拥一大批粉丝。随着微博、直播软件等一批带有鲜明互动特色的自媒体平台的兴起。如何看待网红现象?
(1)无论人们多么热衷于谈论网红以及网红经济,但能真正火起来且活下去的网红终究是小概率事件。拿“3.0时代”专注于内容创作的网红们来说,他们如何变现依旧存在不少困境,每一个流量平台的成长都会推起一波新的网红,附势前来的后继者们很难超越。Papi酱们的“幸运”,代表不了网红这个群体的命运以及这个行业的趋势。当然,这并不影响人们对网红经济的关注。毕竟,网红经济是这个时代不可忽视的新业态。
(2)值得注意的是,关注并不等于无条件追捧。当下,为了成为网红,一些人突破底线,以炫富、色情等内容污染社会风气,这在网红界并不稀奇。而网红时代的大众似乎更容易被“愚弄”,互联网并没有让大众变得更理智,相反,人们对新事物的追捧常常表现出非理性的盲从。相关部门应该对这一新事物加强研究,创新管理。
(3)网红不是坏事物,但网红也绝对不该“放置”于被崇拜的位置,他只不过是互联网经济大潮中的一朵浪花而已,能红火多久,尚不得而知。所以,淡然围观,冷静甄别。而对“出格”“踩线”则必须加强管理,这才是看待网红以及网红经济的正确态度。
有书真好,世界正因为有书才能十分精彩,如果世界上没有书,人们将没有知识只会与远古时代的一样所以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要有了书,人们便可以进步从书中领悟到新的东西来学习,思考。但有些人看书可不思考,正对应了《论语》中的: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句话意思是:学习了不思考则迷惑,思考了而不学习则是有害的,所以看书不光是学习,而且还要思考其中的智慧,这样才是会学习的人。
有书真好,世界上正应有了书才增添了精彩。可是有些书,则是完全污蔑了这个词汇。这些被称为书的书,人们看了只会给人们带来永远的黑暗、愚蠢,而真正的书是会给人们带来光明、知识的。而不是黑暗和愚蠢,这些书只会将人们带入黑暗的深渊,饱受邪思的侵袭。永远不会带来光明与好处。
有书真好,人们不但可以从书中看出知识,也可以欣赏文学带来的乐趣,给人们带来放松的心情。还可以增加知识,更上一层楼,看了书后,人们会发现读了还想继续往下读,这就是人们的求知欲产生作用的时候了,所以越读越有趣,慢慢读便会感受书中自有黄金屋的意义了。
有书真好,人们才会进一步解开未知的谜团,更好的建设和建造国家,所以生活在这个世界的人们是最幸福的,可以读书也可以享受书给人们带来的乐趣。不过读书必然苦,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啊!所以读书时不要尽看好看的,不好看的里面其实有巨大的知识等待你去发掘它!等你读完书后,你会发现头脑中不知道的、空白的一片,全部焕然一新,这时你会说:“有书真好。!”
哺育我们的婴儿教育书,父母讲的故事书,牙牙学语时的识字书,学龄前的连环画,上学时的课本,课外的各种散文、科普书、历史书和国内外的名著,在我的成长生活中一缕书香始终伴着我前行。
书中的滋味多种多样,喜、怒、哀、乐、悲、欢、离、合、爱、恨、情、仇。这一份份滋味令我在书的世界流连忘返。
在我记忆的最深处,一本书始终令我挥之不去,那就是—《安徒生童话》。每当我拿起它时脑海中便会出现:可怜的卖火柴小女孩的叫卖声,拇指姑娘向往光明的自由的眼神,海的女儿勇敢地走向大海,化为水中的泡沫,艾丽莎兄妹间的亲情……安徒生童话里的人物都有勇敢、勤劳、坚强的毅力,还有牺牲精神和克服困难的决心。他教会了我面对世事无常的生活要像安徒生童话里的人物一样,微笑着面对。
上学后我爱上了自传体小说,在其中我结识到了知音《城南旧事》。那是20年代,林海英和家人来到了北京城南,结识了一个个人。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所以她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情,三天两头的往惠安馆里钻;她和“小偷”写下承诺,甚而认真地听着“小偷”的故事;她爱着自己的奶妈,望着她离去,英子伤心难过,我也会和她一起潸然泪下。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我们看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虽然很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她看着一个个人离她远去,渐渐长大;她跟着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铃,缓缓离开的人,缓缓流逝的岁月长大。我知道了人会长大,会经历离别,有离开才会有收获,所以我现在要珍惜时光,使我也受益匪浅。
这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如饥似渴地阅读中,使我的语文成绩突飞猛进,使我的课外知识丰富多彩,使我更热爱生活,使我更热爱社会,热爱这个世界。
翻阅人世千般气象,万种风情的纸页,触摸书中所诉故事的经脉,展读书中人物的笑颜,捧书中文章的内涵,那行云如水的语句,花雨缤纷的意境在一缕书香的温润中闪光,炫彩,歌唱。
书,一个从前令我熟悉而陌生的字眼。自我有记忆以来,书从来都没有离开过我的生活。但对于以往的我,与其说看书时为了向家人老师交代,不如说我只是把看书当成是一道命令,一道不可抗拒的命令。随着书的陪伴,我也渐渐的长大了,也渐渐的对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记得冰心奶奶曾经说过:“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这句看似浅显易懂的道理对于小时候的我来说却是如此深奥,直至现在,我才能够真正明白它的含义。
书的世界是五彩缤纷的,我能够在书中尽情欢舞,尽情疯狂,尽情释放。在书中,我可以喝大诗人李白杜甫讨论古诗的风格,和徐霞客一起游山玩水,一起登山爬顶,还可以和孙子一起讨论兵家常事……对于我来说,每一本书都是一个精彩不同的世界。
前苏联作家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每一本不同的书都能够使人类大开眼界,了解其中之奥妙,使人类不断进取,不断开拓。
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终身知己。书带领我们走向不同的世界,读书可以提升你的个人修养,陶冶你的情操,释放你压抑已久的心灵。
从现在起,拿起你手中的书籍,抛下以往的一目十行,走马观花,一起同书中的主人公们畅谈欢乐。相信这样,你的明天将因为书籍而变得有所不同,更加美好绚丽。
我便以文章中谈到的父母对孩子生命的态度为例。
妞妞的父母选择放弃手术,而子尤的母亲坚持手术,最后的结果是妞妞死亡,而子尤活了下来。我们如果仅从这个结果来分析,就有可能得到与子尤相同的结论,那就是妞妞的父母不是真的爱妞妞,他们对待女儿的生命采取了一种无比冷漠的态度,而这种态度直接导致了女儿的死亡。这是十五岁的'子尤想要说明的逻辑。然而像周国平自己所说的那样,“不该以成败论善恶”,爱与不爱也同样不是根据结果来判断的。
周国平在文中说到的一点我认为非常准确:“同为患癌症,生命的境遇千差万别,不是用癌症就可以划一的。”一个刚出生的孩子,就要挖去她的眼珠,这无疑是残酷的,她将在没有光明的世界里度过一生;而那时候的她还不懂得对生命的眷恋,她的父母选择放弃手术其实也一定程度上希望她能够没有痛苦的离开人间。甚至从另一个角度说,妞妞的父母并未放弃妞妞的生命,他们请了很多气功师试图为孩子治疗,子尤认为这是一种迷信,这不可否认,但试想那对父母在这种情况下还能绝对冷静甚至冷酷地选择挖眼珠治病?妞妞的父母也不过是想让孩子能像正常人一样活着,哪怕一线不算希望的希望也不想放弃。我们不应该去指责。
我在读过周国平的文章后又查找了子尤发表的原稿。站在子尤的角度思考,他害怕被人抛弃,所以把妞妞当成了另一个自己,这一点可以被理解,但我无法给予认同。事实上,在读子尤的这篇文章时我的第一感受是心寒,这里面当然有我先读了周国平文章的原因,但也不尽然,我只认为对于一对失去孩子的父母,我们应该给予同情和安慰而绝非嘲讽和批判。我暂且不分析子尤的言论是否岑在偏激,因为我们可以允许一个孩子的评判不公正,但站在人性的角度,我们不需要怀疑也不应该怀疑父母对孩子的爱,那是一种来自血脉中的难以磨灭的爱,怀疑是对它的不尊重。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孩子,绝大多数已经或将会成为父母,理解父母是我们应该学会的能力,而子尤的观点恰恰与之相悖。子尤潜意识里忽略了父母再作决定时的挣扎痛苦,忽略了父母的一切努力,单单抓住最后的结果,这是一种不公平。
接着我们来谈谈子尤,我没有责备他的意思,事实上,对于一个尚且年轻而且身患症的孩子,我们完全可以理解他的想法在一定程度上出现偏激和不公正,但对于大人来说则不然。我本来认为虽然他的言论可能对妞妞的父母造成一定伤害,但介于他的年龄和身体状况,这些都值得被原谅,如果子尤还活着,或许这者观点早已被他自己改变,那么我的这篇感悟也可以结束了。然而看到周国平文章的最后一节,我感到无比震惊和痛苦:子尤的文章是他身为一个癌症患者的下意识的反击和挣扎,周国平的书所表现的是一个父亲失去女儿的极大痛苦与忏悔,而在某体眼中这些全部只是一个热点话题。我们一直在谈论生命对生命的态度,而实际上这些炒作的媒体才是真正对生命不尊重。周国平说:“媒体需要制造事件和话题,我不想予以配合。”这在一定程度上没有让女儿的生命完全成为谈资,这是值得庆幸的,然而已经造成的伤害却永远无法弥补。
在此我想提出一个问题,如果说子尤的做法可以理解为年幼无知和病痛中的心理脆弱,那么那人们的所作所为又是什么呢?子尤在自己的文中说:“我想告诉读者‘争取生命’这个词的意思。”是的,这是子尤想要表达的,哪怕说法并不公正,至少出发点没有极大恶意。然而大人们把他的文章发表出来引发无数人对周国平的谩骂是为了什么?如果是为了替子尤表达,那么也可以理解,但事实并非如此,这番炒作的目的竟是为了子尤的新书《谁的青春有我狂》作铺垫。我相信这不是子尤自己的意愿,“子尤只是写了文章,‘事件’是大人们的杰作”。如周国平自己所说,那些出版商“根本没有观点也不在乎观点”,这本厚透出的实际上是对生命的不尊敬,这甚至根本不能称之为对生命的态度,因为他们根本没有把牛牛当成一个生命来看待,只是一个新闻话题而已。
我在网上查了关于子尤的简介,其中有一句:“发表于《南方周末》上的长文《让我心痛的妞妞和〈妞妞〉》痛斥周国平虚伪的‘父爱’,文笔的犀利和见解的独特更是世人对这个患病少年刮目相看。”原来妞妞的生命到最后只成了让世人对子尤刮目相看的引子。如果子尤知道这件事,他也一定会感到愤怒和悲哀,因为这并不是他的本意,他所表达的只是对妞妞的同情和对周国平的愤满,即使不够公正,把它变成新闻也是一种层次的降低。
说到这里,我可能要偏离题目一些了。如周国平所说:“子尤的故事本来可以很纯粹,可惜遭到了某体时代的扭曲。”我完全同意这一观点。每个孩子倒是单纯的,改变他们的是时代,是社会,是包围在他们身边的大人。我曾想过,如果在子尤写过这篇文章后,他身边的大人,那些出版人和策划人,包括子尤的母亲,如果他们教育子尤如何包容不同的生命对生命的态度,而非用他的文章进行炒作,子尤的想法是否会变得不一样。大人们不明白这些道理吗?他们当然明白,十二岁的嘟儿都知道“上帝是希望我们从这件事中学会如何想问题,如何做事情,如何宽容别人”。
子尤最终还是离开了,死于十六岁的年纪,所以很多事情都不再有“如果”。然而我还是想推测,如果子尤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下去会变成什么样?如果始终没有人愿意纠正他的错误,他会变成怎样的人?我无法给出结论,对于一个已经死去的人进行责备也是不尊重的。我只想对那些故意炒作的人说,其实最不懂得如何对待生命的人不是子尤更不是周国平而是他们,生命本身应是纯粹的,不该沦为工具。他们没有将生命看作生命,更没有资格妄谈生命对生命的态度。
回到最初的话题,生命对生命的态度应该如何?再伟大的哲人也无法给出一个绝对标准的态度。我只希望所有人相信,生命对生命的态度在最初都是善意的,只是因为不同的方式才造成了不同的结果,对此我们应该给予理解和包容。“在热爱生命和执著生命的同时,也能够博大地宽容其他对生命的看法和”,只有这样,才能“有更多的从容和平静”。
一些隐藏在网络背后的人,希望披着“网红”的外衣混入商圈、娱乐圈。随着这种现象增多,“网红”越来越不是草根红人的闪亮标签,而演变成为一个充满贬义的头衔。在看待“网红”时代的到来,我们要更加理性和客观的去看待。
“网红”现象呈现井喷状态,由于公众的求乐猎奇心理、各方的逐利***都似脱缰野马、肆无忌惮地在网络平台中竞技,才受到了大众的热捧。一方面,不得不承认,“网络红人”以其极具创造性的造型或行为为公众提供了更多的娱乐,拓宽了人们在日益紧张的社会竞争中的展示或宣泄途径;与此同时,一些正面的网络红人在不同领域为公众树立榜样,成为新时期的“英雄人物”传播着正能量,其草根性和亲切感使其较传统人物有更好的效果。但另一方面,“网络红人”反传统的张扬和表演,扭曲了公众的审美观和价值观,特别是对青少年的影响令人担忧;再者,其爆红后的巨大利益回报,助长了社会上的急功近利、不劳而获思想,对我国传统的文化标准带来巨大冲击;最后,在毫无规范约束下的“人肉搜索”、“被爆红”等行为,更是对隐私权的践踏。“网络红人”现象的双面性,既提醒我们要区别对待其发展,又敲响了规范网络文化的紧急号。
对互联网的信息的管理亟需加强,这也是任重道远的。第一,政府要加强正面引导,加强管理。政府要对信息的发布严格“把关”,建立一个清洁的网络信息环境;第二,媒体一定要找到自身对社会担负的责任。媒体要通过宣讲、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介进行传播带来的滞后性不能满足快节奏下的信息需求,互动交流的缺失;第三,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要为脱缰的“网红”加上一把枷锁。例如,针对网络直播中的一些低俗现象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通知中规定了未取得许可证的机构和个人不能从事直播业务,必须使得这些三俗内容的网络信息做到有法可依,坚决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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