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就很喜欢洋娃娃,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却不知不觉的忘却了它们和它们陪我的日子……
——题记
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每天上学,都会路过一个很漂亮的大玻璃橱窗,除了漂亮的大人们穿的衣服外,在一个很显眼的地方还有一个大大的粉红色的兔子……头大大的歪着脑袋,眼睛大大的,穿着粉红色的背带裤,粉红色的舌头还吐出来笑,好可爱!可是……我买不起。但是每天上学时,还是会停下脚步来看它几眼。
六年级下学期时,有个叔叔送给我一个洋娃娃,那是我所有玩具里最大的一只,也是我认为最可爱的一只。
可是,我马上就是初中生了,我不再需要不会说话,也不会陪我玩的娃娃了!我有很多朋友,同学,他们会陪伴我!所以,我把娃娃都放在了衣柜的最底层。
成长是不是必须伴随着烦恼一起呢?我换下了以前爱穿的连衣裙,穿上流行的牛仔裤,T血,留着长发,任风吹拂着。在烈日下和同学们有说有笑,有打有闹的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
我不知道现在的穿着,现在的行为,是否是自己喜欢的和想要的。管它呢!反正大家都是这样做的。
换上宽大的牛仔裤,去掉身上那些奇怪的装饰品,我换上可爱的小睡裙,红底小斑点,沿边缀着些蕾丝花边,我光着脚丫子在地板上走来走去,一转身,目光落在柜子里其中的一个洋娃娃身上,此时才发觉自己竟然和它穿的一样……
突然开始怀恋小时候抱着洋娃娃睡觉的日子了,那么简单的蓝的透明的天空!
我穿着那件曾经最爱的粉红色背带裤,顶着烈日站在那块大大的玻璃橱窗面前。
穿红色背带裤的兔子,伸出它红色的舌头,对着我笑……
我有一个小伙伴,不会说话不会唱,有一个标致的小脸蛋,嘿嘿!她,就是我童年的好朋友——洋娃娃!
那大约是我四岁的时候,妈妈出去旅游,回来时带给我一个“小妹妹”,小脸蛋白白的,脸颊红红的,柳叶眉毛樱桃嘴,葡萄眼睛小巧鼻,哇塞!这么精美漂亮的洋娃娃,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呢!看来,我可要替她好好保养呢!
首先,我把她的小鞋子脱了,那双白白净净的脚上铺上湿纸,在她脸上贴满了黄瓜片,这样对“皮肤”好,接着,我又把妈妈的润肤霜把她全身涂了一遍,又在她的小嘴巴上擦上了口红,在指甲上涂了水彩笔,“嘿,嘿!”我望着自己的杰作,万分得意!
第二天早上,妈妈照例要涂润肤霜时,发现润肤霜少了许多,却也不甚在意。
过了六七天,爸爸妈妈发现,润肤霜原本满满的,可才没用10天就空了,而冰箱里的黄瓜也没了,纸巾也用得很快,于是爸爸妈妈决定进行一次打调查。
这天,他们在看电视,忽然听见厨房里有一些声响,于是他们蹑手蹑脚地走进厨房,发现我正在啃黄瓜,把咬下来的黄瓜片贴在洋娃娃身上,旁边还有润肤霜和纸巾,爸爸妈妈顿时明白了,事后,我自然不免一顿教训,唉……
之后,洋娃娃由于涂太多的润肤霜,接触太多水,唉,截肢了!
童年一去不复返,那件事,那个伙伴,却铭记在心。若能重返童年,我愿再次当一次“美容师”!
直到第三年,人间蒸发的孔乙己又出现了。我至今记得那个一袭长衫,手执一把纸扇,意气风发地走进酒店喝酒的样子,虽已发迹,但他仍然保留了站着喝酒的习惯,唯一不同的是,昔日那些人,如今个个对他点头哈腰的。也不知发生了什么,他竟有如此大的变化,听掌柜说,他这几年竟放弃了自己的书生气,改掉了好逸恶劳的毛病,做了生意,也赚了不少。孔乙己还是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孔老爷。
“孔老爷又来喝酒啊!”孔老爷在在众人的问候中走进店里,一路满面春风。只对那些个短衣帮不理不睬,“哟,孔老爷来了,来,快落座。”“坐什么坐,我又不是那群穿长衫的,整天一副老爷作派。”“是,是,您说的是。小二,快,温酒,您悠着喝,钱下次再给罢。”孔老爷点点头。又进来一个短衣帮的,掌柜变了脸色“哟,这不王秀才吗,怎么,又‘捡’了东西?换了钱?”“掌柜,你就别取笑我了。温一碗酒罢。”“钱,先给钱,没钱免谈。”“咳,今天先记着吧,改日再还。”掌柜一脸不屑地扔给他一碗酒,“诺,这天气,不用温了。”那人拿了酒,一口饮下,走了,孔老爷从后面叫下了他,替他还了酒钱,两人一见如故。
这人自姓王,单名一个秀字,两人倒真是一见如故,孔老爷每日与他一同出游。王秀见孔老爷有钱,想方设法地与他加深“友谊”,孔老爷虽说读过几年书,但却不如王秀这般奸诈,几月之后,将管家一职封于王秀。
王秀得了好处,得寸进尺,明里将孔老爷的家中事务打理得有条不紊,暗里却悄悄将他的钱转移了,这就是所谓“明修栈道暗渡陈仓”,没过多久,孔老爷这位人物又从鲁镇退场了,我四处打听,主顾们却都对这事闭口不提,惟有问及王秀时,他才跟我说上两句“孔老爷病重了,你呀,就别想他了。”我这才有些了解,却不敢确信。
直到王老爷这一称呼盛行起来时,我才明白原委,这时的鲁镇,没有了孔老爷,只有一片死气沉沉,我竟有些想念孔乙己了。
我有很多的玩具,我最喜欢的是一个叫迪沙的洋娃娃,她长得可漂亮了,一头金色的长发,大大的眼睛像葡萄,小小的嘴巴能说会道,会唱歌跳舞,最重要的是她的来历更是不一般啊!
有一个星期天,我和妈妈一起逛超市,走到玩具区,我一眼就看到这个可爱的洋娃娃了,于是服务员阿姨就像我介绍这个娃娃,会背唐诗,会讲故事。我顿时就喜欢上了这个洋娃娃,妈妈看出了我的心思就笑着对我说:“宝贝,你喜欢这个娃娃吧?"我高兴坏了,心想妈妈给我买玩具了,可是妈妈又说:“马上就要期中考试了,如果你考得好妈妈就送给你,说话算话!”我说“好的!妈妈你就等着吧!”我和妈妈会心一笑……
期中考试说到就到,语文考得还不错,数学也可以,可是英语是一塌糊涂,我欲哭无泪啊,我心爱的洋娃娃啊!晚上回家妈妈问我是否要买洋娃娃,我眼泪里直掉,妈妈也很失望,我想再也没有洋娃娃了,我默默地回到自己的房间。
第二天我一个人在家做作业,妈妈下班回来了,我开门发现妈妈抱着我梦想的那个洋娃娃,我激动的涨大了嘴巴!妈妈说:“喜欢吗?送给你,尽管你这次考试不理想,但是我依然相信你是最棒的!”
我亲爱的妈妈,这个洋娃娃会每天都陪着我,开心的玩,更加快乐的学习,回报您对我深深的爱!
假如我会变,我多想做一只无忧无虑的小鸟!因为小鸟能在天空中自由的飞翔。
变成小鸟是最幸福的事情了,变成小鸟可以拥有快乐,多好啊!
变成小鸟可以想飞到那就飞到那,我非常想去北京天安门、上海……我很想去,变成小鸟我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去。
变成小鸟还不用上学,不用听老师讲课,每天在天空上自由的飞来飞去,叽叽喳喳的叫着,多好听啊!
我想变成小鸟,为灾区的小朋友们送水送食物。为他们送上最好听的歌声,鼓励他们坚强地走下去。为灾区的爸爸妈妈们寻找失散的孩子。为灾区重新建立起一个美丽的城市。
我想变成小鸟,飞到农村里,给辛苦的农民伯伯建起一座座漂亮的楼房,让农村和城市一样美。
我想变成的小鸟,不被猎人射死的小鸟,不被猎人吃掉的小鸟。
我多想变成一只自由飞翔的小鸟啊!
假如我会变,我会变成包拯。救济黎民百姓,帮助那些被别人冤枉的人洗脱罪名。不让那些污吏胡乱办案,好让他们和家人团圆。看,我尽力查案,把所有的证据说给大家听,作案人哑口无言,凶狠狠的瞪着我。看着他们一个个和家人团聚,拥抱在一起的场面,我心里像吃了蜜糖似的高兴。
假如我会变,我会变成清洁员。把我们的城市打扫干净,好让大家住在一个干干净净的城市里。不管天上是下着鹅毛大雪,还是挂着烈日炎炎的太阳。我都坚守岗位,勤奋地扫垃圾。一滴滴汗水从我脸颊上流下来,但是没关系。看着城市一点点地变干净,变美丽,我觉的值得。
假如我会变,我会变成警犬。帮助警察办案,抓住那些偷东西和***人的坏人。用自己灵敏的鼻子闻出嫌犯在现场遗留的气味,细心的寻找着。用自己的眼睛来观察前方,仔细的看着。用自己的耳朵来听风吹草动,认真的听着。一旦发现逃犯,就奋不顾身地扑上去,剩下的就由警察来处理。
假如我会变,我会变成超人。我在天上翱翔,往下望。如果看见有人抢劫,我会马上飞下去。叫那个人把抢过来的东西放回去,假如他不听,我就会采取措施,用暴力让他还回去。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看到别人开开心心的,自己心里也会非常快活。
假如我会变,我会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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