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咸亨酒店的小伙计。
一天,我走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树枝上还有一层层的雪。“这么冷的天,老板还让我出来买菜,真是的。”我边走边自言自语。
突然,在一个拐角处,我看到一个趴着东西,忙走上前去看看。我用脚踢了踢,原来是个人。于是说“嗨,你是哪儿的啊,怎么趴在这儿啊,这么冷的天?”这个人抬起头来,却吓了我一跳。这不是当年被打断腿的孔乙己吗?“你不是已经死了吗?”我忙问道。“我自从那次在你们那儿喝完酒后,我就没有回家,我去了别的地方,想找点儿可以挣点儿钱的出路。唉,难啊!这一路上,我又冷又饿,唉,不说了,不说了……”“你还欠我们店十九文钱呢?”“我现在哪有钱还给你们啊,真的是没有啊,要是还有钱,我早就拿去喝酒了,哪还会在这儿挨冻受饿啊!”孔乙己说完又趴了回去,身子蜷缩的更紧了。
我想了想,他说的也有道理,像他这样的人,有了钱早就去喝酒了。哪儿会还钱给我们呢!“既然你没有钱,不还也是不行。如果老板问起我,我就说没有见过你,你可能死了吧!”
“谢谢,谢谢,太感谢了……”孔乙己听我这样一说,马上用双手爬坐起来,连声的道谢。
我买完菜回来,走到拐角时,孔乙己还是趴在那里,在冷风中显得格外的醒目。“唉,现在的人怎么都这样了呢?从前的他还能替人家写写字,挣点钱混口饭吃。可现在……唉,给他点吃的吧。”我从装茴香豆的袋子里掏出一些放在了他的身边。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一群男孩子高高兴兴地来到这片空地上,把书包和帽子一丢,堆成两堆,便成了简易的球门。激烈的球赛开始了。
那位头发金黄的守门员,脸因紧张、兴奋涨成了红色,虽然昨天膝盖被擦破了,但他毫不在意。只见他把双手放在膝盖上,半蹲着身子,聚精会神地盯着足球,跃跃欲试。站在他身后的小男孩,穿着红色的运动服,挺着肚子,有些不服气,昨天大哥哥的腿摔破时,还是他踢进了一球,取得胜利呢。他想到这儿,有些洋洋得意。
过往的行人都被这场紧张的球赛吸引了。纷纷停下脚步,坐在长凳上,认真地观看起来。你瞧,那个带着弟弟的小男孩,目光紧紧地锁住黄队,坐着一动不动,生怕黄队输了。和守门员一样有着金黄色头发的小男孩,伸长了脖子,口中轻声喃喃自语:“加油!踢!好!”站在他身后的、头上系着深红色蝴蝶结的小女孩儿,索性站起来,只见她双手*腰,眉头紧皱,好像有什么不顺心。戴红色帽子的小女孩,弯着腰,伸头向右望去,她涨红了脸,虽说她没有上“战场”,但她的心因紧张而“咚”、“咚”、“咚”地跳得厉害。一位抱着洋娃娃的女孩,一直微笑着,眼睛紧紧地盯着场中的足球,看球究竟控制在哪个队里。那个穿着绿衣服的小男孩,也许是第一次看见这种场面吧,他一边轻轻摇着手,一边自言自语地说:“真精彩,太不可思议了。”不知是谁家的小狗,它可对足球不感兴趣,只想玩主人给它买的小皮球,现在,它正无所事事地在草地上打呼噜呢。
看得最认真的算是那位大个子叔叔了,他看得津津有味。他想起了童年,他是足球队的前锋,那是多么难忘的岁月啊,他又想到了将来足球事业的发展,和即将到来的世界杯。
直到第三年,人间蒸发的孔乙己又出现了。我至今记得那个一袭长衫,手执一把纸扇,意气风发地走进酒店喝酒的样子,虽已发迹,但他仍然保留了站着喝酒的习惯,唯一不同的是,昔日那些人,如今个个对他点头哈腰的。也不知发生了什么,他竟有如此大的变化,听掌柜说,他这几年竟放弃了自己的书生气,改掉了好逸恶劳的毛病,做了生意,也赚了不少。孔乙己还是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孔老爷。
“孔老爷又来喝酒啊!”孔老爷在在众人的问候中走进店里,一路满面春风。只对那些个短衣帮不理不睬,“哟,孔老爷来了,来,快落座。”“坐什么坐,我又不是那群穿长衫的,整天一副老爷作派。”“是,是,您说的是。小二,快,温酒,您悠着喝,钱下次再给罢。”孔老爷点点头。又进来一个短衣帮的,掌柜变了脸色“哟,这不王秀才吗,怎么,又‘捡’了东西?换了钱?”“掌柜,你就别取笑我了。温一碗酒罢。”“钱,先给钱,没钱免谈。”“咳,今天先记着吧,改日再还。”掌柜一脸不屑地扔给他一碗酒,“诺,这天气,不用温了。”那人拿了酒,一口饮下,走了,孔老爷从后面叫下了他,替他还了酒钱,两人一见如故。
这人自姓王,单名一个秀字,两人倒真是一见如故,孔老爷每日与他一同出游。王秀见孔老爷有钱,想方设法地与他加深“友谊”,孔老爷虽说读过几年书,但却不如王秀这般奸诈,几月之后,将管家一职封于王秀。
王秀得了好处,得寸进尺,明里将孔老爷的家中事务打理得有条不紊,暗里却悄悄将他的钱转移了,这就是所谓“明修栈道暗渡陈仓”,没过多久,孔老爷这位人物又从鲁镇退场了,我四处打听,主顾们却都对这事闭口不提,惟有问及王秀时,他才跟我说上两句“孔老爷病重了,你呀,就别想他了。”我这才有些了解,却不敢确信。
直到王老爷这一称呼盛行起来时,我才明白原委,这时的鲁镇,没有了孔老爷,只有一片死气沉沉,我竟有些想念孔乙己了。
孔乙己用手艰难的像虫子一样蠕动着身体,用手抓住地向前爬着。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小婴儿都远远的超过了孔乙己。从店里出来,手掌都磨破了。
孔乙己想自己一个堂堂读书人士,现在竟落到这样穷困潦倒的地步。想给别人打短工也没人要了腿折了。对了,可以去求自己的恩师,当时自己的恩师还说自己有几分读书天赋。
他便向自己的老师家爬去,但是他知道从这咸亨酒店到自己老师家有近一里来路呢!这对双腿残废的孔乙己来说可是个不小的挑战。
由于要跨过一个大水坑,这对孔乙己来说太难了,想要通过只有爬了。他一下一下地艰难爬行。由于乡下是土路,水坑也自然成为泥坑,爬过泥坑的他精疲力尽,浑身上下都是泥,太难看了。
过路的几个人看见了都哈哈大笑,并用手指着孔乙己对身旁的几个人说:“啧啧啧这不是自称为读书之人的孔乙己吗,现在怎么变成这般怪样呢?哦,这不是偷到了丁举人家的小偷大名鼎鼎的孔乙己吗?“孔乙己羞愧地低下了头,默默的受着人们的谴责,爬走了。
经过了千辛万苦,一步一步艰难地爬行,他终于爬到了自己的老师家。一路上,听到了村上的几个人在那里说自己老师的儿子中了举人,现在有了点儿钱。当他爬到自己老师家正当要敲门时,又立马缩回了手,觉得不好意思了。看那崭新的门和墙,那像火一样红的对联,新砌的围墙。显然是老师有钱了新盖了房子。
老师现在可是有气派的人了,也有面子,自己这般模样敲门进去,老师也不会帮自己的,一定会将我讥笑一般的。再说孔乙己也好面子就收回了手走开了。
天灰蒙蒙的,下大雨了,“滴答、滴答”,豆大的雨点儿砸了下来。孔乙己现在又饥又渴,还走了多半天的路了,都要累死了。他躲在一个破屋檐下,又冷又饿的蜷缩成了一团,慢慢等死
凉爽的秋风划过地面,一行清泪却从他的面庞滴下,更显蓬乱的白胡子让他如一位孤苦伶仃的老人一般使人感伤。下半身巨大的疼痛把他又拖进了那无底的深渊。
“给我使劲打!你这个畜牲,竟然跑到我丁举人家里来偷东西,我叫你偷,叫你偷!”不住的抽打使孔乙己抽搐起来,自己早已伤痕累累,受伤的绳索已经把他吊在房梁上大半夜,腿上的伤口流出一缕缕殷红的血液。身体已麻木,也不知到底还要被打多久,不就是几本破书和笔墨纸砚嘛!有啥了不起,唉!早知现在何必当初呢?过了一会儿,他就被扔在了路旁的小道上,夜晚的月亮将草坪照得格外明亮,似乎是要为自己探路。强忍着疼痛,只得一瘸一拐地走向远处。
几声萧条的鸟叫声打断了孔乙己的回忆,他慢慢地走向一处长满了狗尾草的草地上,轻轻地躺了下来,缓解自己的疼痛,暂时的休息让他舒缓了下来。他眯起眼,刚才的酒已经开始起作用了,两腮渐渐有了几抹红色,不远处,一个躺在地上的黄澄澄的窝窝头勾起了他早已消退的饿意。在确定四周没有人之后,他慢慢地爬向它,用枯瘦如柴的手把它拾了起来,用力一咬,一汪泪已经凝聚在了他的眼眶。他思索起来,若不是自己的品行与虚荣,也不会落到这种考偷东西度日的田地吧!真不该!真不该!孔乙己后悔了,他的品质也在时光的流逝中悄然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一天以后,一位老僧人碰到了蓬头垢面的孔乙己,当他听说了孔乙己的故事后,破例让他和自己共同修行。孔乙己听后对老僧人万分感谢,答应与僧人一起浪迹天涯海角。在诸多苦难之中,孔乙己舍己为人,先人后己,帮助了许许多多和他有着相同凄苦身世的人。当今皇上听说以后,大为感动,让孔乙己当上了县令,于是,他为当地的老百姓做了许多好事,并铲除了当时的许多恶霸。最后流芳百世,为世人所瞻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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