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是一本家喻户晓的纪传体史书。人们细细品读它时往往会被它的内容深深吸引住,而忽略了作者司马迁写它时的艰苦环境。司马迁,字子长,夏阳人,他是西汉史学家、散文家。他因为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司马迁在狱中饱受折磨。监狱里条件很差,吃不饱,穿不暖,再加上他身体上的创伤,换了其他人,他们一定会感到生不如死,最后自***了之。虽然几次司马迁也曾想自***解脱,但是他却想着自己还有一本书《史记》没有写完,怎么能半途而废呢?于是司马迁在监狱这样艰苦卓绝的日子里继续奋笔疾书,忘记了一切困难,孜孜不倦地写着。司马迁在这样的环境中写出了这样的一本著作,他需要多坚强的毅力啊!他那种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着实令我敬佩。
记得有一次上体育课,我们要测400米跑。随着老师一声洪亮的声音:“跑!”,我们个个似离弦之箭般飞了出去;我们个个手臂大摆,拼尽全力地大步跑着;每蹬一步大地都似乎剧烈地颤抖了一下;我们的眼睛始终炯炯地盯着前方。一圈下来,我的体力渐渐不支了,腿慢慢感到越来越沉重;我的视野也感觉到渐渐的模糊了;我的气喘地越来越快。我眼睁睁地看着一个个同学陆陆续续地超过了我,虽然他们和我之间只有一步之遥,但我感觉无力追赶。我觉得自己跑不动了,内心很想放弃,就地休息。可是,司马迁和他的事迹突然从我的脑海里冒了出来,我开始反省自己:为什么司马迁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都靠毅力写完了《史记》,而我就差这么点距离要放弃呢?我低着头,看着烈日下的大地,沉重的大腿艰难地抬起,蹬地,抬起,蹬地…大脑指挥着双腿机械地向前奔跑,最终达到了终点,完成了400米跑。
经过这次事情,我深深地明白了当一个人面对困难的时候,毅力对一个人来说又多么重要。我也明白了,放弃是永远不能成功,坚持你才会有成功的希望!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敬佩的人,比如:老师、同学、朋友、家人等等,而我最敬佩的人就是我亲爱的妈妈,因为她很善良。
在我二年级的一个下午,整个龙川街下着雨还停电了,我也只好把作业搬到店铺的门口,趁着天还没黑快点把作业给做完。
突然,我听到“砰”的响了一声,那声音把我吓坏了,我赶快跑到专柜旁边,发现是一只受了伤的小麻雀来到我家避雨,妈妈也发现了,她二话不说地拿起小麻雀走了进去。真不知道妈妈是要怎么对小麻雀呢?我心想:难不成妈妈要把小麻雀土葬?不可能,小麻雀又没死,要把小麻雀炒了吃?也不可能,妈妈这么个好人,怎么会把小麻雀吃了呢?……我心里产生了无数个问号。
我冲进去一看,原来妈妈在帮小麻雀包扎翅膀上的作口呀!我就知道妈妈最好了,不可能会伤害小麻雀的。可是,我不懂,妈妈平时那么多事,怎么会有时间照顾小麻雀呢?我跑去问妈妈,她说:“就像人是有生命的,动物也有,人受伤了要包扎,动物也不一样吗?”说完,妈妈对我笑了笑。我听了泪水就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我被妈妈的品质给感动了,我抱了抱妈妈,说:“妈妈,你真好!”妈妈再次露出了笑容。
过了几天,小麻雀的伤口好了,我很开心,可是妈妈对我说:“小麻雀要回家了,不知道你们还能不能再见面的。”“这里就是小麻雀的家呀,我们不是天天都见面吗?”我激动地说。“小麻雀的家是大自然,如果不送回去,它会很伤心的。”妈妈说。我觉得妈妈说得对,可是我也非常想小麻雀留下来,最后我还是同意把它放了。当小麻雀临走时,我恋恋不舍地对它说:“有空常来玩呀。”就这样小麻雀走了。
这就是我敬佩的人——我的妈妈。我很爱她,从她身上我学到了很多,而这件事让我明白:不管对人还是动物,我们都要用心去对待他。
秋风扫落叶,又是一个秋天。不知行道树下会不会再出现那个嶙峋的背影。
“收酒壶嘞——”,一声雷鸣般的吆喝,总是打破清晨的娴静,也总是划破我的美梦。头发因为过度劳累而变得灰白,黑黄的皮肤,一双永远洗不干净的手,衣服总是脏兮兮的。他就是我们家老房子附近的一个收废品的男人。
清闲的时候,他经常吓唬正在嬉戏的小孩,弄得所有在场的孩子嚎啕大哭。工作时,经常习惯用脏手碰别人的衣服,让人厌恶。有的人把他叫到家里来拿走废品,他也不脱鞋,脏兮兮的鞋在干净的地板上印下黑乎乎的泥巴,收购时还经常占人便宜……由此我对他产生的感情由不满转化到厌恶。
一天放学回家,看到他坐在三轮车上嗑瓜子。脏手将瓜子一整个塞进嘴里,连皮带肉地一起咀嚼吞下。我感到有史以来的恶心,向他翻了白眼“切!”地哼了一声就转头走了。
没走几步就看到一只大黑狗虎视眈眈地盯着我,心咯噔一悸,“不是吧——”我连忙转身拔腿就跑。那只大黑狗果然紧接站了起来,跟在我屁股后面追。这时周围没有一个人,除了那个嗑着瓜子的“闲人”。无奈,只好跑向他,向他求救。他立马反应过来,抄起杆秤,拿起秤砣便帮我去打狗。我在一旁看着这惊险的激斗场面,直到结束。为了帮我,他受了点伤。“好了,没事了,你赶紧回家吧!天冷,别着凉了!”说完,蹬上三轮车便走了。我由感激,目送着他那嶙峋的背影渐渐消失在我的视线里。那时,正值深秋。
现在,我们已经搬走了,也就再也见不到那个“打狗”英雄了,留下的只有对他的万分感激与无尽的愧疚,并且我永远忘不了他的乐于助人。他的博大胸怀着实令我敬佩
生活中有很多值得我们佩服的人,我最敬佩的是我们班的班长——潘帅锋。
他是个胖子,脸胖胖的,像个冬瓜,中间镶嵌着两颗铜铃般的眼睛。手也胖胖的,手指像一根根香肠。肚子也胖胖的,要是你用“铁头功”撞上去,舒服着呢!脚也胖胖的,常常找不到合适的鞋子穿。他虽然胖,却给我留下了不少印象。
印象一:认真负责。记得有一天早上,我们在早读,这一天轮到副班长管。几个同学阴阳怪气的,谁也奈何不了他们。这时,我们的“救星”来了,班长威风凛凛地走上讲台,拿起教鞭在桌子上一敲,大喊一声:“不准吵!”这声音震耳欲聋,那几个同学立刻安静下来,乖乖地捧起书本,连眼睛都不敢斜一下。
印象二:关心同学。记得一次运动会上,骄阳似火,不管躲在哪里,一会儿就会满头大汗,整个操场就像一个大蒸笼。跑完了1500米的时候,许多人都因为中暑而难受不已。我们班潘昊昊跑完后不舒服。我们班长二话不说把潘昊昊背回教室休息。从操场到教室是多么远的一段路程啊!更何况是背着一个人了!他每走一步都那么沉重,密密麻麻的汗珠,打湿了他的衣襟,但他一声也不吭,眼睛里充满了焦急,他肯定想尽快把他送到教室里。看着这一幕,我真想大喊:“班长,好样的!”
如果以后有人问我,我最敬佩的人是谁,我会不假思索地说:“是好班长——潘帅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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