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中常常回到故乡。那是一个安谧的小山村,夏日的午后,似睡非睡间,总有几声欢快的蛙鸣,老牛“哞—哞 —”的呼喊。有时又回到村前的小溪旁,和傻丫等小伙伴玩笑嬉戏,水花常常溅在挽起的裤管上……宿舍的人说我常常在梦中笑出声。
时间就像是一条宽广的河流,缓缓地从大堤上流过,洗去了尘埃,濯新了记忆。故乡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栩栩如生浮在我眼前,六年来从未消失过。我常常怀念那些淳朴的乡亲,他们是不是也同样惦念着漂泊在外的伢子呢?
初到城市,我紧紧握住小叔的衣襟不敢放开。那些红烛,灯光,悠扬的萨克斯,快节奏的列车……一切向我涌来,让我不知所措。想像中的城市应该是多一些安宁和淳朴的,一如我的故乡,那个多年来魂牵梦萦的地方。
时间有时候很慢,特别是久久收不到家信的时候,我在日历牌上用鲜艳的红笔圈出每一个收信的日子。对我来说那一天是新年,是最值得铭记的'日子。圆圆圈圈,红色有时密有时疏地散落在每一本日历上,记载着好多关于故乡的记忆。日历不只明示给我时间,更给了我许多美好的记忆。也许,这就是余光中先生所说的“根”的感觉吧。
问及故乡,回信中常说哪里变了,哪里没变。于是关于故乡的记忆也一点点修整,一点点完美。时间固然更改了故乡昔日的容颜,却风化不了她在我心中的记忆。
某日在键盘前敲文字,洋洋洒洒一片全是记忆中的故乡。隔几日汇款单来了,除了稿酬,还有一句:
记忆是无花的蔷薇,永远不会败落—席慕容。
拿到单据的那一刻,泪水盈满面颊。我不知道是谁特意写给我的这句话,也许他/她也是漂泊在外的游子吧。记忆中的故乡,时间愈久便愈有分量。时间又怎会风化她在我心中的记忆呢?
我的故乡,我心中的无花蔷薇,千载盛开……
我的'故乡位于南方一个山环水绕的小村庄,那里山峦起伏,流水潺潺。小溪犹如一条白绸带,潺潺的流向远方,山峰上树木葱郁,景色优美至极。
故乡的田野
故乡的田野,要数清晨时分最美。漫步在田间小路上,脚下踩着松软舒服的泥土,看着小草身上晶莹剔透的露珠,说不上名的可爱小花羞答答的脸,仿佛置身于仙境之中。绿油油的庄稼之中,有着农人忙碌的身影,温暖的阳光洒在这些忙碌的身影上,洒在绿油油的庄稼上,远远望去仿佛是一幅金黄色的油画。田野上,有着嬉戏的孩童,相互追逐,在清晨温暖的阳光中自由的奔跑着,为有些寂寞的清晨增添了一点活泼的味道。
故乡的夜晚
夜幕降临,寂静笼罩了故乡。褪下了白日的喧嚣,故乡陷入了睡梦之中。漆黑的夜空中,悬挂着一轮明月,皎洁的月光柔和的洒在屋顶的房瓦上,好似神话故事中神仙居住的殿堂,泛着圣洁的光辉。草丛之中,几只萤火虫打着灯笼在巡逻。柔和的月光和着草丛中的点点荧光,为这美丽的村庄增添了安静祥和的气息。
故乡的夏天
热情奔放的夏季到来了,故乡的景色也有了些许变化。那湖水变得更加澄澈空明,湖中湛蓝的天幕像被颜料染成似的,这般蓝。那变化多端的白云从东边跑到西边,像一个个顽皮的孩童般追逐嬉戏。湖面上,荷花伸了个懒腰,在湖面上翩翩起舞,宛如下凡的仙子。在夏风的帮助下,荷花把芬芳洒遍了村庄。蜻蜓依依不舍的待在荷花旁边,构成了一幅美得慑人夏景图。
清澈见底的溪水倒映出我的故乡。这个平凡的小村庄,平凡却又美丽,被淡淡的花香笼罩着,人们就在这里过着安逸的生活。
故乡,是美好的,故乡的人,是朴素的,故乡的景色,是迷人的。
故乡,这个我土生土长的地方,已经阔别我3年了,我多么想再回家乡看看啊!看看家乡的人,看看家乡的景,看看我童年中玩耍的地方,回忆童年中的趣事。
依稀记得那是一个宁静的早晨,薄薄的晨雾如轻纱般笼罩着小村庄,“洋子,洋子,”一声声呼唤打破了这宁静,“呼”,“呼”,“累死我了,可……可找到你了。”包子气喘吁吁地说。“瞧你这狼狈样,“干什么呀?”“嘿嘿,今天是周末,一起去海滩玩儿吧!好久都没有抓过螃蟹了。”包子轻松地对我说。“嗯,好主意,正好我也无聊。”
来到沙滩,瓦蓝的天空映着蔚蓝的海水,海天成了一线,那红花,那绿树,那金黄的沙子,那蔚蓝的海水,还有色彩绚烂的贝壳,构成了一幅迷人的风景画。
“洋子,你不是想学钢琴吗?我们在沙滩上画一架钢琴吧!”我们开始动手,包子找来两根树枝,于是沙滩上就有了两个充满童真的孩子,一前一后,在沙滩上画着,玩着。之后,我们又捉螃蟹玩,那小小的螃蟹可真是灵活,一不留神,就会让它逃掉。就这样,我们在沙滩上玩了一整天。到了傍晚,我们肩并着肩坐在还带着太阳余温、软软的沙子上,看夕阳染红了天空,海水不停地拍打着岸边,那声音就如同一部美妙的交响乐。我们看着,听着,谁也没有一句话,就这样一直待到了晚上,我们回家了,并恋恋不舍地挥手告别,说,明天再见。
回忆着这些事情时,心里总会有一阵涟漪,总会想着能够回家看看,看看那金黄的沙滩是否还在,看看那曾经的挚友还在不在。
我是一位大名鼎鼎的作家,整天与书为伴,在书海里遨游。随着年龄的增长,对家乡的四年愈来愈深。正巧,我要构思一篇关于故乡的文章,便决定再次回到让我魂牵梦萦的故乡。
几经辗转,我终于回到了绵阳,现在的绵阳已经是世界有名的“科技城”。在绵阳稍作停留,我便驱车向故乡——一个美丽的小山村。途中,我的心早已闻到故乡泥土的芬芳。车停了,我踏上了故乡的土地,在外漂泊二十年的心再一次拥入了故乡温柔的怀抱。山依旧翠绿,溪水依旧潺潺流淌,天空依旧蔚蓝,空气依旧清新。在这青山绿水间,新添的座座高楼,把家乡点缀得如画一般。
我找来儿时的几个玩伴聊起天来。以前的小倩总是呆呆的,现在已长得亭亭玉立。小时候总爱哭哭啼啼的小豆,现在已当上了为人师表的教师。变化最大的要数晓彤了,儿时成天沉默寡言的她如今变得很健谈,已经是上海一家公司的总经理了。晓彤说:“我也有五年没有回家了,家乡变化真的很大,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次回来,一来想看看艺姐,另外还想在家乡投资。”小倩马上接过了晓彤的话茬,兴奋地说:“是啊,农村发展是日新月异,我觉得一不一定只有在城市才能干一番大事业,农村也有发展的天地,我家的大棚蔬菜,现在是供不应求啊!”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我们在过去、现在、将来的时空中漫谈着。时隔二十年的故乡并没有让我生疏,我和伙伴们在故乡的山山水水间寻找着儿时的踪迹。我走亲访友,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几天的停留让我感到故乡的翻天覆地的变化。
青翠的山还带着我儿时的稚气,树叶落到小溪里,小溪把它带走,但是却带不走我对故乡的思念。我要走了,我会带着对故乡的眷恋而去,再隔20年,我将带着更美好的憧憬回到这生我养我的地方。
我永远忘不了故乡的大海。
小时候,故乡的大海是我的乐园。暑假里我经常拿着泳圈,迫不及待地从父亲怀中奔向大海。我在海水中嬉戏,时不时掀起一小阵水花。我还在海中与父亲追逐着,有时虽然呛了一口水,但我也觉得很快乐。玩累了,就在沙滩上休息一会儿,这时,我们便乐此不疲地玩着沙子。一粒粒金黄的沙子被挖出来,一会儿就挖了一个大坑。倘若挖出了一个贝壳,我会惊喜地大叫,好像发现了珍珠玛瑙一样的宝物。我还用沙子筑成一座座防御工程,让它们在海水的冲击下垮塌。似乎一切都在向我微笑,我也无忧无虑地做着我爱做的事。小时候,大海是蔚蓝的。
上了小学后,我在海里玩的时间就缩短了一些。假期里,我先要将沉重的作业完成才能奔向我盼望已久的大海。我在海里游泳,在水下漫步,在浅水区嬉戏,玩得不亦乐乎,海水洗去了我的疲劳。我在水中站着,背面大海,感觉海浪的力量,还眺望着海上的船只,欣赏着海上优美的风景。傍晚时,海面上浮光跃金,闪耀着灿烂的光芒。我总会被这美丽的景色陶醉,天空中常常有一群海鸥为这片美景点缀。
有时遇到同学,我们会互相问好,之后在水里一起游泳,在沙滩一起跑步,在水边一起踢球。我们在一起玩得兴高采烈,浪花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踢球时,我们有时会将球踢飞了,有时把球踢歪了,有时将球踢进了大海。我们便要争着抢着去拣球。大家你不让我,我不让你,聚成一团。球不知不觉地掉了,滚进了大海,我们又争先恐后地冲向大海,如此往复。直到大人们喊了我们许多遍,来“抓”我们时,我们才恋恋不舍地回去。童年时,大海是湛蓝的。
升入了初中,我能去海边的时间就更少了,暑假里只有几天能到海边玩耍。玩也只不过几十分钟。我与同学在一起,互相询问着对方的成绩,共同寻找失利的原因,与他们共同分享自己的快乐,拍手祝愿对方取得优异的成绩。当太阳在头顶高照时,我就在水里纳凉,海洋已成为我的乐园了。少年时,大海是深蓝的。
无论走到哪里,我永远不会忘记故乡的大海,故乡美丽的大海,因为它给了我喜悦,是我永远的乐园,像我的朋友一般和我嬉戏。每当我回到大海时,我都会深深地吸一口气“终于到家了”。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是在鲁迅的《故乡》中认识他的。当时,这健康可爱、有着紫色的圆脸、颈戴银项圈的少年,留给了我很大的印象。他给作者,也给我们诉说了他的稀奇的见识: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他和作者一起开心的交谈,一起天真的欢笑,在一起肆无忌惮的玩耍。
但,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之前紫色的健康的圆脸,如今变作灰黄;红活圆实的手,如今变得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倒像是松树皮了。最重要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第一声叫出来的,竟然是“老爷”!
他们之前以兄弟相称,但现在却主仆分明,只是因为“那时是孩子,不懂事”么?二十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所谓的“长大了”?或者……
应该是当时的社会吧。是当时的种种压力,才使得一个天真无邪、自由快乐的少年变作一个目光呆滞、呆若木鸡的农民。闰土就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文章的最后,鲁迅的侄子宏儿和闰土的第五个孩子在一起,同二十年前的鲁迅和闰土一样,在一起欢乐的玩耍着。这不就是小时候的鲁迅和闰土吗!但等到他们长大之后,会不会也和现在的他们一样,中间相隔着一层可悲的身份的厚隔膜呢?
个人认为,《祝福》是鲁迅写得最好的小说。他用“我”的眼光,把祥林嫂这个人物活生生地表现出来,把世态的苍凉,封建社会的黑暗暴露无遗。无论是从选事,还是从写作方法上来看,《祝福》都是一篇非常好的文章。
在我看《祝福》以前,我一直以为,鲁迅只是一个思想前卫,语言犀利的作家。他的出名只是因为他的杂文和他的思想,但是在看了《祝福》后,我对他的看法改观,觉得他是一个凭着真本事而屹立在中国文坛上的。《祝福》一开始用一种很悲凉的手法渲染气氛,写那满天飘舞的雪花,让人们满目疮痍,感到荒凉和痛苦。然后鲁迅慢慢地用祥林嫂的死引出她的一生的悲剧。鲁迅的叙述很自然,把祥林嫂由逃走——打工——被绑走——再嫁——失夫失儿子——再打工——遭唾弃这些遭遇很完整地表达出来,没有丝毫的拘束。鲁迅没有在文中对祥林嫂表示同情,但是却能在叙述中紧紧地抓住读者的心,使大家同情祥林嫂,这表现他的深刻的文学造诣,我想这种文章写作方法是我们最难学习但是又是最需要学习的。
我觉得文章最精彩之处是文章的题目“祝福”,文章为什么不叫“祥林嫂之死”呢?文章写的是悲剧,但是却用了一个很有希望的题目,这正是鲁迅最高明的地方,简单的`“祝福”两个字,把悲愤和希望都表现出来,引人深省。
文章是表现生活的。而鲁迅的《祝福》是揭示生活,把当时的社会的黑暗愚昧展示给读者。祥林嫂第二个丈夫死了后,她回到鲁家打工,主人并没有关心她,而是在意她的表现比不上以前了,而且还认为她是个克星,在祭祀的时候不让她碰供品。祥林嫂用自己一年的工资去捐了条门槛,但是却仍然没有法子改变大家对她的看法,而她自己也过不了自己一关,迅速衰老,自己首先在精神上把自己***死了。祥林嫂死在大年夜,但是却没有人把她当人看待,只是说她死的不是时候。我看完这篇文章时,觉得很压抑,好像要把那愚昧的社会推翻才能松一口气似的,我想,这就是鲁迅的精神力量吧。鲁迅用笔和黑暗作斗争,用文章来解放人们的思想,鲁迅堪称中国精神领域界的教父。鲁迅在文章中设计了一个麻木的祥林嫂,当她在面对别人的嬉笑时,眼睛呆呆地望着前方。我想,这也表达了鲁迅那当他面对愚弱的国人时,“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无奈吧。
屈原曾经反复这样吟诵:“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我想鲁迅在这文章中表达的也是这样的一种无奈。这种无奈是矛盾的,深深的折磨着他的灵魂,对于这样的灵魂,我是同情他的。
有人说,鲁迅已经离我们远去,我不这样认为,因为仅仅就是从《祝福》上面说来,鲁迅还是离我们很近的。离我们远的只是那封建社会和那愚昧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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