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开杂念度芳华作文450字

抛开杂念度芳华作文450字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3-11-11 23:34:59
抛开杂念度芳华作文450字

抛开杂念度芳华作文450字【一】

芳华,顾名思义,芬芳四溢的美好年华。单就这个名字都会令人扶首追忆,令人沉吟回味,令人满心欢喜,令人心生向往。我本也欣欣然想去观影的,不幸没有时间。退而求其次,购买了书籍。看那军绿色的封皮,满是青春气息,又见军旅风貌。封皮上那两条修竹一样挺拔的小腿,传递着活力、激情、优雅、美好。军旅胶鞋的质朴、奋斗,芭蕾舞鞋的精致、高雅,诠释着芬芳年华。

满怀向往,满怀参加青春盛宴的激动,打开扉页,打开每一个篇章,却在阅读中,慢慢地冷却了热情。那平白无奇的铺叙中,我没有看到青春飞扬,只看到一地鸡毛,一片流言蜚语和八卦嚼舌,直到小说的三分之二,都没有新奇可言。于是断言,本书一般,便搁置了。后来本着总要看完的心态,在时间充裕的情况下,我又再次拿起《芳华》。

读完后,我收回之前对本书草率的判定。一个平凡普通的好人,好一时不难,难在好一世。你好我也好,不难;难在你对我不好,我依然对你好。我好也会对你好,不难;难在我不好,却依然对你好。把无私奉献坚持一辈子,坚持到生命最后一刻,这样的平凡就是不平凡,这样的普通就是伟大。刘峰就是这么一个平凡普通又不凡而伟大的好人。他用自己的一生诠释了“好人”这个概念,也是用他的一生践行了“好人”的事迹,他的一生就是大写的“好人”二字。也正因如此,我改变了对《芳华》这本书的看法。

很多人都会说,当好人能得到什么?当个好人,在某些世俗意义上,不能比别人得到更多,反而付出更多。所以在功利主义的驱使下,很多人不再愿意当个严格意义上的“好人”。在这样的社会现状下,“好人”变得更加珍贵。我也曾为此困惑。后来有哲学家说“成为好人就是对好人最好的奖励。”我愚昧,还是不甚理解。直到看到这段话,“成为好人,心中自有美好天地,这就是好人最大的福报。”我心中豁然开朗,上天从不曾亏待过善良的人们。

列夫·托尔斯泰曾说:如果“善”有原因,它不再是善;如果“善”有它的结果,那也不能称为“善”,“善”是超乎因果联系的东西。《芳华》里的刘峰就是这么一位不计任何因果联系,始终善良的人。他的默默无闻,他的善良,他的人性的光辉,令我深深折服。乃至他的死亡,平静坦然面对死亡的态度,都彰显了他豁达和超然。

严歌苓貌似擅长从平淡无奇中发掘人生的意义。原来读过她写得《陆犯焉识》也是如此。大量的琐屑的日常生活铺叙,牵引着你走入一个个平凡的普通的人生。却在这平凡普通中,看到不可泯灭的人性光辉和爱的影子。

如果说《无问西东》是伟大崇高,那《芳华》就是普通平凡;如果说《无问》是日月霓霞,那《芳华》就是微风细雨。《无问》用那恢宏史诗般的气度,碾压《芳华》中庸庸碌碌的人生百相,但《芳华》却似燎原野草,恣意在人们心间生长,坚韧顽强,虽杂乱虽渺小,却无法无视和逾越。就像理想与现实一样,《无问》是前者,《芳华》是后者。

抛开杂念度芳华作文450字【二】

作者的整个故事都是围绕着刘峰发展的,唯一一个除刘峰外仔细描写了成长经历的人物就是何小嫚,可以从穗子多年后对待小嫚与丁丁的态度差别看出,她是喜欢小嫚的,尽管小嫚当年身上有着诸多小毛病,但作者因为她对刘峰的尊敬而爱她。在刘峰活着的时代,小嫚是唯一一个识得并且珍视刘峰善良的人。她弥补了作者无能为力的遗憾,以她自己微薄的能力,为良知为理性尽了自己的力,她代表着一个时代对刘峰微薄的弥补,让人不那么绝望的唯一一点弥补。

作品中最让人感到压抑的还是时代,在那个政治随意控制那些年轻而不成熟的大脑的时代,很少有人能够逃避开那些非理性的漩涡,无论你是否理智,最终都难以逃避那些激昂的红色风暴。或许作品的意义就在于让多年后的我们去更清醒地看到人性,看到政治斗争的可怕。无论是何种思想意识形态,一旦被国家拾起,冠以绝对正确,真理正义的名头,便有可能变得可怕起来,它会吞噬其它思想,让人们有话不敢说,当年那般激烈的非理性风潮或许在今日不会再发生,但类似的价值观灌入,或许至今都没有停止,正在以一种略微温和的方式润物细无声。

但我们这个时代毕竟进步了,我们有太多的渠道去丰富自己,太多的渠道去了解这个世界,读史以明智,小说中的历史也是一种历史,有时候它会比写在历史书上的历史更加真实,生动,残酷,活灵活现。

那些年的芳华已逝,但作品依然可以向一代又一代人倾诉当年的故事,故事让我们多一些思考和理性。但愿我们再遇到身边的\"刘峰\",能够珍惜他,善待他,能够让他有一个不同的归宿,也让我们的心里不留遗憾,或许这也是对作者最大的致敬。

抛开杂念度芳华作文450字【三】

今天看完了整本书,也看到了那个年代形形色色的众多人物的结局。好人永远的好了下去,没有因为命运磨灭了他的好。与生命逆行,也许正如作者所说的,除了善良他还想求死,可是活了过来之后他依旧无私的好着。好这个字眼谁都没有解释过,可是后来人们都知道,刘峰是好的,无论他有两只胳膊还是一只胳膊,无论他最后的时光身边是何小曼还是林丁丁。无论最后,当年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爱被狠狠的埋进了现代的尘土,无论那是感激还是爱,也许谁都说不明白,一个永远被人崇拜的人被人唾弃了,一个永远被人唾弃的人突然被人崇拜了,我想着也许是为什么最后的时间他们两个人在一起。那场追悼会,我在,何小嫚在,刘峰的女儿在,他曾是英雄,却收场的有些凄凉,不过也够了,真的够了,还有人的心里有他红色的影子,有他忙碌的勤劳的身影。

我们追悼着永不老去刘峰,也追悼着那平凡又不平凡的过往。

一生过去了,平凡与否,总会有个人记得。作者:倪鸿书

抛开杂念度芳华作文450字【四】

看完《芳华》,想写个,仅此献给我们正在绽放的芳华。先说刘峰,外号雷又峰。正如他的外号一样,活雷锋,生活处处为他人着想,脏活累活抢着干,军队的干部,全军学习的榜样。无时无刻不在为他人,为集体奉献着自己。在外人看起来光彩夺目的他,其实内心也是自卑的,我想正是因为他的自卑,善良,导致后来“触摸事件”的结局。

林丁丁,文工团主唱,梦想嫁个首长的儿子,或者富二代,且要有能力。我想这也是后来她被嫌弃的因吧!小曼,一个从小被嫌弃,被牺牲,渴望爱的孩子,自从父亲自***后,一直都在唾弃中长大,外号“拖油瓶”,继父家中多余的人,怀揣着摆脱家的梦想来到文工团,以为再不会受到,然而却又成为大家唾弃的对象,直到刘峰的离去,使她彻底对周围的人寒心。小说中刘峰对林丁丁的追求林丁丁对生活的向往小曼对刘峰的心动交织在故事的发展中……

直到触摸事件之后刘峰在越战的勇敢小曼对文工团的放弃及在越战的拼命两位对生活丧失希望,向死而生的人再次的相遇,想死的遭遇使他们更能理解对方,我想结婚与否也就无所谓,重要的是互相同情的两个人能够扶持,回忆起自己已逝去的芳华里,对方都曾是自己心中的安慰,是生命中的一抹亮点,使痛苦的遭遇回忆起来不再伤人。第一人称的萧穗子与郝淑雯在文工团的明争暗斗,后来两人的相遇也是一笑泯恩仇,置身当时仇深似海,放在当前一笑而过,这是她们曾经绽放过的芳华,不过分后悔当初,也不纠结当下。

我想再有回到从前的话,刘峰依然会选择接受触摸事件,郝淑雯依然会暧昧萧穗子男友,小曼依然会向死而生……结尾刘峰的死去,并不代表芳华已经结束,毕竟我们的芳华正在以我们的姿态绽放着,无论结局如何。

抛开杂念度芳华作文450字【五】

知识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知识,世界将变得一片昏暗。就如富兰克林所说的: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

华氏451度是一本脍炙人口的科幻小说,书中描述一个未来的世界,人们彼此疏离、惰於思考,政府更是严格限制知识的传播,禁止人们思考、看书、甚至谈天。为了歼灭所有的知识份子,消防员的工作从救火变成纵火;把满屋的书像木柴一样烧的精光。故事中的主角孟泰格也是其中一位消防员。身为消防员,他终究还是领悟了知识的重要性。

小说中,没有知识的世界制造出像机器人一样的人类,没错,如果没有知识,世界就会向书中描述的,人们像行尸走肉般没有感觉,没有思想一样恐怖,知识传播也受到严格的限制。战国时期统一六国的秦始皇,为了要让自己的王位坐得更稳,便焚书坑儒,使人们变笨,自然而然也会服从他。那时的人们因此没有智慧,不但不会有自己的想法和观点,还只会盲从的跟随他人。

俗话说:“蜂采百花酿甜蜜,人读群书明真理。”话中的智慧远胜於我们的想像。这句谚语清楚的指出人读书和蜜蜂采花蜜一样都能得到很大的益处。也证明了现实生活中的情况,人如果没有读书,没有学习,就不会有知识,而没有知识的\'我们,就会像是在黑暗中摸索。

在人类的历史上,还有一个很好的证据。西元600到1000年之间,只重实际不重科学的罗马帝国统一了西方世界,欧洲开始进入了黑暗时期。再加上汪达尔人、哥德人、匈奴人等野蛮人的入侵,西方的科技发展停滞了四百多年。

直到中世纪的文艺复兴时期,科学的热忱再度被人们拾回,开始崇尚古希腊时的思想,并不断的创新,直到一项划时代的发明“蒸汽机”让人类迈入工业化时代,人们在工业革命中的科技才以倍速成长,发展出现在日新月异的各种技术。遗憾的是,那黑暗的四百多年中,人类的科技都停留在原地,等於白白浪费了四百多年的光阴,十分可惜。

人类的智慧可以藉由书来保留及传承。而人跟人之间诚挚的关怀与情感的交流才是生命中最可贵的。不要让自己陷入黑暗的泥淖中,从现在起翻开书本,并真心的去拥抱你周围的人吧!

抛开杂念度芳华作文450字【六】

抛开杂念度芳华作文450字【七】

人总是这样,在热情、激情过后归于平静,甚至遗忘、丢弃;我总是这样,在对某件事抱有三分钟热度之后开始淡漠,甚至摒弃!《华氏451》是由《奇葩说》里蔡康永先在一次辩题为:“奇葩星球新技术可以让全人类大脑一秒知识共享,你支持吗?”的节目中推荐的!

正如他当时描述的那样,故事的确讲述了关于“焚书”这件事,但更为讽刺的是那些“焚书”者正是当初铤而走险的“消防员”,最后知识分子只能每人记下一本书,用口口相传的方式把知识传递下去!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部分会变得模糊,但也会留下深刻的一部分!当然,他们并不会逼迫身边的任何一个人一定听他们传教,因为每个人都是自由的个体,而他们并非因为自己掌握了知识就变得高级!

我非常想了解作者是基于什么背景、情绪下以“反乌托邦”的形式创作了这本书,我甚至有一刻怀疑,这故事根本就是真实存在的,但却以在互联网搜索失败后不再去理会它的虚实!

如果将此书与现实相连,其实不难找到相似之处。城市的生活节奏之快,已经让大部分人无暇顾及“我在做什么?”“为什么要做这样或者那样的选择?”“我是谁?我快乐吗?”

那么我们需要书吗?我需要书吗?谁会拒绝知识呢?

记得曾经在一次面试心理师助理时,面试官问我平时的爱好时,我竟不自量力的脱口而出“看书啊”,而我最爱徐志摩的书!但当面试官接着问都拜读过他的那些著作时,我竟没记起他的《再别康桥》,和曾经在高中时代拜读过他的《想飞》这本书!当然最后我也没有通过面试,我想可能和徐志摩无关,因为直至今日我连一张心理学资质证书都没有。

《华氏451》写到,学校教出越来越多的赛跑选手、跳高选手、飙车手、补锅匠、投机取巧者和游泳选手,而不是检察官、评论家、万事通和创造者,那么,‘知识分子’这个名词当然就必然成了骂人的字眼。人们只懂得享乐,没有人花一丁点儿的时间去思考,而书的存在就是在这看似“太平盛世”的国度里,“侵蚀”人的大脑,“腐蚀”人的思想,甚至是“吞没”整个“国度”!所以政府命令消防员手握铜质管嘴不再去灭火,而是任凭巨蟒般的喷管将它有毒的煤油吐向世间,记录历史的残渣和焦墟。

以前我从不明白,我喜欢徐志摩,还喜欢鲁迅,甚至喜欢佛洛依德,书架上确实也存有他们的真迹,可却少有观摩,但却习惯性告诉外界,我仰慕他们!究竟是为何?名著和名人存在的意义是为何?难道当我说出口的那一瞬间就变的比旁人高级了嘛?正如我可能听贝多芬、肖邦,就更高级了嘛?正如我走在街上背LV、香奈儿就更高级了吗?何苦做这些表面文章衬托自我?何苦?

我们必须灌输给自己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并不重要,千万不能做个腐儒;我们不可以自觉优于世上任何人。

抛开杂念度芳华作文450字【八】

第一、读有质量的书。什么是有质量的书?远了不说,三十年前已经出版,现在仍被人赞不绝口的就是有质量的书;

第二、有闲暇思考。这个很重要。学而不思则罔就是这个道理,现在大家的碎片时间都被各种手机应用填满,书都懒得看,更别说有闲暇思考了,不如刷个抖音消磨时间;

第三、依照前两样的互动所获得的知识来行为的权利。从书中学到了东西,经过自己的思考,要落实到行动中,这样才算知行合一吧。

另外,故事情节中印象最深刻的居然是比提队长。作为消防队长,自己阅读了大量的书籍,但却要做焚烧书籍的工作,这是怎样的一种熬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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