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的一隅,我遇见了你,直到你离我渐行渐远,我才突然明白,我的世界里如果没有了你,将会像水一样平淡……
——题记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云,桃花依旧笑春风。”又是一年桃李芬芳。那时,我们曾在桃花丛中一起嬉笑过,玩耍过,沉醉过。盛开的桃花映着你红润的脸,你笑眯眯的眼睛显得异常慈祥,长长的秀发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是那个幽默风趣的老师么?是那个时而严厉,时而宽容的目光么?是那个坚强有力饱经沧桑的声音么?是那个相知四年的面容么?朱老师,不论如何,我还想再和你来一次不经意的邂逅。
黑夜里的一盏明灯,奋笔疾书的身影,凝神批阅的专注,微微蹙起的眉头,那是朱老师您,您一定是笑着的。
朱老师,你记不记得那片桃花?昔日的雨后,我们哼着优扬的小曲儿,踏着雨后的清风,迈着轻快的脚步,来到了桃花盛开的林子。是你,将地上的新鲜花瓣一片一片地拾起,轻轻捧着,向空中抛去,落在我们的头上、脸上。我们笑着,感受着大自然的美,朱老师,你也在笑,脸上的小酒窝映着挑花,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你笑得那么迷人,你的笑容是多么灿烂,多么亲切。时间老人是无情的,他拆散了多少有情人?还固执地将月捏成圆形,让我们同望一轮皎洁的月却不能相见。
是你,让我体验到文字的博大精深,让我沐浴在金色的阳光下,老师,我最喜欢听你讲课了,读课文时,你的眸注满了情思:“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我们忘情地聆听着,你那朗朗读书声在我的脑海荡漾。那读书的身影一直铭刻在我的心。但愿明年桃花盛开季,能再与你相遇,我再做一次你的学生,聆听你动人的声音。
对呀,“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我想摘一朵桃花儿,戴在你的头上,与你的笑靥相配;我还想与你再次相遇,哪怕只是你拂起的一抹桃花香。
秋来了,风起了,月圆了,人走了,桃花儿也落尽了。在丰硕的桃子挂上枝头的时候,我仍是盼望着能再与你相遇……
以简单为话题的作文 简单的是最好的 史蒂夫·乔布斯是个完美主义者,他认为,简单的就是最好的。在设计上,如何让产品变得更加简单,是他一生追求的目标。从第一本苹果手册宣称“至繁归于至简”以来,乔布斯一直没有放弃过这一追求,即使在他人生的低谷,他对产品的设计要求,也遵循着简单的原则。重回苹果后,他以自己的人格魅力,留住了想要离去的艾弗,并使其成为自己的最佳搭档,共同为产品的简单完美而努力。 “为什么我们认为简单就是好?因为对于有形的产品来说,我们喜欢那种控制它们的感觉。如果在复杂中有规律可循,你也可以让产品听从于你。简洁并不仅仅是视觉上的,也不仅仅是把杂乱无章的东西变少或抹掉,而是要挖掘复杂性的深度。”艾弗对简单的诠释,显然比任何人都更接近乔布斯的原意。 在他们看来,产品本质和产品制造与产品设计同样重要。一个好的设计,如果没有完美的材料和精心的制作,产品就会大打折扣。这是乔布斯和艾弗在法国逛一家厨具店时所领悟到的。当时,他们同时看上了一个刀具,但就因为刀把和刀片之间的一丝胶粘的痕迹,让他们最终放弃了对该刀具的选择。艾弗说:“乔布斯和我都很看重这种问题,这种设计会破坏作为一件厨具应有的纯粹和本质。我们的想法很一致,就是如何让我们的产品看起来纯粹而无懈可击。” 正是这种对设计理念执著追求的态度,使得苹果的产品不断地超越自己,不断地以更加简洁的面目示人,受到了无数消费者的拥戴。如今,乔布斯虽然去世了,但他崇尚简单、追求完美的理念,却是留给我们的最佳财富:简单的,是最好的。 作文也是一样。如何让我们的文章看起来纯粹而无懈可击,是我们应该追求的目标。为了这个目标,在写作时,也应遵循删繁就简的原则。能用一两句话说清楚的事情,不要用大段的话去说;能断开的复句,尽量不要让读者一口气都读不完。简单、明了就好。不必为了迎合读者而堆砌辞藻、长篇大论,要知道,你的读者更喜欢简单而完美的东西,就像喜欢无懈可击的苹果手机一样。 不知什么原因,最近一些海归派总是不按中国人的习惯说话,有些文章里又长又没有标点的句子满纸都是,看上去很累。还有一些络小说动辄上百万字,既繁琐又冗长,完全颠覆了人们过去的阅读习惯,让人感觉怪怪的。也许,这就是潮流。但我们还是提倡“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写作理念,推崇“炼字”,认为简单的就是最好的,就像乔布斯那样,一辈子坚守一件事。 “炼字”一说,古已有之。“僧推月下门”还是“僧敲月下门”的推敲,让我们受益匪浅。什么时候,你把文章推敲得如同宋玉所描绘的女子一般,“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你的文章,就达到了简单而完美的境界。 不管时代如何变迁,简单就好。这也许就是我们学习乔布斯精神的最大收获。
夏的故事随风翻过几页,带着馨香的余温,在那一片浅黄的落叶里,让炙热的世界慢慢走远。虽说入秋已久,但今年盛夏酷暑那一整天浸在汗臭中的滋味,那随手一摸,一手滚烫的感觉还铭心刻骨,似乎盛夏的余威还迟迟不肯退却。
金色的秋,或许是办喜事的最佳时节吧,因为小区里的大妈们总会聚在一块儿,说着谁家结婚啦,谁家娶儿媳了之类的话。连我那个被家人调侃是“齐天大剩”的表哥也在一天前步入婚姻的殿堂了。
昨日清晨,当太阳都还在云端旖旎的时候,我就被无情的妈妈从温柔的梦乡中拖了出来,扬言要去姑姑家帮忙之类的。到了快中午的时候,“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中,迎来了礼车。这个时候,有人突然开始大把大把地扔糖和硬币,伴随着小孩们一拥而上和“铛铛”的硬币落地声,我看到了一个苍老的身影。
她是个拾荒者。许久未打理过的头发乱糟糟的,时光在那张黝黑的脸上勾勒出一个又一个深深的皱纹,早已不显清明的眼睛带着浑浊,嘴巴紧抿着,白中透黄的头发上顶着一块湿布。身上的衣服到处是补丁,泛黄的衬衫上沾满了尘土,左右高低不齐的裤腿漫过一片色彩鲜艳的土地。脚上穿着发灰的旧鞋,有的地方已炸开了线,她的手上还拿着两只鲜红的气球。她蹲下身子,在地上摸着。
当她想要再往前一些的时候,那些孩子又把她挤了出去。无奈的她,只好拿着仅拾到的一块糖和手中的气球,迈着蹒跚的步子往回走。那些一脸笑意、热热闹闹的人群中,没有一个注意到这个微弱的她。
忽然,一个蹦蹦跳跳的小身影从人群中钻出来,朝老人跑去,把手中所拾到的糖块、包着红纸的钱,一股脑儿地全部塞到老人手中。孩子也就四五岁儿,红扑扑的脸蛋上还有那刚刚与其他孩子“搏斗”的痕迹。老人捧着那满满的美好,笑了。
感谢遇见,使我发觉生活的明媚。
在还没遇到你之前,我是一个被宠得无法无天的公主,所有好东西都是我的,没有人敢和我抢。爸爸妈妈爷爷奶奶都得围着我转,我就是他们的太阳。但是,我没有玩伴,没有知心朋友。还好,我足够幸运,上帝把你送给了我,让我和你相遇。
我被从睡梦中叫醒,被带到病房,看到你依偎在妈妈身旁,面色安详,还顽皮地嘟着嘴。你睡得很熟,浑然不顾口水流到床单上。妈妈满眼温柔地望着你,嘴角不禁的上扬:“他是你弟弟。”那口气听上去仿佛妈妈的世界里只剩下了你,我不禁妒火中烧。初次相遇,你睡得香甜,我却醋意漫天。
后来,你学会了走路,学会了说话。但我却还没有学会包容和分享。从小就吃独食的我,永远都不会记得分你一份。可你总会变戏法似的从身后拿出两根棒棒糖,要我选一个喜欢的。我和别人玩“过家家”,你向来都只有被支使的份,我虽然看到了,但是什么都没说,反倒因为你碰掉了用青草做成的“美味”把你大骂一通。那个时候,我欺负着你,你却包容着我。
家里只有一台电视,你要看动画片,我却要看电视剧。本以为我们会闹得不可开交,但你却干脆地让给了我。我自得其乐,毫不在意,尽管爸爸一直在狠狠地瞪着我。慢慢地,我们都长大了。你背上了书包,我进入了中学。我们各自忙碌的人生似乎没有了交集,唯有那血的纽带将我们紧紧扣在了一起。
鲜见的假期,回家的路上遇见了匆匆归去的你,刚想启齿和你打个招呼,你却步调匆匆,急急路过满面笑容的我。你的那个匆匆离去的背影,留给了我几丝怅然。
木然地回到家,你已经在奋笔疾书,我轻叹一口气,推门进了房间。你也进来了,带着一脸歉意,放下一根棒棒糖:“对不起,没买到你喜欢的味道。”我抬头望见你的眼神中写满了抱歉。我露出一个大大的微笑:“谢谢啊。”你有些愕然,但也立即还我一个微笑。我觉得你仍是那个小孩子,仍尽力地讨好我,不管是过去,现在,抑或是将来。
但无论怎样,我都要感谢上帝,让我在最美好的年纪,遇见了最美好的你。
虽然你是我的弟弟,但你,让我懂得了谦让,包容,让我知道给予能获得快乐,幸福。
从今以后,换我来守护你——我的弟弟。
山雾缭绕,云卷云舒;银丝斜织,天地淼淼;麦田金黄,生意盎然……这或许是大部分人眼中亮丽的风景吧。各种绚丽的色彩勾勒千变万化的风景,给人们以精神的释然与愉悦。
但是,这些都不是我眼中如意的风景。
那次,我悄然邂逅了那最动人的风景。
那是一个傍晚,妈妈开车送我回家。伴着昏暗的晚景,我们来到了一个十字路口,车窗封闭,车内温暖,让我感受不到外界的寒冷。
红灯亮起,车子也渐渐停下,这时,一辆摩托车在我们的车旁止住。路灯依旧是亮着,可这突如其来的车,挡住了一点亮光。我抬头望去,看到的却是这样的画面:那是一辆瘦弱的车,说它瘦弱,是因为其上竟坐下了四个人!前排是戴着红色安全帽的男人,估摸四十来岁吧,穿着略显臃肿的肥袄,眼睛坚定地看着前方,排在最后的是一个质朴的女人,我似乎能从她的脸上找寻出一丝往日的清秀,但看得出,时光的消磨让她的面容受尽了罪,雀斑、眼纹、油腻的头发,这一切都叫我有些不忍直视,而她的眸子,却透出了明晰的温暖,落在中间的两个孩子身上。
被紧紧搂住的,是中间的两个孩子。一个是略矮于女人的女孩,另一个还小,大概只有两岁。我回过神来,手脚都在被车里的暖气烘捂着,这时,我的目光完全被那个两岁的孩子吸引住了。
那是一个怎样可爱的孩子啊,他眯着眼睛,好像已经进入了梦乡。精巧的鼻子下粉嘟嘟的小嘴半撅着,随着呼吸的起伏呼出一口又一口的白气。
那飘忽的白气,又让我反应过来,现在是冬天啊!我又望见了他脸颊上通红的斑块。顿时,我有了几分感动。那由路灯的光和黑寒的夜形成的背景,让我再一次沉浸其中,这是怎样的一家人啊,这又是怎样的一幅风景啊!
我感慨着,也想让妈妈看看这温情的一幕,我转过头来,看到却是另一幅画面,是妈妈的侧脸。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这往日看惯的脸竟变了许多。我没有发出声,仔细地端详着这风景,比起昔时的光彩照人,黯淡、斑驳的皮肤再透不出往日的润泽,干枯的头发也再比不上从前的柔顺……
我坐定了身子,在心里无数次地比量这两幅别样的风景,愉悦的幸福之感便敲开了我的心扉,随着时间的发酵一股又一股地涌出……
我想这世上再也没有比这更美的风景吧,我会把它深深植根于心底,——如此温馨的爱的风景。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日,炽灼的太阳恶毒地烤晒着地上每一寸生机。我走在大街上,汗水漱漱地往下淌,太阳耀眼的我睁不开眼睛。我拎着购物袋,跟在母亲后面,摇摇欲坠,有点虚脱了。我累极了,看见路旁大的大理石,啪的就躺下去休息,妈妈无可奈何,只好跟我一起休息。在大榕树的庇护下,我们在这阴凉之地休息。我向眼角一瞟,发现旁边,竟还有一个人——他是乞丐。
他约莫三十,衣衫褴褛,头发脏兮兮而又杂乱,穿着一双磨损的特别厉害的草鞋。他背对着我,侧躺着,好像也在休息。我看不清他的模样,只是感觉他身上透露着淡淡的倦怠,好像很累了。他身边有一个看似精致而破旧的瓷碗,我看不见上边的条纹,只见碗里泛着银光,里面有几枚硬币,孤零零地躺着。
我一直盯着他看,他好像发觉了我的目光,竟回头瞥了我一下,我看见了他那双慵懒而沧桑的.眼睛,仅仅一眼,他就回头了,没有过来乞讨娶我施舍,也没有用可怜的眼神看着我,只是看了我一下,便继续休息了。
他不残疾,很健康,却出来乞讨,这令我疑惑。正在我疑惑时,一群人走了过来,站在他身边耳语了几句,变离开了。这些话好像敲醒了他,他起身,到处乞讨,但是那不卑不吭的眼神却令我敬佩,即使他是一个乞丐。当他走过来时,把碗伸出来时,他看着我,没有可怜,没有卑微,只有淡漠。
可是妈妈把我拉开了,还对我说:“那种人是骗人的。”当时我还小不懂事,我回头看了一下,他又向别人乞讨了,可是一分也没有收获。再看,一个青年走向他,狠狠教训了他一顿,把他拉到巷子,消失了。不用说,他肯定被揍了一顿。
如果当时我给了他钱,他是不是不会挨骂挨揍了?即使他不是真实的乞丐,但是我的同情心也促使我悲伤。如果回到那时,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给他钱,因为在这形色的社会中,他也摸爬滚打,或许这一枚硬币,会给他带来一丝温暖和安慰。
卞之琳有诗:“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生活中每一处曼妙的风景,其实都来自于我们对美的渴望。禅语云:“象由心生。”我们以心为底片敏感地去认知这个世界时,它反映给双眸的也定会是流连不绝的无与伦比的美丽。
哪儿有风景?我们又应以怎样的姿态去寻觅呢?有人说,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到远方去,就会找到不曾碰触的美。而我却以为不然。这深邃幻美的世界里哪一处没有美的所在?远方固然神秘,它在冥冥之中召唤着你携信仰起程,去追寻梦中佳境,去探索和记录一处又一处未知的风景。这让我想起三毛,她只因在书页间与撒哈拉沙漠结下了一面之缘,便勇敢而毅然地追随灵魂的向往,为梦流浪。多么令人动容!
而我们身边每一寸熟悉的土地上,又怎么会没有风景串联映衬呢?春华秋实,寒暑枫露,每一度轮回都是岁月的华丽转身;晨曦灿然,暮色深沉,每一天的世界都在上演不同的变化。只是日日置身于其中的我们又何曾觉察到,了解到和体味到呢?我们总以为难以抵达的风景,难道不是一直都环绕身边,却为我们所忽略吗?
闲暇时候翻翻龙应台的《目送》,看到一张张由她亲自拍摄集合而成的插图,心中总免不了一阵惊羡。生活本就是一本巨幅影集,我们每一天都用眼睛在观察,但有没有意识到要将它们记录下来?若是真正留心记录下来了,又是否曾用心去品咂和体味,是否有所懂、有所悟呢?到头来,真正看透无数风景的,诚然是我们的眼、我们的心啊。
每天上学放学经过熟悉的景物,路过熟悉的街角,拐进熟悉的巷口,我却总感觉前后迂回的风景都是独一无二的,都有其专属的风韵和情致。而我的种种心境也成就了蕴诗、蕴画、蕴情的胜景。它们永远定格在了脑海里,渗进了灵魂深处,教会了我如何以一颗丰富的、灵动的心去感知身边的每一处风景。
风景自在其所,待人以眼去观,以心去悟,它们自会寂然沉淀在你的生命里,不再流逝。心若未倦,美亦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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