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狗,所以也爱养狗,不论狗的品种好坏,我也全不计较,只要它能给我带来养狗的乐趣。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奶奶告诉我邻家的母狗生了一群小狗,说是可以送给我们一只。我听了之后喜出望外,立刻飞奔前往邻居的家中,可是邻居告诉我还不能抱走小狗,因为小狗还要一的月的断奶期才能自力更生,于是我怀着沉重的心情等待那一天的来临。
盼星星,盼月亮,总算盼到小狗断奶的那一天了,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前往邻居家,在那群小狗之中,我立马相中了一只纯白色的小狗,于是邻居立马将那只小狗抓出了狗群。我紧张地抱着小狗,心情无比激动,小狗却不是那么回事,它用尽全身力气在我的怀里挣扎,母狗也不停地朝我叫。可是我哪能顾得那么多,抱着小狗飞奔着回家了。回到家我仔细一看,那只纯白色的小狗长着一对圆溜溜的大眼睛,嘴巴和鼻子小巧可爱,于是我给它取名为“白白”。
开始,我将它放在地下,它东躲西藏就是不让我摸它,可是,我并不计较,我一日三餐给它喂食,渐渐地我们熟了,每天放学它就像我的“小跟班”一样,我走到哪,它跟到哪,我为我以后有个“小跟班”激动得合不拢嘴。
有一次,我奶奶给我带了一盘鱼,我吃的津津有味,我的“小跟班”此时此刻正馋得流口水呢!于是我就给了它一块鱼肉,心里坏坏的想:“让你知道一回被鱼刺扎一下是什么滋味。”可是,没想到它却偏不如我所愿,它不但吃得津津有味,身边还有一小堆鱼刺,我太不可思议了,小狗也会吐鱼刺。
小狗给我带来的乐趣当然不止这一点,总之小狗的乐趣这一生都供我享用不完!
我爱狗,所以也爱养狗。在我看来养狗就是一种乐趣,狗的大小没关系,只要他们长得非常酷,非常帅,非常强壮,我就很高兴!最近,我家就来了一只小巧玲珑、非常酷、非常帅,非常强壮的一只狗!
那是我过11岁生日的那年,我买了一只长着黄色的棕毛,有着圆圆的鼻子,大大的眼睛,他虽然很强壮,但他不是珍稀品种,珍贵的狗大人们说不好养,如果他死了,我会很难受的。我们这的天气忽冷忽热,对狗来说,这种环境它们不适应,因此我们为它建了一个小屋!
但是这只小狗并不是让我全部担忧,他还有让我开心的一面,有时我不开心的时候,我就下去逗它玩,看到他开心的样子,我自然就开心了!也有写作业的时候,有的问题会把我搞得思绪错乱,于是我变下去跟他在一起玩耍,如此循环,我的思维得到了整理,当我再回去做题时,我的智力提高了许多似的,难题立马就被我做出来了,有事下了狂风暴雨就要立马把狗的铁链子解开,十分紧张、款南,等太阳出来时又要把狗从楼梯里拉出来,又要好长时间。
但是,噩梦来了,一天,我和小狗在院子开心玩耍,小狗一不小心,跑到了院子大门的地方,忽然来了一辆汽车,飞速的冲了上来,我赶紧躲到一边,当我回过头时,我看见小狗的身体已经被压扁了,可是这是它依然站了起来,对我叫了几声,好像在说:再见了,主人!然后它就死去了,我们留着眼泪,把它埋进了土中!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我家的经自然是小乖了!
当它来到我家时,那是萌态十足,不过巴掌略大,四肢蜷缩起来浑身雪白,匍匐的趴在手上,头上尖尖的耳朵不停地摇晃着,鼻子乌黑乌黑的,宛若出生的婴儿一般安静慵懒,瞪着一双好奇的眸子打量着四周欲行又止的样子十分惹人疼爱。
但狗狗的天性是顽皮的,别看它小的时候可爱,但长大之后就头痛了。只要一来到我家,你就会看到一个白色的毛线球在地上滚来滚去,往往这个时候是最难办的,但经过小乖百般“摧残”的我,早已想出绝佳的方案!俗话说得好:狗改不了吃肉!只需一片肉,晃一下,小乖就如同猫看到鱼一般,以超光速冲到我的身边,双脚直立,两个爪子作揖状,用一双炯炯有神的眸子,装无辜的.看着我,惹人爱玲,每当这时候,我总会逗逗它,把肉向上提,每提一下,小乖也会随着肉跳动,然后会发起第二波攻势,把身体团成一团,在地上滚来滚去,犹如一个毛线团,一副憨态可鞠的无赖样。一双乌黑的眸子会目不转睛的盯着我,当然,肯定是在盯肉喽!仿佛要滴出水来,好像在说:主人,你看我都如此可怜了,你就把肉给我吧——这时我总会把肉给他,然后它就“无情”的把我抛弃了,独自一旁啃肉去了。然而,不管怎样,肉一定是要给的!不然的话,他会用爪子狠狠划你的裤子,然后很人性化的跺一下脚,狠狠“瞪”一眼,满是不满和委屈,就像一个丢了糖果的小孩子,一整天都在赌气,这时,就要千方百计的讨好它,当然,再不开心的事,一天以后也会烟消云散,一天以后我们会有亲昵的脸蹭着脸。
它,就是我可爱的小乖,有他,我乐趣多多!
这一次放寒假,我们一家子回到了老家过年。我刚踏入大门,一条黑色的大狗便映入了我的眼帘——它长着一身浓密的黑毛,四肢粗状,乌溜溜的鼻子上镶着一对黑宝石般的大眼睛,可爱极了!它一见我便兴奋地跑过来,用它那灵敏的大鼻子在我身上闻一闻。很快,它便和我玩了起来,我便给它取名为“仔仔”。
一天,我突发奇想,仔仔能不能像爸爸所述的那样,听从我的命令呢?我十分好奇地领仔仔来到了一片空地上,准备让它来试一试。我首先拿出了一个球,并给仔仔展示了一下,然后一扔,但仔仔漠不关心,还在一旁懒散地晒起了太阳。我十分恼火,但是忍住了。我冥思苦想该怎么做。正当我一筹莫展之时,一道灵光闪过脑袋,“有了”!我拿出了仔仔最爱吃的火腿肠,仔仔便立刻跑了过来,眼巴巴地望着我。我微微一笑,把火腿肠藏了起来,又把刚刚那个球扔了出去,并示意“只有把球拿回来后,才可以给你吃”。仔仔似懂非懂,但还是怀着疑惑跑了过去。当它跑到球旁边时,又不确定地回过来看了一下我,好像在说“你确定是把球捡回来了吗”?我肯定地点了点头后,它便把球咬住,乖乖地交给我,我也很讲信用给了它一点火腿肠。之后我也渐渐地开始上手起来,只要我一把球扔出去,仔仔便会像离弦地箭一样冲出去,一扑、二咬、三落地,整个动作一气和成而且一眨眼的功夫,球便会到我手里来。
又一天晚上,我陪着仔仔一起去散步。在路上,我们突然遇到了5条狗狗,它们有的高大粗状,有的凶神恶煞,还有的虽然小,但是叫声和大狗不相上下……,仔仔似乎早就意识到了这点,立刻撒腿就跑,一眨眼便没了影。我立刻追了上去,幸好我带了一根火腿肠,这才把受惊地它安慰了一下。
过年假期总是那么短暂,我们又要回家了。虽然回来时间不长,但是梦中总是不时出现家乡的房子和在奔跑中的仔仔。只要忆及那黑色的身影,我的心境与梦境就立刻变得有声有色。
在这么多的动物中,我最喜欢的是狗。狗是一种温驯而又随和的动物。不管狗的主人是何等人物,狗都能服从主人的命令,而且狗从不挑剔食物,无论是每餐的残羹剩饭、骨屑稀粥,或是垃圾桶的发霉的水果,都由它一“嘴”包办。在狗的心目中,最重要的是主人,其次才是自己。我曾经从报纸上看过一篇报道,大意是说一个人带着一只狗出外散步,可是却不慎掉进河里,那只狗于是奋不顾身地跳入水里把主人救上岸,把主人的命给救回来,由此可知狗对主人忠心的程度。
狗的叫声是别的动物所无法比拟的,它的叫声不像猫的咪咪声那样有气无力,也不像老虎吼声那样恐怖,而是中气十足,使人听起来有雄伟干脆的感觉。
狗的形体美也是冠于其他动物的。一只经过训练的警犬,在坐立不动时,那种雄视四方的眼神及威风凛凛的姿态和玲珑的曲线,颇有“一夫当关,万夫莫敌”之势。但是却不是每只狗都这样有精神。有一些流浪街头的瘌痢狗,那可怜的样子,也不由得令人心生同情。
也许有人会讨厌狗随地大小便的习惯而不喜欢狗,也许有人曾被狗的叫声打断了思路,也许有人曾经遭受狗的攻击,但那毕竟只是许多优点中的少数缺点,它们仍有许多优点值得我们去喜爱它。当你看到一个脸上带着青春朝气的人,身后跟着一只昂首阔步、温驯可爱的狗时,你一定很羡慕他,那么你不妨也养一只狗来调剂你的生活,你将会了解养狗的乐趣及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喜欢养狗。
我爱狗所以也爱养狗。但还没有成为养狗专家,因为没有时间去研究和试验。我只把养狗当作生活中的一种乐趣,只要狗不生病,我就高兴。
去年我五年级的时候,在爷爷家曾养过一条狗,这狗毛长的出奇,它全身都是黑的,只有胸前那一道是白的,像穿着西装带着领带的绅士,所以我就给它起了一个名叫“小黑”。
他刚来的时候感到非常的陌生与胆怯,只要一有人从屋里出来,他就赶快跑到窝里去,生怕别人将他抓走,但过了几天,他熟悉了这里的环境,开始慢慢的胆大起来,一次我玩回来的时候看见了小黑,他一直跟着我,一路上助了我不少胆子。
这只狗一天吃两顿饭喝三碗汤,饭菜不要太辣,也不要太咸。汤也不要太甜,摸着门道,狗养活了,而且三年五载老活着,养狗多么有意思啊!不是乱吹,这就是知识啊!多得些知识绝不是坏事。
它虽然很可爱,也很会说话,但却被人领走了,我和小黑待在一起的时间已成为了一段美好的回忆。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即需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养狗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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