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暑假,我去了日照,日照真美啊!那里的天蓝蓝的,云白白的,海也是蓝蓝的,海天一色,根本分不清哪里是天,哪里是海,我们乘车来到海边,那里的人真多呀!花花绿绿的雨伞和花花绿绿的帐篷组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我们急忙租了一个帐篷,在里面换好了衣服,拿上救生圈,一头扎进海里面。啊!海水真凉呀!我颤了两下,但马上就适应了,一个浪打过来,我还没来得及跳起来,便呛了一个满嘴咸味,呃呵呵!我终于明白为生么说海水不能饮用了!漂啊漂,我终于知道了一个办法:当海浪来的时候,我只要背过来身子,就不会呛到了。玩累了,我们换上了衣服,在帐篷边休息起来了。太阳下山了,我们也该休息了。
住了一宿,我们精神抖擞,我们开始准备新一天的力气。今天,我们准备去赶海。来到目的地,啊!人山人海,真是要多壮观有多壮观!我们开始坐船了。坐船真舒服!我们在船上与风浪搏斗,最终取得胜利,好惬意!
转眼,要回家了。这时,我们已经筋疲力尽了。我希望:明年的暑假我再来!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写于作家沈石溪笔下的动物小说中的一部《狼王梦》。
作家用了生动形象的语言,描绘了一只母狼与她孩子的故事,讲述了一个叫紫岚的母狼,生了五个狼崽,可有其中一个狼崽被洞外的寒冷掠夺去了生命,所以只剩四只狼崽了。紫岚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把一个孩子培养成狼王,费尽全力去培养她的3只狼崽,可最后并没有得到回报,她的四只狼崽只有一只活了下来,那只就是媚媚。媚媚是母狼,无法成为狼王,但媚媚生下了5只小狼,两只是公狼,于是当狼王的希望就被寄托在了他们身上。
这只母狼紫岚它为了自己丈夫的愿望,为了自己的家庭,为了自己的狼崽有一天能成为狼王,她甚至不惜一切代价,不惜血的洗礼、不惜狼族间的友情。想尽一切办法,呕心沥血的照顾、培养小狼,她抛下一切,一心只想着怎样才能让小狼登上王位。她不管自己,就算变成了小狼撕咬的玩具,练牙的物品,她也在所不辞,却为自己小狼的成长感到欣慰。
紫岚从狼崽的出生到成长,一直任劳任怨、含辛茹苦,为了自己的孩子有朝一日登上王位的荣耀,坚持不懈。她付出的多少心血,换来的不是回报,而是被死亡笼罩的孩子。眼睁睁看着小狼一只又一只死去的紫岚,也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但每当她想起自己的丈夫和剩下的孩子时,便又鼓起精神,继续培养。她有时冷酷无情,也有时温柔体贴。
一只普通的动物一只母狼。却有着坚持不懈、百折不饶的精神,作为一位母亲,她又是那么负责、任劳任怨和含辛茹苦,她对自己的孩子有很高的要求,那就是成为狼族中的最高地位狼王,但也放不下自己内心沉重而又悲伤的包袱。多么伟大的母爱呀!这种精神和态度,值得我们赞扬和学习,一只普普通通、地位低下的狼,有着这样优秀的品性,可见这是一只多么好的狼,一只崇高的狼!她的品质值得我们夸赞,可她的生活是那么悲惨,这曲曲折折的一生,在沈石溪笔下显得更悲哀。
读了这部作品,我的心中百感交集,为这只不起眼的母狼感到难过,也为她的精神感到敬佩。
骆驼中也有王子?骆驼中的王子怎样生存?当你看到这个题目,你一定会问这些问题。是的,骆驼中也有王子,而这位王子也有他的生活!
我假期所看的书就是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写的,文中主要写了一个野骆驼群的生息与破碎,在这个故事中,主角就是一批骆驼王子!
野骆驼群中共有五匹骆驼,两匹公骆驼、两匹母骆驼还有就是那位骆驼王子了。作者与骆驼的相识就是在沙漠中,作者和向导从雪豹口中就下了他们,因为骆驼群中都是老幼无力的几匹骆驼。就这样,作者取得了骆驼的信任,同时也看到了骆驼群与骆驼王子的生活。四匹老骆驼总是宠着小王子,他们之间不分彼此,可以说王子有两个母亲和两个父亲,他们给他的爱是同等的。可也就是这份爱,毁了骆驼王子。
在做这就下他们,过了很久,骆驼们再次遇到了那两只雪豹,这次作者可是爱莫能助了,因为雪豹也要生存,就看骆驼们能不能顺利脱险了。结果在与雪豹搏斗中,骆驼首领死了,而另一匹公骆驼也受了重伤。在搏斗中,骆驼王子却懦弱的躲到了一边,这让其他骆驼很气愤,也开始排斥他,就这样小骆驼无家可归了,作者和想的决定收留他,就让他驮行李,没想到,他竟然很顺从,这让作者伤透了心,因为他太懦弱了。
其实,这也反映了很多被溺爱了的孩子!所以我也想多一些家长说,如果爱孩子,就应该让他们去闯,而不是过分爱他们,让孩子做一只鹰去飞吧!让我们自己去闯吧!
假若我们不死,我们不用一直奔跑,急冲冲的学走路,急冲冲的学跑步,急匆匆的学长大,然后急匆匆的去往另一世界;假若我们不死,我们可以手牵手慢悠悠的一起看遍细水长流,看春花烂漫,看夏雨迷蒙,看秋风飒爽,看冬雪消融;假若我们不死,我们可以从这里慢慢的走到那里,从现在走到未来;可是啊,假若我们不死,还会去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年轻、活力、激情吗?假若我们不死,我们又该去哪里学习什么叫珍惜,什么叫告别什么叫追求,什么叫意义更现实的是,人不死,却源源不断的出生,我们的家园容得下我们吗?看起来,不死永生,似乎并不像我们想像中的那般美好,至少我所知道的不死身像吸血鬼们是要永远活在阴暗中的,莫非,你愿意?
正如小说中所说的,你喝了泉水,你将永生不老,然后你会发现你连照镜子的***都不在有,反正你不会多张一条皱纹;然后你发现你的妻子、孩子、朋友都正常的在衰老,你太过不同,他们把你当怪物,害怕你,厌恶你,最终离开你。而你还要为保守这个秘密而四处躲躲藏藏的,游离在人世之外。难道你不觉得这样的活在其实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死亡吗?
像塔克对温妮说的:像他们这种不在长大的人,不能称之为人,只能算是路边的石头。可在我看来,他们连石头都不是,因为前一分钟的石头与后一分钟的石头也在变化,不管多么细微的变化,可是塔克一家永远不再变化,可能就算20xx真的世界末日,他们也将活着。
故事的高潮就在这:永生的人们说生命是个轮子,转啊转啊,死亡也是这个轮子的一部分。可是当死亡从轮子上掉下来的时候,我们就不在轮子上了。如果我知道怎么能攀上去,我立刻去做;而追求永生人们花费一生,不折手段,像故事中的穿黄色西装的男人,最后却因此丧命。而温妮,她有机会永生,但故事结尾的墓碑告诉我们温妮选择经历一段完整的生命。美丽的爱情消逝,多少会有些感伤,尤其是另一主角永远停留在17岁的时候。
我们抗拒成长,像彼得?潘希望永远长不大,那么就永远不会死,可是《不老泉》告诉我们,一生的意思是一个个真实的时间,完整的生命才是神圣。我很赞同,想想看,年轻的时候,别人叫你小姑娘,老了会叫你奶奶。我们会变老,可是我们可以每天走在熟悉的街头,跟熟悉的每一人打招呼;可以在冬日的午后阳光下的藤椅上追忆似水流年的一生;我们还会有绕膝的孙子孙女,共享天伦,那么这一生是多么有意思啊。我们贪恋生,可我们也准备好笑着迎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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