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紅荔和一大批法官的努力下,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除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和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以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该规定的实施,是紅荔坚持不懈努力的结果,是忠于自己岗位、兢兢业业工作,踏踏实实奉献,她是一位好母亲、好法官、好公仆。
在目前的中国,社会对有前科的未成年人缺乏普遍的宽容和关爱,刑罚报应的观念,仍然根深蒂固地存在于许多人的思想里。《南平红荔》这部影片是普法电影中的一次飞跃。“情”与“法”的边界,青年团员更应牢固树立新时期青年团员政治信仰,坚决抵制一切违法犯罪活动,恪守职责,利索能力帮助他人,营造全社会关爱他人,帮助他人,理解他人的良好氛围。要学习紅荔同志坚持不懈地付出,不在乎名利,不怕被冤枉,善做事、会做事、敢做事、做到底的实干精神。
电影《南平红荔》是一部法院题材的主旋律作品,根据福建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少年法庭庭长詹红荔先进事迹改编而成。由邬君梅担纲女主角塑造詹红荔形象,浓缩了她身为法官、母亲、妻子等多种身份背后,所做的平凡与不凡的事。电影在一座廊桥,一片青山绿水中展开,一位“法官妈妈”,一群新生的少年,一段段少年审判实践中的片断,还有那厚重的母爱,影片故事感人至深,情节催人泪下,法律和社会教育意义深刻,对詹红荔精神作了很好的诠释。
影片主人公詹红荔,从事法院工作27年,在少年审判庭工作10多年间,所审结的500多个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成功感化帮教1100多名少年犯走向新生,挽救了70多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受到当事人和群众的高度信赖。她积极探索创新,推动建立了预防未成年犯罪体系和新生少年融入社会机制,传递司法温暖,化解社会矛盾,被人们称为"爱民为民,情铸和谐"的好法官。
在该影片中主要围绕詹红荔与何刚、李成龙、方超3位失足少年的故事而展开。懵懂无知的何刚在一次打架斗殴中不慎刺死了另一名少年,两个家庭遭遇了灭顶之灾。一方面对丧子之痛,另一方面对巨额赔偿款和独子的牢狱之灾。两方都是崩溃了的父母,游走于他们之间忍受歇斯底里的责难和谩骂的是看起来颇有些忍辱负重的詹红荔,就是这样简单的装束不停地行走在两个家庭之间……
通过这三个案例的展现,让观众深深感受到,詹红荔充满了怜悯与疼爱,总是安慰和帮助那些失足少年及其家人,给他们以生活的勇气;遇到困难和委屈,她也会困惑和焦急,甚至流泪;同时,她又有作为一名法律人的坚持,面对困难,她选择相信法治,积极运用法律思维,思考如何运用法律手段去帮助少年们找到一条真正忘记黑暗过去,去勇敢的迎接光明未来的办法,从而体现了她恪尽职守、鞠躬尽瘁、充满爱心,时刻以那些失足青年为念的崇高品格的同时,更着力刻画她作为一个普通法官如何在故事当中经历了困惑、思索后如何获得成长,最后用看似微小的力量推动我国法治建设前进的过程。
在短短的90分钟影片中,从不同的故事和不同人物的命运得到充分的展示。影片结尾的廊桥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思考,对于两岸的百姓来说,廊桥是一种建筑,是跨越河水障碍的工具;对于失足少年来说,少年法庭就像一座桥,这些孩子从我们的桥上走过去,我们一个也不能让孩子落水;对于我们自己而言,洁身自爱,清正廉洁也是我们必修的课程。
6月30日,学校组织全体教师观看了电影《南平红荔》。
失足的少年就好像活在黑暗的天空下,需要寻找那朵指引着光明的向阳花,而法官红荔就很好地履行着自身的公平、正义,来为这些曾经犯过错误的孩子开辟新的人生。
《南平红荔》虽然是一部主旋律的宣扬政法先进事迹的电影,却处处充满着感情与理性,更留下很多的现实思考。该片没有沿用以往宣扬先进事迹的手法,而采用主线与突出核心相结合的叙事方式来表达,随着剧情的发展,也推动着法官去深刻思考社会,最终推动确立未成年人轻度犯罪前科封存制度。
影片只要以三个失足少年为线索,以他们不同的命运来构筑其核心故事:懵懂无知的很刚在一次打架斗殴中不慎刺死了另一名少年,两个家庭遭遇了灭顶之灾,但他是幸运的,在多方面爱心的浇灌下,能积极接受改造。新生后的李成龙和方超却没有那么的幸运了,前者因为受到同学的排挤,先是辍学,然后流连网吧,以致翻入银行的防火墙,触犯法律,再次锒铛入狱。而一心向上的方超,因为老板戴着有色眼镜看人,最终远走福州,却也没能逃脱社会这张势利网的歧视,最终无法忍受他人的排斥,从十六层的高楼上跃下,结束了花季的生命。
三个失足少年的不同结局,其实也在衬托出社会关爱的需要,有了温暖,才能融化人心。就像方超最后所说的,“我认错了,我后悔了,我改正了,我以为一切都会像没事一样,重新开始。”假如我们能去理解,能去包容,或许这样的惨剧就不会发生,方超也会像向红荔所保证的那样当上主管,开起分店了。对于社会弱势群体的关爱,就应该向红荔一样,在平凡中追求伟大,在平静中充满热情,在平常中增强责任感。
影片中用平静的语言述说着,却如同江水在我的心中激荡,大爱无声,爱的天空宁静,是因为它有了人间最真挚的感情。影片中一遍又一遍的出现着的廊桥,正是指引人们在工作中要坚持的公平和正义,愿我们都做一朵指引着光明的向阳花。
大爱无声,爱的天空宁静,因为它有了人间最真挚的情,之所以大爱无声,因为爱的太深,爱的太痛,爱的用千言万语不可表达,爱的只有选择沉默。即使在平凡的岁月,苦难来了,爱没有慌张,爱选择了牺牲与坚强,爱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撑起了生命的希望。
周四下午三点,我们学校组织配班和技能课教师观看了十八大献礼影片《南平红荔》,作为一个人民教师,感触颇深。
“小时候,我的梦想是当一名幼儿园教师,陪伴孩子们一起成长。”这是一句多么平凡而又感人肺腑的言语。少年犯罪案件牵动着的不是一个家庭,而是几代人,甚至是一个社会群体,惊的'孩子总是封闭起自己的心,如果端起一副法官的架子,不可能真正打开他们的心结,作为一名少年审判法官,我的本职工作是以最大努力去展现法院徽章所彰显的公平正义,去维护每一个走进法庭的孩子的正当权益,一个共产党员,无论分内分外,如果需要,都义无反顾;一个人民法官,无论庭内庭外,如果需要,都责无旁贷,挽救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一个家庭,化解一个矛盾就是增添一份和谐;少年审判工作的目的,不是惩罚,是要教育帮助那些犯错的孩子醒悟,真诚悔过,重新回归社会;在他人没有出路的情况下,伸出一双手,就能减少一份犯罪的土壤。
“少年审判庭有它的特殊性,审判和惩罚并不是目的。”詹红荔认为,面对这个特殊的群体,法官要“多一点爱心,多一点耐心,多一点恒心,多一点责任心,多一点包容心”。
带着爱心和责任,在实践中,詹红荔与同事们总结出一套颇具特色的“三三九不工作法”
审判前“三个不开庭”:阅卷后对关键问题没有梳理清楚的,不开庭;被告人成长经历没调查清楚的,不开庭;没有与被告人见面,进行一次心理疏导的,不开庭。
庭审中“三个不轻易”:被告人没有真诚悔过的,不轻易下判;有被害人的案件,没有和解的,不轻易下判;可以判非监禁刑但没有落实帮教措施的,不轻易下判。
庭审后“三个不松手”:入监后延伸帮教没有到位的,不松手;回归社会后思想出现反复或问题没有解决的,不松手;发出的司法建议没有得到落实的,不松手。对领刑后回归社会的未成年人,詹红荔不称他们“少年犯”,而是称“新生少年”。为此,她从2004年起成立了新生少年服务队,成员均为有过犯罪过失的“问题少年”,至今队员已有166人。作为这些新生少年的“妈妈”,詹红荔不离不弃地守护、帮扶着他们。至今,詹红荔已帮助315名失足少年重返课堂或顺利升学。她还开通了延平区青少年维权热线,在全市20多所学校主讲法制教育课。
光荣的人民“一个共产党员,无论分内分外,如果需要,都义无反顾;一个人民法官,无论庭内庭外,如果需要,都责无旁贷。”被誉为“爱民为民、情铸和谐”的好法官詹红荔的这番话,坚定而有力。
从电影《南平红荔》联想到我们的教师岗位,这一份重担,爱从心生。听人说,人的一生中能遇到一位好老师是莫大的幸福。我很幸福,因为在我的学生时代就遇到了许多好老师。那就是:做的一名人民教师,用心去爱每一位学生。
老师很伟大,古语有云:“师者,人之模范也”,“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在我还不知道“伟大”一词究竟意味着什么的时候,我却已经深深地感到,整个中华民族,都对“老师”这个名词,给予了太多太多的仰望和敬畏。
一位年长的老师曾对我说过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他说:“老师,是你的选择。”是的,老师,本身就意味着一种选择:选择了忙碌,就放弃了闲适;选择了责任,就放弃了回避;甚至,选择了伟大的坚守,就意味着选择了牺牲,放弃了生存……
是啊,我就是满怀喜悦与激动第一次踏上讲台时,我就知道,我选择的。不仅仅是一个职业,更是我魂牵梦萦的事业——神圣而伟大的教育事业。
每当我看到孩子们求知若渴的双眼时,每当我看到学生们在深夜的灯光下勤奋学习时,每当我看到学生的短信:“老师,您辛苦了”“老师注意安全”时,在我内心深处总有一种无穷动力在推动着我,让我在教育这片原野上不断往前走,我知道,那就是作为一名人民教师的爱和责任。
作为一名刚工作不久的年轻老师来说,我时刻努力以一个教师的真诚的爱去理解,宽容,尊重,和关心每一学生,用爱铸师魂。
师爱是师德的灵魂,是教师教育每位学生的感情基础。
是啊,在教师这片原野上,是爱点燃了前行的灯盏,是爱照亮了学生的心灵,是爱延续了中华民族几千年师德师魂的崇高与伟大。
身在桥园小学,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时刻铭记着:爱心,是教育成功与否的关键,是新时期师德师魂的一个重要标志。我们要爱一切学生,爱学生的一切。
当然,作为一名年轻的人民教师,我的爱是微弱的,是平凡的,我只是在平凡的岗位上用爱与责任做一些非常平凡的事情。只有那些在最危难时期,在学生最需要的时候挺身而出,甚至用生命诠释了教师的爱与责任的人,才是新时代最伟大最崇高的师德师魂。
优秀法官登银幕,南平红荔感肺腑。
大海胸襟慈母情,法官妈妈感人心。
忠诚履职执法槌,少年庭上展风采。
迷途少年获新生,濒碎家庭复欢笑。
爱心托起向阳花,大爱无声荔飘香。
司法为民化春风,情理交融颂法魂。
有这样一群少年,他们徘徊游荡在社会边缘,被囚禁而不己知,被困厄、贫穷、***或者虚无的力量所禁锢;他们无力从宽容的社会寻找到宽容,他们绝望、孤独、无所依靠、走投无路。
有这样一名法官,她想:“虽然这些孩子犯过错,但青春最不怕摔跤。”于是她奋起天鹅之舞,救失足孩子于江畔,勤勉工作,只为了送落错方向的雨滴重新融回海洋。她就是影片《南平红荔》的主人公。同名人物原型为“全国模范法官”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詹红荔。
电影在影评家笔下时常被喻为“梦”,观赏电影也就顺理成章地被看做“白日做梦”。这种说法确有一定道理。试想影院里周遭一片漆黑,但见一束强光投射过去,巨大的幻象便朝双目奔袭而来,此时人脑便不自觉地退回到无意识的“洞穴状态”。影片《南平红荔》留给观众印象最深的莫过于无处不在的那架天平,在法庭上、在坟头边、在民心里处处显露着公平正义。天平的材质在新任法官小崔那里是白色大理石,必须坚硬才有力量;在失足少年方超那里是茶色檀香木,厚重若泰山;在村主任那里是金色黄金块,神圣而权威。不过这些理解都不准确,只有在少年法庭法官詹红荔那里才至为恰当,原来饱含着公平正义理念的天平应当以温润东方玉磨制而成,既具硬度又有温度,既敦实又灵动,既坚不可摧又不失之柔和。
虽然世界范围内建立少年法院的制度历程不过百余年,而在我国则是近30年的事,但少年司法制度的主要原则是与东方传统司法者“少者怀之”和“慈幼”取向的司法政策一以贯之的。詹红荔法官坚持以玉法之心对待失足未成年人,其事迹称得上在致力于调和“国法无情”与“法本原情”之间矛盾的同时折冲寻访出一条适合当代司法运作实践的好路子。
詹红荔的起点是“变坏了的好人”,她毫不怀疑孩子本性良善,具有迷途知返浪子回头的能力。但同所有法官一样,詹红荔深知无论法庭审判如何恰当地定罪量刑,无论司法执行如何适当地引导失足少年重新做人,对于社会甚至对悔过者而言,至多能做“变好了的坏人”。“坏人”的标签总是如影随形,似乎无可变更。詹红荔事迹的可贵之处就在于迎难而上,努力帮助有过刑事污点的人员转变成为社会和自身心理接受的合格社会人。为此,她积极推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隐私封存制度的立法,成果可谓喜人。全国人大今年3月14日通过的关于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第275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与英美法官凛然不可侵犯的形象不同,詹红荔的法心又以慈母的面貌著称,被亲切地称为“詹妈妈”。慈母所给予的司法关怀早已饱溢出诉讼阶段,这也极大地拓展了法官的工作畛域,法庭内外、学校、乡村、管教所,处处留下了她温情脉脉讲信修睦,复归人间失序的身影。据统计,詹法官所判500余案,“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这组反差强烈的数字已经证明其所具有的“胜亦负,负亦负”境地扭转为“胜固胜,负亦胜”的强大能动司法意识、能力和热情。
法心如玉彰显的乃是高级的法律职业伦理意识,又是闪耀着和谐之光的东方司法传统智慧的精致浓缩,更是秉持司法为民坚持社会管理创新的基层法官朴实而崇高灵魂的写照。然而,就我国当前司法队伍建设整体而言任重道远。这就要求各级法院在推选模范法官的同时,加大法律职业共同体伦理守则的宣教实践,加大对“玉法式”司法作风的宣传推广,令所有司法者都能爱惜自己的“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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