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个钟头,凡卡怀着甜蜜的希望睡熟了。他在梦里看见了一铺暖炕,炕上坐着他的爷爷,搭拉着两条腿,正在念他的信,泥鳅在炕边走来走去,摇着尾巴。
凡卡睡得正香,忽然感到一阵揪心的疼痛,他睁开眼睛一看,一下子吓得不知所措,老板娘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自己面前,手里握着一根木棍,正气势汹汹地瞪着凡卡
凡卡一时没反应过来,他不知道自己究竟又犯什么错了,干活的时间不是还没到吗?自己才刚休息不久。难道写信的事被老板娘发现了?凡卡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如果信真的落到了老板娘手里,那后果将不堪设想。自己不仅会遭到一顿毒打,以后想再跟爷爷联系上就更困难了。不过,这事老板娘怎么可能知道呢?凡卡正感到疑惑不解,老板娘突然操起木棍往凡卡身上狠狠打了一棒,恶狠狠地吼道:“你这个懒鬼,叫你做一点小事你都做不清楚,叫你给小宝宝摇摇篮,你居然敢在这儿偷懒!”听完老板娘的一番话,凡卡这才醒悟过来,刚才确实是自己太大意了,只顾着写信,竟忘了自己的任务。凡卡拖着疲惫的身躯朝老板娘的小宝宝的房间走去,身后又传来了老板娘不满的吼声:“你这个坏东西,下次再敢偷懒,我非打死你不可!”这一回,凡卡并没有对老板娘的话产生恐惧,相反,他在心里暗暗得意:“已经不会有下次了,再过几天爷爷就会把我接走了。”想到这,凡卡不禁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自己终于可以告别这地狱般的生活了。
可是一连几个星期过去了,凡卡根本就没见着信的影子,更别提爷爷的回信了。或许凡卡心中已经明白了,可是他不愿意揭开事情的真相,他只是把这份甜蜜的希望埋藏在心底,等待着梦想成真的那一天!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
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
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妈妈给我借了一本书———《小公主》,刚开始看我就着迷了,仅用了三天时间就把它读完了。这本书是美国作家弗郎西丝。霍奇森。伯内特写的,这部经典名著告诉我们:每个女孩都具备成为公主的潜质,只要结识萨拉,你就会像她一样在困境中保持乐观的心态和优雅的心情。
这本书的主人公——萨拉,自幼就失去了母亲,由父亲抚养长大。为了让萨拉接受好的教育,他爸爸便把她送到伦敦的明奇寄宿学校去学习。因为她家境富裕,机智聪明,善于假装、想像和讲故事而受到学校的重视。可是正当她在举行快乐的生日宴会时,一个不幸的消息降临了:她的爸爸因为钻石矿***,心情不好,且又得了热病,不幸去世了。于是,她马上从一位高贵的公主变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小女佣,但她并没有因此而放弃生活……最终还是因为她那善良、纯真和充满爱的心使她成为了真正的公主。
读《小公主》时,我恨不得为萨拉的遭遇大哭一场,她让我那颗正在原地踏步的真诚的心有了目标。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要想成为公主,只有财富和美丽的外表是不够的,必须要有内在的美————高尚的品质。
《失火之后》这篇作文语言生动,文章有理有据,说服力强,上下文过渡自然,条理清晰,首尾照应,结尾点题,不失为一篇佳作。
文章开头新颖,具有先声夺人之效,使读者看了第一句忍不住接着往下读。交代失火原因以及救火时的危险时,加入人物行为,生活中的画面跃然纸上,并以艺术真实和生活真实相结合的手法,把故事写得生动感人。然后引出居民的议论,最后得出“我”的思考,使文章的主题自然而然升华到了较高的境界。结尾部分正是作者要表达的,即写作此文的宗旨,换言之,中心思想。一个中学生能有这样的体会,令人刮目相看。精彩的结尾可谓点睛之笔,看似平常,却最奇特,这便是作品的艺术特色,有着强烈的现实意义。
该文采用第一人称,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语言很有特点,虽然不华丽,但却极为准确、生动、形象,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这是很难得的。在描写火势时,“火焰足足有半层楼高,那气势,就算是火红的`太阳也要逊色几分”;在叙述失火后的景象时,“原来白色的墙已经变成了一片漆黑,像是被刷了油漆似的”,类似可圈可点的佳句不少,给文章增添了些文学情趣。
该文的另一个特点就是结构合理,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十分深刻透彻,加上语言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令人过目不忘。本文题目“失火之后”,但在叙述“失火”的事情时,用了大量的笔墨描写失火的过程,后面的结尾简练,只用了一个很小的自然段。其实这是一种很巧妙的写作手法,前面进行了充分的铺垫,结尾的点题才能水到渠成,前因后果娓娓道来,很自然,让读者信服,且毫无造作之感。如果能把失火后人们灭火时的细节描写出来(不仅仅是“一桶接一桶的水往火上浇去”,把失火造成的损失着重叙述一下(不仅仅是电瓶车烧毁,把墙壁熏黑,则更有说服力,更能震撼人,作品就会显得更有思想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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