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有许多令我敬佩的人,清洁工解放军科学家,但我最敬佩的人是我那救死扶伤的爸爸。
爸爸的眼睛炯炯有神,可眼袋有些浮肿,可能是因为经常熬夜所导致的。鼻梁高挺,显得十分坚毅。嘴唇薄薄的,总是紧拧着,给人一种严谨、不苟言笑的感觉。
记得有一次妈妈出差去了,我和爸爸一起去值夜班,一个人躺在值班室洁白的床上,有些害怕。但是爸爸由于工作,在值班室外不停地忙碌着,没有办法陪我,我睡意全无。突然一阵剧烈的婴儿啼哭声传来,我禁不住好奇,蹑手蹑脚地走出去。见是一个一岁左右的婴儿躺在一个中年妇女的怀里,舞动着手脚,大声哭着,婴儿的妈妈早已急得满头大汗,不住地哀求着:“孩子肠套叠了,快救救我的孩子。”爸爸连忙将婴儿抱进了机房,我透过窗户看着爸爸用橡皮管插进婴儿的肛门里,“扑哧”一声,婴儿将带血的粪便喷射到了爸爸的手上、身上,而爸爸却毫不在意。我看见爸爸头上渗出了汗珠,眼睛紧紧地盯着插入的部位,一眨也不眨,爸爸又把橡皮管的另一端插进机器里,往里面一点点地充着气,不时还要从电脑屏幕里了解孩子体内的情况。渐渐地,婴儿不再哭泣,最后安静地睡着了。爸爸看见后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孩子的妈妈感动不已,紧紧地握着爸爸的手,不停地鞠躬道谢,爸爸连忙摆手:“没关系,这都是我应该做的。”
此时,爸爸的形象是如此高大,他是那样的爱岗敬业,这精神能不值得我敬佩吗?
伯伯,一位朴实的救护车司机,每天重复着两点一线的生活。他不是在值班室待命,等待发车,就是手握方向盘疾驰在医院与事故地点的公路上,日复一日的简单生活,却饱含着他对工作浓厚的热爱和执着坚守。
新春时,伯伯家内的圆桌上摆满了丰盛的菜肴,大家围绕桌旁,享受新春佳节团圆的喜悦。一阵铃声打破了这一和谐的氛围。伯伯急忙接起电话,脸色刹时严峻起来。挂下电话后,对我们说:你们先吃,我去去就回。
透过窗户,我看见伯伯一路小跑奔向救护车群,一跃进入车内,还没看清那白色车身,它便疾驰而去,只留下救护车的鸣声回荡在耳畔。
过了会,餐桌旁的伯母已经开始收拾余留的饭。她边收拾向我边唠叨:你看看你伯伯,甩下一句‘去去就回’就跑了。之前给他找了份生活规律的工作,但他硬要当救护车司机,现在连年夜饭都吃不了。
已近深夜,伯伯回来了。他身上的汗水已经把他的工作服浸透了,衣服紧贴在身上。他的脸布满汗滴,却遮不住大大的笑容。他开心地朝我们招手:我回来了。今天抢救还算即使,病人得救了!
一句去去就回,一句我回来了,记录着伯伯的简单生活。去去就回表示着伯伯对家人的承诺,一句我回来了承载着对病人的负责。两句简单的话语包含着对家人的深情和对工作的热爱。
伯伯虽然没有悬壶济世的医术,但他在一个个生死攸关瞬间与死神争分夺秒,去抢救病人的生命。他作为一名救护车司机是称职的,是光荣的!
像伯伯这样的人,让我敬佩。
我敬佩一个人,但我却不认识他,连他的名字我都不知道。
去年寒假,我每天都会到小区里玩,我刚下楼,就看到一个大哥哥,他大概比我高一个头左右,我仔细把他从头到脚端详了一番。他长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扁扁的鼻子,宽宽大大的嘴巴,跟正常人没什么区别,可是他走起路来很奇怪,一会儿往这边倒,一会儿往那边倒,手还左右乱摆,走路没有正常人那么轻松,那么自然,仿佛每一步都是拼尽全力去走的。我对这件事产生了疑问,就去网上查询资料。原来,这位哥哥患有脑偏瘫,不能正常走路,顿时,我对他产生了同情。之后,我经常下楼玩,每次都看到这个哥哥在学走路。
有一次,我看到那个哥哥的妈妈扶着他,想让他学会转弯,可他怎么也转不过去,脸胀得跟苹果似的。不过,他并没有放弃,而是努力尝试,他正在尝试往右边转一点点,那一点只有橡皮块那么大,对我们来说,是小菜一碟,可对他来说,那比我们跑800米还要累得多。才过了一会儿,他就已经满头大汗了。不过他没有灰心,一毫米一毫米地努力地尝试着。每每看到这场面,我都不忍心看下去,默默选择转身离开。
过了一个学期,又到了寒假,我来到小区,没想到又遇到那位哥哥。他朝我这个方向走来。当我看到他的时候,我惊呆了,他现在不仅能独立地走一小段路,还能转弯半圈,此时此刻,他在我心中是多么的高大。我觉得成功正一步步地向他靠近,在这小小的进步后面是多么大的付出和决心啊!之前的同情,在我心中已经烟消云散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敬佩之情。我敬佩他敢于和病魔作斗争的坚强意志,敬佩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仿佛看见他那颗火热的心,放射出灿烂的光芒……
陌生的大哥哥,你的意志,你的精神,都令人敬佩。
如果有人问我:“你最敬佩的人是谁?”我会毫不思索地说:“当然是我的语文老师——申老师。”
申老师个子不高,小巧玲珑的鼻子上架着一副眼镜,白皙的皮肤有着几颗小雀斑,全身散发着青春的活力。
别看申老师年轻,教起书来还真有一套。不信,你瞧瞧。有一次,上语文课,因为连续写了两节课的试卷,同学们都无精打采,昏昏欲睡。申老师见状,急得不得了。忽然,她眉毛一竖,用力拍着桌子,大吼一声:“打起精神来。”原来趴在桌子上懒洋洋的同学吓得个个挺直了腰杆。申老师看了看,嘴角露出了一丝笑容。可没过多久,申老师又发现大家又提不起精神了。申老师眼珠一转,一个金点子便涌上心头。申老师清了清嗓子,大声说:“同学们,我们来进行一个比赛,是有奖励的哦。”同学们一听有奖励,个个都竖起耳朵,瞪大眼睛,聚精会神地听着。申老师顿了顿说:“比赛规则是,小组为单位,我待会讲课时,会随便抽一个同学回答问题,答对了,便为自己一组加一分,答错了扣一分。每组十分计起,奖励是一枝中性笔。”同学们听后每个人都兴奋起来了。继续上课,申老师讲得神采奕飞扬,同学们听得是津津有味。回答问题时,全班同学几乎全举手了,并且回答都非常正确。有时,为了一个问题,争得面红耳赤。不知不觉中,下课铃打响了。同学们整齐地“唉”了一声,觉得时间过得太快了。奖励还没得够呢。从那以后,每次上语文课,大家都很认真。
怎么样,我的申老师令人佩服吧?
他是我的同学,一个蛮幽默的人。
他长着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戴着一个椭圆形镜片的眼镜,已经近视300度了,当然,他还有一个笑口常开的嘴巴。
有一次,我英语没有考好,只考了78分,回家当然不免被爸爸妈妈给臭骂了一顿。吃好晚饭,我带着郁闷无比的坏心情,走去了大院找常肖他们玩。我一跨进大院的门,就看见常肖跑了过来,我一见这形式,马上向旁边走了几步,打消了常肖准备用脚踢我的念头。看样子,常肖他迎接我的方式还是这么特殊啊!幸好是我,不然换作是另一个人不被他踢中才怪。常肖看见我躲了过去,脸上一点奇怪的表情也没有,也对,他了解我也正如我了解他一般,我知道他回来踢我,他也知道我会躲过去,不然的话,我都会怀疑我脑子被爸爸妈妈骂傻了。这一幕“欢迎式”结束后,我就一如既往的和常肖他们一起玩三国***。走的`时候,常肖乘我不注意,踢了我一脚,然后像离弦的箭一样,飞快的向他家跑去,我也马上追了过去,连是谁踢得都不用看,我就知道,肯定是常肖踢的,这一点想都不用想。最后还是没有追上常肖,只听见,从常肖家楼里传来的哈哈大笑的声音。
他就是这么一个人,这样一个幽默的人—常肖。他的朋友很多,这么一个易相处﹑又幽默的人,谁不想让他当自己的朋友呢?
生活中,和我们相处的人有很多,有优秀的,有差的;有值得我们敬佩的,也有值得我们讨厌的。我最敬佩的人是我们班同学王炜然。
她长得有点矮,瘦瘦的,吃饭不多,却长得人小鬼大。不过她学习很好,算得是班上第一呢!她喜欢一些可爱的小动物,比如:大耳狗、和小兔子。
她在我们班人缘很好,性格也很活泼。一年级时,我跟她做过同桌,她的试卷上的、作业本上的批语或成绩都是满分。下面有一些我和她之间发生的故事,一起看一看。
一次开运动会,我带了一些零食,正在边吃边和朋友们聊天,突然听到王炜然的声音:“庞蓝蓝,好庞蓝蓝,人家待会就要跑步啦,给我补充补充营养嘛!”一抬头,她接着就把手伸过来了,“给人家点嘛!”我就给了王炜然一点,她就转过头去,我以为她不会问我要了呢,就继续和朋友们说话,结果过了一会,她又转过头来,看见我在吃另一包零食了,就说:“再赞助赞助贫困灾区吧!”并把手伸到我面前,我差点没晕过去。
她不仅可爱,吹笛子也是很一流的,她还去区里参加过比赛呢,吹的是《小纸船的梦》好羡慕她!
。她写作业也超快,一次语文课上,老师让我们把几到几课生字两字两词,还再让我们把两首古诗默写一下,那时我跟她是同桌,正想问问她这个生字组什么词语,一歪头,只见她的生字已经全部写完了,正在默写古诗,而且默写的古诗工工整整,字写得也很漂亮,我不禁在心里赞叹道:她写的可真好啊!
除了这些,王炜然还有个最重要的有点我没有说道:她发日志很棒,好几次都参加过学校里现场作文比赛呢。
我真是又佩服又羡慕。这就是我佩服的人——王炜然。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最令我敬佩的人,就是我的好伙伴——陈佳怡。
记得那天中午,我和陈佳怡一起去食堂吃饭,食堂里人山人海,我们等了好久,终于抬到了饭。这时,走在我们俩前面的一个小妹妹突然摔倒了,只听“扑通”、“哗啦”两声巨响,她的饭菜全都洒在了地上,小妹妹看着地上的饭菜,便“呜呜”地哭了起来。陈佳怡说:“我们去帮帮她吧!”“哎呀,快走,我们又不认识她,干嘛帮她?再说了,饭菜都要凉了,快走吧!”我撇着嘴咕哝着。陈佳怡见我不情愿,便自己七手八脚地帮小妹妹捡起勺子、碗,安慰道:“小妹妹,不要紧,别伤心,我把饭菜分给你一半。”说着,她把一半饭菜倒进了小妹妹的碗里,小妹妹停止了哭泣,笑得比花儿还灿烂:“大姐姐,谢谢你。”“不用谢,应该的。”陈佳怡也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小妹妹捧着饭菜一蹦一跳地离开了。“你为什么要帮她?”我疑惑的问。“亏你还是五好少年呢!我们是大姐姐,她是小妹妹,帮助她是应该的!再说了,帮助别人,你快乐,别人也快乐,不是很好吗?”听了陈佳怡的一番话,我羞红了脸,我心想:陈佳怡说得对,我要向她学习,做一个助人为乐的人!
这就是令我敬佩的一个人——陈佳怡。
我的外公是一位六旬老翁。在我的印象中,我依稀的记得,他总穿着那件廉价朱红色皮质粗糙的皮衣。
外公和外婆在几年前,一手打造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宾馆,取名“正圆”,生意也还不错。为了节约钱,外公和外婆没有聘请服务员,而是什么事都自己扛着。外婆直白天的班,外公就值晚上的班至早上的班。
外公每天都起早贪黑,晚上等所有客人都回来后。才睡在离客房部不远的沙发上。一般要到凌晨一、二点才肯睡觉,有时还会一直熬到太阳公公对我们微笑。不过幸运的是直到今天外公都还没有爆肝。开玩笑的,不过每天熬到那么晚,能撑这么久已经很不错了。更何况,外公白天也没有补过一次觉。这真是我亲眼看到的,我都敢当众发誓。不过除了有时能熬熬夜,还真不知道有这回事。
那天是校花季的总决选,我很早的就守在了电视机旁(当时我回老家就睡在宾馆里),为我喜欢的校花加油。直到快凌晨一点我快撑不住时,我才推开房门 ,准备去妈妈房间睡觉。只见外公正戴着一副老花眼镜,开这一盏微弱的灯,在算这个月赚的血汗钱。天气的寒冷,令外公的手不时地颤抖 。白发在稀疏的黑发中显得格外明显。一位女士敲着玻璃门,外公拿起钥匙开了门,然后又锁上……
朴实?任劳任怨?真心为别人付出?这就是哪位我敬佩的人——我那淳朴的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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