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狐狸骗走了到嘴的一块肉以后,乌鸦一直非常地后悔。有一天,乌鸦无意中有得到了一块香美的腊肉。当她飞累时,在一棵大树上歇脚,碰巧有被出来寻找食物的狐狸看见了。
狐狸装成很抱歉的样子说:“乌鸦妹妹,上次真不好意思,把你好不容易得到的'烤肉给吃了,我会补偿你的……”
乌鸦还没等狐狸说完,就把身子180度大转弯,不理狐狸了。
狐狸有些失望,他转了转眼珠子,心想:你这臭乌鸦,敬酒不吃吃罚酒,甜言蜜语你不听,那我就骂你,骂黑你祖宗十八代!哼!
想着想着,狐狸的脸马上“阴”转“大雨”,便开始破口大骂乌鸦:“该死的乌鸦!我知道你为什么不肯开口说话了,因为你的声音实在太难听了!怕你出声后听到的动物们会笑话你。你以为我就想听你说话了呀!你的声音真像噪音!哪一位动物碰上你,谁就后倒大霉;谁听到你那让人心烦的声音,他就会天天倒大霉!一生倒大霉!我得要赶紧走了,要不你一说话我就要倒大霉了!”
狐狸无缘无故的骂乌鸦,乌鸦是那门子的气呀!她已经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了,心想:狐狸这样的咒骂我,我一定要还击!
想完,乌鸦生气地说到:“等等!臭狐狸,你别走!……!”
可是就在说话的那一瞬间,乌鸦叼在嘴里的腊肉落在了草地上。狐狸一见腊肉,马上扑上去,把腊肉一口吞下肚子里了。然后拍了拍自己的肚子,高兴的回洞了。
乌鸦恍然大悟,才知道自己又上了狐狸的当。她真是后悔极了呀!
那是一个乌云满天的日子,我和往常一样早早地去了学校。因为一件小事我和班长胡进宇吵了起来。胡进宇吵急了,直接动用班长的权力,用教鞭向门口一指,大吼:"你给我出去!有种你别再进这个班!"我一愣,从来没人对我发过这么大的火,骨子里的倔强劲涌了上来,"走就走!谁怕你,你当你是老几!"话音一落,大踏步走出教室,头也不回地跑了下去。
来到操场上我就后悔了,我和班长都有错,何必呢?还是回去道歉吧,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多好!我刚走到教室门口,胡进宇就发观了我,似乎得理不饶人:"你不是挺有本事的吗?咋又回来了?"我不想理他,只想回到座位,好好读书,当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可是路让胡进宇用教鞭挡住了,正色道:"让你进来,那我就出去!"我气急败坏,太伤自尊了,一气之下扭头就走,径直出了校园。
站在校门口看着人来人往,想进校又碍于面子不能进。正当内心的.两个"我"激烈斗争之际,校门哎呀哎呀被保安叔叔关上了。
一阵冷风吹来,几片落叶在空中打了个转,飘落到墙角里。几滴冰凉的雨水落在脸上,此时的我像一只离群的大雁,孤零零的??
这件事给很多人带来了困扰:胡进宇吃了一碗老师赠予的"麻辣训面",老师同学校内校外地寻我,爸妈也闻讯赶来??
这一次"离校出走",让我明白了对所有人都应怀有包容之心,而不是因一点小事闹个大家不愉快。
伟大的大文豪鲁迅,生在一个水深火热的时代。面对着这样的生活,他毅然弃医,以笔为武器,写下了许多流传于世的作品。
西汉司马迁,因犯了错误,而被宫刑,继而打入地牢,面对如此的挫折,他并没有自***,而是继续完成着他的使命,最终写出了《史记》这一佳作,名垂青史,经久流传。如果他没有写下这一篇巨作,那么他也就是一个不起眼的六品小官罢了吧。
越国自从被吴国打败以后,越王勾践就给吴王夫差做奴隶,天天挑水,打柴,喂马,养驴,对夫差是服服帖帖的。可内心的仇却一点也没消。在吴国的时候,他天天睡在干草上吃着苦胆,以便不让自己忘记***父,灭国之恨。三年的.赎期以到,勾践也就是给吴王当牛做马了三年。他回国后,立即命人重整旗鼓,修建城墙,招兵买马,结交盟友,又蓄力了三年,最后一股作气,大败吴国,成为了战国七霸中的一位!
昆虫学家法布尔,从小喜欢昆虫,在父母及其反对之下,依然偷偷捡那些“没有的玩意儿”,最后成为了世界最伟大的生物学家。
总有人误解了挫折的味道。有人说,挫折是酸的,于是他们逃避了;有人说,挫折是辣的,于是他们放弃了。我说,挫折是甜的,它是清晨的阳光拂面,午夜的月光似水。是人生的一笔大财富。
是的,花有凋谢之日,树有枯萎之时,得意的人生也有失败的一天。我们又何必为一时的失误和挫折浪费大好的时光呢。红尘滚滚,尘起尘落,滔滔大海,潮涌潮跌,大千世界,草荣草枯,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不经历寒冬又怎能见暖春。
没错,再一次站起来。面对挫折!
它的嘴半开,双眼紧闭,两腿无力地搭拉在枯叶上,身体微微僵硬,嘴角似乎还隐着淡淡的微笑——它死了,死得平静而安详。回想初次遇见,或许它不该有这样的下场……
那是一次晚饭过后,我与友惠漫步花园小道,见许多人围观在含笑树下,心里不禁一乐:哈哈,肯定有什么新鲜玩意儿!便疾步过去,挤进人群,呵,原来是仨只小猫啊!它们是那么小,肚子只有人手腕粗细。两只是白黄色的',相互缠绵,另一只是黑色的,则奄奄一息,如一团将灭的火花,星星点点,只是蠕动着,蠕动着,将我的心儿勾了去。
夕阳顶着半个身子,只露出斜斜的一角正努力散发着光芒,最后终于渐渐消失在无际的夜空。
含笑的香气氤氲在空气中,令人陶醉不已。有位大哥哥发话了:“有没有人要领养这些猫的?没有的话,我就把它们全带走了。”人群一阵***动,几个女生你推我挤的走出来,蹲下身,看看这,摸摸那,终于下了决心,嘴里嘟囔着,抱起一只黄猫便欢天喜地地走开了。紧接着,又有人将另只黄猫抱走,带着几分稚气,又蹦又跳地消失在我的视线中。
天愈来愈黑,就像被烧得吱吱做响的锅子罩住了一般。
风撩起几丝花香,甜甜的,缭绕在鼻尖。
人群渐渐散尽,上课铃回响在耳畔。还是没人要那只将死的黑猫,我站在原地,呆呆看着它,不知作何感觉。
黑猫费力地睁开眼,眼珠子剔透,似乎在为自己的悲惨命运感伤,母亲啊,为何将弱小的我丢弃于此!
“快上课了,走吧!”惠拍拍我的肩,轻声说道。“可它……可它会死的!不如,把它带到后山去吧!”
寂静的夜,两个小女孩搂着猫,走在月光下,唱着歌,跳着舞,有说有笑。
我本以为它能活下来,却不料……
次日,当我满心欢喜的带着面包打算问候它时,却见它躺在草丛中,神情坦然,嘴角以一个最完美的弧度向上扬起,定格了死前的欢跃,或许,它像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样,做了一个很长很美的梦,却再也不能回来了。
泪水一泻而下,我静静地望着它,百感交集。
它本不该死的,它还这么小,甚至没机会睁眼看看万般妖娆的世界。难道是我的错吗?是我不应该将它带回来,或许猫母还会再回去找它,那么,它就不会死了,有或许……
若,真有若,我想再一次遇见,那时,我便会一笑而过,循着操场的一片绿意向前走去,连头也不回!
末至,搁下笔,为心找一个宿寄。
今天上午,我打了一场比赛。不太大,是区里的.少年篮球联赛。我们对战的还是我们的老对手,陇西篮球俱乐部。上一次我们在半决赛的时候打败了他们,这一次听说他们有备而来,所以我这几天一直都在打篮球,为了就是迎接他们。
这一次的比赛,虽然小,但是我却做了特别大的准备。穿上了我之前穿一次赢一次的球衣:红色,背后印着“zhengzhou basketball organization”这几个英文和一个显眼的9号。
比赛开始了,我拿到球,准备传球时,却被对方队的大前锋胡浩哲抢断。我那时才意识到他们的厉害,原来他们私底下训练的这么好,抢断和投篮技术都变强了。他们一开始就投进了三个三分球,让我们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单节休息时,我对队员说:“对方知道他们今天对战的是我们,所以做好了一切准备,我们必须重视这场比赛,我们现在有五分之差,答应我,我们一上去就多夺回来,不要再让对方骄傲了!”
单节过后,比赛继续。
我们一上去就士气大加,我拿球,单拿两个三分,瞬间拉回比分。我心想:刚刚开始时胡浩哲抢断我的那一次,我一定要还回来。于是,我一直盯着他。终于,他带球了。我一上去就开始抢断,终于抢到球了!我快速的带球过人,来了一个完美的后撤步上篮,全场欢呼,我也很是欣慰。
最后,我们以6分之差战胜了他们,在我们俱乐部的篮球历史上又画了一个完美的对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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