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妈妈今年三十四岁了,她长着中等的个子,留着一头乌黑的长发。虽然妈妈没有电视上的模特好看,但在我心中,她是最美的。我最喜欢我的妈妈了。
如果我不惹妈妈生气,妈妈一向还是很温柔的,她给我说话的时候和声和气;可她一生气起来就不可收拾。她的声音像打雷一样响亮;她生气的样子像一只老虎,真吓人!所以我还是乖一点吧。
有时我听了她的批评,觉得很不服气,就想和她顶嘴;但又想,妈妈这样也是为我好呀!如果我做了坏事,妈妈也不管我,那么我长大以后就成了一个坏人,没有人喜欢给我玩,那是多么可怕的事啊!
有时侯我也想和她顶嘴,但想想又怕她生气,所以大多数的时候我还是不和她发脾气的,这就叫“好男不和女斗”。
妈妈很辛苦,白天上班,下了班还得接我,晚上还得陪我写功课,我睡了她还在工作,弄得脸上长了很多痘痘。这都是因为工作太累的缘故,也是为我操心的结果啊。我以后一定要自己管好自己,不让妈妈再为我多操心,让妈妈每天心情愉快,笑口常开!
妈妈的厨艺也非常好,她会做很多菜,做菜也很辛苦。比如:我想吃糖醋排骨,妈妈就上网查找了做菜的资料,为我做好了这道菜。啊!那个味儿……我还觉得这个菜里有一种爱的味道!
写到这里,我想起了一首歌“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
妈妈为我做了很多很多事,妈妈做的一切事情都是为我好,可我还总是做错事气妈妈,以后我要做一个好孩子,让妈妈每天都快乐!
最后,我想给妈妈说:妈妈我爱您!妈妈祝您永远幸福!
我最喜欢看的是《冒险小虎队》系列丛书。
这本书主要讲得是三个智慧少年,坚毅如虎的碧吉,精明如虎的路克,勇猛如虎的帕克里克。他们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组成了“冒险小虎队”。他们知难而进,无所畏惧,闯入了一个又一个的危险地带,留下了一个个精彩的故事。
这套系列丛书记叙的情节紧张、精彩、生动、逼真。当我看到小虎们遇到危险的时候,我为他们捏了一把汗;当我看到他们为了看清事情的真相而奋不顾身时,我被他们的勇敢,不畏惧而感动。看完后,好像自己也成了故事中的一员,就像小虎队的好帮手一样,帮他们分析案情,为他们出谋划策。我最喜欢路克,因为他有一个百宝箱,在关键时刻总能派上用场。在超级成长版冒险小虎队的书中,还附着魔镜、小虎解密卡、暗语破译卡和定位搜索卡。每次遇到紧急关头,他们总能帮助解难。使我感到了全新的体验,好奇心得到了满足。
这套书使我的观察力、想象力和判断力得到了提高。既是我放松心情的'好伙伴,又能从中学到知识。我喜欢《冒险小虎队》这本书。
我喜欢的这个人名字叫做王谕伦,他胖胖的,身高一米五二,是我们全班最高的男孩。他的眼睛炯炯有神,鼻梁高高的,一张大嘴巴,力气赛成龙。正因为力气大,我们全班人都怕他三分。不过,这个大个子也乐于助人。
一天,下课后我们马上冲出教室,此时寂静的操场上立马变得人山人海。我们兴致勃勃地在楼梯上玩“猜拳跳楼梯”的游戏。不知谁推了我一下,我一个站不稳就从楼梯上摔下来。王谕伦正好路过,他看到我就要摔下来赶紧三步并做两步地跑过来,张开有力的臂膀接住了惊慌失措的我,他一脸关切地对我说:“痛吗?要不要叫老师?”我缓过劲,慢慢地从他手上爬了起来,十分感激地向他道谢。他笑了笑,说:“下次要小心了。”然后就走开了。
老师说过不要让事物的表面现象所迷惑,你高大的身材虽然让人感到害怕,但你善良的内心却让人非常敬佩,我喜欢你——王谕伦!
我最喜欢的人是妈妈,因为他对我的学习很重视,也很爱我。
妈妈的头发像一条黑色的瀑布,她的眉毛是咖啡色的,她的眼睛水汪汪的,像两颗黑色的宝石,她的脸蛋红红的,像两个红彤彤的苹果,她的嘴巴是红色的像吃了蜜一样的甜。妈妈喜欢的颜色是绿色,因为绿色代表青春和希望,她也喜欢穿绿色的衣服。
妈妈很爱我,在生活中特别关心我。有一次,我生病住院了,妈妈得到消息后立即给单位请假,专门来到医院来照顾我,晚上打吊瓶时,妈妈一直守在我的病床边,好几天都没睡觉。还给我讲故事、在医院不停地安慰我,说:“别害怕,你的病很快会好的”。
妈妈对我的学习很严格。有时家庭听写中发现有的字我不会写,妈妈就要求我把不会的字多练几遍,直到练会为止。还有一次,英语测试我考了73分,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回到家,没想到妈妈并没有批评我,而是和我一起找出考的不好原因,原来我学习英语的方法不对,有时也很粗心,妈妈让我改掉粗心的坏毛病、学英语时多读多练。按照妈妈的方法我坚持了一段时间,期中考试时我一下子考了100分,我心里美滋滋的回到家对妈妈吗说:“妈妈,你的方法真厉害。”妈妈说:“你的努力没有白费,继续加油。”
我最喜欢的人是妈妈,我生病时她关心我、照顾我,我学习时,她对我要求很严格,妈妈爱我,我也爱妈妈。
在我的人生记忆力我最最最喜欢的人就是养育我和辛辛苦苦生我的妈妈。妈妈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人了,因为让我们来到这个世上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我的妈妈。
我的妈妈长得高高地,很美很美只要我有烦恼的事我只要看妈妈一眼就能忘记所有的烦心事。我的妈妈不胖,她的爱好就是去别人家里玩简单说就是她喜欢出去串门。
有一次,我跟着妈妈要去妹妹妞妞家玩。他们家里我家有点远,我在路上又怕冷,所以就不敢去了。但就在这个时候妈妈走过来对我说:“你一定要坚强哦。”于是我听了妈妈的话走出了家门去妞妞家玩。我们在路上走着前一半还好,但是到了那个巷子的时候开始起大风了,于是我越来越冷妈妈看见了把他的衣服披在了我的身上一直到我们到了妞妞的家。
这就是我的妈妈!
我妈妈的个子不高,身体还有一点胖,头发还有一点棕。虽然妈妈的皮肤有点黑,但是在我眼里,她却很漂亮。
每当我做错了什么事,她可不像有些家长不是打就是骂,而是心平气和地给我讲道理,告诉我这次哪错了,下一次应该怎么做。记得有一次,妈妈给我听写英语单词,我有几个不会写。妈妈就让我把不会的单词写三遍,直到我会写为止。
妈妈还特别关心我的写字姿势,当我写作业眼睛离书本太近时,她就会提醒我:“儿子,把头抬高点,要不眼睛会坏的。”然后她又幽默地说:“现在不爱护眼睛,长大戴一幅眼镜,就不英俊了。”这句话可把我给逗乐了。从此我更加爱护自己的眼睛了。
怎么样,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人,我的妈妈。
手中捧的那本书总会每次午后,手中都会捧上一本书,坐在沙发上,让阳光洒在身上,暖意传遍全身,特别舒服。是《青铜葵花》,窗台上,绿萝的影子总会随着阳光一起来到书上,绿茶上热气腾腾,茶叶总会在水中起起落落。
第一次见到它是在书店,封面的背景是呈淡淡的青色,是一条河,河岸边停着两艘渔船,一只长一点,窄一点,另一只则短一点,宽一点。离河岸不远处还有一小块陆地,有几只说不上名字的水鸟。封面的左下角,有一个长相清秀的女孩,她扎着一条麻花辫,辫子一直长到胸边,辫子的末尾被人细心地系上了一根红头绳。她的手上拿着一朵开得正灿烂的葵花。我被这本书的封面所吸引住了,便取出书,翻开了第一页。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葵花跟着她的爸爸来到了大麦地对面的干校。在意外中,她的爸爸被水淹死了。葵花幼年丧母,现在爸爸死了,她成了孤儿,而且她并没有任何亲戚。后来,青铜一家收养了她,她成为了他们家的一员。可收养了葵花,也就意味着青铜一家以后要付出更多的心血和汗水。
青铜和葵花以兄妹相称,青铜很爱护葵花。从决定谁上学的抓阄中就能很明显的看出。青铜在五岁时,一场大火后,他因发高烧,成为了大麦地人们口中的“哑巴青铜”。他很羡慕那些能去上学的孩子,他渴望能学到知识。但是葵花也要去上学,她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了,家里只能供一个孩子去上学,青铜把机会让给葵花,让她去上学,学到知识。
奶奶很爱葵花,也很爱青铜。她是大麦地最受尊敬的老人,她很爱干净,身上没有一丝老年人的气味。她为这个家终生操劳,力竭而逝,留下了亲手摘的棉花,留下了生命的温暖;带了一辈子的耳环,在家里盖房子需钱时当了;临死前,将最后剩下的手镯给了葵花,留下了未来的希望。同样,葵花很爱奶奶。她为了给奶奶治病,去江南拾银杏卖钱,只得到了一些面值很小的票子,却以为自己“挣了很多钱”!葵花还小,她并不知道这是一笔很小的钱,并不够奶奶治病,她只知道这是爱的分量和责任。
回想我们的生活,我们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不用为饿肚子所发愁,也不用像青铜一样,下了大雪还要去买鞋,也不用担心住的问题。我们夏有空调,冬有暖气,我们想要什么父母都会满足我们,我们还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发脾气,青铜和葵花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连吃住都成了问题,但他们很孝顺,还想尽一切办法去挣钱,帮助父母,我们比不上他们。
《青铜葵花》就是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第一次读的时候眼泪就一只往外流,好久都没有停止。最后的结局葵花回到了她的城市,青铜从此便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望着葵花所在的地方。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非洲草原历险记》。它是我的第一本科学漫画书,它的作者是韩国人洪在彻和吴炫。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多利和蒙志在非洲草原上探险的事,既非常好玩又可以给我们带来许多知识。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在草原上如何制造兵器、胳膊和腿骨折了怎么办、在草原上如何取水。我建议多读这种能学到科学知识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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