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空灵的旋律,缓缓流淌的忧伤,贝多芬的《月光曲》在充满着爱的夜晚温柔地弹奏着,这就是我读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最深的感受。
在读了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多次后,我忍不住再次翻开书本,去细细体味这个陌生女人的真挚感情。刚开始并不了解这位奥地利作家,一个偶然的机会读到这篇小说,使我深受感动。
整篇小说就是一封长信,通过这样一封长长的信,我看到一个女人坐在桌前写信,脸上或喜或悲。她在回顾自己的一生,回顾自己与那个“你,我的亲爱的,同我素昧平生的你”的爱情,或者这根本不算是爱情,只是她二十几年无法说出口的暗恋。
这个陌生女人是可怜的,我们甚至不知道她的姓名。她原本可以过着富裕无忧的生活,却因为执念受尽了苦头。后来因为卖淫过上了上层社会的生活,也如行尸走肉般,没有灵魂,因为她的一颗心早已给了不值得她爱的人身上。她付出了一切却什么也没有得到,连上天唯一的恩赐——她的儿子也离她而去。她又是那样可敬,那样勇敢。敢问世间上有多少女人会有这样大的勇气拿自己的一生,自己的生命去爱一个人。少女时,为了他,义无反顾离开自己的家庭,自愿将纯洁的自己献给他;少妇时,为了他,果决地拒绝众多求婚者,离开相处多年的情人。
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我不禁要问:这个男人到底有什么好的,值得一个女人这样深爱,只是觉得这个女人太傻了。如果是我,我也许就会去追寻舒适安逸的生活,不让自己这样辛苦。当然,也许是我们不懂爱情的缘故。
作家又是何其有幸,被一个女人死心塌地地爱着;他又是多么令人讨厌,辜负了女人的一腔热情。他多情又薄情,两次亲密接触都没有认出女主角。每一次见面,她都多么希望作家能认出她来,认出她是领居家的小女孩,认出她是委身于他的纯洁少女。然而他不仅没有认出她来,还把她当作妓女,用金钱来侮辱,这是多么的讽刺!
看过很多电影、小说,没有一个角色给我如此深切的感受,没有一个人付出这样真挚的感情,它是那样强烈、狂热、持久。在作家看完信后,他感到一次死亡,感觉到不朽的爱情:一时间他的心里百感交集,他思念起那个看不见的女人,没有实体,充满激情,犹如远方的音乐。
人有多少热情能守住过去的情感,黎明和黄昏是两个世界的交集,而只是极为短暂的一刻,每一次的感动都在过往即逝。为生活奔波,与安逸享乐,是我们生活的大部分,谁会在清晨的缠绵和黄昏的安慰中耗费着大量的精力?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以一种如怨如慕、如泣如诉的笔调刻画一位被遗忘的“陌生”女人临死前向她心目中那个天神发出深沉的爱的宣言。
“你,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的你啊!”这种悲伤的叹息,这种爱到绝境的无奈是信的首句。作者以他细腻精确的语言和与人物融为一体的心,在默默诉说着那位陌生女子的柔情、爱恋和缱绻缠绵的思念。
“我在大门口千百次等待过你,总在楼梯上偷听你的脚步声。”是的,正如她说的,“我整天什么也不干”,只是坐在冰冷的门廊前耐心数着他回家的钟点。日复一日,她犹如跌进爱的深渊。不幸的是,母亲的再嫁迫使她与R分离,不能再借邻居之便接近观察R了。而那离别之夜,她奄严寒冰冻里足足等了R一夜,想向他表白心迹,结果换来的却是心的破碎——R和另一个女人相拥而归。
即使受到如此巨大创伤,她在离开R后,一心仍全维系在R身上。她拒绝外出,拒任何人于千里之外,她只想在心灵深处与R单独在一齐,不愿分心。一个孤独少女以这种爱的痴狂折磨自我,以至是悲惨绝望的狂热。茨威格的自然而近于本真的文字里,流露出他悲天悯人的情怀,行文笼罩在一种淡淡的却深入骨髓的忧伤里。
她终是受不了思念的煎熬。于是,她义无反顾地与父母决裂重回R所在的城市。她每一天在商店辛苦工作,而邻街是R的居所。每一次她抬头望向窗外,只是单纯地期望能远远地用她的目光搂抱R的脸。下班后,她常常在街上来回走,渴望能有一次与R的重逢,就像真实再现席慕蓉的那首《一棵开花的树》一样:“长在你必经的路旁/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命运终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垂青了她,让她与R擦肩而过,更惊喜的是R似乎被她的光彩夺目所吸引,驻足与她交谈,并用他特有的那种仿佛把对方紧紧拥抱起来的勾魂摄魄、脉脉含情的目光注视着她。
尽管R早已不记得她就是那个邻家女孩,她仍心甘情愿地为这次相遇奉献了她的全部。而R只留给她几朵白玫瑰,可却是她一生的记忆——每年R的生曰她都会匿名送出一束白玫瑰。当然,这次相遇也带给她意料之外的喜悦——她有了R的孩子。她明白R是个一往情深却爱不专一的人,只喜欢简单愉快地游戏人生,不愿去承担职责或牺牲什么,于是她将一切守口如瓶。但是好像孩子承载不了她的爱,很快因患流感而被天使带走,她也不幸染上恶疾。
只有在这个彻底绝望的时候,她才怀着将她燃烧成灰烬般的热烈而无望的爱,向R发出来自肺腑的深情,并低诉着过往。这是一位女子生命垂危之际的告白,是发自内心和口唇的痛苦告白。像普希金的诗“我以前默默无语地、毫无指望地爱过你/我既忍受着羞怯,又忍受着嫉妒的折磨/我以前那样真诚、那样温柔地爱过你”。可她一辈子忍受这种不为R所认出的命运,随着这种命运而死,一向没被认出来。
小说的结尾如晶莹的水晶、琉璃,充盈着轻轻浅浅的蓝色。R在看完那封信后,双手哆嗦。他只隐约感到这一切仿佛是在梦里发生。而那陌生的女子,她飘忽不定,却热烈奔放,就像远方传来的一阵乐声。
茨威格让故事到那里结束,可我却如海子所言“万里无云如同我永恒的悲伤”,这份感情扎根于我的心底,开出花朵,散发出芬芳……
依依不舍是对生命的极大浪费,遗忘是减轻生活压力的最好方式。记不住曾经,好让我们在生活的道路上永远大踏步地向前。
意大利物理学家伏特发明了第一块电池,英国物理学家法拉第发明了第一台电动机,十年磨一剑,法拉第又发现了电磁感应,接着伟大的科学家爱迪生发明了灯泡,从此人们进入电器时代,电跟我们人类息息相关了,照明,生产,电脑,手机充电,空调等等都需要电的支持,人类再也离不开它了。
那么你能想想到炎热的夏季,停电是什么感觉吗?
说实话,今年夏天热的天不多,本以为夏就这样过去了,大人们说秋老虎才厉害,有的热。果然这还没立秋,一连几天太阳火辣辣地照射着,偶尔阴天也是半丝风都没有,真热!大街上行人也少了,小贩的叫卖声也没了。大家都躲在家里吹风扇,吹空调。
要是躺在沙发上,吹着冷气看本漫画书是最惬意的事了。可是偏偏我们几个好朋友聚在网络会议室研究会议室的使用。大家有条不紊地讨论着,研究着,气氛热烈渐入佳境。正在这时,“砰砰砰!”急促的敲门声伴着一个大嗓门“qq……qq!开门,开门!没在家吗?在家吗?qq妈妈,qq妈妈!在家吗?没在家吗?qq!qq!开门,开门啊。”天啊,是楼下奶奶,她向来急性子。这又是怎么了啊。
原来楼下奶奶家的遥控器又被她家小孩给按乱了,偏偏这位奶奶还是电视迷。赶紧给她打开门,她脖子上挂着毛巾,一边摸着汗,一边气急败坏地说着小孩的\'调皮,让爸爸去帮她调试。爸爸早就楼下散步去了,奶奶站着不动,继续说着,无奈只好拿爸爸的手机给她看看,爸爸真的没带手机。
刚刚返回电脑前,之前的气氛早没了,正沉默着,s提议放首歌放松下,ok的表情还没发出去,突然呼啦一闪,一切进入黑暗中,于是乎楼道里“咣当咣当”的开门声此起彼伏,“跳闸了,还是停电了,这天让人怎么受!”一时间,各种声音交错传来,借着手机的屏幕亮光,出去看个究竟。推上电闸,光明重现。哎!是跳闸了啊,这可真吭人。
也许是电路老化,也许是天太热,用电的太多,电就不堪重负,频频累倒。我们喜欢电,我们一时也不想离不开电,可是我们却又没爱护电,总是一味地索取。那么这样下去,有一天电会不会爆发智慧,完全掌控人类,那也许人类就反被电奴役了。
电,你真是让人难以取舍。
整部小说是一封陌生女人的信件,整个故事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暗恋。
十三岁时对男主一见钟情,直到她搬家也一直没有告诉过他;她攒够了钱回去“偶遇”他,和他有了一夜的感情,他又以出差的理由离开;她默默地为他生下孩子,为了孩子能有好的生活委身于他人,再次与他相遇时他却根本没有认出他。即便如此,她还是一直爱着他,同时又隐瞒着这份爱,直到孩子病重身亡才写信告诉他所有的真相。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高中,这周又读了一遍。以前读的时候只觉得悲情,还会觉得女主很傻。“我要你一辈子想到我的时候,心里没有忧愁。我宁可独自承担一切后果,也不愿变成你的一个累赘”,所以即使她怀上了他的孩子也对他守口如瓶,为了让孩子过上贵族的生活她宁愿卖身做有钱人的情人也不向他要钱。大概很多人都会觉得女主这样做根本就不值得,为了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耗尽了自己的一生。
但几年过后的现在,见过了身边人的分分合合,听过了很多别人的故事,慢慢开始理解了这种“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中的爱恨纠缠。就像小说中女主角对男主角一见钟情的场景:“亲爱的,在一刹那接触到你充满柔情蜜意的眼光后,我就明白,我已经完全属于你了。”“我以为,你眼中的柔情蜜意只是针对我一个人的。就在这一瞬间,我内心的热情全被点燃了。突然之间,我觉得自己一下子长大成熟了,变成一个完全属于你的女人。”现在再读这本书,反而觉得很羡慕女主身上那种跨越时代的坚韧和勇敢,因为很难想象有人能这样地去爱另一个人,所以看到这样的故事会觉得格外感动。
我一直觉得,爱一个人是一种能力。有的人也许是没有遇到合适的人,有的人也许天生就没有爱人的能力比如我,我总觉得我爱自己更多一些。可是当读到女主角说的:“我仿佛是你口袋里的怀表,绷紧着发条,而你却感觉不到。这根发条在暗中耐心地为你数着一分一秒,为你计算时间,带着沉默的心跳陪着你东奔西走,而在它那滴答不停的几百万秒当中,你可能只会匆匆地瞥它一眼。”我还是会觉得很感动,好像自己在一瞬间就感受到了爱情。
记得王小波说过一句话:“你要是愿意,我就永远爱你;你要是不愿意,我就永远相思。”整本书里最让我泪目的就是这句:“我对你的心灵来说,无论是相隔无数的山川峡谷,还是在我们的目光只有一线之隔,其实,都是同样的遥远。”看完觉得心里很难受,释怀是避免痛苦的出路,但爱情偏偏不易释怀。
很多年前读过夏宇的一首小诗,到现在还记忆犹新,觉得用在这里正好,分享给大家。
“假如”真是一个妙不可言的词语,因为有了这两个字,我就是想当“玉皇大帝”“齐天大圣”,也是一眨眼的事儿。但我既不想做神,也不想成仙,我只想变成一个神奇的书包。
假如我是一个书包,我愿意做一个外表朴实、内里干净又方便的书包。因为世界上有很多贫困家庭的孩子渴望拥有一个崭新的书包,可他们买不起那些昂贵的精装书包。看着那些山区孩子渴望的眼神,我恨不得变成一个书包,立马跑到他们的身边。
假如我是一个书包,我愿意变成一个新式的智能书包,我虽然外表与普通书包一样,不同的是我拥有七十二变功能。当有人上课讲话的时候,智能书包就会发出“嘟!嘟!嘟!”的红色警报;如果有人在上课时候睡觉,书包也会悄悄地提醒你:现在是上课时间,禁止睡觉;如果上课你没听清老师讲的内容,放心,下课了,书包会重新复述一遍,让你听懂本节课的重难点;写完作业后,书包会自动帮你分门别类地整理,可勤劳了;但你考试时别想作弊,书包不仅不会为你提供方便,还会惩罚你呢。遇上倾盆大雨,书包不会湿,书自然就会安然无恙,因为书包会自动开启防雨系统;放学回家的时候,这时,书包会轻得像一片树叶,粘在你的背上,不会压弯你的腰,你就能轻松爬上高楼。当你嘴馋的时候,用你的小手伸进去,还会摸出一块巧克力来……你说我的功能强大不?
我是一个低调而功能齐全的书包,我将为那些山区里的孩子而奉献一切,让他们不再为无书包而烦恼,让他们都能享受到我带来的快乐。我愿意看到他们愉快的笑脸,我愿意陪着他们度过学习的\'每一分钟。
假如我是一个书包,我要……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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