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本《弟子规》,书页微微发黄,至今依然散发出淡淡的馨香。抚摸着这本书,记忆如同打开了闸门?
那是一间古旧的屋子,只住着一个老女人。5岁那年起,我便与她一起生活了。
刚来那天,我迟迟不动,远远地打量着她:清瘦的脸庞,有些微凹的眼睛,让人觉得很威严。她走过来牵起我的手,一言不发地关上门。从此,我和她便成了永远的牵绊。她对我要求很严格,给我一本厚厚的本子,让我每天都写日记。
那时,我爱跟邻家的小孩去玩,她知道后,便再也没有人找我了。院子有棵桃树,我经常爬上去骑躺着玩。她发现后,第二天,那条粗壮的桃枝也被砍掉了。
上小学后,她每天都在屋檐下等我回家,督促我做作业。我渐渐不耐烦了,把一切怨恨写进了那本日记里。
有一次,天灰蒙蒙的,我很晚才回家,而她却依旧在等我。我站在门外,与她无声地对视着。一阵子后,她让我先吃饭,然后再到屋里抄三遍《弟子规》。太过分了!一年来,这本破书,我已抄写不下三十遍了!我不知哪来的勇气,大声吼了一声“不”,便跑开了。
不一会,下起了雨,淅淅沥沥的。我漫无目的游荡走在大街上,任凭雨水淋湿我的\'衣服。突然,有个邻居冲上来告诉我,她受伤了,让我快回家。那一刻,我脑袋里一片空白,浑身剧烈的抖动着,发疯地冲进家门。她躺在床上,清瘦的脸庞有些苍白,紧闭的双眼凹陷得很深。我的心慌乱起来,我扑过去,“哇”地一声哭了:“奶奶,你别丢下我,我以后要听你的话。”只听见她轻轻笑出声:“傻孩子,奶奶在闭目养神呢。奶奶不会扔下你不管,我还要看着你长大,看着你有出息呢!”原来,她是在追我的时候不小心绊倒了,摔伤了腿。
以后的日子,我经常翻翻《弟子规》,而那本厚厚的日记本里永远出现着一个人——我的外婆。
夕阳西下,天边一抹淡淡的红霞。我含泪捧起这本泛黄的《弟子规》,将它小心地揣在怀里,轻轻地抚摸?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我在阳台上眺望着福州美景……
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高耸入云,仿佛是一座又一座连绵起伏的山岭,高楼的玻璃在阳光的照耀下一闪一闪。那平坦、宽阔的水泥路纵横交错,四通八达。车辆川流不息,一辆辆飞驰而过,卷起一阵风。到处绿树成荫。
看着看着我心动了,便对姑姑说:“姑姑,我们去玩玩吧!”“好!”姑姑一口答应。我们先来到了南江滨。只见四处绿意盎然,花香扑鼻;那美丽的花园里到处百花斗艳,花团锦簇,犹如一幅美丽的画卷……我贪婪地呼吸着新鲜空气。走了许久,我和姑姑拖着疲惫的身子,好不容易爬上了金山大桥。金山大桥就像一条睡着的巨龙,横卧在闽江中间。
站在桥上,一阵阵风拂过,我俯视着南江滨,眺望北江滨,真是心旷神怡。
“想知道福州的过去的`样子吗?”姑姑问。
“想”我回答。
姑姑意味深长地说:“过去我们福州被称作‘纸裱福州城’,到处道路不平,电灯不明,电话不灵,这些都是旧福州的写照,房屋大都是用木材建的。而现在一座座高楼先后竣工;你看现在道路都是柏油路,给交通带来方便,车辆不会‘乱蹦’了。哪像以前,道路凹凸不平,每当下雨路就泥泞了,走路不小心就会摔倒,没下雨时,到处尘土飞扬。那时,连最热闹的南街,也只不过宽4、5米。那时
接着我们又来到了热闹非凡的中亭街,中亭街都是欧式风格建筑,“即使不到欧洲,在中亭街也可饱览欧式建筑!”我情不自禁的说。这意味着福州的发展是多么迅速啊!
中亭街到处人山人海,我与姑姑走进一家电器点,商品琳琅满目、应有尽有,令人眼花缭乱。那以前的黑白电视,已退休,代替的是背投彩电、高清彩电、等离子彩电等。一个穿西装的中年人走进商店,大约十分钟后,那个中年人推着购物车,笑容满面地去结帐,我想他一定买到了心仪的电器。
“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我们那时候,哪有什么电视啊、空调啊、液化气啊、洗衣机啊、冰箱啊……天热只能扇扇子,做饭得烧木材、煤球,洗衣服得用手洗,食物放久就不新鲜了……以前我们每个月只能吃一斤肉,吃肉等于过年,常常吃地瓜,还有哪已吃厌的萝卜干……你看现在到处都有超市,买菜多便利,物美价廉,人们穿着时髦,哪像以前都常穿着打着许多补丁的衣服,要有一件好看的衣服是不容易的。现在女的靓,男的酷;女的青春靓丽,男的西装革履,英姿飒爽;老的端庄朴素,少的可爱活泼……真是变化太大了。好了,我们去吃肯德基吧。”说完,我们出了电器店,姑姑拉着我朝肯德基走去……
夜幕降临了,我和姑姑又来到了解放大桥,解放大桥上灯火辉煌,仿佛是一条飞架台江与仓山的彩虹桥。中洲岛也亮起了五颜六色的灯,活像是点缀在闽江上美丽的宝石。
当我正陶醉在这迷人的福州夜景时,姑姑说:“我们该回家了!”。我只好依依不舍地回家了。
我的家乡——福州在一天天地发展,在一天天地进步,我相信它必定会走向更加光辉灿烂的明天。
《不老泉》是我前一段时间看完的,我觉得:世界上的坏蛋真不少啊!竟然能干出这种事情!如果我们喝了不老泉的泉水,永远不变老,那么世界上得有多少人啊!这样不断繁衍,地球都得开通地下公寓了。等地下再也开通不了公寓了,人们都要迁移到月球。再说,粮食也不够用啊!
不过,我很喜欢塔克和梅。因为他们都很和蔼、善良,保护温妮,很有办法。可是梅犯了唯一一个错误:她把穿黄衣服的人枪毙了。其实让他永久坐牢就行了,或者让法律公正的把他绞死,梅反而偏偏要***死他。我知道梅当时是忍不住,但是这是***人啊!
我还很喜欢杰西和温妮。杰西长得很英俊,这一点我不得不承认,哪个女孩喜欢丑陋的男孩呢(他的心如果很好可以原谅,但他毕竟真的很丑啊)?杰西还很照顾温妮,要是有这样一个男孩朋友真的很好(因为那些讨厌、卑鄙的人总会说男女孩在一起是初恋,我很讨厌这一点,也很难忍受,因为我喜欢和男孩子玩)。我喜欢温妮是因为她很顾全大局,因为在梅要被绞死的那一夜,是温妮主动提出要帮助梅坐牢,让梅离开。这样做也很安全,因为14岁以下的孩子不能判刑,不过也很让家人感到羞耻。
再说一说,我很讨厌穿黄衣服的人,我相信你们也一定的讨厌他,因为他跟温妮的家人说温妮被绑架了就是因为他想占有那块独特的树林,把不老泉泉水一点一点卖出去,而且提出很高的价钱,让他占有人们的很多很多的钱财。你们是不是也这样想?
人一定要不断发展,争取把人生变得更好,但一定要靠自己,不要贪得无厌,想出各种各样一般人想不出的诡计,夺取别人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得到自己虽然富贵却卑鄙的人生。
读了《骆驼王子》后,我有一种温馨感,仿佛自己是在温暖的怀抱里,让我无比地幸福。
书中讲了有五只骆驼,其中四只是大骆驼,一只中等骆驼,因为它最小,受着其它骆驼的宠爱,所以被称为骆驼王子,四只大骆驼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它,让我十分感动。
记得小的时候,我和姐姐、弟弟在树林里玩,突然来了一只蜜蜂,在我身边转悠,我很怕,就立刻跑回爷爷家,那只蜜蜂也回来了,我吓的就打它,它竟然在我耳朵上叮了一个包,我疼的直叫,姐姐回来立刻就和弟弟去外面找可以止疼的药。因为姐姐有这方面的特长,过了一会儿,他们回来了,姐姐拿着草药磨碎了,给我放在耳朵上,呀,真的.好多了,姐姐让弟弟又去弄点草药,她给我弄这弄那,我非常感动,说:谢谢你,姐姐。姐姐却说:这是我应该做的。过了一会儿,弟弟回来了,我又换药了药。又过了两个小时,已经不再疼了,正好这时妈妈也回来了,她看了看说:这怎么了,我把事情一五一五地给妈妈说一遍,妈妈听了,高兴地说:你姐姐真是个好孩子。
啊!生活中处处都是爱,让我用勤劳的双手来创造更多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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